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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名单的公示
  为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创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手段,增强全社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省秦岭办根据《关于推荐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的函》(陕秦岭办函〔2023〕59号)和《关于配合开展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的函》(陕发改秦岭函〔2023〕1083号)要求,组织专家对涉秦岭6市和省直相关部门报送名单进行初审、复审和省级复核,拟设立10个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书面反馈省秦岭办,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3913214(传真)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