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
 
  白居易,唐朝中叶的大诗人。字乐天,晚年自号香山居士。他出生于郑州新郑(今河南新郑)一个世习儒学的中小官僚家庭。11岁起,因战乱颠沛流离五六年。他于贞元十六年(800)中进士,贞元十八年,与元稹同举“书判拔萃科”,二人结为朋友,以后在诗坛中以元、白齐名。贞元十九年春,白居易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写《策林》75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县尉之职。元和二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元和四年,白居易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元和五年,改任京兆府户曹参军,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不畏权贵近,直言上书论事。元和六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后应诏回京任职。元和十年,白居易因故被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元和十三年,改任忠州刺史,元和十五年还京,累迁至中书舍人。因朝中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任杭州、苏州刺史,很得民心。长庆四年白居易定居洛阳,历任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文宗大和元年(827),官拜秘书监,第二年转刑部侍郎,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的身份退休,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会昌四年,他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75岁病逝,葬于洛阳龙门山琵琶峰。
  
  兼济天下与独善其身
  据说白居易是个天才少年,生下来才六七个月便能认字,在母亲的教导下,五六岁时就学作诗。其实,白居易年轻时读书是非常用功的,他总是捧书诵读,以至口舌生疮,手肘处也磨成了厚厚的茧子。16岁时白居易到京城长安,拿着自己诗去拜访顾况,顾况当时在诗坛已经有很大的名气,他看到白居易后,就以他的名字开玩笑:长安所有的东西都贵,要想定居下来可不容易啊(“长安百物皆贵,居大不易”)。暗示如果没有超人的才能是无法在人才济济的长安落脚的。然而,当他看到白居易的诗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不禁赞叹说:有这样的才华,要想横行天下也不难啊!从此白居易的诗名传遍长安城。
  与李白、杜甫等人相比,白居易踏入仕途时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然而,这种平坦的道路却没有走多远,不久他就遭遇了坎坷。
  中唐时期国势转弱,百姓的生活更加艰难。作为一个正直的知识分子,白居易深感自己应该为民请命,而仕途的暂时顺利又使他觉得有这种可能性,于是儒家的“达则兼济天下”便成为他这一时期的主导思想,他说:大丈夫贵在以天下为怀,岂能只为自己考虑?为了实现这一宏大志向,他积极进取,不怕牺牲,预备为朝廷和百姓除恶扬善,这不仅是他的政治态度,也是他的创作态度。当校书郎秩满时,他闭门谢客,专心致志地写成《策林》75篇,对当时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等各方面存在的弊端提出自己的看法。他指出,百姓的的贫困是由于官吏为所欲为,皇帝不能节俭,造成财产不均、贫富差距加大造成的。因此,他希望统治者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满足百姓的愿望。并且建议统治者开辟言路,使下情能够上达。这年中授盩厔县尉,作《长恨歌》。在元和三年至五年(808~810)任左拾遗期间,每当朝政和诏令出现遗缺,哪怕是很小的问题他也会提出意见,并且敢于坚持己见与皇帝争论,甚至当着皇帝的面说:陛下错了。同时,他也利用诗歌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凡是那些难以明言的事,就以写诗的方式加以讽刺。如《秦中吟》和《新乐府》等讽喻诗就是其中的代表作,篇篇刺中现实的黑暗面,使权贵们坐卧不安,惊恐变色,切齿痛恨。
  元和十年(815),发生了强盗杀害宰相武元衡的事件,白居易认为这对国家来说是从未有过的耻辱,因此首先上书请求捕贼。权贵们以超越权限为由,对他进行造谣中伤,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事实上,真正的原因还在于他写过的那些讽喻诗,所以他自己说:我得享大名是因为文章,最终获罪也是因为文章。
  经过这次挫折,白居易不像从前那样锋芒毕露了。从贬到江州开始一直到他去世,他的主导思想改为“独善其身”。在任江州司马期间,他还有些激情,写出了《琵琶行》和《与元九书》,唱出“不分气从歌里发,无明心向酒边生”这样的诗句,但是越来越转向消极。随着政治环境的日益险恶,他为自己安排了一条“中隐”的道路,这就是不在朝廷做官而做地方官,因此他力求外放。但是也应该看到,白居易“兼济天下”的志向并未完全泯灭,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他还是努力为百姓做事,如在杭州时,他筑堤浚井,至今民间还流传着白公堤的故事。他晚年闲居洛阳时也还常念着百姓的疾苦,“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并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会昌六年(846)八月,白居易在洛阳病逝,葬在龙门山。
  
  新乐府运动的领袖
  白居易生活的时代,主要是建中、元和、长庆时期(781~824),是唐朝走向衰败的苦难动荡的时代。作为继杜甫之后又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的贡献是掀起了一个波澜壮阔的现实主义的诗歌运动——新乐府运动。白居易不仅留下近3000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的观点,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状况。白居易继承了《诗经》以来的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辞句质朴,表达直率;直书其事,切近事理;内容真实,有据可依;文字流畅,易于吟唱。他的这些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单纯注重形式的诗风亦有纠正作用。白居易非常注重诗歌的普及性,据说他每成一诗都会读给老婆婆听,因为如果她们听懂了,那就无人不懂。正因如此,他的诗中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这样通俗易懂却又朗朗上口的句子,并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
  最能体现白居易现实主义风格的作品是《卖炭翁》。这是一首叙事诗,作者仅用20句135个字,便完整地记述了一位卖炭老人烧炭、运炭和卖炭未成、被宫使掠夺的全部经过。白居易写《卖炭翁》一诗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宫市带给劳动人民的不幸,既表达对社会底层的深切同情,也希望得到皇帝的注意。全诗有叙述,有描写,有感慨。笔法简洁,语言精练,在概括、剪裁和渲染等方面,处处显出诗人的匠心。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初贬官过望秦岭
  白居易 
  草草辞家忧后事,迟迟去国问前途。
  望秦岭上回头立,无限秋风吹白须。
出处:

人物中国.隋唐五代十国辽宋西夏金元 /《人物中国》编委会编.--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