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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新庄村青少年六烈士

责任者: 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渭南县新庄村青年程养谦,渭华起义前,在王尚德创办的赤水农职学校上学时,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6年他在渭阳中学上学,担任团支部少儿干事,常到附近农村组织辅导少年队和儿童团,带动农民学文化。先后发展王心有、程宝灵、王军娃等加入中国共产党,并积极组织群众和土豪劣绅进行斗争、清算本村劣绅王思俊的罪行,于1928年2月11日晚带领群众杀了恶霸劣绅王思俊。后被组织派去华县胜山庙小学任教,积极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民武装。同年3月,国民党军警查封了渭、华一带的学校,程养谦返回家乡,任中共新庄村支部书记,继续领导党团员和革命群众进行抗租、抗粮、抗捐斗争。

   渭华起义时,程带领群众冲锋陷阵。起义失败后,宋哲元的军队和当地还乡团纠合起来捕杀共产党人。7月9日清晨,宋部包围了新庄村,程和十多名党团员不幸被捕。敌人用弓弦扎住他的两个大拇指,脱掉他上身衣服,吊在村东的大树上,用扫帚篾抽打全身,要他承认是共产党员,供出组织和战友。他英勇不屈,坚不吐实。敌人用刺刀在他背上刺了几个大字,用盐和醋水浇伤口,伤口翻卷,白骨露出,他仍宁死不屈,没有供招。敌人无可奈何,便把他和11名战友押送到渭南。第二天,又施以酷刑,打死救活,他还是半句不招。7月10日,敌人将程养谦和王心有、王羊娃、程狼娃、王德成、甘冻生等党团员押赴刑场杀害。

   六烈士简介如下:

   程养谦(1910~1928)中共新庄村支部书记,牺牲时18岁。

   王心有(1908~1928)中共党员,陕东赤卫队队员,牺牲时20岁。

   王羊娃(1909~1928)中共党员,陕东赤卫队队员,牺牲时19岁。

   程狼娃(1911~1928)共青团员,陕东赤卫队队员,牺牲时17岁。

   王德成(1913~1928)共青团员,陕东赤卫队队员,牺牲时15岁。

   甘冻生(1892~1928)中共党员,陕东赤卫队队员,牺牲时36岁。

   六烈士中,除甘冻生是渭南县(今渭南市临渭区)程家乡甘庄村人外,其余五人均是程家乡新庄村人。

出处:陕西省志·人物志·中册/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