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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

责任者: 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吴宓(1894~1978)原名玉衡,后改陀曼,字雨僧,亦作雨生。陕西泾阳人。其父建常(仲旗),博学能文,秉性刚直,对吴宓一生有较大的影响。吴宓少时就读于三原宏道学堂。清宣统三年(1911)入清华学堂(1912年改名清华学校)中等科,1916年毕业于清华留美预备学校高等科,翌年留学美国,毕业于弗吉尼亚大学英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又入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比较文学系,获硕士学位。1921年回国,在国立东南大学任教,继之任教于东北大学。1925年任清华学校国学研究院筹备主任,以后又在昆明西南联大、成都燕京大学、武汉大学和重庆女子师范学院(西南师院前身)等校担任教授。吴在清华期间,曾于1930年游学欧洲,遍历苏、英、法、德、比、瑞诸国,又在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修学年余,所学极博。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在重庆西南师范学院工作,系西南师院院务委员,还担任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委员。
  吴自幼聪慧好学。诗赋受其姑夫、诗人陈伯澜指点,深谙律韵,15岁即能为诗。吴的诗风主要追摹古代诗人杜甫、李义山、吴梅村三家,功力极深;对西方诗人拜伦、雪莱、安诺德、罗色蒂和莎士比亚,亦极为崇拜。他与四川江津白屋诗人吴芳吉交谊最深,时称“两吴生”。两人经常谈诗论道,交流技艺,出有《两吴生诗集》,可谓珠联璧合。吴宓一生写了大量的诗,出版《吴宓诗集》13卷,共选长短诗900首,尚有2000多首诗作没有公开发表。他的诗大都具有主题鲜明,意境清新,文辞优美和结构谨严的特点。“诗集”内还有论诗的著作《诗学总论》《空轩诗话》。此外,他还翻译了拜伦等一些西方著名诗人的诗。
  除写诗外,吴将其毕生精力倾注于中国的教育事业和外国语言文学事业,是中国外国语言文学奠基人之一。他从美国留学回国后,怀着满腔热情,积极开展中国高等学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的教学工作,创建了清华外国语言文学系,提出了培养“博雅之才”的办学理念,并先后担任一些学校的外语系主任和教授。他学贯中西,文通古今,工作认真,诲人不倦,使广大青年深受教益。他在主持清华国学研究院时,刻意延聘了一代宗师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和赵元任四位名流为教授,为中国培养了钱钟书、王力、傅斯年、季羡林等许多优秀的中外语言文学研究专家。抗日战争期间,吴又在西南联大和燕京大学培养了大批的中外语言文学人才,他们都曾是新中国高等院校外语和中文师资的骨干力量。
  吴对《红楼梦》之研究,造诣很深,饮誉中外,是最早将《红楼梦》介绍到国外的权威学者之一,也是国内最早用西方文学理论、用中西小说比较方法来研究《红楼梦》的学者之一。20世纪40年代初,吴在昆明、遵义等地作红学演讲后,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红楼梦》,1947年吴到西安在西北大学演讲《红楼梦》时,亦是盛况空前。
  吴一生潜心研究比较文学,是中国研究这一学科的先驱者。他于1920年在《中国留美学生月报》上发表《新文化运动》和《Old and New in China》两篇文章,对新文化运动后期出现的偏颇倾向进行批评。他1921年回国后,在清华学校开设了中西诗之比较研究课程,开了中国高等学府学生正式接触这门学科的先河,为国家培养出第一代比较文学研究人才。抗日战争期间,他在西南联大讲授《西洋上古文学史》和《中西诗之比较》。由于他通晓世界多种语文和在中西文学方面的精深造诣,奠定了他对古今中外文学对比研究的坚实基础。1942年,他与朱光潜等被评聘为西洋文学部教授,名噪一时。
  吴的学术活动很多。青年时,曾创办《陕西杂志》,以后担任《国闻周报》和《大公报·文学刊》副主编,抗战胜利后又担任《武汉日报》副刊主编等。此外,他还写过很多文学评论,作过不少文学报告和演讲。
  吴留学哈佛大学时,主要学习西洋文学和研究比较文学。他的导师是当时美国著名新人文主义者白璧德教授。吴受新人文主义思想影响,反映在他的文化观点和文学实践中:一方面,他坚持维护优秀传统文化的正确观点,坚持爱国主义立场和反对鼓吹全盘西化的错误论点;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文化,又缺乏锐敏的目光和清醒的认识,与梅光迪、胡光马肃等合办《学衡》杂志,任主编,宣扬新人文主义,对五四新文化运动和白话文运动进行批评。
  1949年全国解放前夕,国民党当局再三逼迫他去台湾,被他坚决拒绝;国外有些名牌大学以重金延聘他出洋任教,他亦婉辞不就。他深情地说:“我是炎黄子孙,我的事业就要植根于祖国的土地。”1956年,出于一腔爱国之热忱,将其多年珍藏的大量中外书籍,慨然捐赠给西南师院图书馆。
  吴品德高洁,秉性刚直,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亦能直言国是,针砭时弊。他认为“叫中学生造反,无异于拿刀子给小孩子玩,没有不伤手的”(《泾阳文史资料》第七辑第138页)。江青一伙让吴宓写批林批孔的文章,吴说:“我只批林,不批孔。否定了孔子,就是否定了中国的传统文化。”(《泾阳文史资料》第七辑第166页)表现了他热爱祖国文化、刚正不阿的硬骨头精神。
  1972年吴在下乡劳动改造时,在一次批斗中被造反派推倒,右腿骨折,致成残废;后又患严重眼疾。1976年病重时,由其妹吴须曼将他接回泾阳居住。由于得不到应有的治疗,此时双目失明。1978年1月17日在泾阳含冤逝世。
  1979年7月18日,西南师范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员工大会,为吴宓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出处:陕西省志.人物志.中册/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