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光华,男,汉族,1965年1月生,湖南省益阳市人,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教授,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民建。现任陕西省副省长,省工商联主席。
1983.09—1987.09 湘潭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7.09—1990.09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中国思想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0.09—1993.07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中国思想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3.07—1996.12 西北大学思想所讲师、副教授(1996.07任副教授);
1996.12—2001.04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副所长、教授(1999.10—2001.03日本京都同志社大学研修,1999.12任教授);
2001.04—2001.12 西北大学文博学院院长;
2001.12—2006.04 西北大学文博学院院长,民建中央委员(2002.12起)、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06.04—2007.12 西北大学副校长,民建中央委员、民建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07.12—2008.01 西北大学副校长,民建中央常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08.01—2008.06 西北大学副校长,陕西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民建中央常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08.06—2010.12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民建中央常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0.12—2012.08 西北大学校长,民建中央常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2.08—2013.01 西北大学校长,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3.01—2015.02 西北大学校长,陕西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5.02—2015.03 西安市副市长,西北大学校长,陕西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5.03—2015.04 西安市副市长,陕西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5.04—2017.01 西安市副市长,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7.01—2017.12 西安市副市长,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
2017.12—2018.10 西安市副市长,民建陕西省委会副主委;
2018.10— 陕西省副省长,省工商联主席。 陕西省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西安市第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