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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宣传部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关于切实做好缴送陕版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样本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7-05 责任者:

   西     

  西         文件

 西      

 

陕文社[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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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缴送陕版书刊、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样本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党委宣传部,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各书刊、音像和电子出版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文献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0]65)文件精神,系统完整地保存我省地方文献资料,使其在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学研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就做好陕版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样本缴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 凡我省出版的图书、杂志、报纸、图片、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包括录音带、录像带、CD唱盘、VCD视盘、LD视盘、DVD视盘、计算机软件资料等,每种出版物都应缴送样本3(份、盘)

  二、图书、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后一个月内缴送样本;报纸要在出版后一周内缴送,合订本(含缩印本、目录和索引)出版后一个月内缴送。

  三、陕西省图书馆是征集保存陕版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样本等地方文献的机构。凡缴送的出版物样本,请直接送到或通过邮局寄到陕西省图书馆采编部(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邮编:710061,联系电话:029-5360027)

四、陕西省图书馆要主动与各出版单位联系,切实做好接收样本事宜和整理保管工作,建立陕版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特藏阅览室,及时向社会公众开放,努力提高书刊的利用率。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

二〇〇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化 书刊音像资料 缴送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厅领导,档。

陕西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2228日印发 

               共印200

 

备注:目前的缴送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8号陕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组  电话029-85368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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