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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九旅是发展经济的先锋

郭必选,杨延虎,任学岭

    
  三五九旅回防边区以来,所执行的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经济政策,是我们建军上的新创造。在这个政策的执行中,除向政府领食粮外,做到了其他一切经费82%的自给,由此克服了物质资料的困难,改善了部队的给养,巩固了部队,增进了军人体质的强健,巩固了军队的纪律,密切了军队关系,成为发展经济的先锋。
  (一)在农业方面取得的成绩
  在生产运动的号召之下,本旅从1940年开始了农业生产,计划耕种土地自给两个月粮食:从夏季起,自给全部蔬菜;喂猪,解决年节的肉食。但因绥、米、吴驻地人稠地少,须要跑到百余里以外的地方(九里山、清涧)开荒种地,来往耗费工夫,虽积极苦心进行,然未曾细心调查研究,筹划不当,故收获所得,不敷购买工具和种子资金。但在驻地附近所种的蔬菜到夏季后,足够自给了。各个伙食单位每人每日发一毛钱伙食费,只勉强够买油盐之用。部队须到百余里路以外去背炭出卖,赚了炭烧,并获得余钱买猪来喂。从这些生产活动中,奠定了连队生产改善给养的基础。除在驻防之绥、米、葭、吴、清各城镇及河防驻地所有公共荒地(公坟地、庙宇附近、城周围碎块土地,废弛不通行的片断公路,旧的军事防御建筑等)都被开垦外,并向当地居民租地种菜。军中指战员们这种艰苦勤劳的精神,获得各阶层人民的广大同情。租佃的菜地,有的佃主(如义合镇的地主富家)谢绝我们支付租价,贫苦农民有些自愿让给暂时的租佃权,这是出于人民对军队的衷心的同情与爱护。在驻扎于农产不丰的地区,特别是在气候只宜夏作物的地区,农业生产不但是为解决经费困难所必需,且在维持和人民的正确关系上更有必要。1939年底和1940年春,部队伙食费不够,冬春蔬菜缺乏,出外采买人员有强买及发价不公平的严重行为。部队在进行农业生产中,除县城极少几家专靠种菜为生的人有感这个穷军队驻防无利可图而生怨言者外,在广大人民中间,我们是保有良好的政治影响的。
  1940年从生产中解决的问题:(1)自夏5月起,蔬菜自给了。(2)由蔬菜自给,增加了喂猪,下半年改善了伙食,每人每月能吃1斤肉。(3)各个伙食单位,自制了部分农具,每伙食单位都有大小猪10余头。(4)证明了俗话说的:“有菜半年粮,无菜半年荒”,部队粮食吃得饱了。(5)种粮食是开荒地,头一年不长粮食,且离驻地过远,锄草不及时,往返费工太多,由于这种种原因,本年粮食收获计划流产了。
  1941年部队找到可以屯田的地点,执行总司令亲身指导的屯田政策,每人平均种6亩地。每1亩地从开荒、播种、锄草到收割,亦须费工七天;6亩地计费工42天,约得细粮小米3斗(下中收成),谷草合价亦能值细粮3斗,粮草两宗约可换棉衣一套。如能获得上中收成,则可增加四分之一。各种副作物如包谷、花麻、油麻之类,亦与种小米收获相等。在这6亩地的边沿,可种许多附带作物,如大麻子、南瓜、豆角等,收获很多。除此而外,每人再各种菜地半亩,则可有足供一年吃用的蔬菜。调料——辣椒、大蒜、葱,以及灯油、草烟、打草鞋用的绳索等也都有了。因为有了田园产物,故饲养家畜猪、牛、羊、鸡、鸭、兔等副业,大为方便有利,其中喂猪的利益最大,这应该是主要的副业。如平均以五人养一头猪计算,每百人可养20头猪。外加三头母猪,每一母猪年产二次,平均最少每次不少于4头小猪,在不闹猪瘟,不发生意外的正常状态下,每年共生小猪24头。如每月杀二头猪,则每年须杀24头猪,猪的繁殖率与供给肉食的屠宰率相抵。还有多余小猪,自离奶到宰杀,平均每日可长肉5两。实际则每年平均经常保持五人养一头猪。由于有了农业生产,就有许多剩余蔬菜,及因磨面、碾米而得的糠渣头子,因造豆腐而得的豆腐渣等等,可以养猪,实为废物利用,利益极大。现在本旅已完全照此做到。每一伙食单位由农产、牲畜所得财富是在增加着。这些财富均由党支部领导,全体军人监督和依据上级规定的制度,合理地享用。1942年尚未作总结,但一切收获,大体上不会比去年减少。
  检讨过去农业生产运动,总结其优缺点如下:
  优点是:
  (1)部队进行了执行这个任务的政治动员,使全体人员认识了毛主席提出的生产自给口号有坚持团结抗战、渡过经济难关的重大意义;总司令回边区后亲身指导,更加鼓励了军人的积极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在实际生活中,感到生产运动的好处,改善了生活。
  (3)旅与团都订定了每年度的整个的生产计划,规定了连队的生产任务的负担,认真地督促了团对辖队生产的指导与督促。
  (4)连队组织生产委员会,讨论布置生产任务的执行,监督与审查经济(连队经济完全公开)并保障供给制度的执行。
  (5)现在各连队均因有农产品而享受了自给自足的富裕的农家生活。
  缺点是:
  (1)没有充分注意生产工具,没有组织与使用耕牛,没有选定几个战士(伙夫)专门(撑犁手)长年累月地从事耕作:经常采取全体动员,浪费了时间妨碍了部队的操课。
  (2)一部分干部对农业耕作还采取消极态度,不力求增加耕地的收获量。
  (3)肥料收集没有更认真。
  (4)没有专门指导生产的干部。
  根据过去经验,采用牛耕地和利用牛上粪与收割(牛车搬送),置备足够的农具,配备专门负责的指导干部(生产副营长和连的特务长),配备长年成日从事农作生产劳动的战士(伙夫抽出),在播种、锄耘、收割时动员全体官兵参加,规定生产日,花费一定数量的工夫,这样,每人每年种6亩地,并砍伐全年柴火,共计只不过费工两个月,不但有了粮食,所有日常蔬菜、肉食及草鞋、柴火、鞋袜概可完全自给。单这后面几项,即占全部经费三分之一,怎么可说是小问题呢?至于粮食收获,则可养活2000人。
  以上就是本旅农业生产的简单总结。
  下面的附表是指出一个百人的伙食单位,如不自己种菜,而去60里以外的地点买菜所费人工及时间(还不去说金钱的耗费):
  每月蔬菜消费量(每人每日以1斤计): 3000斤
  每月采买次数(每次以采买百斤为标准): 30次
  每次采买所耗人工(每次以二人为标准): 4工
  每次采买所耗时间:(每次以往返二日计): 2天
  每月采买所耗人工: 120工
  每月采买所耗时间: 60天
  每年采买所耗人工: 1440工
  每年采买所耗时间: 720天
  仅仅依据此表,就可以驳倒所谓“农业生产无利,妨碍训练”的谬论。
  (二)在工业方面取得的成绩
  大光纺织厂建立与发展的经验及其他各手工业的总结:
  第一,动机和打算。
  部队衣服年年穿,被毯每年需要补充;被服原料的购置是供给工作上的首要问题。1939年冬,部队回防边区后,被服原料采买困难,又无钱买。在毛主席提出的自力更生、自给自足、克服困难、建设边区的号召之下,作长久之计,办纺织厂。
  第二,从试办中搞起来。
  1940年九月间,即已想办纺织厂。这时供给部开的短期训练班中,有一个河北人会织布,于是搞了一个小木机子,买了1块洋纱,试试看,10天内纱织完,织出的布还好,一天能织10丈。成本计算比买布便宜三分之一。
  因部队里有织布工人就决定建厂,进行了下列事项:(1)买木料由自己的修械所造小木机十九架,又从山西买了四架铁机;(2)纱是向当地商人赊来的;(3)从部队中抽调河北高阳等地的技术工人20余名。
  布厂便这样初步地搞起来,不仅有利、方便,且解决了采买布匹的困难。
  为了做到全旅布匹自给,1940年12月决定把布厂扩大。
  1941年初,取消全旅各级勤务员,集中了100多青年做学徒,学习织布。
  又从晋西北买了两架铁机,由自己修械所添做了11架大木机,二三月间,又自造了16架大木机。3月下旬,又自造了14架大木机。这时大小木机铁机有66架。同时,添做了纺车等等必要的零星工具。
  原料问题:1941年政府发给我旅生产基金40万元,其中25万元分给了各团;余15万元中,以10万元买纱300多块(七斤十四两一块,每块二百八、九十元)及一些必须购买的用品(如织机上的铜丝,不能自制,须购外货)。
  工人由供给部会计员管理,分为浆纱、织布、络线、打线四组,一组二三十人,10多个熟练工人当师傅,并负责浆纱、输纱及技术工作,聪明的青年学织布,笨些和年小些的青年打线、络线。
  织机动作起来之后,马上感到劳动力不够。于是用大光纺织厂名义在绥德一带招收青年男女学徒50名,并从军法处调出犯错误的犯人和俘获的土匪,集中劳动。这时工人共有200余人,由供给部军需科负责管理,分为四个排,十二个组(其中有一女工排;一排分三组,每组十余人)。
  工厂初具规模了。这时有两个困难问题需要解决:第一,资金与原料的供给问题;第二,工人的管理、教育与训练问题。
  (1)资金与原料的供给问题。
  1941年5月间,借边区银行20万元,仍不能长期支持。以后只好交朋友,拉拢关系,联络富商大贾,采取赊借原料,定期付款办法。
  1941年5月以前,洋纱多从山西买来。后因来源断绝,只得从西安、延安购置(申新和黄鹤牌),棉花也是从西安、延安购买的。
  土纱的供给,由政府发动当地妇女纺纱。最初,纺1斤纱,工资3元到7元(棉花价每斤4元),分上中下三等。到七八月间,改为纺1斤纱给熟花1斤半。到1942年3月间,又改为纺1斤纱给熟花2斤2两或2斤。
  在1941年10月间,因民众纺纱供应不及,且质量不良,自办纺纱厂,有弹花机4架,纺纱机40余架。到1942年7月,因无熟练工人,又因弹出的花不能完全在机子上使用(棉花不好),现在只留四架机子继续弹花。纺纱机已停。
  (2)对工人的管理、教育与训练问题。
  工人数量增多了,但分子复杂,管理不易。特别是青年勤务员,过去自由惯了,在家时也未劳动过,所以初来时,每天打的打,骂的骂,闹个不停,张口就说:“大官见过,小官也见过”,不受管理。
  从农村来的妇女多因婚姻不满出来的,经妇救会或政府介绍来工厂,相互谈到婚姻问题时,有的哭,有的笑,并常要求组织替她们解决婚姻问题。
  俘虏来的土匪,让他做工,对他是件苦事情。
  犯错误受处罚的人,许多是部队中的连排干部,摆老资格,不愿做工,调皮捣蛋。
  1941年1月到3月间,供给部长用了大力来整顿,立见成效。
  这时期中,由那20多名熟练工人当师傅,教织布组的青年,先登小机(用力小,容易织),由师傅把一切手续办好,自动控制他们如何登机子;继线时,如何穿线接头;如何手牵梭子,手脚相应。开始时每天只织两三个钟头。经过一两个月的时间,这一批学会了,转到大机上,再来一批,这样一批一批地训练,1941年3月轮练完毕。
  打线络线工作容易学,只要细心耐烦,会接线头就行,但也需要熟练,不熟练时,打出来的“夫子”和络出来的线,织布不好使用。
  开始做工,青年学徒坐在机子上,或打夫子络线,时间稍久,屁股疼,纱易断,脾气躁,不耐烦,浪费了许多线子,损坏了一些器具。所以在1941年3月以前,从产品方面计算,是没有收到成绩的。
  当时的出路是:除了加强技术教育、提高技术之外,主要地是要政治鼓励,并给以革命劳动纪律的教育,使工人们自觉地认识从事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心工作,提高他们对于生产的热情和劳动纪律。
  教育的方法:采取个别教育,实行军事纪律。供给部前部长何维忠同志和军需科长、分支书记,每天亲身指导,说明前方打仗,在后方生产等于打仗,要服从组织,做工是光荣的,是工人阶级。提出竞赛,学徒与学徒比赛,女工和男工比赛。实行奖惩制度,建立请假制度。同时,每人每月发一些纸笔墨文具,并买了些娱乐器具。
  从此工人们都感到做工是光荣的;并愿工余学习文化政治,过军事生活,生活军事化。这样,逐渐建立了民工制度,工厂走上了正轨,早饭前早操跑步,早饭后上工,冬春季每天十小时。
  这时又遇到了新的困难。
  厂址原是租借的民房,因工作不便,自开了10余个窑洞,供工人居住。不料新窑潮湿,工人发生疥疮,数十人不能工作。新窑改为储存室,工人移住民房。从6月间开始另打了5眼石窑,安放织机,到10月底才落成。这期间,机子没有屋子安放,只好放在院内露天之下,搭起帐篷工作。五六月间早晨有露,且时时下雨,线打湿,不好织。到7月间,天气热,太阳大,线子晒干,也不好织。当时,只好把军毯以水浸湿。盖在机子上,地下泼水。但这办法,只能保持三两个钟头,其麻烦困难,可想而知。
  经过6、7、8、9四个月,到10月间新窑洞落成,并盖平房27间,供工人住宿,才消除了这个困难。
  在工人技术提高方面,从6月以后,青年学徒逐渐成了熟练工人,有的直至超过了师傅。
  学徒期间,一般地在最初一个星期内,一天只做二三个钟头的工,织布1丈到4丈。四个月以后,一天可织四五丈。到1941年四五月间,每天可织十二三丈。在这当中,质量上也不断提高。
  可以说,1941年6月以后,工厂从种种的困难的克服中,建立与发展起来了。
  第三,确立了兵工制度。
  工厂扩大,需要正规化,军需科管理诸多不便,遂在供给部之下,专设厂长、政委负责领导,订定纺织厂行政草案。
  在厂长政委领导下,分工务、业务、会计、总务四股,分工合作,各有专责。规定了各种制度——会议、汇报、报告、检查、生活、津贴(按技术高低,规定最高的10元)与惩罚制度,具体分配了工作、学习、休息、娱乐的时间,订立了民主生活的范围和各种原则——工室、寝室、饭厅、请假、外出等。
  到1941年10月间,一切走上正轨了。
  10月以后,感到木机不如铁机好——铁机织出的布,质量好而且省工。计划把木机逐渐完全改成铁机。从1942年1月到10月间,自造铁机41架。但因织铁机,须身强力壮,技术稍高,这样的工人不够,不能全部改用铁机,遂不再添造。计铁机45架、木机62架;此外,连买得龙湾工厂织毛毯毛织品的木机13架(1942年春),自造木机13架;共计织机133架,平均月出宽面大布千匹左右,毛巾约500打,毛毯约百床。
  从1942年5月后,把津贴制改为按件给资制,最高每月七八十元(这相当于私营工厂工资十分之一),最低的二三十元,更加提高了工人们的生产情绪。当时有些工人,午睡不睡,到下班时不下工,埋头工作。经过说服教育,才克服了这些过度积极的现象。
  我们是坚持兵工制度的经营。工人亦自种蔬菜、喂猪,供给蔬菜肉食。
  1942年冬,因制棉衣,停工1个月。
  1941年,该厂除一切开支外,实得红利390万元。1942年十个月,实得红利800万元,现厂址工具及所存纱花,可值500万元(纱花约值100万元)。拟再投资数百万元,坚持再生产。
  总结从事工业的经验教训,有如下列各端:
  (1)各工业利润的比例,以纺织业的兵工即旅供领导的大光厂,利润最大。计该厂全体人员,1941年为250人,1942年为225人;除工厂一切开支外,1941年获利390万元,等于该年底4000担小米价(每担300斤)。1942年十个月获利800万元,以绥德现时小米价,800万元也可折合小米4000担,厂中每人平均纯利约18担。
  根据两年来的经验及现时的环境,大光厂225人,1943年,除厂址工具外,向该厂投入资本按每人2.5万元计,共计526.5万元,军服所需布,用款向该厂购买,如此,则1943年的生产,每人可获纯利小米20担(因物价高涨,只好以米作标准)。
  各团均有织布厂,可整理为一百人的织布生产。
  其他,除制鞋、缝衣、皮革,纯为制造部队的装具服装外,本旅内尚有铁匠、木匠等约200人,根据二三年的经验及边区经济继续发展的情况,这种铁木工人平均有1000元资本,每人每年获利率约合六担小米。
  尚有纸厂、榨油房、可利用部队从农业所得麻子及稻草以及兵工割马兰草,廉价收买作为原料。此项工业约60人,每人每年平均纯利可得6担粮。
  (2)除农业外,兴办兵工制度,实为解决自给之本,它是同时解决物资与财政两方面的。商业决不如农工两业之可靠,商业不是靠己而是靠人,故不宜多做。
  (3)缺点方面是:大工厂经营,成本消耗繁重,没有固定资本,影响再生产,因此今后必须竭力筹得固定资本。
  (4)我们过去既没有对于边区全盘经济的打算。对于部队农业与工业的生产也没有统一的计划,不能使农业、工业、运输业、商业四项互相统筹配合起来干,这是很大的缺点,今后应有统一的计划,配合的经营。
  (三)在商业方面取得的成绩
  我们的商业是从合作社开始的,从合作社到大商业,经过了六个年头。
  还在1937年,本旅改编东渡,开赴崞县一带与敌作战。时值太原失守,商人惊散,城市货物不能运往乡村,老百姓亦不敢外出贸贩,致使日用品甚为缺乏,即油盐也都一时断绝,军队乡民,多有淡食者,在这样的环境下,由于老百姓的请求,我们便办了合作社,抽调牲口到宁武等地驮运食盐。供给部拿出白洋300元,在崞县一带收买商人寄存在乡下的货品,聘请阳武商人李茂林任经理,在阳武开张营业,定名为“三五九旅军民合作社”。当时目的,只是为了解决食盐油类等的困难,并贩运一些其他必需品,那时候票子还未跌价,所以资金虽然不多,而生产着实兴旺。1937年10月开始,到1938年4月部队东移,短短的半年得到了崞县人民很大的好感,成千的老百姓都在传颂着:假如不是合作社,不被敌人杀死,也会要困死的。因为当时的宗旨,不是为了赚钱谋利,所以生意虽好,没有赚到钱。4月结束时,本利共合白洋490元,交给部队用掉了。
  1938年5月,合作社人员随同部队转移晋察冀。到了灵邱,又是缺乏日用品,军民都苦。欲继续办合作社,没有本钱,无法可想,到8月间,合作社人员去涞源城找商人拉关系,用交朋友的办法,赊到了30042元货物,主要是布匹、文具、纸张、香皂等,共计十一驮子,运回灵邱东河南镇,设店销售,货主也同来。五天的时间,将这批货完全销尽,除本钱外,实得利润800元。这次现付货主2042元,送了1000元给前方接济伙食钱。余800元,又随货主去涞源再办货。这样贩运数次,到12月底,才把货主的账交清。合作社经营由8月至12月,便利了灵邱一带人民所需油盐布匹的供给,并在数次贩运中赚了2800元,弥补了部队的经费,还剩余1500元的货。
  1939年1月,将1500元货移驻下关镇,主要是贩运油盐,一方面供给部队的吃油,同时便利老百姓的需要。这时因部队时刻和敌人作战,伤兵一千多,西药营养品等采买不易,合作社遂与各方面商人建立了友好关系,经过他们从天津北平保定等处收买西药、牛奶、藕粉等物,保证了伤兵的需用。同年9月本旅接到担负晋陕河防的命令,合作社即行结束,九个月营业实得利9400元。当时部队出发无钱,即以5400元现金开支经费,余下了4000元的货,计五个驮子,随同部队西行。10月到了绥德五里湾,即以这4000元货开张营业,因边区货价高,卖了二万元。又派人到娄烦、文水、交城等处,贩来一些文具布匹。年底总结,现金带货共值3.1万元。
  1940年1月,合作社移到绥德南关营业。这时部队经济陷于极端困难中,不得不靠合作社赚一部分钱补助开支,所以“军民合作社”的名字,便觉有些不合用,改名为“大光商店”,转变为以营利为宗旨。一年中又交了一些商人朋友,或以现款买货,或作暂时赊欠,购进了文具、布匹、纸张、鞋袜、毛巾等货,并在市上倒货。一年努力,年终总结,共赚19.17万元,抽调10.17万元补助部队开支,确定1941年的生产基金为9万元。
  1941年,为解决部队的迫切需要,本旅除以农业工业运输业为主体外,决定扩大经营商业,以为辅助。除原有9万元资金外,又从财厅发给本旅的40万生产资金中提出25万元,又将各团所有的零星小商店取消,集得资金6万元,共有资金40万元。从1941年1月起,设了10个分店,经营一年,实得利润298.2377万元,抽调98.2377万元补助部队开支,实余200万元作为商店的资金。
  1943年,本店及10个分店在春夏秋三季的经营中,共得利润672.0080万元,补充部队经费200万元,尚余472.008万元继续营业。
  经验教训:
  (1)便利了老百姓购买布匹、纸张、油、盐等日用品,密切了军民关系。
  (2)便利了军队购买日用品,在经费困难的八路军,能够使1元津贴买到香皂、毛巾、牙刷、牙膏等东西。另一方面,战士们把钱都正当地买了日用品,可以减少部队中不正当的浪费行为。
  (3)交朋友的重要性。假如我们不同来源商人拉好关系,便无法买进货物。
  (4)收入盈余,补助了部队经费的开支。
  (5)推销土产,抵制外货。可是有一部分商店因为我们检查不严与领导不够,尚不能有计划地联合一致进行抵制外货推销土产的工作,只顾到狭隘的本位主义,忽视了整个的经费建设。
  (6)1940年以前,不知道建立商业情报,只晓得苦干硬干。结果,因行情涨跌,吃了不少的亏。1941年建立了商业情报网,各地行情,随时报导,并和大商家取得了联系,货价涨跌,能及时知道。故将1942年与1941年比较,就没有吃到行情不明的亏了。
  (7)与当地有经验而且能在边区外区活动的商人联络和营业,遇有纺织原料困难的时候,得到了很多的帮助。但也遇到了一些流氓商人,他们利用我们做了他们自己的事业,使我们的营业受到损失。
  (8)商店里有的人数太多,吃闲饭,增加了商店的开支。
  (9)经常与外区商人往来,彼此了解政策与态度,减少误会,成为朋友。
  (10)也考验了干部的党性、思想与能力。
  (11)商店中管理严密,制度健全,才能减少消耗。
  (12)帮助稳定金融。大光商店在1940年兑换光华票。
  (13)周密筹备,正确地灵活地运用贸易政策,在非禁止品的范围内使土产运出,兑进必需品,一面是解决军需品的困难.又可获得利润。
  (14)为了赚钱起见,自1939年1月将所有旅团的合作社一律改名为大光商店。商店组织是以绥德为中心,在绥、米、葭、吴、清、安定、延川、延长均设有分店。旅为大光商店,团为分店。
  (15)各商店人员大多是军人,按职别发津贴,但雇请者则按能力与工作之强弱发薪资。
  (16)货物来源,1941年大部是从晋西北一带过来的。后因敌人、“扫荡”封锁经济(降低法币,使用伪票),物价昂贵,又因我们资金困难,拿钱买货亦不能多;因此我们就在抵制仇货、推广土货的口号下,推销自己织的布匹,买了自己制的皮鞋、手巾、布鞋,更大量地推销了大光肥皂。在防止奸商抬高市价,与推行边币的原则下,兑换光华票,抑低高涨着的市价。例如我们自己的盐,市上每元1斤4两,我们则卖2斤4两,这样使老百姓每元中便宜1斤。所以说我们在某一时期中,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在平衡物价,安定民生。
  (17)“早知三天事,宝贵几千年”,似乎做生意是瞎碰的,碰的机会好,就可赚到钱。其实不然,做生意完全靠估计正确,了解当地及各地之情况,进出口的对比,方能预计货价之涨跌,确定某个时期的注意方针。
  (18)稳定币值,巩固金融,是生产发达的先决条件。三年来由于边区的币制忽涨忽跌,金融紊乱,影响了买卖货物,感到诸多不便。另一方面,却使投机商人贩运票币,赚了很多的钱,影响了边区的经济。
  (19)各团商店,对集中领导,实际上没有彻底执行,表现了互相竞争,各自为政的不良倾向。
  (20)各团都建立了会计制度,由专人负责,登记账目。但因经手者大多是过去商人,没有用新式簿记,仍用旧式簿记。
  

延安精神探源/郭必选,杨延虎,任学岭著.—北京:红旗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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