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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篇 延安生活指数

朱鸿召









  考察延安生活的物质方面,基本人口构成、工厂、农村、军营等,贯穿着一个改造人、重新塑造人的主题。
  延安生活指数
  延安十年(1937—1947),将一个陕北小镇打造成革命圣地,并因此而规范了几代中国人的生命历程,改写了20世纪中国社会的历史篇章。走进历史的生活是崇高的,但融入生活里的历史却往往是繁杂琐碎的。
  一 人口与性别
  人,创造了人间的奇迹;同样是人,创造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在战争年代和医疗卫生条件极不发达的地区,人是一切资源中最可利用的因素,也是最可宝贵的因素。延安,自古就是边陲要塞,位于汉族与匈奴等北方少数民族交流杂处的前沿地带。清末以后,这里战争频仍,十室九空。1935年10月,红军主力部队长征到达陕北后,当务之急就是“扩红”——招募青壮年人口参加红军,补充长途跋涉而锐减了的部队编制和战斗力。此后的十余年间,陕北延安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大量吸引人才,更大量地招募移民人口。革命圣地延安的历史,就是由他们直接参与打造的。
  1937年1月,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中共中央随红军主力部队进驻延安。当时,延安城本地居民大约3000人。“在露天集市上,农民和商贩出售肉、蛋、蔬菜和其他食品,还有一些小商店、小吃店和几座有名气的饭馆,仍旧照常营业。总之,延安呈现着一片差不多是正常的和平的生活景象。”而此时部署在延安的共产党守备部队实有兵力总计4000—5000人,共分为5个团。1938—1939年边区与国民党军队开始发生摩擦,从前线撤下3个团来加强守备部队,使其兵力增加到6000—9000人。①
  1934年10月,红军开始长征时的实有人数是7.5—8.1万人,战斗部队编制为5个军团。所有参加长征的人,身边带有大约可以用两个星期的给养,主要是大米和食盐。1935年10月,红军长征到达陕北时,红一方面军剩下7000—8000人,其中正规部队战士约5000—6000人。
  1937年8月,根据国共两党协议,将红军第一、二、四方面军和陕北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辖第一一五师、第一二〇师、第一二九师,共4.6万人,开赴华北前线,配合国民党军作战抗日。在延安的各师留守部队组成“八路军留守兵团”,总人数是1.6—1.9万人。同年9月,根据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决定,八路军番号改为“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十八集团军”。稍后,八路军留守兵团与第一二〇师等部队组成陕甘宁晋绥联防军。
  1942年5月,在延安的党政干部有1.2万人,陕甘宁边区民众人口约160万,军队约10万人。②
  1943年8月,在延安的党政军人数有3万人,老百姓约1万人。③这相当于1937年延安市区人口的16.67倍。
  1943年12月22日,在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上,任弼时就如何看待知识分子问题发言,其中介绍:抗战后到延安的知识分子总共4万余人,就文化程度而言,高中以上占19%,高中占21%,初中占31%,初中以下约30%。这些知识分子到延安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培训,就被分配到陕甘宁边区或其他根据地工作,部分人留在延安工作。
  1946年10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选举委员会提供的确切统计资料显示,延安市区老百姓人口总数为1.237万人,陕甘宁边区人口总数为159.395万人。这是不包括党政军学等“公家人”的。同时,据陕甘宁边区民政厅统计,1937—1945年间,边区共接受移民6.385万户,人口26.662万。外加5000多人的还乡难民,人口总迁移量达到31.662万人。安定县(今子长县)四个行政村原来只有173户,到1941年短短几年时间就增加到288户。④大生产运动中被评为先进模范村的延川县刘家河村,1937年只有5户人家,62口人,到1943年就增加到12户人家,105口人。⑤在这十年里,延安及陕甘宁边区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持续在5‰—20‰之间,属于典型的非自然增长状况。在1946年的边区农村总人口中,全劳力就高达33.876万人。这种以移民为主体的人口迅速增长,为农业生产和兵力补充提供了可靠有力的保障。
  处于战争环境下的延安,其边区人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发展生产,提高出生率,降低死亡率,反对堕胎,加速人口自然增长率,大力吸收各类人才,大量招揽各种移民,增加人口。1943年2月22日的《解放日报》载文说:“我们不怕来的人多,愈多愈好,我们只怪历史上给延安县遗留的人口太少,给我们发展生产许多困难。假如在二三年后,延安人口达到十万以上,那我们的工作将是另一番现象。”
  上述边区人口中,农村老百姓无论是原有农民,还是招揽来的移民,其男女性别比例大体上是平衡的。1945年10月边区选举委员会统计的边区人口总数中,男性8.440万人,女性7.500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13:1,属于正常状态。可是在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公家人”中,男女比例却严重失调。
  1938年前后,延安革命队伍里的男女比例为30:1。几年过后,到1941年前后,男女比例稍有缓解,为18:1。再过几年,情况更向好的方向发展,1944年4月,男女比例为8:1。⑥这个比例关系基本维持到1946年开始逐渐撤离延安。
  形成这种严重失调的男女比例关系的原因,是长征到陕北延安的革命队伍,绝大部分都是男人。一大批青年学生为了抗战,从沦陷区、国统区和大后方奔赴延安,献身革命,才缓解了革命队伍里严重倾斜着的男女性别比例关系。“舞会在当时之所以特别盛行,除了跳舞可以娱乐身心、有利健康的原因之外,还因为参加跳舞的舞伴都是妙龄女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为补偿大多数高级将领由于军务倥偬而耽误的青春,鼓励和帮助他们解决婚姻问题。……当时延安的高级领导人,师级以上军官中80%的人都是在这一时期恋爱、结婚、成家、生子,延安对他们是一种温馨、甜蜜的回忆。”⑦
  1938年9月,时年19岁的孙承勋(何满子)经武汉到延安,进入陕北公学高级班第六队学习。此前在武汉抗日救亡活动中,他认识一位志同道合的女学生郭维琼,同样也到延安,进入安吴堡青年训练班学习,他们之间保持着亲密的通信联系。大约半年后,他忽然接到她的告别信,说组织安排要她陪同一位老干部到晋察冀边区前线。“‘陕公’与安吴堡青训班常有人来往,我得知一些情况,知道我们的关系完了。”⑧此事对他打击很大,他感到再也不能待下去了,随即离开延安。半个多世纪过去后,他回忆起这段经历和这件事,以为自己“由此而学懂了一点人生的、社会的内核性的东西”,“看到了一个胚胎,一个雏形,由此而领悟了社会的结构和运作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虽然“这点获得极难用文字表述”,但对他自己人生的影响却是至深至远的。“我真切地自我审察到,从此就添加了一些虚无气,对生活的执著也添上了虽然是轻度的怀疑和渺茫的色调。这对我以后的生涯影响极大。我常为克服附在我身上的这个消极性幽灵而付出精力,到底没能尽根制服庄生式的对人生的玩赏态度。”⑨幸许怀疑与玩赏的人生中会伴生出几分旷达与超脱,毕竟有违公正,暗影出没,让人耿耿于怀。
  二 时间与食谱
  时间是人类文明的坐标,人们用不同的态度对待时间构成了这个世界不同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有它自己独特的时间指纹。认识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其实就是去认识它如何使用时间。延安革命队伍里的时间经历了一个从无序到统一的过程。
  长征过来的革命队伍里,计时的钟表是非常珍贵的稀罕物件,只有战斗指挥员才配有。集体生活作息时间,起床、熄灯、一日三餐都是以号角为指令的。令行禁止,个人无须计时。只有担任首长警卫任务的战士们,需要计时轮换岗位,便以焚香为准,大约一炷香一个小时。而一些学校的作息时间,干脆以领导者或值勤者观测太阳高低,日暮晨昏为标准,随意性很大。遇到集体活动、庆祝盛典、群众集会,就并无定时,什么时候主持其事的领导人到场,便什么时候宣布开始。这在革命队伍里一般战士或工作人员并不觉得有什么妨碍,相反,领导人没有到场前的时间里正可以互相“拉歌”,热闹一阵子呢。
  但因为有了奔向延安的知识分子,便感觉到了落后和不习惯。曾经留学法国近十年的陈学昭就公开批评延安,“开一次会,要是有几十个人的话,等待开会的时间往往可以和开会本身的时间占得差不多,就是说:两小时的会,要等待两小时。听报告也是如此。我的经验是听报告两小时的话,等待了一小时半到两小时,就已经感到疲乏,而不能集中精神去听报告了。”⑩也有领导同志偶尔号召大家遵守时间,但大家已经相习成风,没有时间概念,或时间概念淡薄,彼此遵守的只有革命队伍里的号角和领导者的指令。因为一个真正的革命者,一个把自己所有活着的生命都献给了革命事业的革命者,是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作为革命队伍的一分子,其一切行动都听指挥。只有那些将自己生命当作个人财富,或者是更广阔的人类财富的知识分子们,才觉得“不重视时间,不遵守时间,不抓紧时间,也就是浪费时间”。
  这两种对待时间的不同态度,在日常生活中便产生了心理矛盾和思想冲突。随着奔向延安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多,以及医学、通讯等现代科学事业的出现,他们对延安革命队伍里的时间浪费现象也就意见越大。“在延安我们缺乏足够的钟表。即使有钟表,亦无标准时间,往往相差到一、二小时,以致开会或听报告总不能按时到齐,前后浪费很多时间。”(11)钟表不能普及,那么,最可行的办法是制作沙漏和日晷。
  1939年11月7日成立的中央医院,采用的是与李鼎铭先生所擅长的中医完全不同的西方医学,诊断、治疗、化验等操作过程都需要精确的时间计量。医院筹办之初,他们在延安城南门外的新市场买到一个旧闹钟,如获至宝。他们在化验室窑顶上悬挂一个大铁圈,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看着闹钟按时敲点。“于是仿效外洋轮船报时的方法,从晨五时到晚十时,每小时报一次时间,以四小时为一组,一、五、九同样报法,二、四、十也同样报法,使大家心中有数,听者不会误会。”(12)不久,宋庆龄托人带来几只手表给中央领导,毛泽东得知医院需要,就全部给了医院,戴在各科室主任手上。但一来僧多粥少,二来坏了没有人维修,所以刘允中医生便制作了沙漏。
  从延河边找来细白均匀的沙子,放在细长的中间束身一次只能流通过一粒沙子的玻璃管中,计算出一秒钟流通过的沙子数,装置一定的沙子后,再将玻璃管封闭即可。有15秒与30秒两种,使用时可以来回倒两次或四次,便是一分钟的时间。开始在医院里使用,用以计算呼吸,数脉搏。后来大生产运动中,在1943年6月12日的《解放日报》上予以介绍推广。
  沙漏适宜于室内精确细小刻度计时,室外大刻度计时是日晷。1942年8月28日《解放日报》报道,边区数理学会的孙桐计算太阳与时间的对数,延安自然科学院物理系江天成校审并设计出石质日晷。然后,由自然科学院、边区政府和延安市政府资助,翻刻制作出两个大的石质日晷,分别安置在自然科学院内和市南门外新市场沟口。(13)在当时条件下,此举堪称是对两种不同时间态度的最佳调和办法。随即,延安的很多单位,如杨家岭、中央党校、马列学院等也都陆续安装了这种形式的计时工具——日晷。
  其实当时在延安的中央领导人中,尤其是先后从苏联回来的领导人,不是没有钟表,而是缺乏一个统一的时间标准。1944年5月,从晋察冀边区到延安帮助建立广播电台的英国人林迈克(Michae1 1indsay)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他后来回忆说:“我们初到延安时,那里还没有标准时间。有些单位使用中国东部的华东标准时间,有些单位则使用华中时间,而延安地方政府则在他们的院子里安上一个日晷,时间是以太阳移动而决定的。这样多的不同标准时间当然会引起混乱。”由于他的工作是建立电台,并负责接受并联系外地电台,所以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时间。于是,他致信毛泽东。“结果毛泽东先生让他的一位秘书给在延安的各机构打电话,询问使用什么样的标准时间最好。过了几天《解放日报》登出了一条新通知,规定延安就使用所处时区的时间,即中国中部标准时间。”(14)
  延安当时不多的钟表都在中央领导人手上,他们分别从南京、武汉、重庆、莫斯科等地来到延安,然后各自主持某个部门的工作,便使得不同的单位使用不同的标准时间。而毛泽东本人,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整个地将白天与夜晚颠倒过来,特立独行地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和方式使用着时间。
  用行政的办法统一了标准的时间,林迈克在与外界交往的过程中感觉到方便多了。对于延安革命队伍里的一般战士,以及奔赴延安后在整风运动中接受革命洗礼的知识分子,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关于时间的概念依然是模糊的。天有阴晴雨雪,石质的日晷岂能承受过多的苛求?在延安革命队伍里,过着供给制集体生活的人们,最严格的时间作息标准,其实是食堂一日三餐或两餐的开饭吆喝声,或梆声,或哨声。
  1938年秋,陈学昭以《国讯》旬刊(黄炎培主编)特约记者身份从重庆到延安,刚开始她被安排住在中央交际处招待所。吃饭时间是:
  早饭:8∶00左右,干饭;
  午饭:11∶00左右,稀饭;
  晚饭:15∶00左右,干饭。
  “三顿饭在六七小时内吃完,只觉得一天工夫吃饭的时间占去大部分,因为饭与饭之间的距离太近,常常把工作打断。三顿饭都是小米,菜呢,都是南瓜。……自从我到后,他们为优待外来的参观者,为了外来的人一下子不能习惯于吃小米、素菜,每次都特地给我烧大米饭,另加一只葱炒蛋。”她写回的报道中记述着:“说到吃,一般人都吃小米,那是外边大家都知道了。在冬天,蔬菜只有白菜、豆腐、豆芽菜、红萝卜、白萝卜、洋芋、粉条,荤菜只有猪肉,及猪身上的一切,羊肉,与鸡、牛肉呢,难得有出售,那是死了的牛的肉。鸡蛋绝对没有,因为天太冷,鸡不下蛋。现在,初春的美丽季候,只有菠菜,白菜绝对没有了,其他菜类与冬季的一样,不过荤菜增加了鸡蛋而已。”(15)近代陕北灾荒连年,几万人的革命队伍能够解决温饱问题,已经是了不起的事情了。
  延安马列学院坐落在蓝家坪的半山坡上,名曰学院,其实只是几排窑洞,周围没有围墙。每排窑洞前面有一块平坦的空地,可供学员读书、吃饭。四五个学员住一个窑洞,洞内放一条桌,供晚上点灯照明读书用,没有椅子。“学院的生活很有规律,读书、上课、讨论、就餐、睡觉均有严格的时间规定,以哨为号。学员吃饭一般都到最下面一排窑洞伙房去打饭,一个小组一脸盆菜,大家蜷着腿围坐在地上吃。”(16)一位学员于1938年12月进延安马列学院学习,他回忆当时学员生活待遇是:每人每天1.3斤小米,1斤青菜,3钱油,3钱盐。每年发单棉制服各一套,生活是有保证的。每月还发一点津贴。(17)另一位学员于1939年3月进马列学院学习,他回忆当时的学员生活待遇和伙食情况与上有些出入:“当时的生活很艰苦,每日小米(糠不少)1斤,蔬菜1.5斤,油3钱,盐5钱。每周一顿二米饭(小米掺杂大米——引者注)或馒头,菜汤上漂几片肉,节日可吃到一顿大米饭。每月零用费1元。”(18)
  马列学院是当时延安的最高学府,学员们都是将来的干部候选人,言行举止也都比较入规入矩。而另外一所学校鲁迅艺术学院的学员们,年龄上较马列学院普遍年轻,资历也浅,有的甚至还是十几岁的大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平时伙食单调,油水不多,遇到每周一次的伙食改善,就会出现很多热闹。
  山下的哨子声盖过了乐器声,要开饭了,今天又逢改善生活,同学们放下学习工具,雀跃着跑下山来。炊事员已经把一大饭桶面条抬到广场上,“掐饭,掐饭,吸烟,吸烟”,操着各种强调的语言,身着各种服装的学生,顿时把饭桶围严实了。有一个调皮鬼打着快板,敲着餐具,“‘武’餐呵!”一个鹞子翻身挤在最前边,三下两下就捞起一碗面条。后来的不甘示弱,手伸过他的头顶,两条胳膊已经探到饭桶边沿上了,“加油呀!莫后退。”人们拥挤起来,终于把盛起来的那碗面条挤翻,洒在更下边人的头部及肩膀上。这时候四周响起了喝彩声、笑声,尽情的欢腾着。这是独特的景观,没有导演的节目。(19)
  此情此景当时热烈紧张,事后令人难忘,思之有趣。据另一位鲁艺同学回忆,平时伙食就是小米干饭,菜是熬萝卜条,偶尔有个菠菜汤。“每星期吃一顿面条,里面掺的猪肉,味道怪鲜的;用大木桶盛的,打饭各人围着木桶去盛,都是青年学生,人挤人抢面条,怕迟了吃不到了。”华君武就此还画过一张漫画,夸张地“只见面条落在有的人的背上、肩上、头发上、耳朵上”(20)。漫画张贴出来后,引人捧腹大笑。
  1940年大生产运动后,改善了学员的伙食,能够吃上馒头,菜里的肉片也多了。
  大生产运动中,各单位多种经营,养猪、种菜,并创收,改善生活。延安日本工农学校原来每天伙食的主食是小米,此时变成面食,并且逐渐地每周还可以吃上一餐大米饭。这是他们一周的食谱:
  星期一:
  早饭:羊肉炒萝卜、炖牛肉、豆腐、白菜、粉条、西红柿汤;
  午饭:面条;
  晚饭:素炒青菜、炖白菜、猪肉丸子汤。
  星期二:
  早饭:羊肉炒土豆、炒菠菜、豆腐汤;
  午饭:疙瘩汤;
  晚饭:油炸丸子、汤。
  星期三:
  早饭:猪肉炒白菜、卷心菜汤;
  午饭:面条;
  晚饭:煎肉丸子、炖南瓜、西红柿汤。
  星期四:
  早饭:羊肉炒土豆、炒菠菜、豆腐汤;
  午饭:疙瘩汤;
  晚饭:色拉、裹面油炸茄子、卷心菜汤。
  星期五:
  早饭:牛肉炒白菜、西红柿汤;
  午饭:面条;
  晚饭:蒸鸡蛋羹、南瓜甘薯泥栗子、萝卜汤。
  星期六:
  早饭:猪肉炒白菜、白菜豆腐汤;
  午饭:疙瘩汤;
  晚饭:炖菜、蒸南瓜、醋拌凉菜。(21)
  该校学员都是日本俘虏,为了体现优待政策,伙食是上乘的。但毕竟大生产运动解决了革命队伍的温饱问题。不久,当地老乡的生活也改善了,街上的饭馆里可以买到大米饭、馒头和面条,以及肉食菜,各机关学校食堂虽然还是以小米为主,但副食品花样多了,一天可以吃上一顿肉。
  三 货币与物价
  延安革命队伍里实行供给制,作为一个“公家人”,一般吃住用全部由公家按照不同的级别等差无偿供给,个人需要购买的东西很少,除非私自给自己或邀几个朋友下馆子加餐开荤。但作为一个国家的雏形,延安时期仍然发行货币。市面流通的钱先后有“苏票”、“法币”、“光华券”、“边币”、“流通券”等几种形式。由于有了这些不同的钱币,便带来人们生活中物价的涨与落,以及生活水平的好与孬。
  最初红军带到延安的钱是“苏票”,即“苏维埃国币”,又称苏币。早在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便创立,7月7日开始发行统一的新纸币“苏维埃国币”,面额为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共5种。苏票一元与法币一元相等值。“1934年10月红军长征时,毛泽民(时任苏维埃国家银行行长——引者注)奉命携带苏维埃国家银行的160多担黄金、白银和苏币,组成特别大队,保证红军给养;同时还兼负管理沿途运输、接收打土豪的财物、筹粮筹款等项工作……”(22)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以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办事处的名义,继续发行过一些苏票,但流通有限。
  1937年9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驻西北办事处更名改制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随之,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办事处也相应地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承认并流通法币,逐步收回苏票。
  “法币”,是指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废除“银本位”制度,“废两改元”,改用统一的纸币流通,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大银行(1936年2月又增加了中国农民银行,共四大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即“法币”。1938年6月,边区银行发行了小面额的“光华商店代价券”,简称“光华券”。
  一年后,国民政府得到报告,大为光火,责令严查。1939年4月7日先由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致电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兼财政部部长孔祥熙:“查陕甘宁边区政府辖境内法币信用甚高,流通亦畅,惟零星辅币万分缺乏,影响物价之提高,有碍小民生活。经当地商会、农会等向边区政府环请,准许光华商店发行二分、五分、一角之代价券。原系暂时权宜便民之计,而其流通范围只限陕甘宁边区。发行以来,因准备充足,深得人民信仰,并无武装部队强迫行使情事。尊座听得报告,完全与事实不符。”(23)
  次日,再由边区政府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天水行营主任程潜呈文,重申上述缘由。4月10日,边区政府又一次致函国民党西安行营:“查边区境内,法币信用甚高,流通亦畅,惟于开始推行之期,流通市面之法币,多系五元十元者,而零星辅币,万分缺乏……农民则因需用品之不易购到,宁愿物物交换,不肯接受法币。”边区银行经托请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向有关方面交涉,结果由中央银行兑换少量辅币,同时由国民政府支付给八路军的军饷,同意辅币占十分之一。这样,市面上仍然小票太缺,多用邮票找零。于是,便有了“光华券”。
  光华商店是由原边区政府贸易局改制而成,归属于边区银行经营管理的当时延安最大的一家商店。“光华券”票面为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二分共5种,作为法币的辅币,开始只发行10万元,持券者可以随时到光华商店如数兑换法币,信誉甚好。1939年国民党颁布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后,自“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形成的第二次国共合作受到破坏,国共两党关系大不如前。入冬以后,延安物价猛涨,法币狂跌,陕甘宁边区财政供给出现困难,于是在开展大规模生产运动的同时,为了调剂金融,周转财政,遂扩大光华券的发行,至1939年12月共计发行31万元,至1940年12月共计发行311万元。1941年1月,开始试发行“边币”,并增加发行票面为七角五分的代价券,连同前面发行的五种,光华券共计六种。到1941年12月,共计发行430.725万元,其中边币4.16万元。
  “边币”是陕甘宁边区银行发行的正式货币。与光华券一样,票面上都标以”中华民国“纪年,但大红着色,妇女纺纱、羊群等图案已经具有鲜明的解放区文化特色。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后,1月28日边区政府委员会决定独立发行边区自己的货币,1月30日颁布法令禁止法币在边区范围内流通。2月18日,边区银行正式发行边币,票面为一元、五元、十元,与光华代价券辅币配合使用,以后逐渐以边币收回光华代价券。
  据时任边区银行行长的南汉宸在1941年11月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的报告《财政工作报告》介绍,“政府为了在边区维持法币价格,调剂金融流通,同时为了防止法币对敌占区的流出,今年春天在以现金与法币作基金的条件下,发行了1200万元的边币,在边区市场以内流通。以边区200万人口计算,1200万元的边币,平均每人流通量只有6元(据估计大后方平均在40—50元),这在百物昂贵的今日,绝对不会超过市场的需要,换句话说就是绝对不会造成恶性通货膨胀的现象。然而我们毋庸讳言,边币的贬值与边币在金融市场上的波动之大,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另据边区银行的一份工作总结材料介绍:“边币发行之初,边、法币的比价是一元当一元的。不久,边币的比价便开始下降,同时,物价也在上涨,不过在1941年5月以前边币下跌与物价上涨的速度比较和缓,边币在边区各处都能使用。5月间发生了金融波动,边币跌到1.5元换法币1元,绥德、关中、陇东、三边等地都拒用边币,物价上涨尤甚。5月份延安市的物价比4月份就涨了30%,6月份又比5月份涨了26%。五六月间物价猛涨,边币由各地逐渐向延安中心区域退回,到7月间延安边币就跌到2元,延安市亦公开使用法币交换,这时政府内部对发行问题有了争论。”(24)
  争论的结果是,对内发展生产,特别是边区农业的发展;对外运盐,以求出入口贸易的平衡。1941年10月17日,南汉宸在边区专员县长联席会议上作关于财政工作的报告谈到:“货币要巩固,一定要有一种物质作保障,我们边币的物质保障是盐,只有用大批的盐当作外汇,去换回法币和必需品来,才能使边币达到巩固。”他估计这个必需品的一年消费在7000万元,如果一年能运40万驮盐出去,按当时价格可得1亿元,除消费外还余3000万元,用之收购市场上“非法”流通的法币,就可以降低边币对法币的比价。
  当时关中地区的食盐,主要有两个产地:山西运城的潞盐、陕北三边(定边、安边、靖边)的花马池盐。前者受阎锡山的严格控制,如果陕北的盐再受控制,那么就只有用青海的盐或淮盐,长途运输成本是本地盐的许多倍。所以,边区食盐出口对于调节金融危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到1941年底,边区金融比较稳定。但是,1942年初,边区银行又增加发行1000万元边币,其中发放农业贷款500万元。5月,边币继续下跌到2.9元换法币1元,6月达到3.2元换法币1元,绥德等个别地区黑市竟达到边币4.5元换法币1元。同时,4月份物价比3月份上涨38%。
  1942年7月以后,由于华中汪伪政权宣布通货统一令,贬低并禁止法币,大量法币自沦陷区流向大后方,大后方出现用法币抢购物资的现象。法币市场的大环境有利于边区金融市场的进一步调整,7月间边币3.2元换法币1元,到10月间便变成边币2.1元换法币1元。
  “流通券”全称为“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是1944年5月名义上为贸易公司,实际上仍由边区银行发行的货币代用券。票面额为五十元、十元两种,规定每元当边币15元,实际发行后比价为每元当边币20元。发行商业流通券的目的,一是“目前由于发展生产,即[既]无法回笼边币,又不能以法币投资……其次法币日益下降,边币日趋提高,流通范围日益扩大,加以物价变动,边币筹码颇感不足,没有这个发行,不仅市场停滞,而且必然法币侵占边区市场。再次我们现在不但有大量的物质基础(法币和物资),而且各方面有充分准备,发行是有保证的。”(25)
  1945年5月1日,西北财政经济办事处发出通知:
  1.自6月1日起,实行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为陕甘宁边区本位币,并责成边区银行尽可能迅速收回边币。按所有未收回的边币,仍照边币20元等于流通券1元比价,一律通用。
  2.凡财政厅、建设厅及其所属机关、工厂、银行总分支行、贸易公司所属企业,以及其他一切财政供给部门和公营企业,一律改用流通券为记账本位币。
  3.各公营商业在交易中的挂牌、定价、契约、单据以及口头讲价等,均一律改用流通券为本位(币)。
  4.一切税收及预算,均改用流通券计算。
  在此货币频繁变更的背后,是物价的起伏波动。据西北财经办事处1949年2月18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银行各种统计表》中,1937—1945年期间延安市物价总指数显示:(以1937年上半年平均物价指数为100计算)
  1938年7月为153.3,12月为161.4,全年为143.1;
  1939年6月为201.6,12月为377.3,全年为237.3;
  1940年6月为420.8,12月为716.9,全年为500.6;
  1941年6月为1914.5,12月为4421.0,全年为2228.9;
  1942年6月为10180.0,12月为13773.0,全年为9904.0;
  1943年6月为64757.8,12月为343059.8,全年为124078.4;
  1944年6月为556980.0,12月为768807.8,全年为616487.4;
  1945年6月为1995825.0,12月为1825918.5,全年为1591495.4。也就是说,1945年底延安的物价指数,是1937年初的18259倍。
  专业统计数字是枯燥乏味的,但其背后所揭示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具体生活内容。陈学昭曾经记载下1938年秋延安的物价情况:
  猪肉每斤0.5元、猪油每斤0.8—0.9元、山羊肉每斤0.35元、绵羊肉每斤0.4元。
  “人家对我说,在八路军未到之前,猪肉比菜还不值钱,1元可以买到十二三斤,而且陕北人的脾气很特别,猪肚里的东西是不吃的,猪肝呀、猪肠呀……都抛了的。但现在,猪肝卖五角一个。……有一次,我走进菜场,看见两只鸡,我问价。“一元,”鸡主人说。“九角两只卖不卖?”“不卖,差一钱也不卖!”我正在想“一元买了也好”,可是正沉思着还没有决定的这顷刻,他说:“你不买,走开罢,立在这里看什么?”(26)
  白糖在延安一直很紧俏,价格不菲。1938年秋,白糖每斤1元,而同时期在重庆售价为0.25元。
  队伍里的公家人日常住宿是全部免费的,但有一种情况却要收费。那是星期六的晚上,一般普通夫妻一周团圆一次,没有单独的住处,就要事先申请,再交费,住由临时腾出来的十几孔窑洞组成的“青年宿舍”,近乎后来的青年公寓。“屋里只有一张床,被褥得自己带,也不开饭,住一次交5毛钱。每到周六,小两口背着被褥来住一晚上,第二天又背上行装回到各自的战斗岗位。”(27)
  1938年12月10日开始至年底,延安《新中华报》开设“五日延安”专栏,公布延安市场上主要生活物资价格,该日价格为:
  麦子每斗4元1角、黄豆每斗3元、绿豆每斗3元5角、猪肉每斤5角、羊肉每斤3角5分、食盐每斗5角8分、青油每斤6角5分、萝卜每斤3分、市布每尺3角、土布每尺3角、斜布每尺3角、有光纸每刀3元5角、工资每天5角5分。
  此间公布的物价,个别物品略有波动,但总的来说物价平稳。其中所列的工资额是指临时雇工的工资。而同时期(1939年1月)重庆、成都的基本生活物资指数分别是:
  重庆大米每斗3元5角、食盐每斤1角4分、猪肉每斤2角3分、机器工人工资每月30元、纺织工人工资每月18元(自给伙食);(按每斗37斤,每斤14两计算。)
  成都大米每斗2元、食盐每斤2角、猪肉每斤2角、机器工人工资每月30元、纺织工人工资每月6元(厂方提供伙食)。(按每斗32斤,每斤14两计算。)(28)
  由于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奔赴延安,原来生活基础不厚的陕北小城,生活指数比同时期重庆、成都偏高,但实行供给制条件下的革命队伍里的同志们,其生活都是有保障的。
  1941年初“皖南事变”发生后,国民党加强对解放区的经济封锁,延安物价飞涨,特别是轻工制品。原来零售价0.1元一盒的香烟,变成100—300元一盒;原来零售价0.05元一盒的火柴,涨至50—100元。与此同时,边区的流通券也接连不断地发行面值100元、500元、1000元、2500元、5000元、7500元、1万元的票子。八路军连长的津贴,也由原来的每月3元,增至300元、500元。
  随着物价的飞涨,文化人的稿酬标准也在变动。延安早期油印刊物基本上没有稿酬,以奉赠当期刊物一份为酬。铅印报刊一般都支付稿酬,1941年物价飞涨之前的稿酬标准大体上是每千字1元。许多报刊征稿启事称“薄酬”者,基本上都是这个标准。如《大众习作》第2、3期合刊(1940年11月15日)《稿约》载明:“寄来的稿子,凡是登载出来的,每千字送稿酬1元。”也有铅印刊物不支付稿酬的,如《文艺突击》。
  1939年初,毛泽东委托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厅长的周扬参与《陕甘宁边区实录》一书编纂修订工作,“备有稿酬(每千字1元5角)”(29),明显高于一般报刊支付标准。1941年9月10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发言谈到稿酬问题时说,“对研究实际问题的文章,要多给稿酬。能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教员,才算好教员,要多给津贴。”(30)这是用政治倾向调节稿酬标准。
  到1944年,因为严重的通货膨胀,《解放日报》支付稿酬以小米为标准。“每千字可得两升小米。”(31)这里的“小米”是用作稿酬计量单位,可以凭此交换其他商品,并非实物。
  与这些统计数字有关的另外两个生活指数是,当时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度量衡单位与惩治贪污腐败的标准。
  1938年初,1斗为50斤。1942年3月22日,边区政府建设厅就统一度量衡问题发布命令,规定自5月1日起,在边区使用度量衡的标准为:尺用2尺正裁尺;斗用30斤斗;秤用16两制秤。
  当时边区政府为取信于民,惩治腐败的力度很大。1938年8月15日,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其中规定:凡边区工作人员贪污500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1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者,减轻或免除其处罚。
  其实,无论物价如何涨落,对于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单位工作的“公家人”,影响是不大的。当时在解放区,八路军、政府机关和学校,全部实行“供给制”,除了衣食住方面满足最低限度的需要,发些烟、肥皂、毛巾、牙刷,甚至妇女特殊时期所使用的卫生纸等日用品外,还有一点津贴。政府在采取各种手段,使得大家在革命的圣地,温饱着,并感受着平等。
  四 大小灶与保健费
  作为一种战时社会分配制度,延安生活供给制曾经给革命队伍里的同志们带来了基本生活满足,以及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想像。它具有战时共产主义社会的某些特征,从而赢得了以接受西方近现代社会思潮为时尚的中国现代小知识分子们的青睐;同时,它具备中国兵法社会的根本属性,从而随着革命胜利带来对一切社会资源的充分占有,平均主义逐步让位给了等级供给制,公开透明也逐渐变为组织决定。
  “有饭大家吃,有吃大家饱。”(32)这是延安早期流行的一句话,也是那些奔赴延安的知识青年对延安最初最新鲜的感受。在延安革命队伍里,一个革命同志的衣食住行悉数皆由公家集体全套安排供给,再按月发给少量的津贴和生活必需品。1942年1月,西北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供给标准为:
  1.全年发给夹鞋2双(或夹鞋1双、草鞋1双)、棉鞋1双。
  2.全年发给毛袜1双(或半斤羊毛线)。
  3.全年发给衬衣1件、短裤1条。
  4.全年发给帽2顶(1个夹的、1个棉的)。
  5.全年发给手巾2条(毛巾1条、粗布2尺)。
  6.全年发给肥皂2条(4块)。
  7.全年发给精盐1磅。
  8.全年给每人帮助做牙刷1把。
  9.吸烟的人每月发给旱烟6两。
  10.缝补衣服的线和布要酌量供给。
  此外,还规定根据当时现有的物质供给条件,力求改善做到:
  1.每天要有随时喝的开水。
  2.小米饭要做熟,小米要去掉糠后细碾。
  3.每月每人吃猪肉2斤。(33)
  在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最有肌肤之感的是吃饭的伙食问题。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公家人,是分大小灶吃饭的。1940年5月,任弼时担任中共七大筹备委员会秘书长,着手制订党内干部待遇等级,按大、中、小灶来区分。1941年11月,任弼时出任中共中央秘书长,设立中央办公厅,在李富春的协助下,整理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正式建立干部供给制。1942年7月29日,西北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该局机关工作人员伙食供给分大、中、小灶三个标准。其中参加小灶的条件规定:
  A.部长以上的干部及相当部长者。
  B.年老而身体有病者。
  C.有十年以上的党龄者。
  以上三个条件以职务为主。参加人:高岗、陈正人、张邦英、贾拓夫、李卓然、杨清、崔田夫、谢华、李铁轮(考虑)。
  参加中灶的条件规定:
  A.主要科长以上及相[当]主要科长之干部(过去负过县委以上责任者)。
  B.年老身体有病者。
  C.有七年以上党龄者。
  D.为技术工作人员者(如医生、刻钢板的)。
  以上四条,应以现在职务为主。参加人:
  组织部:白治民、马定邦、张光天、刘泽西、郝志西(新增)、鲁直、胡西光、黄先河、白栋材、陈阜、赵冬垠、金少英;
  直属党委:白耀明、姚昕、王子谟(新增);
  宣传部:彭飞、赵林、吴文林、王宏达(新增)、秦川(新增)、石俊(新增);
  民运部:刘庚、杨一木、吴志渊、谷敬、赵通儒、刘瑞生、刘景平(新增);
  四局:刘文蔚、李涉、黄崴(新增)、金生华(新增)、陈煦(考虑,1937年党员)、柴树藩(考虑,1938年党员);
  秘书处:范子文、袁福清、杜绍西、阮泊生、宋炳祥、乔风山、韩宝善、丁祝华(新增)、高峰、杨玉林(新增技术人员)、铁军(同上)、郑志锐(同上)、张若谷;
  特别优待者:
  白治民、白栋树、赵通儒、彭飞、刘文蔚、胡西光、范子文、袁福清、韩宝善。
  大、中、小灶不同的伙食标准,在当时的供应情况如下:
  大灶规定:a.每人每月须吃8次肉,每次4两;b.馒头每月须吃4次;c.菜内应增加油4钱到5钱;d.米要碾细,米汤中加豆子。
  中灶规定:a.饭以现在水平为标准;b.每人每天须有3两肉吃。
  小灶规定:a.每日米、面各占一半,在一半中,大、小米又各占一半(若大米有时以大米为主);b.伙食(菜)维持现在水平;c.饭菜应注意调剂及变换。
  关于来客吃饭问题,此次会议规定:
  1.凡来之特委、省委书记、省委部长须在小灶吃饭;
  2.凡来之县委书记、特委部长、特委秘书长须在中灶吃饭;
  3.各部处局同志的客,因工作关系而来者,应和自己吃同样饭。
  如果有人生病,则按临时病员享受特殊待遇:
  凡各部处局临时染病者,由各部处局秘[书]同志提出具体意见(发面1斤或给钱或吃小灶),交部长签字,由秘书处负责办理。(34)
  大生产运动后,物质资料相对丰富,延安生活供给条件也随之改善。1944年度各机关部队学校每人每月的一般生活供给标准为:
  大灶:肉2斤、油15两、菜30斤、盐1斤、石炭45斤(如烧木柴则为90斤)。
  小灶:肉4斤、油1斤半、菜30斤、盐1斤、石炭70斤(如烧木柴则为140斤)。
  其中政府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三七分或四六分的比例具体落实执行。对于特殊人员都有相应的照顾政策:
  医院病员、休养所休养员,照小灶待遇,其中由机关送病员由各机关自带伙食,政府则另补助肉2斤、油9两、炭25斤,无机关、学校的由政府照小灶标准发给,但医院、休养所工作人员,仍照一般机关规定。
  儿童奶费一个月至十二个月,每月肉6斤,政府发给。十二个月以上儿童,另发粮食,照粮食局规定。
  保育院及托儿所儿童照小灶待遇,由政府发给,工作人员照政府标准。干部子弟学校及保育小学生照政府发给标准,另加肉1斤,菜自给,其余政府发给,工作人员照机关标准由政府发给。
  产妇生产费肉8斤,产前产后按小灶发两个月,政府发给(吃小灶者不发)。(35)
  伙食标准除大、中、小之外,还有特灶,主要供给中央主要领导、革命元老和外籍专家。1938年3月随加拿大美国医疗队来到中国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同年6月抵达晋察冀前线,毛泽东特意致电聂荣臻,每月发给他生活津贴100元。白求恩谢绝了,他表示我自己不需要钱,因为衣食住行等一切均已供给。1940年1月,曾经毕业于德国柏林大学医学院,参加过德国共产党,并作为国际纵队队员到西班牙参加马德里保卫战医疗救护工作的印度尼西亚籍华人医生毕道文,经宋庆龄介绍到延安。组织安排他担任中央医院内科主任,给予他的生活待遇是:每月大米20斤、肉10斤、白糖2斤、津贴费20元,配勤务员1名、翻译1名、马1匹。(36)
  大小灶等级划分是普遍的,在具体单位食堂里执行的标准是不尽相同的。1941年初,艾青作为一个知名文化人经周恩来介绍从重庆到延安,住蓝家坪“文抗”,享受中灶待遇。“中灶的标准是每个月3斤肉,一半是细粮,一半为粗粮,每天则按1斤粮食、1斤蔬菜的量配给。”夫妻之间执行严格的分灶制度,艾青当时的妻子韦荧和孩子吃大灶。“中灶由小鬼(年轻的勤务兵——引者注)每顿送到窑洞门口,吃完后再把饭碗交给他拿回去。如果你不想吃,就原封不动地拿走,家人是不能吃的。”(37)
  中灶、小灶、特灶都可以由小鬼送到家里吃,大灶则必须统一安排吃食堂。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1942年中直机关食堂的《饭厅规则》有下列十条内容:
  (1)吃饭时间:早饭8点半,下午饭4点(冬季一日两餐),以打钟为号,除特殊情形外,过时不候。
  (2)每桌大灶8人,中灶6人,按编桌名单就餐,不得随意变动。每桌选组长一人,负责检查清点人数、留菜、分菜。
  (3)如未打钟,任何人不得先吃。
  (4)如桌上人未到齐,由桌长负责留菜,不得再到厨房打菜。因公外出,须事先通知灶上留饭菜。
  (5)按照总务科通知的增减人数开饭,如不通知,一概拒绝开饭。
  (6)如有临时客人,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客饭证,书明灶别,饭前通知伙食管理员,否则拒绝开饭。
  (7)凡编入饭桌人员,一律不准打饭。如有特殊情形,须在饭前半点钟向桌长声明。
  (8)没有特殊事故,一律不准进入厨房。
  (9)洗碗水倒入缸内(喂猪用),不准随意倒在地上。
  (10)打菜盆子和用具放在原位,不准随意拿到别处去。(38)
  革命队伍里工作人员的分灶就餐制,物质资料分配的供给等级制,是在有了剩余产品后出现的问题,是随着权利向市场转化过程中滋生的现象。红军长征前的中央苏区时期,“当时级别是有的,但只有两件事分级别的:一个是开会;一个是看文件。除此之外,生活待遇等都是一样的。”(39)这是1933年《红色中华》报社的情况。严格的等级供给制是长征到达陕北,进驻延安后逐步发展完备起来的。
  从管理的角度上说,严格规范的供给制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同时严格规范的供给制又必然导向等级制,从物质生活资料的供给,再到思想文化资源的分配。在严格的等级供给制中,只有上级知道下级的情况,而下级则不知道上级的情况。新鲜牛奶在延安就是极少为人所知的特殊供应物,只有高级首长、个别婴幼儿和特殊伤病员才可享受。所以,尽管供给制建立之初的动机很可能是善良美好的,但一经制度化、体制化,那种善良美好的意愿就有可能被其他某种政治权术所代替或利用,最后的结果便走向与人们意愿相反的方向。
  为了给一些老弱病伤同志提供必要的营养补助,1941年9月19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议,给予林伯渠、吴玉章、刘少奇、周恩来等26位在延安的革命元老和中央领导同志干部保健费。会议通过了这个提议,并强调:“接到中央所发营养物品的同志,不论物品或现款,不得推辞不受,不得作为别用,且须依照中央规定物品单的原则使用,否则即系违犯中央规定。”(40)其中,新鲜牛奶在当时就属于极少为人所知的特殊供应物,作为保健物品供给。
  1939年底,边区政府受命在位于延安城南三公里处的马家湾村筹办保健牧场,次年3月牧场正式开办,归属边区政府建设厅管理,陈凌风任场长、达时任党支部书记。牧场有川地200多亩、山地100多亩,以喂养奶牛、奶羊,供给牛奶、羊奶为主,兼植农作物。1941年3月,牧场更名为光华农场,1944年在周家湾(今延安市李渠镇)、高桥(今安塞县高桥乡)成立两个分场。(41)曾在中国女子大学学习过的赵施光,1940年12月被分配到该农场工作,每天登记牛奶产量和分配数量,也给农场总务处的同志们上文化课。这个时候农场有“国际友人赠送40头荷兰奶牛,产奶供应首长、伤病员和缺奶婴儿”(42)。
  1943年3月西北局规定的保健费标准为:
  1.参加西北局常委会的同志每人每月300元;经常委批准受特别保健者每月450元。
  2.政府厅长、西北局处长、科长以及各分区书记、专员或相当于此级之老干部每人每月给100元至250元(内分100元、150元、200元、250元四类)。吃小灶饭的同志可减少30元至60元。
  3.县书、县长至分区一级科长或等于县书、分区科长一级干部每人每月60元至100元(内分60元、80元、100元三类)。
  4.以上三条,须依照西北局1941年10月25日的决定分历史、职伍[务]、身体等分别给予保健。(43)
  由于通货膨胀严重,半年后该保健费标准重新规定,以猪肉为计量单位:
  1.西北局党委同志每人每月5斤猪肉,特别保健者经常委批准每月8斤猪肉。
  2.政府厅长、西北局处长、科长以及各分区书记、专员每人每月2斤至3斤猪肉。
  3.县书、县长以及分区一级的科长每人每月1斤至1斤半猪肉。
  4.相当于二、三两条之老干部以及学校校长、群众团体主任亦按照二、三两条标准发给。(44)
  此时,延安的物价不可以数字而语,都是按照实物计算。李继华是边区难民工厂的打铁工人,作为一个边区公营工厂的普通工人,1943年他的收入情况是:工资收入15石小米。一年支出:1套棉衣1石2斗、换被子布4斗、1双棉鞋2斗、2条毛巾5升、灯油2斗、1件皮大衣2石、1条绒毡和背毡5斗、3双单鞋5斗5升、12条肥皂1斗、吃饭3石2斗、捐助拥军和帮助难民1石3斗,共支出9石7斗。结余5石3斗。
  苏春田,是难民工厂织布工人,有老婆和两个娃娃。1943年除全家四口丰衣足食外,还存了5斗麦子和一些布匹,买了3头猪,换了被面。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他老婆每月可交120斤纱,得工资6斗;他自己每月织25匹布,得工资1石1斗2升5合。(45)
  目前我们难以知道这个时候同样是作为实物的猪肉与小米之间,是按照怎样一个比率相互换算的。仅从字面上看,革命队伍里的同志们和边区群众都在大生产运动中得到了实惠,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这些残缺不全的数字背后,是社会分配制度带来的等级差异。
  然而,分配制度,毕竟是对一个执政者的最大挑战。
  用武装斗争的手段,推翻一个政权,获得对一切社会资源的占有,这是中国革命的一层含义;当一个新政权建立之后,如何分配、管理、经营社会资源,这应当是中国革命另一层题中应有的含义。如果说,前者需要勇气胆识和不惜牺牲的精神;那么,后者则更需要胸怀智慧和无限创造的精神。
  ①[德]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北京:东方出版社2004年9月版,第239、254页。
  ②参见唯木:《当前的剧运方向和戏剧界的团结》,《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5月19日。
  ③《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1943年8月15日,中央档案馆存。
  ④《边区人民生活日趋改善》,《解放日报》(延安)1941年9月22日。
  ⑤《刘家河村被誉为丰衣足食模范村》,《解放日报》(延安)1943年9月23日。
  ⑥参见朱鸿召:《延安文人》,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88页。
  ⑦梅剑主编:《延安秘事》下册,北京:红旗出版社1996年9月版,第445—446页。
  ⑧何满子:《跋涉者——何满子口述自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16页。
  ⑨何满子:《鸠栖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137—138页。
  ⑩陈学昭:《时间》,《解放日报》(延安)1943年11月16日。
  (11)江天成:《延安日晷与地方时》,《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9月30日。
  (12)何穆:《延安中央医院是怎样创办起来的》,见《白衣战士的光辉篇章——回忆延安中央医院》,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9月版,第35页。
  (13)当年安置在延安自然科学院的日晷,1947年3月为躲避国民党进攻,曾经被埋藏在地下。1953年被重新挖掘起来,并被征集为革命文物,至今保存在延安革命纪念馆。
  (14)[英]林迈克:《八路军抗日根据地见闻录》,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7年6月版,第101页。
  (15)陈学昭:《延安访问记》,香港:北极书店1940年7月版,第81—82、216页。
  (16)段苏权:《一生奋进总思源——忆延安马列学院》,见吴介民主编:《延安马列学院回忆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4月版,第217—218页。
  (17)郭敬:《马列学院的生产劳动》,见吴介民主编:《延安马列学院回忆录》,同前引第182页。
  (18)同(17)。
  (19)司仃:《古元——我在延安鲁艺的同学》,见《古元纪念文集》,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98年8月版,第88页。
  (20)刘蒙天:《回忆古元同志点点滴滴》,见《古元纪念文集》,同前引第51页。
  (21)[日]香川孝志、前田光繁:《八路军中的日本兵》,北京:长征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54—55页。
  (22)余伯流:《中央苏区经济史》,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版,第435页。
  (23)参见《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年5月版,第230页。
  (24)边区银行:《关于金融工作总结》,1944年2月。
  (25)西北局常委会:《关于发行商业流通券致各地委电》,1944年7月29日,第3号。
  (26)陈学昭:《延安访问记》,同前引第91—93页。
  (27)莫文骅:《莫文骅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353页。
  (28)白戈:《平抑物价与平抑工资》,《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2月13日。
  (29)毛泽东致周扬信,1939年1月22日。《毛泽东书信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12月版,第138页。
  (30)毛泽东:《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1941年9月10日),见《毛泽东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74页。
  (31)赵超构:《延安一月》,上海:上海书店1992年11月版,第166页。
  (32)奈尔:《“吃”在延安》,《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3月1日。
  (33)奈尔:《“吃”在延安》,《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3月1日。
  (34)《西北局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1942年7月29日),见《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甲第2卷,第168—171页。
  (35)《1944年度各机关部队学校一般的生活及财政供给和节约标准》,见《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8辑,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77、78页。
  (36)郭戈奇:《缅怀国际主义战士毕道文大夫》,见《白衣战士的光辉篇章》,同前引第85页。
  (37)黎辛接受程光炜采访记录,1997年4月17日。转引自程光炜:《艾青传》,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32页。
  (38)《饭厅规则》,见陈俊歧编著:《延安轶事》,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2月版,第255—256页。
  (39)《回忆沙可夫同志——访韩进同志》,见《沙可夫诗文选》,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11月版,第356页。
  (4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28页。赵海编著:《毛泽东延安纪事》,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8月版,第119页。
  (41)参见姬乃军:《延安革命旧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2年12月版,第177页。
  (42)赵施光:《梦回六十年》,见《延水情——纪念延安中国女子大学成立六十周年》,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9年8月版,第362页。
  (43)西北局保健委员会《保健工作暂行条例》(1943年3月21日),见《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甲第3卷,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印,1994年11月,第144—145页。
  (44)《西北局保健委员会关于增加保健费的决定》(1943年9月2日),见《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甲第4卷,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印,1994年12月,第1页。
  (45)张蓓:《边区公营工厂历年来工资及工人生活概况》,《解放日报》(延安)1944年5月8日。
  

延安日常生活中的历史 1937-1947/朱鸿召著.—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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