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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篇 飒爽英姿炼成之后

朱鸿召




  进入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女同志,在军事化、供给制集体生活中,磨炼出一副健康的身体,飒爽的英姿后,就面临着革命婚姻的选择与挑战。
  1941年3月,《中国妇女》杂志受命停刊;8月,中国女子大学接受命令,与陕北公学(分部、总校相继迁出后,1939年冬在延安复办的部分)、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组建延安大学。①女大突然停办,对于延安妇女运动和革命队伍里女同志的人生影响是明显的,突出表现为革命婚姻和1942年三八节前后的激烈纷争。
  一
  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在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安排下,范文澜亲自率领河南大学和高级中学的部分进步青年学生,深入到开封、许昌、临汝一带作抗战救亡宣传活动,先后有大半年时间。他总结成绩的时候说:“在我领导的流动工作团中,从未因男女之间的交往而妨碍过工作。这是很平凡的一件事,但也是很难做得到的一件事。我时常对青年男女说:你们是处在这样的战斗环境下,生活是在非常紧张和急骤变化之中,应付自己已感不暇,假如再来个小娃娃那将如何安置呢?所以你们该忍耐一下,等到处境比较安定时,那我并不反对你们进行制造小娃娃的工作。我经常这样向他们解释。”②好在范文澜能以身作则,更好在这些热血青年学生们都能信奉师长的教诲。
  来到延安之前,孙铮曾在“安徽省抗敌后援会各县流动工作队”和“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抗敌剧团”工作两年。流动工作队有30余人,三分之二是大学生,青年男女们整天再一起难免不产生好感和爱恋之情。遇到这种情况,主持工作的几位共产党员就会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思想斗争,将这种“小布尔乔亚世界观”批得体无完肤,“那阵势简直就是斗地主,直到两个人痛哭流涕,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后来在新四军,一个叫陈亚军的画家与盐城中学一个女学生谈恋爱,也是开大会狠斗了一场。可见在‘革命队伍’里,不经过组织批准谈情说爱,可是最忌讳的事。”③
  早在江西苏区时期,33岁的德国人奥托·布劳恩,中文名李德、华夫,作为共产国际特派员在参与中国革命斗争的同时,指望有随军的女性可以陪他过夜。“可是中国妇女一见他便吓跑了,说他长得太肥大,太粗暴,使她们的肉体受不了。”他在瑞金所住的“独立房子”离共青团机关不远,当时共青团一位领导人的妻子非常漂亮。他便主动给她送礼物,这位领导赶快找中央汇报:这太不像话,得赶紧采取措施,不然要出事的。中央考虑这事既不能不管,又不能对他进行警告或管束,便通过中央妇委的李坚,找到一位叫萧月华的女同志。她是广东人,工农出身,文化水平不高,但为人十分淳朴。经过对她说服动员,“她像完成任何一件组织上交给的政治任务一样,奉命与国籍不同,语言不通,性格作风差异巨大的洋顾问结了婚。”
  虽然成了夫妻,但从政治地位到生活待遇,两人却是极不平等的。李德享受苏区最高的物质供给,而萧月华依然和大家一样过着普通战士的艰苦生活,并且照常在原单位工作,只有到了晚上才到他那儿去履行妻子的义务。他不关心她的生活,反而怀疑她偷吃偷拿了他的东西。“两人在夫妻生活上也很不协调,女方对李德只能从组织纪律以至‘党性’来要求自己,实际上对李德毫无感情可言。”
  他们生过一个男孩,很黑,像娘不像爹。曾吃过李德闭门羹的毛泽东说:这可无法证实日耳曼民族优越的理论了。
  长征开始后,他们就分居了,到陕北几经周折,终于离婚。④
  王定国是经历过长征的女干部。1937年初,在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组织上找到她,希望她同谢觉哉同志一起生活,照顾好谢老的身体。王定国是共产党救出来的苦娃子,只要是党交代的事,没二话。她爽快地答应了,带着“把爱情献给革命”的信念,接受了组织安排。谢老见了开朗活泼、娇小玲珑的王定国,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两人很快结婚。她晚年笑对来访者说,她的婚姻是地地道道“组织分配”的,“革命需要么”。⑤
  1937年11月底,从苏联经迪化(乌鲁木齐)到延安的陈云出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次年1月,陈云流鼻血旧疾复发,休养三个月。组织上考虑要派人照料,中组部秘书长邓洁受命到陕北公学第五队女生队去挑人。“邓洁来到陕北公学五队,找了队长陶婉容和书记宋廉,说明了来意。经过五队支部研究,以为最合适的人选,是于若木(于陆华)。因为于若木是中共党员,而且历史清楚,政治上可靠。”⑥3月,他们结婚。对此,于若木当时向其远在国外的长兄介绍说:
  我和他是这样认识的:前年冬(农历,1937年冬——引者注)他回国后,看到西北的情形很兴奋,致工作过劳,使流鼻血之旧病复发,过度的流血病势相当严重。痛中需要找一老实可靠的人看护,在学校里便找到了我。病人与看护的关系转到了夫妇的关系。虽然他大了我14岁,但是我对自己的婚姻很满意。他是一个非常可靠的忠实的人,做事负责任,从不随便,脾气很好,用理性处理问题而不是感情用事。
  这里无所谓“家庭”。陈云同志在工作,我在学习,他住在机关,我住在学校里,每星期六我到他那里住一天,这是延安所谓“住礼拜六”。⑦
  王定国、于若木们都很幸运,她们服从组织安排,遇到了有道德感、有责任感、有事业心的中国革命巨人们。
  由于维系这种革命婚姻关系的只是口头承诺、组织批准和事实存在,没有严格的法律约束,所以,婚姻破裂的现象也很普遍。中国革命队伍里的男同志们,大多数从小就参加了革命,凭着英勇顽强的斗争和各方面的努力,升至各级领导岗位,有的还曾到苏联学习军事。“他们有的从没有见过资本主义社会,也更没有接触过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女子,不用说,更没有恋爱过,他们也不会知道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女子会玩些什么把戏。当他们,有一天,爱了的时候,那种方式,将是十分粗糙,十分激烈,而成为带一点原始性的悲剧。”⑧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解决情感与婚姻问题。
  担任抗大校长的林彪,由组织安排解决其婚姻问题。当一名抗大女学员被带到校长室后,例行公事的那位同志并没有向这位女学员讲明是什么一回事,就自个儿跑了。女学员只当是林校长找她有什么工作上的事,静静地等着校长发话。可是,干巴巴地等了好一会,并不见校长开口,两个人都尴尬地坐着。突然,林彪说话了,当头一句就是:“我们结婚吧?”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的女学员顿时愣住了,当她明白过来确是林校长向她求爱时,“哇”的一声,哭着推门而出,边跑边喊:“我不干!我不干!”⑨这是当时同在抗大任职的莫文骅晚年回忆的细节,应当不假。
  与此有大体相同情节的是,1938年底在延安采访的陈学昭所作的记录:
  也许,有一天,在窑洞的转角,他认识了她,像一声春雷把冬蛰的动物都惊觉了,像但丁(Dante)遇到比德丽淑(Bea-trice)。“怎么?在陕北,有这样的女性!”这样的庄严,这样的美丽!一个稀有的神秘的occult的微笑……而且,穿着一副军装。“同志!”继之一个敬礼,他们认识了!多少革命的理论好似都与爱情脱离了关系,因为这在他生平,还是极生疏而极新鲜的事情。
  星期六的晚上,女的提议:“我们上城头看月亮去吧!”
  “月亮有什么好看呢?还不如在家里吃花生!”男的回答。
  “我们到延水边去走走吧!”
  “又来了,你们天天在延水旁跑,还看不厌么?”
  两种完全不同的情趣和喜好,如果没有大型集体活动可参加,只有两个人的夜晚是难熬的。最后,男的说:“还是去合作社喝四两白干。”
  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非常规律得近乎本能的生活:吃饭,睡觉,打仗……“虽然他知道男女平等,男子应该尊敬女子,而且,中国的男子该帮助女子,求得解放,[。]但偏偏有些时刻,一下子,他忘记了!眼前却只映起在小时候他在农村所看到男子的抢婚,养媳妇这一类事……一个女子怎么不接受男子的爱?!”⑩
  确实,面对这样的情况,女青年们很难再有什么选择的权利和可能。红军干部黄克功枪杀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的事件,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11)一时的众怒可以平复,但革命婚姻中深刻的问题却一直残留着。
  1938年8月来到延安采访的陈学昭,注意到了革命婚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初,她不爱他,他常常来看她。在晚上,他有时半是玩笑半是真的赖在她的床上不肯走:“今夜我睡在这里,不回去了……”这让她手足无措,左右为难。
  经过组织出面,她不得不接受革命婚姻。
  不久后的一天,一个特务员(红小鬼,勤务员),背着铺盖,她跟在后面走。“怎么?你搬家了?”
  “不!”
  “那你到什么地方去呢?”陈学昭问她。
  她不好意思地回答:“为了工作的需要,我搬到……”
  其实,她就这样地与他结婚了。
  7个月后,陈学昭又遇见了她。依然是前面一个特务员背着铺盖,后面,她眼睛哭得红红的,垂头丧气地走着。
  “你搬家了?”
  她没有回答……原来他们离婚了。她肚子大大的,怀着已经5个月的身孕。
  据说,他已经厌倦了她:“妈的……滚出去!看你这个大肚子!我不要你了,我要讨个比你更洋气的洋包子!”他命令特务员把她的铺盖拿出去,叫她快快跟了特务员滚蛋。(12)
  如果男女知识青年在革命队伍里相互爱恋了,那么,一定要及时报告组织,取得上级领导的认可,才可以有保障。1938年11月,罗工柳报名参加“鲁艺木刻工作团”上前线,女友杨赟却留在延安,他感到这样情况不妙,机智地让女友通过在鲁艺任教的李伯钊,找到时任中共北方局书记的杨尚昆,就说罗工柳是自己的爱人,她要和爱人一起上前线。这样,得到同意后,一起维持了他们的爱情。(13)
  二
  中国现代革命首先是思想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直接表现为一系列的解放运动,运动中涌现出大量的叛逆者、逃亡者和理想追求者。走出家庭,叛逆社会,抛弃“三从四德”的旧式道德伦理,是青年知识女性踏上革命道路的必然开始。这场革命从来不提倡性解放、性自由,但在旧伦理已经被委弃,新道德还没有建立起来之际,婚姻自由与性自由曾一度蔓延过。
  大革命时期的湖南郴州,有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这些男女学生白天走上街头巷尾或深入农村,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晚上回来却是又唱又闹,疯疯癫癫的。夜间男女也不分,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深更半夜还吵吵闹闹的。……他们以为现在解放了,男女平等了,男女也可以不分了。”(14)
  这种极端行为很快就被革命组织制止了。但在投身革命的一部分激进青年知识分子中,曾经一度歪曲地传播着苏俄女革命家柯伦泰的“杯水主义”。其实,柯伦泰本人不是提倡“杯水主义”,相反,她是在自己的革命生涯里,切身感受着革命所带来的婚姻迷乱,并提出深刻的批评和反省。造成“杯水主义”的原因,一则革命生涯常分手,生死未卜,朝不知夕;二则革命侵占了几乎所有的个人生命空间,“区地中的活动将我们一切的人完全占领了,以致我们中间没有什么人有时间去想到旁的一点事,就是私人的事也不能想到。我们做完了这一件工作,又赶着做那一件工作。……我们从来没有超过同志的友爱之第一阶段。”就这样,个体性欲的解决,“我们只是利用所许给我们的那极短的几个钟头内的自由——毫没有束缚,也没有责任”。她惊叹的还不是肉体的痛苦,而是真实情感的流失,幸福爱情的沦丧。“在一切之中,最使我悲痛的……乃是全部是那般无热情无感觉的。”(15)
  中国革命同样是在极其残酷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革命组织为了取得革命的胜利,必须动员、组织、控制、调配一切社会资源,包括人口资源。这当然需要经历过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就有很多革命行动,表现在婚姻关系上或极端过激,或因战争环境无暇他顾而失控,或不得已而为之。“当时,井冈山上男女关系是比较随便的,双方一对歌,中意了,就可以成为夫妻,住在一起。”(16)苏区最初简单的婚姻条例,是王明从苏联改进引入的,1931年11月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该条例主要针对旧有的社会婚姻关系,“确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17)这固然为解除旧婚姻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革命婚姻关系的解除提供了便捷。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1939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共22条。该条例依据“民权主义之根本精神与陕甘宁边区之实际情况”而制定,以“男女婚姻照本人之自由意志为原则”。其中对离婚条件作了10条具体的规定,“感情意志根本不合,无法继续同居者”位列第二;“生死不明过一年者,但在不能通信之地方以二年为期”位列第九。(18)
  1944年3月,该条例经修正归并为15条,重新颁布。其中离婚具体条件仍然列举10条,但“感情根本意志不合,无法继续同居者”降位第七;“生死不明已过三年者”位列第八,年限延长了;增加大生产运动中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加生产劳动,改造二流子,“男女一方不务正业,经劝解无效,影响他方生活者”(19)。
  1946年4月,边区政府颁布新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共16条。其中关于离婚的具体条件列举11条,“感情意志根本不合,无法继续同居者”,位列第一。(20)
  必须指出的是,这些法律条文的执行是有一定限度的。黄克功枪杀刘茜案件的判决执行,主要取决于中央主要领导人的坚决态度。而在1939年4月以前,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婚姻主要是靠组织纪律来约束。恋爱结婚的条件有“二五八团”和“三五八团”之说。前者为:25岁,8年军(干)龄,团级干部(21);后者为: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是八路军的团职干部,双方男女必须是党员、且有3年党龄,双方年龄之和为50岁。(22)对此,笔者至今没有查找到任何具体的组织决定,估计很有可能只是各地,甚至是各个部门自行拟订的,执行当中也时常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比如,当时驻守在米脂的八路军三五九旅规定的婚姻条件就宽松得多:红军时期入伍的连以上干部、抗战时期入伍的团以上职务,年龄在28岁以上,即可就地解决婚姻。(23)
  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后,出任抗大政治部主任的莫文骅感觉到,随着革命女青年的到来,婚恋情况也多起来。为了不影响学习,他在征得毛泽东的同意后,抗大政治部做出决定,要求学员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可是不久,抗大一位校领导干部没有报告,就与女学员结婚了。有人汇报后,毛泽东一纸手令,将该领导撤职,并降一级使用。莫文骅又觉得事情处理得严重了点,便给毛泽东写了一封求情信。毛泽东叫人把莫文骅喊去,当面责备说:“你这个莫文骅,规定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结婚的是你,现在说情的又是你,出尔反尔,怎么搞的嘛?”莫文骅自知理亏,赶紧检讨。(24)后来,抗大发生黄克功事件,大家知道问题严重了。
  受托随何穆、陈学昭夫妇到延安的夏沙,从抗大毕业后,被分配在抗大总校文工团工作。抗大总校于1939年迁往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后转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又回晋察冀。1942年整风运动期间,她带着身体和心灵的创伤回到了延安。
  17岁时,她与文工团一位同事恋爱。不料,另外一个同事在与她接近过程中却使她怀孕了,这时她刚18岁。她相信组织,找到副政委张际春坦白交代,并请求处分。张际春给她无限期延长入党预备期的处分,但劝她结婚。张际春说,共产党员不结婚生孩子,怎么向群众解释?也不能把你长期“坚壁”在山洞里不让人知道。你们感情不好,生育以后可以离婚嘛。1942年,张际春调任八路军野战司令部政治部副主任,抗大来了新的副政委,他说共产党员怎么能那么随便,结婚不久就离婚?
  既然你未婚怀孕了,那么,反正都是你的错。身心疲惫中,夏沙患有严重的关节炎和风湿性心脏病,经请示获准回延安医治。整风抢救运动中,她的“生活问题”与“政治问题”都成了抗大总校的重点批斗对象。这时,夏沙生育后得产褥热,高烧40℃,但人是清醒的。她将孩子寄养在一位农民家里,自己在批斗会上,诚恳地大声检查自己的“资产阶级生活作风”,但坚决不承认自己是国民党特务。
  中国现代革命素来就是以消灭有生力量为目的,旷日持久的战争对于双方所消耗的人口资源都是巨大的。于是,尽快补充兵源,保护儿童,就显得非常重要。早在1930年12月,江西苏区就颁布了保育儿童的决定。1938年7月4日,在延安成立陕甘宁边区战时儿童保育分会,作为全国性组织的分支机构,负责收容流亡儿童,以及抗日将士子女。按总会规定,所有受收容的孩子每月发给生活津贴5元,到1939年5月增至6元。(25)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新的保育儿童决定。其中明确规定:“严禁打胎。有特殊情形,经医生证明及当地政府批准,才可经医生打胎;私自打胎者以犯罪论。”私生子与一般婴儿享有同等待遇,“周岁以前之婴儿,无论由母亲养育或雇人养育,每儿每月均发保育费10元;周岁以后的婴儿,领取半成的伙食粮费,并发给保育费5元,不领伙食费者仍发10元。”(26)每月10元的概念,除去物价上涨的因素,就账面数字而言,是八路军师长的双倍标准。这个时期,八路军津贴每月标准是:战士1.5元,排长2元,连长3元,营团长4元,师长5元,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津贴也是每月5元。
  “儿童是民族的后代,是新中国的建设者,是我们妇女的快乐和幸福。”(27)边区儿童都可以享受保育和免费教育的权利,但限于条件并非每个孩子都能够寄托在托儿所或幼儿园。
  三
  这样的婚姻制度和婚姻环境,这样的胎儿保护政策和儿童保育政策,使得革命队伍里的女青年对于婚姻产生“四怕”心理。
  一怕怀孕。对生理现象的无知,与几乎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很多离开父母,叛逆家庭的革命女青年都是稀里糊涂地怀了孕。甚至她们中的有些人,是在出现了强烈的妊娠反应时,才去医院检查,知道自己已经是准妈妈了。这是她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因为革命还远远没有成功呀!
  女大学员洪红(陆红)与教员徐以新,通过交际舞恋爱结婚,一年后怀孕了。她担心拖个孩子会影响工作,就“从早到晚猛跳猛蹦,用拳头使劲擂肚子,想把胎儿流下来”(28)。没想到这孩子比她还坚强,顽强地生了出来,还活了下来。
  先后在抗大、女大和中央研究院学习过的石澜(梅洛),自称“我是一个貌不惊人、才不出众的女子,涉世未深,只因国难当头而投奔延安寻求真理,承蒙错爱……”1942年9月1日与舒同结婚。由一个女战士成为妻子,她觉得最大的难关是怀孕后的妊娠反应。直到晚年,她仍然记忆犹新:
  本来延安的小米饭、南瓜汤、盐水煮土豆,吃得香喷喷的。可是妊娠以后却难以下咽。当时我是多么想吃一条鱼啊!住在我隔壁的张鼎丞夫妇有一条咸鱼干,可惜已吃掉大半,但他们还是把剩下的半截送给我,我把它挂在墙上,想呕吐时舔一舔鱼味……有的孕妇反应严重,吃进多少吐出多少,吐完了食物吐胃液,吐完了胃液吐胆汁,好像五脏六腑都在腹腔里翻滚。本来延安的饭菜营养已经够单薄的了,加上不能进食,经过几个月的折腾,即使是矫健的年轻女战士,也会变成病号。胎儿的营养全靠母亲自身储备,十月怀胎,待婴儿呱呱坠地,做母亲的臼牙开始摇动脱落,脸上出现皱纹,脑筋反应迟钝,达不到一个战士的素质要求了。(29)
  对此体会最深的应当是贺子珍。自从1928年5月与毛泽东结婚以来,井冈山上,长征途中,陕北延安,她“生孩子实在生怕了,十年生了九胎,现在肚子里又怀孕了”。她的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差,以至于在抗大学习期间竟然晕倒在厕所里。(30)而她执意离开毛泽东,离开延安去苏联治病时,年方28岁。
  于蓝与田方1940年11月7日在鲁艺结婚后,看到其他女同志做母亲的艰辛,希望自己“千万不要生孩子”。可是,偏偏自己也怀孕了,她怀着极大的恐惧,征得丈夫田方的同意,还征得戏剧系领导张庚的同意,并通过同学苏菲的帮助,得到其丈夫马海德医生的介绍,才得以到柳树店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所有的苦痛她都忍受了,能这样已经很幸运。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我恐慌极了”,“我苦恼了许久,瞒过田方,又去找苏菲同志,把自己的处境和决心告诉了她。她多么善良、友好,理解我,帮助我找到几片药,吃了以后,流了很多血,但是没有全部打下来,只好又去做了第二次人工流产。我只说是肚子痛,瞒过了田方和所有的人。”(31)
  这样的苦痛、暗伤和隐忧,是革命女青年们所始料不及的,也是没有任何精神思想准备与物质措施防范的。但即使是这样,于蓝还感到欣慰,因为她做了一般女同志想做而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二怕生育。不能堕胎,只有生育。战争环境,条件简陋,知识女青年们接受革命婚姻后,几乎都要经历血淋淋的生产事实,有的甚至是生死考验。
  王丹一与艾思奇的婚姻,正赶上抢救运动。在《解放日报》所在地清凉山上的窑洞婚礼当夜,艾思奇就被组织上隐藏在隔壁的窑洞里。
  王丹一守过一夜空房后,第二天就被带到蓝家坪中组部招待所隔离,接受为期一年的审查抢救。到1944年5月,由中组部组织科长王鹤寿亲自做甄别结论,说确实弄错了,她才与艾思奇真正结成夫妻。1945年9月,正是重庆谈判的时候,她在清凉山窑洞宿舍里生产了。
  艾思奇在另外一间窑洞里写文章,我在窑洞宿舍里,没有灯光,感觉得疼痛难忍,就哼叫了。隔壁××夫人听到了,叫来艾思奇。艾思奇束手无策。这位夫人让勤务员赶快叫来中央印刷厂卫生员,问我预产期是哪一天?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预产期。这样,就在窑洞宿舍里生了。
  大家的心思全在重庆的毛泽东身上,根本没有人照顾我。我知道月子里的妇女不能看书,就要求艾思奇把每天的报纸读给我听。艾思奇仍然每天都要给报纸写文章,只有一个勤务员,年纪太小,什么也不懂,第一天帮我们洗了一下,以后就不干了,脏衣服放在窑洞里八天没人碰。(32)
  1941年3月,曾志住进当时延安医疗条件最好的中央医院妇产科准备生产。最关键的时候,接生的医生们都去吃饭去了,产房里只有一个护士。孩子顺产出来时,护士没有接住,“咚”的一声,竟然掉进了产床下面的铁盆里。这个孩子就是陶斯亮。孩子生下来了,但吃饭的医生还没有回来,她就只能在产床上躺了有一个小时,才被抬进病房里。“病房也在窑洞里,这个窑洞还住了一个女同志,刚分娩两天。我被抬进病房后就再没有人来管我了,而我却开始大出血。想请医生来,又不好意思让刚分娩的病友去,这个时候我真希望医生能碰巧来一下,哪怕进来一个护士也好呀,可始终等不到。直到我感觉快虚脱了,才告诉对面床上的同志,她立刻起来,看我脸色苍白,马上去叫来了医生,此时我已失去知觉了。”(33)她是陶铸的夫人,尚且如此,其他人住院生产的护理情况也可想见了。(34)
  1943年6月,石澜临产的当天,还在中央党校三部审干办公室接受审讯:“现在再问你,你是怎样选择和舒同结婚的?延安有那么多年轻男子追求你,你都没有看上,偏偏找个比你大十多岁的老红军,是不是因为他是共产党的高级干部,以便达到你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她还没听完,只觉得耳朵发出嗡的一声,心脏猛烈地收缩,腹部绞痛。她咬紧嘴唇,半晌不说话。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才喊出声来:“啊哟!我的肚子好痛啊……”当她被送到医院时,直接上产床就分娩了。(35)回顾自己作为一个妻子,在与舒同的40年婚姻里,先后4次生产、1次流产、2次妇科手术,她觉得自己元气大伤,身心疲惫。
  革命女青年们作为妻子和母亲,在为人类繁衍生育所经受的苦难与折磨,流血与伤心,是男同志们和其他非亲身经历者所难以想像的。
  三怕带孩子。“当时延安条件困难,不是生下小孩就有托儿所。如果有了小孩,就得编入母亲班,任务就是保证孩子的健康,每天要给孩子做饭。边区政府有专项优待,发白面、发补助,不让孩子吃大人的食堂。许多母亲为了给孩子一点营养,十分辛苦,要自己养羊、放羊才能挤出羊奶给孩子吃。为了给孩子做饭,要到大伙房后边拣煤核,才能烧起小炉灶。”(36)当初奔向延安的知识女青年们,都是怀抱着一腔救亡报国、改造社会的崇高理想和革命热忱,可以说,她们谁也不会想到自己叛逆了旧家庭和旧社会,来到革命队伍里还要回到窑洞,回到家庭,去带孩子。
  一个做了母亲的人,她应当是快乐的。然而,我却看见有许多人,她们天天皱缩眉头,仿佛在背负一个永远解脱不掉的痛苦!因此,我也听到,许多人,她们从内心里传送出那一致的、迫切的、期待的呼声:“救救母亲呵!”
  她们有了孩子,她们便被一根无形的绳索捆缚在一个狭小的笼子中了!她们迈动不开脚步,向学习,向工作,去进取她们自己的希望。为了抚育着革命的新的一代,她们是愿意付出最大的牺牲与忍耐的。因此,烦恼与劳累,不能使她们发出一句怨言。只是她们不愿意放弃为革命所应尽的母性外的人性的职责。她们在矛盾中挣扎!(37)
  如果说流产和生育的流血与疼痛,是直接剥落着革命女青年们的飒爽英姿;那么,回到窑洞抚养孩子,日常生活的平庸与琐碎,就是间接侵蚀着她们的壮志豪情,耗损着她们的身体健康,同样是在摧毁着她们的飒爽英姿。
  四怕弃孩子。这些为人之母的革命女青年们,不是没有母爱之心,而是陷于母性与人性的两难矛盾困境。但革命对于革命者来说,总是第一位的。于是,就出现了将孩子送给老乡临时抚养或永久抚养的事情。可惜,陕北老乡们家里的条件之简陋,又往往是出乎想像的。这更成了年轻母亲们的心痛,因为孩子毕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呀。
  1941年3月,韦荧在中央医院生育后,身体非常虚弱。她与艾青商量后,决定把孩子暂时托放在附近的一个老乡家,准备等自己出院后再接回来。一个月后,他们去接孩子时,“推开门,发现主人不在,再看炕上,婴儿身边放着一碗小米汤,碗里还趴着一只苍蝇。……孩子骨瘦如柴,显然是缺少营养的缘故。不几日,这个孩子终于夭折了。”(38)这是韦荧与艾青婚姻中的第一个孩子,给他们刺激很大。孩子死后的第三天,他们两人在窑洞里枯坐,半晌都没有话。
  石澜在抢救运动中生下孩子,但觉得最痛苦的是生下孩子后又被迫丢弃孩子。“1943年我生了第一个儿子以后,用乳汁哺育了将近一个月,当婴儿第一次向我发出天使般的微笑时,我是多么的陶醉啊!但就是在这时,上级却通知我,要我把婴儿送给别人,而且联系好了,送给王家坪附近的一户农民。因为舒同要到前方去,我必须随他同行。这是大局,我别无选择。当我把自己的幼儿,从怀中用双手托起交给一个陌生农妇时,我的心都要碎了。我这个年仅26岁的小母亲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昏倒在农妇的家门前。”(39)当她强忍着心痛,整理好行装,却并非要上前线,而是被怀疑是特务,将她隔离审查。
  所有这些,在消耗革命女青年们飒爽英姿的同时,更煎熬着她们的母性。当她们坚强地承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剧烈苦痛之后,她们的母爱之心也几乎被掏空了。
  四
  《中国妇女》杂志停刊,中国女子大学停办,延安妇女工作明显受到削弱,一般人并不清楚这是党内政治斗争的前兆。相反,刚开始的党内整风运动,却一度被误解是全社会都来帮助共产党寻找差错,纠正歪风,弥补不足。于是,1942年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革命队伍里的知识女性在丁玲主持的《解放日报》副刊上,集中发表了一系列倾诉文章,言辞激烈地指控革命女青年在革命婚姻过程中所遭受的身心损伤与苦痛。
  3月8日的《解放日报》上,除了艾青的诗《给姊妹们》,还有三篇出自知识女性之笔的文章:
  曾克的《救救母亲》,指陈革命女青年为人之母后的种种矛盾困境,建议各级领导真正关心孩子们的营养健康与疾病防治,希望更广泛地建立起小规模的托儿所,用实际行动拯救这些在革命婚姻中沦为母亲,回到窑洞家庭里的知识女性们。“新的女性,不仅是做一个好母亲,而且是各种学问与事业的创造者,她们每一个人应当发挥出自己的力量。救救母亲!为着革命事业的成功,为着新社会的建设!”
  草明的《创造自己的命运》,对于那些借革命婚姻攀附政治权势,图慕虚荣,甘心回到窑洞家庭里的个别女性,给予猛烈的抨击和痛切的鄙夷。“因为缺少创造自己命运的信心和决心,往往把自己的一生花费在几个孩子的抚育上;或因嫁了一个政治家,而抛弃了自己的医学技能,和单纯的为了体面而嫁给一个艺术家,这在延安的女同志中,也有些渣滓。”
  白霜的《回家庭?到社会?》,认为抗战以来,由于战争的需要和妇女英勇参战的事实,在初期曾使妇女回家的论调收敛;“近两年来,随着整个抗战中倒退逆流的产生,妇女回家运动,又在各种不同形式下,蠢蠢发动。”对此,她尖锐地指出,“提倡妇女回家,对整个社会国家来说,是摧残民主,削弱抗战力量,维持半封建的旧社会的企图;对妇女解放来说,是加紧妇女封建束缚,奴役妇女的勾当。”
  紧接着第二天,3月9日《解放日报》又刊出丁玲的文章《三八节有感》,极其深刻而尖锐地揭示出延安革命队伍里的知识女性,在恋爱、婚姻与家庭问题上所遭遇的陷阱和困境。
  在男女比例曾经30∶1、18∶1、8∶1的延安革命队伍里,一个女同志不想结婚似乎是不可能的。“不结婚更有罪恶,她将更多的[地]被作为制造谣言的对象。”如果选择结婚,僧多粥少,同样要遭到议论。“女同志的结婚永远使人注意,而不会使人满意的。”嫁了工农干部,同为知识分子的男同志讥讽:“一个科长也嫁了么?”嫁了知识分子,工农干部训斥:“他妈的,瞧不起我们老干部,说是土包子,要不是我们土包子,你想来延安吃小米!”
  结婚以后,不要孩子不行;有了孩子,严重的社会不公使得绝大多数母亲只有自己领养,又被讥讽为“回到家庭了的娜拉”。
  离婚,更是她们遭受诽议的谈资。
  她们在没有结婚前都抱着有凌云的志向,和克[刻]苦的斗争生活,她们在生理的要求和“彼此帮助”的密[蜜]语之下结婚了,于是她们被逼着做了操劳的回到家庭的娜拉。她们也唯[惟]恐有“落后”的危险,她们四方奔走,厚颜的[地]要求托儿所收留她们的孩子,要求刮子宫,宁肯受一切处分而不得不冒着生命的危险悄悄的[地]去吃着堕胎的药。而她们听着这样的回答![:]“带孩子不是工作吗。你们只贪图舒服,好高骛远,你们到底做过一些什么了不起的政治工作。既然这样怕生孩子,生了又不肯负责,谁叫你们结婚呢。”于是她们不能免除“落后”的命运。
  在延安革命队伍里,深切关心妇女命运的,最初是尼姆·威尔斯(即海伦·斯诺),稍后是陈学昭和丁玲。尼姆1937年到延安,当时奔向延安的革命女青年还不是很多,主要是经过长征的女干部。陈学昭1938年到延安,她从妇女解放的理性思考与个人婚姻破裂的痛苦经验中,发现了边区妇女的社会地位在客观方面的法律上、政治上、经济上、教育上等,都已经并可以取得与男子平等的待遇,但是在主观方面的精神上、心理上、情感上,尤其是生育方面,却存在着许多深刻的矛盾问题。如果说陈学昭偏重于理性思考,那么,丁玲则主要凭借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敏感,通过对不同社会层次妇女的贴心观察,感觉到“这同一切的理论都无关,同一切主义思想也无关,同一切开会演说也无关。然而这都是人人知道,人人不说,而且在做着的现实”。这就具备了鞭辟入里的艺术力量,从而揭示出中国革命进程中最初不为人们所料想得到的,以后又为人们所讳莫如深的深刻矛盾。
  同在3月9日报纸上的,还有王定国的文章《听听乡里妇女叫苦声》,反应“我们的妇女工作,很不深入。只是机关上的妇女有自由,老百姓的妇女很多还是被当作物品一样的买卖”。就住在延安县宝塔山下县法院门口的一户人家,丈夫和公公对媳妇严重打骂虐待,而这位十七八岁的年轻媳妇欲告无门。文章呼吁,“在我们眼面前的妇女同胞都没有得到解放,远的地方就不能谈了。”
  也许这只是个别的案例,但有个案的存在,至少说明边区妇女运动在1940年高潮过后,在一定程度上是松懈了。丁玲的小说《在医院中时》、《我在霞村的时候》、《夜》,还有马加的《间隔》、莫耶的《丽萍的烦恼》、洪流的《乡长夫妇》等文学作品,都是对边区妇女运动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和不平等问题的披露。
  在紧随而来的抢救运动中,这些被揭示出来的问题,不但没有被引起重视,反而被当作知识分子抢台,造成整风运动“偏向”的证据,在揪斗出王实味事件后,惩一儆百,“转向”对知识分子革命性的审查斗争。丁玲为《三八节有感》这篇文章,先在4月初的一次高干会议上接受曹轶欧等人的批评,幸亏毛泽东在作总结时为之解脱:“《三八节有感》同《野百合花》不一样。《三八节有感》虽然有批评,但还有建议。丁玲同王实味也不同,丁玲是同志,王实味是托派。”丁玲深深地感念毛泽东的话保了她。(40)接着,她又在6月11日中央研究院批判王实味的大会上发言,表示“尽管我灌注了血泪在那篇文章中,安置了我多年的苦痛和寄予了热切的希望,但那篇文章本身仍旧表示了我只站在一部分人身上说话而没有站在全党的立场说话”。她进而承认,“这篇文章是篇坏文章”,文章中虽然“并没有责备男子的语句,但的确有一种‘不要靠男子,自己争气吧’的味道。我想这是不对的”(41)。这样,她就令人啼笑皆非地公开表态,只有依靠男人才能求得妇女的翻身解放。
  五
  经过系列运动,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女同志们都像丁玲那样,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的观点、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一切交给组织,一切相信组织,一切为了组织。肉体上的疼痛自己忍受着,精神上的疼痛自己吞咽着,无怨无悔,勇往直前。陈学昭用一双会弹钢琴的手学会了摇纺车纺纱线,进而感悟到“工作着是美丽的”。并且,只有在不断革命、永远革命的昂扬奋发中,才可能忘掉过去,钝化感知,磨炼出一副铁石心肠,流血不流泪,动手不动心,动嘴不动情。
  危拱之,河南人,毕业于开封中学,1927年加入共产党,1929年去巴黎、莫斯科学习戏剧,1930年回到江西中央苏区参与创办高尔基戏剧学校,长征途中负责一方面军司令部总务工作。1937年初,尼姆·威尔斯在西安采访她的时候,“她的身体非常强壮健康,有细小洁白的牙齿”,“言谈举止可称是苏区妇女的好典型。”(42)1942年她在中央党校一部参加整风运动,一次全体大会上,作报告者说河南从省委到基层都是“红旗党”,所有党员都是“红皮白心”的假党员。曾经担任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部长的她,“感到党组织对她的共产党员身份都怀疑了,十分绝望,就在动员会后的一个夜里,在床上用裤带勒住脖子自杀,幸好窑洞外有人站岗,听到异响后发现了,才抬到医院抢救了过来,但已七窍流血,满脸污秽,枕头床单也红了一大片。危拱之从此有些自暴自弃,精神也有些失常,乱骂领导,乱谈恋爱,并嚷嚷着要脱党。她常跑到男宿舍去和她的男朋友睡在一起,弄得同窑洞的男同志很尴尬。对批评她也满不在乎,说什么:我命不要了,党籍不要了,还怕什么?我愿怎样就怎样!”两年后,她的问题甄别了,认定她没有任何政治历史问题,刘少奇亲自找她谈话,当面向她赔礼道歉。1949年后,她还是真的疯了。“她没有儿女,没有丈夫,得不到亲情的关爱。组织上为了照顾她的生活而调去的一个女工作人员也不大尽心,危拱之上厕所跌断了大腿,她既不护理也不报告,听之任之,真是凄惨得很。‘文化大革命’初期,危拱之就糊里糊涂、无声无息地死去了。”(43)
  同在中央党校一部参加整风运动的曾志,与其他70多个重点审查对象被编入党校临时支部,离开原住地,迁往新住地。“此处三面是山,打了一排窑洞,缺口处筑着一道高约三四米、厚约一米的坚固土墙,墙上插着许多破瓷片、碎玻璃,墙外站着两个荷枪实弹的战士。这里名为临时支部,实为监狱。”“有一位被斗的女同志被打昏过去了,倒在地上抽搐,有人却说她装死,反而用脚死命踢她。”“另一位女同志被打得口鼻都流了血,满脸尽是血污。月经来了,也照斗照打,结果裤子都洇透了,还把窑洞的地面染红了一大块。”连续几个昼夜的车轮战,是对每个收审者的生死考验。“每到夜晚,临时支部这排窑洞的一个个小窗口透出了胡麻油小灯萤火般闪烁的昏黄灯光,四处静悄悄地,只有一阵阵喝骂声、踢打声和惨叫声越过土墙,越过山梁飘向漆黑的山野,时断时续,此起彼伏,让人心惊肉跳,不寒而栗。”在这种情况下,七十几个受审查的同志中没有屈打成招的只有4人,其中之一就是曾志。她能幸存下来的秘诀就是:“我时时以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鼓励自己,敦促自己多吃、多睡,努力排除干扰,学习马列主义理论。”(44)这个生存秘诀的要领,其实就是肉体上通过顽强的新陈代谢保持健康,精神上排除其他一切私心杂念。
  1939年12岁进入延安的灰娃,在儿童艺术学园长大。她晚年回忆:“我从幼年就过的是组织紧密,纪律严明的集体生活,坚定的[地]认为作家、写作、发表、出版以及一切一切工作,都只能是组织领导者才有权指派安排,个人应当服从,个人应当遵守纪律,不经组织指定,自己写,把文字公之予众,那简直是大逆不道。”(45)
  经历过整风抢救运动的革命女同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依靠组织,相信组织了。“1938年入党后,孙铮就养成了一个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习惯。尤其是在延安和在华北的战争岁月,哪怕芝麻绿豆也得找组织谈一谈,有什么想法从不闷在心里。”(46)在一切物质生活资源和精神思想资源都由政党统一支配,按计划供给的社会体制里,她们不仅极力消除自己作为一个女性的社会性别角色差异,而且一旦家庭生活出现波折裂痕,更向组织主动奉献出自己的全部隐私。
  石澜在与舒同共同生活的40年中,始终坚信“我们婚姻的政治基础是牢不可破的”,“我常常把在工作中的紧张气氛和原则性带到家庭中,因此与丈夫不断发生龃龉和争吵。”舒同感觉到,“在社会上紧张工作,回到家里面也是紧张,这样的家庭,还不如没有。”可是,作为妻子的石澜越是发现家庭生活中有矛盾,越是要将矛盾上交给组织。“对这些矛盾,我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法,向有关的组织写信控告了他。这些信又被转到了舒同手中,舒同震怒了,向法院提出离婚。”等到她晚年清醒过来时,事情已经不可救药。她在法院给她的离婚判决书上写了八个字:“获罪于天,无所祷也。”(47)
  范元甄曾经是武汉、重庆抗战宣传界的风云人物,颇得王明、周恩来的赏识。1939年,18岁的她与李锐在重庆结婚后同赴延安,先后在马列学院、中央政治研究室学习或工作。她与江青、孙维世、苏菲并称“延安四大美人”。1943年审干抢救运动中,李锐被当作特务嫌疑送到保安处隔离审查,范元甄受到牵连也被抢救。×××受中央政治研究室组织指派去抢救她,却与她同居了。1944年6月李锐甄别释放,与范元甄离婚,大病一场。组织上出面干涉,将范元甄下放到桥儿沟乡当文书,×××不顾自己已有家室,竟然冒充范元甄丈夫,继续与她同居。组织再次干涉,劝慰安排她与李锐复婚,并将她调到《解放日报》社和李锐一起工作。(48)这件事情上,受到家庭和社会指责的都是范元甄。那么,作为一个革命女性,她今后还有什么脸面去工作呢?她心理的委屈还能向谁倾诉呢?只有一切相信组织,一切听从组织安排,把家庭里的一切大小事体都及时准确地向组织上汇报,以此表示自己无私无畏;再用意识形态话语把自己装点起来,对外是一张金字招牌,光灿灿的面孔,对内聊以安慰曾经受伤而不能袒露的心肠。
  六
  “个人幸存不是妇女运动的主题,民族的出路才是结论所在。”(49)在整个抗日战争环境中,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妇女运动,以1942年为界,此前阶段对于农村妇女是号召她们解除旧婚姻,冲破旧家庭,加入妇女组织,走进革命队伍.对于奔向延安的青年女知识分子,是组织学习,分配工作,参加各类文娱活动,正确对待革命婚姻;此后阶段对于队伍里的所有妇女就是生产劳动,与男同志一样,生活自给,多劳多得,只不过对于知识分子出身者更多了一层政治审查。 1943年三八节即将到来之际,中共中央西北局发出通知指示:“目前边区妇女工作最中心的任务,就是发动妇女参加生产,使一切可以从事劳动的妇女都要走上生产战线,特别是纺织、养蚕尤为重要,其他家庭手工业、农业也都要尽可能参加,务使妇女与男子一同努力增加生产,建设边区,达到增强抗战力量,改善人民生活。今年‘三八’纪念节,即应本此任务,进行对妇女宣传与组织的工作,造成广大妇女参加生产的热潮。”(50)
  人类性别的存在是一种客观事实,两性之间从身体到精神心理上的有差异是常态;相反,漠视差异的存在,简单追求男女的绝对平等,势必造成对女性肉体和精神的伤害。“给予不同发展需要的人,以同等发展的机会。”(51)这是20世纪中国女性,包括革命队伍里的女同志,前赴后继,浴血奋斗,付出惨重代价后能够到达的新见识,也是我们用以考察革命队伍里女同志命运的一个坐标底线。
  ①王明担任女大校长期间,为学员调配等问题与中央组织部发生过激烈的矛盾,这是为毛泽东所绝对不允许的,女大不能成为王明培植自己政治势力的园地。参见周国全、郭德宏:《王明传》,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第2版,第198—200页。又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1941年2月部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6月版。
  ②转引自铁夫:《范文澜先生》,《中国青年》(延安)第1卷第10期(1939年10月)。
  ③黄仁柯:《鲁艺人——红色艺术家们》,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68页。
  ④参见梅剑编:《延安秘事》下册,北京:红旗出版社1996年9月版,第605—606页。此书披露诸多历史细节,可惜没有与相关历史文献对照映证。1938年,李德又与从上海来延安的女歌唱演员李丽莲结婚。1939年8月27日,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他忽然接到通知,搭乘周恩来去苏联医治手臂跌伤的飞机,返回苏联。“我急忙穿好衣服,匆忙向李丽莲告别,她是周末从艺术学院回来的……”由于飞机推迟起飞,李丽莲赶到机场要求一起走,未能得到组织批准,只得留下来。见[德]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1932—1939)》,北京: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12月版,第358页。后来,萧月华、李丽莲都重新建立了家庭,并且终生都不愿意提起与李德的不愉快婚姻。
  ⑤参见蒋巍、雪扬:《延安女性风景》,北京:作家出版社1996年2月版,第171、170页。此书主要材料来自对原延安中国女大学员的采访,没有相关历史文献的佐证。又见卢弘:《女红军“定国公”》,收入《中国女兵档案》下册,北京:长城出版社1999年4月版,第339—358页。
  ⑥郭思敬主编:《我眼中的陈云》,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284—285页。
  ⑦于若木致其长兄于道泉信,1939年5月28日。转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上卷,同前引第219—220页。
  ⑧陈学昭:《延安访问记》,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118页。
  ⑨莫文骅:《莫文骅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349—350页。
  ⑩陈学昭:《延安访问记》,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118—119页。这样的事例在当时颇为普遍,另见马加:《间隔》,《解放日报》(延安)1941年12月15—17日;欧阳山:《圣地》,见《一代风流》第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11月版,第1372页。
  (11)参见朱鸿召:《恋爱中的枪声》,《上海文学》(上海)2000年第5期。
  (12)陈学昭:《延安访问记》,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119页。
  (13)刘骁纯整理:《罗工柳艺术对话录》,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81页。
  (14)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曾志回忆录》上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51—52页。
  (15)[俄]柯伦泰:《三代的恋爱》,见《伟大的恋爱》,上海:现代书局1930年10月初版,第232—233、230页。该书收入柯伦泰三篇主要小说,翻译者是创造社主将郑伯奇的学生李兰,影响甚广。丁玲的第一个丈夫胡也频在其小说《同居》、《到莫斯科去》中都有谈论。
  (16)一凡编著:《延安丽人》,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74页。
  (17)《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1931年11月28日公布),见《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6月版,第194—195页。
  (18)《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1939年4月4日公布),见《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1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版,第40—41页。
  (19)《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44年3月20日公布),见《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1辑,同前引第435—436页。
  (20)《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1946年4月23日公布),见《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0辑,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82—83页。
  (21)黄仁柯:《鲁艺人——红色艺术家们》,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89页。
  (22)常建忠:《毛泽东的军事高参郭化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195页。
  (23)黄富强:《米脂婆姨——中国第一美人窝秘闻纪实》,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11月版,第29页。
  (24)莫文骅:《莫文骅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350页。又见莫文骅:《莫文骅将军自述》,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8月版,第173页。
  (25)《陕甘宁边区战时儿童保育分会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的方针》,《新中华报》(延安)1939年7月28日。
  (26)《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1941年1月21日公布),见《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1辑,同前引第80页。
  (27)《祝战时儿童保育会成立一周年》,《新中华报》(延安)1939年3月10日。
  (28)参见蒋巍、雪扬:《延安女性风景》,北京:作家出版社1996年2月版,第245页。
  (29)石澜:《我与舒同四十年》,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版,第90、93页。
  (30)尹纬斌、左招祥:《贺子珍和她的兄妹》,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179页。又见王行娟:《贺子珍的路》,北京:作家出版社1991年4月第2版,第227页。
  (31)于蓝:《苦乐无边谈人生》,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91、94页。
  (32)王丹一接受朱鸿召采访记录,2002年5月8、12、16日,北京南沙沟。
  (33)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曾志回忆录》下册,同前引第326页。
  (34)丁玲的小说《在医院中时》(后改名为《在医院中》),虽然是个案情况,但由此可见当时的医疗环境和质量。见《谷雨》(延安)创刊号,1941年11月。
  (35)石澜:《我与舒同四十年》,同前引第95页。
  (36)黄仁柯:《鲁艺人——红色艺术家们》,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91页。
  (37)曾克:《救救母亲》,《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3月8日。
  (38)程光炜:《艾青传》,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35页。
  (39)石澜:《我与舒同四十年》,同前引第93—94页。
  (40)丁玲:《延安文艺座谈会的前前后后》,《新文学史料》(北京)1982年第2期。
  (41)丁玲:《文艺界对王实味应有的态度及反省》(1942年6月),《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6月16日。
  (42)[美]尼姆·威尔斯:《续西行漫记》,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2年6月版,第180、330页。
  (43)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曾志回忆录》下册,同前引第333—334页。
  (44)同上,第340—341页。
  (45)见王伟明、灰娃:《记忆敲响那命运底铜环》,《诗网络》双月刊(香港)2002年第2期。
  (46)黄仁柯:《鲁艺人——红色艺术家们》,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266页。
  (47)石澜:《我与舒同四十年》,同前引第252页。
  (48)李南央:《我有这样一个母亲》,《书屋》(长沙)1999年第5期。
  (49)Patricia Stranahan,“Yan'an Women and the Communist”,p.112. California:the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83.
  (50)《西北局关于纪念“三八”妇女节的通知》(1943年2月15日),见《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第3册,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印,1994年11月,第14页。
  (51)见姜云飞:《失笼的囚徒——当代中国女性写作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8年6月。
  

延安日常生活中的历史 1937-1947/朱鸿召著.—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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