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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三制”:包容社会方方面面的代表

李智勇










  边区政权在“席位”分配上,规定“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①,共产党员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左派进步分子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这就是“三三制”,它构成边区政权组织形态的又一特点。
  边区政权实行“三三制”,既有其大背景,也有其小背景。
  大背景,是中共为了团结抗战、一致对外,同时反对独裁统治,实行民主政治,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瓦窑堡会议上正式作出这一决策。194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政权问题的党内指示,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三三制”政权问题。指出:“在抗日时期,我们所要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它是和地主资产阶级的反革命专政区别的,也和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民主专政有区别。”②强调“必须使党外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因为他们联系着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群众。我们这样做,对于争取小资产阶级将有很大的影响”。而“给中间派以三分之一的位置,目的在于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这些阶层的争取,是孤立顽固派的一个重要步骤”③。
  接着,毛泽东发表纪念抗战三周年的文章,指出:“在政权问题上,我们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无论何人,只要不投降不反共,均可参加政府工作。任何党派,只要是不投降不反共的,应使其在抗日政权下面有存在和活动之权”④。就是说,中共在宣传各党各派、无党无派建立统一战线,抗日救亡,结束一党专政,推进民主政治的同时,决定在自己掌控的抗日根据地率先加以实行。
  小背景是,瓦窑堡会议后,边区政权开始由工农民主政权向抗日民主政权转变。与此相适应,宣布改变了原有的相关政策。包括在政治上恢复了地主、资本家、富农、牧师、僧侣等的公民权,在赞成抗日的原则下,准许各党派、职业宗教、文化团体自由活动;在经济上停止了没收和分配地主的土地,并且对曾被没收土地的地主也给和一般农民一样的一份土地和房屋,取消了对地主富农经商的限制,还欢迎外地资本家来边区经商,等等。与此同时,把原来的苏维埃民主制度改为议会民主制度,由选民直接选举各级议会议员,由议会选举各级行政长官,建立了各级抗日民主政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中共及其领导干部在边区人民群众中威信很高,一些中共党的干部对建立统一战线政权认识模糊,缺乏经验,边区的抗日民主政权初建时,在各级民意机关(参议会)和政府机关里,中共党员的“清一色”现象相当普遍。边区第一届参议会议员145人,中共党员占137人,党外人士仅有8人;该届参议会选举的常驻议员9人,边区政府常委15人,全是中共党员。乡和县一级情况也大体如此。这表明,边区政权的性质虽然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工农民主政权转变为抗日民主政权,但政权机关人员的构成并没有多大变化。这显然是同中共竭力倡导的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原则相悖的,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边区在若干抗日根据地中率先实施“三三制”政策,推行政权建设的重大改革。
  边区政权实行“三三制”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阻力。这种阻力主要来自中共党内。身为边区政府主席的林伯渠1944年3月25日在边区高干会上例举说,“许多同志,对地主、士绅参加政权放心不下:‘从地主豪绅手里夺过来的政权,流了多少血,怎敢又随便让他们进来!’‘大革命时咱们被国民党赶跑,现在实行三三制,敢保不再上当?’个别同志气愤地说:干脆给人算了吧!乡上同志讨论候选名单,提到工农分子时,啊,好成分!提到某某是地主,大家就低下头去,不做声。下级同志同一般进步群众一条心,对选举顶认真,顶抓得紧,他们注意的主要不是三三制,而是‘好成分和公正人’”。此外,相当一部分党员和干部把“党员三分之一,进步分子三分之一,中间分子三分之一”理解成“共产党三分之一,国民党三分之一,无党无派三分之一”:或“共产党三分之一,非共产党三分之二”,“还有以为是‘共产党三分之一,国民党三分之一,哥老会三分之一’的”。阻力也来自“农民方面,尤其是贫农、雇农,他们记起了过去如何受压迫,又如何翻身的经验,对三三制政策就多怀着疑惑或忧虑的心情:‘咱们流血搞起来的政权,又让地主、豪绅跑进来,敢保不会上当?’‘没有他们该可以省去多少麻烦!’”“清(涧)、绥(德)等地的农民经过长期反复的痛苦经验,很不高兴地主们又进入政权,甚至愤慨地说:‘让一些坏东西进来看看咱们的主张也好,但为啥要那么多呢?三分之一呀!’”
  阻力还来自地主、士绅和富农方面。一部分较开明的士绅赞成“三三制”,但“对于工农积极分子和工农干部,他们怀着传统的成见与不信任,提议要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才能有被选举权”。一部分较反动的地主“为着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地位出来竞选,宣传穷人不识字,家里又没办法,过去又没干过事,这些人办不了事,打击农民。更坏一点的分子,就同国民党特务勾结在一起,明里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名单,暗地威胁和欺骗穷人。富农多取冷淡态度,因为在经济上他们同贫雇农有矛盾,同地主也有矛盾,又担心白军有一天还会回来,处于两者之间;但有一部分依附于地主一边”⑤。
  针对上述思想认识和偏向,边区政府和中共党组织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也采取了许多相应措施。如提候选人时要求既提共产党员,又提党外人士;在老区用反保证的方式,保证党外某些人士当选,即在共产党员当选人数超过三分之一时,安排一些共产党员自动退出,由党外人士递补,而共产党员当选人数不足三分之一时,则不要求党外人士退出由共产党员递补;党外人士当选比例仍偏少时,由政府“聘请勤劳国事及在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有名望者为参议员”,名额可占参议员总数的十分之一。这些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边区政权实行“三三制”从1940年3月试行,次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史称“五一施政纲领”)颁布后全面推行,到1942年就基本“达标”。
  边区政权组织分乡、县、边区三级(区和分区系县和边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不实行“三三制”),实行“三三制”的情况如下:
  乡一级:乡(市)参议员和政府委员的成分,共产党员在老区超过三分之一,在新区不到三分之一,平均数为三分之一左右,其他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基本上做到了“三三制”。
  上表表明,中共党员在乡参议会的比例略低于三分之一,在乡政府委员中的比例略高于三分之一,平均为近三分之一。
  县一级:1942年边区县的建制共30个,其中22个县完全实现了“三三制”,8个县未完全做到,主要是共产党员超过三分之一。以关中分区为例,其淳耀、赤水、新宁、新正补选后县议员中中共党员占37.5%。如下表:
  边区一级:“三三制”在边区参议会常驻会和政府委员中实行得比较好,在全体议员和全体政府机关人员中则没有完全做到。如下表:
  在边区政府机关职员中推行“三三制”离“五一施政纲领”的规定差距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在边区比较优秀的,多数参加了共产党,留在党外的只是少数。
  边区政权实行“三三制”,调动了各党各派、无党无派、各界人士建设边区的积极性,加强了各级政权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提高了办事效率。
  首先,实行“三三制”,使边区各级政权具有了广泛的代表性,这对于提高边区政权的号召力,调动社会各界建设边区的积极性,十分有益。
  陇东专署1944年6月对所属庆阳县出任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的议员成分,以及出任县、乡两级政府委员的成分,有一个比较详细的统计。从这个统计可见,三级参议会议员,就“成分”而言,地主、富农——当时称为“高成分”的占了相当的比例;就“出身”而言,则工、农、商、学、兵和绅士都有,县和乡一级工、农比例最大;就党派而言,在边区和县级中共党员占优势,在乡一级无党派的占优势,国民党员占少数。如下表:
  该县县乡两级政府委员的“三三制”情况也大致相同。
  这种广泛代表性,不仅调动了“革命阶级”的积极性,而且也有效地激发了一度是“革命对象”阶级的积极性。林伯渠曾经描述道:“在土地分配已久的区域,也还有地主和士绅,他们从绝望的地位见到三三制,就多表示出意外与兴奋的心情。例如说,共产党宽宏大量,仁义治国;从前以为革命不要咱们这号人了,今天咱也能管政权;迩格事情真不同了,咱们也有权利,也能干事,同别人平等了;真的,迩格真正实行了三三制了,咱的名字也能上红榜,土地革命时咱可没权。华池有一个地主感激地说,1937年选举,咱们没有选举权,现在共产党、八路军、边区政府看得起咱们了,又给咱们选举权,咱今后一定要选好人。”⑦林老描述的过去被排斥的“敌对阶级”的人们的这种振奋的情绪,具有普遍性。
  其次,实行“三三制”,使边区政权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大大加强了。这不仅是因为边区政权人员构成的广泛的代表性,决定了决策能够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避免偏颇,——这一点我们还将在后面进一步探讨,而且是因为“三三制”使边区各级政权吸纳了大量优秀人才。
  边区各级参议会议员是选民直接选举的,候选人要开展竞选,以使选民接受自己;各级政府委员由同级参议会选举产生,故也要进行适当的宣传。加之规定了“三三制”的比例以及采取了相应的保证措施,因此,产生的边区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边区各方面的优秀者,从而使政权机关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大为提高。这从作为边区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机关的边区参议会第一、第二两届的大会提案中可以清晰看到。
  边区参议会第一届尚没有实行“三三制”,边区参议会的“三三制”是从第二届开始的。第一届参议会议员和常驻会议员,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至第二届认真实行“三三制”,非中共党员人士在常驻会委员中占了三分之二,在议员中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第二届参议会的议员素质和参政能力,比前第一届明显增强。以下是两届参议会提案的数量、涉及的范围、质量等的比较。
  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提案仅12件:
  (1)拥护蒋委员长讨伐汪逆精卫案;
  (2)杜绝汉奸、土匪,扩大地方武装案;
  (3)统一抗战动员案;
  (4)发展国防经济案;
  (5)工作人员参加生产运动案;
  (6)巩固抗日民主统一战线,调整边区各级政府与邻接友区之关系,精诚团结,克服困难,争取抗日民族自卫战争最后胜利案;
  (7)发展国防教育提高大众文化加强抗战力量案;
  (8)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案;
  (9)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
  (10)培养地方新闻干部发展新闻事业,普及新闻发行网读者网,提高新闻效能,以扩大和加强宣传工作案;
  (11)建立边区卫生工作保障人民健康案;
  (12)奖励抗战建国有功干部案。⑦
  而第二届参议会的提案则增至400余件,经整理正式通过了112件:
  (1)关于军事问题的提案13件;
  (2)关于政法问题的提案35件;
  (3)关于财政问题的提案12件;
  (4)关于文教问题的提案35件;
  (5)关于经建问题的提案6件;
  (6)关于特种问题的提案l1件。⑧
  提案论政的视野之宽广和深度的拓展,也给人以深刻印象。如经济类提案,第一届参议会只讲到要发展农业生产,增强粮食收入,发展农副业,改善人民生活,发展工业,供给抗战,发展商业及合作运动以流畅货物。而第二届参议会的同类提案,则进一步涉及到所有制问题和财政问题,包括发展公私商业,巩固边币和发展贸易等等。发展农业生产方面,把鼓励移民垦植提到很重要的地位。而这一条对于解决边区人少地多、劳动人口分布不合理的问题,起了很大作用。政治类提案质量也有大的提高。人们熟知的李鼎铭先生等11位参议员提出的“政府应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避免入不敷出、经济紊乱之现象”提案,迅速为边区政府以至中共中央所采纳,导致了边区以及中共领导的其他根据地历时3年的大规模的精兵简政运动。
  最后,实行“三三制”,提高了边区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效率。边区各级政权机关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非中共党员的人士占三分之二。就是说,共产党员在政权机关中是少数。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员要在政权中发挥作用,赢得其他人士的尊重,必须更加努力地工作。而非中共党员以前是被排斥在中共政权之外的,特别是那些被称为“高成分”的地主、富农、国民党员等,不久前还被作为“革命的对象”受到打击,现在他们被接纳到政权机关,参与治理边区,使他们一方面感到受到礼遇而生感激报答之心,另一方面,他们也希望借此机会一展自己“治政”的才华,让人们认识其存在的“价值”。这就在政权机关内部形成了一种激励机制,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边区参议会副议长谢觉哉当年在《边区政权工作经验点滴》一文中曾谈到这个问题,认为:“没有各阶层的人物当选,没有各阶层的意见反映,不仅非党的,工农阶级以外的,感到他们仍是被统治者,而且当政的党也会因无监督无刺激而不紧张起来,妨碍工作的进步。”有党员,也有非党员,有贫苦的劳动者,也有较富裕阶层的代表人物,这样的参议会“一般比纯粹是党员的要积极些,因为都珍视自己参政的权利,内容要丰富些,因为反映了各阶层各方面的情形”。毛泽东在《延安中区五乡征粮委员会工作经验总结》一文的批示中也说:“共产党员只有与多数非党员在一道,真正实行民主的‘三三制’,才能使革命工作做好,也才能使党的生活活跃起来,如果由党员包办,则工作一定做不好,党员也会硬化不进步。”⑨
  “三三制”提高政权机关工作效率的另一情况,是边区政权的一些层次,主要是乡一级,普遍采取了直接民权、议行合一的体制。乡议员由固定的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同时代表固定的居民,代表他们的意见与需要。乡级政权立法与行政没有严格分工。“议员是议决者,同时也是执行者。他代表他所代表的居民这样议,同时即率领他的居民这样做。他是监察别人者,同时也受别人监察……既是人民最直接的代表,又是人民最直接的管理者。”⑩
  对于这种议行合一的体制及其运作,林伯渠当年曾有精彩的描绘和概括:“去年许多地方的乡参议会比前年更为活跃,生产、征粮、防奸与整理民兵等大事,都开了参议会,开会时参议员、政府委员、村主任、村长都到,支部干事也参加,叫做‘一揽子会’。大家议、大家决、大家分工、大家去作,无分于党员与非党员,也无分于议员与非议员。议员兼了村主任或村长的,因此加重了职权,不兼的只要肯到会,肯负责,也是有职有权。总之,议决哩,一揽子,执行么,也是一揽子,‘大家动手’。这种方式又民主,又集中,合乎三三制精神。能解决问题,能办好事情。没有形式主义,也没有教条主义。”林伯渠还将“一揽子会”分为“大一揽子会”和“小一揽子会”:议决“全乡的群众性的大事”,“参议员、政府委员、村主任、村长都到,支部干事也参加”,是“大一揽子会”;“生产、征粮等大事,经过参议会布置下去之后,需要检查”,或“某些临时重要任务,需要布置或传达下去;又如某些比较重要的事情,需要作决定,这时召集自卫军连长、指导员、行政村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乡政府委员会”,叫“小一揽子会”。“大”、“小”就工作性质、难度及涉及人员而定,但都是“大家议、大家决、大家分工、大家去作”(11),非常讲效率,也非常有效率。
  正因为“三三制”在容纳社会各界精英、卓有成效地建设边区方面成效卓著,以致它在1944年以后又有了新的发展。一是“三三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政权机关扩展到了经济事业与文化事业机关。据1944年年底的统计,非中共党员的人士参加经济文化部门工作的达到2210人,其数量仅次于参加政权机关工作数3592人,其中不少人还担任了领导工作(12)。二是“三三制”的形式又有了新的创造,即劳模会议和党外人士座谈会。这两种新的形式,加强了政权机关同劳动群众、党外人士的联系,同时也进一步调动了这两部分人群参政议政、共同建设边区的积极性。
  边区各级政权的“三三制”作为民主的政权形态,可以说在中国几千年的政权史上是空前的,它同排斥其他一切党派、坚持一党专政的国民党的独裁政权形态,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以至当时一位外国人这样评说:“现在中国有两个中心,一个封建的中心,在重庆;一个民主的中心,在延安。”(13)
  ① 毛泽东:《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毛泽东选集》合订本,1968年版,第699页。
  ② 同上。
  ③ 毛泽东:《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毛泽东选集》合订本,1968年版,第700页。
  ④ 毛泽东:《团结到底》,《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718页。
  ⑤ 林伯渠:《陕甘宁边区三三制的经验及其应该纠正的偏向》,中共延安地委统战部、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所合编《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统一战线和三三制》,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73—502页。
  ⑥ 林伯渠;《陕甘宁边区三三制的经验及其应该纠正的偏向》,《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统一战线和三三制》,第474页。
  ⑦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资料选辑)》,《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编辑组编,中共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1985年印,第144—151页。
  ⑧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资料选辑)》,第306—350页。
  ⑨ 转引自宋金寿,李忠金:《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史》,第220页。
  ⑩ 谢觉哉语,转引自靳铭、曾底平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雏形》,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83页。
  (11) 林伯渠:《陕甘宁边区三三制的经验及其应该纠正的偏向》,《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统一战线和三三制》,第486、487页。
  (12) 李忠全、王振中:《陕甘宁边区三三制简述》,《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统一战线和三三制》,第385页。
  (13) 《解放报》1943年9月30日文;又见《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统一战线和三三制》,第394页。
  

陕甘宁边区政权形态与社会发展(1937 —1945)/李智勇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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