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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陕甘宁边区的重要地位——3


  三、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
  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陕甘宁边区的政权由苏维埃制转变为民主共和制,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为了统一和加强对西北革命根据地的领导,1935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设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作为陕甘宁苏区的最高政权机关;办事处设上席团,博古任办事处主席。
  西北办事处下设财政部、土地部、经济部、粮食部、劳动部、教育部、司法内务部、工农检查局。1936年1月26日又设立外交部,由博古任部长,伍修权任秘书长兼交际处处长。在军事方面,设立中共中央军委西北办事处,周恩来兼主席,聂洪钧兼副主席,张云逸兼参谋长。
  把陕甘边和陕北两个特委改为陕甘边和陕北两个省委,并将关中和神府两个苏区改为两个特区,陕甘边省委书记朱理治,省苏维埃主席马锡五。陕北省委书记郭洪涛。省苏维埃主席马明方。1936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决定设立陕甘宁省,6月,在红军西征期间解放了环县,曲子、华池、盐池等地,正式成立了陕甘宁省,李富春为省委书记,马锡五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所辖县份包括赤安、元城、安边、定边、固北、豫旺,黑城等共11个县(1937年3月的统计资料)。翌年1月成立了中共神府特委,年底,神府特区下辖的7个县(市)和所属的区乡政府都建立,1937年1月28日,神府特区抗日人民革命委员会改为神府特区苏维埃人民政府。毛泽东曾说:神府苏区是西北革命根据地抗日的前哨,在战略上很重要。
  关中分区,是刘志丹、谢子长等领导的陕甘游击队和红26军,在创立陕甘边根据地的基础上由南向北逐步发展起来的,是陕甘宁边区的南线屏障。1937年3月初,成立关中分区和关中抗日救国政府。10月间,召开了关中特委党员代表大会,50多位代表,代表了1700多位党员,讨论了关中地区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把苏维埃民主制度转变为抗日民主制度的问题,检查和总结了党的工作,选出习仲勋、郭秉坤、张仲良、霍维德为中共关中特委委员。会后设立了特委办事处,发展党的组织,开展友区工作,稳定了社会秩序。
  西北办事处的成立与活动的开展,为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成立作了重要的组织准备和干部准备。
  1937年2月9日,西安行营(主任顾祝同)成立,当天即下令停上对陕甘宁苏区的军事行动,使西安事变后的和平局面初步得以实现。
  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为实现国共第二次合作,致电国民党三中全会,提出“五项国策”和“四项保证”,希望国民党“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迅速完成对日作战之一切准备工作”等五项国策;为表现团结御侮之诚意,又提出如国民党能接受上述五项国策,则共产党保证“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停止没收地主上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这个电文是中国共产党庄严表示从消灭地主阶级和武装推翻国民党政权,到联合地主阶级和国民党政权共同抗日的政策转变的标志。
  2月15日,在国民党的五届三中全会上,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14位委员为响应中共关于国共合作抗日的建议,提出关于恢复孙中山所制订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紧急”提案。18日,宋庆龄又作了《实行孙中山的遗嘱》的演说,指出只有忠实地执行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才可以救中国”。她说:“救国必须停止内争、而且必须运用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全部力量,以保卫中国国家的完整。”她气愤地说:“在今天居然可以听到‘抗日必先剿共’的老调,这是多么荒廖!我们要先打断一只手臂之后再去抗日吗?”21日,虽然会议通过了《关于根绝赤祸之决议案》,对共产党继续进行诬蔑,但国民党的政策已开始转变。这表现在对内政策上,确立了和平统一的方针,基本上停止了一切形式的国内战争;表示要扩大民主、修改选举法,有条件地释放政治犯;在共产党问题上可以谈判,国共合作的原则已确定;在对日本态度上,第一次提出准备“抗战”。在行动方面亦在开始、如抑制个别亲日派官员,支援绥远抗战,停止进攻红军。国共两党政策的转变,为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成立和打开全面抗战的局面提供了条件。
  1937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由林伯渠主持西北办事处工作,开始筹建陕甘宁区政府,进行“更名”、“改制”。所谓更名就是将西北办事处改为陕甘宁边区政府,所谓改制就是将工农民主制改为民主共和制。
  1937年3月下旬至4月初,周恩来与蒋介石在杭州谈判。周恩来提出6点声明:1、陕甘宁边区须成为整个行政区,不能分割;2、红军改编后的人数须达4万余人;33个师之上必须设总部;4、不许国民党派遣副佐及政训人员;5、红军学校必须办完;6、红军防地须增加。
  蒋介石则要中共“商量一个永久合作的办法”,他口头允诺周恩来提出的有关陕甘宁边区,红军改编和苏区的意见,但他不满足党外合作,企图达到“溶共”的目的。
  1937年4月,中华苏维埃工农民主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召开会议,讨论了把苏维埃工农民主政府改为特区政府的问题。并成立了四个专门委员会,研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具体转变。5月12日,西北办事处会议正式通过了《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和《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肇始使用“陕甘宁边区”的名称。《纲要》规定:“陕甘宁边区为争取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实行最适合于抗战的彻底的民主制度。”“各级议会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各级行政长官由各级议会选举。新的选举条例比苏维埃选举条例有显明的改变。第一,由“工农民主选举”改为“一般民主选举”,不只是工农、小资产阶级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是“凡居住陕甘宁边区区域的人民,在选举之日,年满16岁的,无论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的区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要不是汉奸卖国贼、精神病患者都可以参加选举。第二,在选举形式上,不是由乡、区、县、省、全国一层一层向上选(选民直接选乡代表,然后逐级由下级代表选上级代表,即宝塔式的选举),而是直接的、不记名的、平等的普选民主制(各级代表都由选民直接选举,乡为代表会,区以上为议会或参议会),选民参加选举的次数比以前多。第三,不是强调工、农成分,而是任何人的选票都是有效、平等的;议会(后改为参议会)与政府并立,以监督政府工作,特别是议会闭幕期间,由常驻议员行使议会职权,处理日常工作。
  为了实行普选制,选好代表,在选举前,先行训练干部,向群众广泛宣传选举的意义、政策和办法,进行选民登记并在选举前半个月张榜公布,把选民和非选民分别写在红、白榜上,让群众监督,不使一个坏人混上红榜。在选举小,强调向群众总结与公布苏维埃工作,批评政府的错误和缺点,把选举运动和反对贪污腐化、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的斗争结合起来,把廉洁公正的能为人民群众办事的优秀的革命分子选进领导机构。
  5月15日,成立了中共陕甘宁特区党委,直接领导由中共中央领导的陕北省委,陕甘宁省委,神府和关中特委,具体领导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从1937年7月起,选举了各级代表和议员,组织了乡级代表和区、县,边区三级参议会,由代表会议及参议会选举出各级行政长官,并把选出的边区政府主席和行政委员呈请国民政府加委。
  通过民主普选,边区建立起新的政权机关。经过谈判,国民党及其政府承认了陕甘宁边区政府。1937年9月,苏维埃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改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国共双方决定于9月6日正式改制,此后边区政府发出训令称9月20日正式更名改制),主席林伯渠,副主席张国焘,直属南京政府行政院。1937年10月12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第333次会议通过决议(未正式公布),承认陕甘宁边区,直属行政院领导,并任命行政长官。
  边区政府的组织机构,与苏维埃西北办事处相比,有很大的沿袭性。秘书处下设秘书科、总务科、伍修权为秘书长。民政厅的前身是西北办事处的司法内务部,马明方任厅长,领导各级政府的改制工作。财政厅由林伯渠兼任厅长;设财政经济委员会,由刘鼎、宋裕和、黄均涛,蔡子伟、伍修权等组成,蔡子伟任主任,制定财政经济计划,决定投资等。教育厅长徐特立任厅长,陈正人任副厅长。保安司令部由原来各游击队、警卫队等地方武装改编而成,动员与组织民众,参加抗日救国,镇压汉奸和一切反动阴谋活动,高岗、周兴分别任司令、副司令,谭希林任参谋长。边区政府是一个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型政权机构,为建设和发展边区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上):建立模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1937年7月—1940年12月)/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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