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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三节 保卫和巩固陕甘宁边区——1


  一、陕甘宁边区政府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
  (1938年5月15日)
  为布告事:自芦沟桥事变以来,我全国爱国同胞,坚决抗战。前线将士,牺牲流血。各党各派,精诚团结。各界人民,协力救亡。这是中华民族的光明大道,抗日胜利的坚强保障。凡属国人,必须循此前进。我陕甘宁边区军民,服从政府领导,努力救亡事业。凡所实施,光明正大。艰苦奋斗,不敢告劳。全国人民,交口称誉。本府本处,亦惟有激励全区民众,继续努力,以求贯彻。不许一人不尽其职,一事不利救亡。乃近查边区境内,竟有不顾大局之徒,利用各种方式,或强迫农民交还已经分得的土地房屋,或强迫欠户交还已经废除的债务,或强迫人民改变已经建立的民主制度,或破坏已经建立的军事、经济、文化和民众团体的组织。甚至充当暗探,联络土匪,煽动部队哗变,实行测绘地图,秘密调查情况,公开进行反对边区政府的宣传。上述种种行为,显系违反团结抗日的基本原则,违反边区人民的公意,企图制造内部纠纷,破坏统一战线,破坏人民利益,破坏边区政府的威信,增加抗日动员的困难。察其原因,不外有少数顽固分子,不顾民族国家利益,恣意妄为。甚有为日寇所利用,假借名义,作为掩护其阴谋活动的工具。数月以来,各县人民纷纷报告,请求制止,日必数起,应接不暇。本府本处,为增强抗日力量、巩固抗日后方、保护人民利益起见,对于上述行为,不得不实行取缔。合亟明白布告如次:
  (一)凡在国内和平开始时,属于边区管辖地域内,一切已经分配过的土地房屋和已经废除过的债务,本府本处当保护人民既得利益,不准檀自变更。
  (二)凡在国内和平开始时已经建立及在其后按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原则实行改进和发展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组织及其他民众团体,本府本处当保护其活动,促进其发展,制止一切阴谋破坏之行为。
  (三)凡属有利抗日救国的事业,本府本处在坚决执行《抗战建国纲领》的原则下,无不乐于推行。对于善意协助的各界人士,一律表示欢迎。但是凡未经本府或本处同意并取得本府或本处的证明文件,而从外面进入边区境内停留活动之人,不论其活动的事务属于何项,一律禁止,以防假冒,而杜奸宄。
  (四)当此抗战紧张期间,凡在边区境内从事阴谋破坏,或肆意捣乱,或勾引煽惑,或暗探军情的分子,准许人民告发。证据确实者,准许就地逮捕。一经讯实,一律严惩不贷。
  右列四条,全边区军民人等一律遵照,不得违背。倘有不法之徒,胆敢阴谋捣乱,本府本处言出法随,勿谓言之不预,切切。此布。
  这个布告是毛泽东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八路军留守处写的,目的是对付蒋介石集团的破坏活动,当时国共合作成立不久,蒋介石集团即阴谋削弱以至消灭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力量,破坏陕甘宁边区是这种阴谋的一部分。毛泽东认为,为了保护革命利益,必须采取坚定的立场。当时中共党内一部分人在抗日统一战线中对于蒋介石集团的阴谋活动采取右倾机会主义立场。有些人在国共合作后,忘记了大革命时期陈独秀右倾错误的教训,忘记了十年内战的血海深仇,忽视了蒋介石“借刀杀人”的阴谋诡计,因而对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实行无原则的让步。尤其是张国焘在代理边区政府主席期间,纵容顽固派的破坏活动,使政府工作遭受了很大的损失,边区一度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在政权问题上主张实行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度,反对实行人民代表会议的政权制度,对国民党特务在陕甘宁边区的破坏活动,不敢进行坚决的斗争。国民党官吏利用他们的行政地位,在边区煽动地主对农民反攻倒算,强迫农民交还已分得的土地及房屋,强迫欠债户交还已被废除的债务;国民党的官吏还和国民党军队合谋蚕食边区、侵占土地,使边区的范围大大缩小。他们在边区境内划出所谓“统战区”。这种统战区包括关中、陇东,绥德三个分区,富县全县,子长的瓦窑堡、折家坪、以及延安、甘泉、延长、延川市区等广大区域。在“统战区”内放弃原有的民主政权,让顽固分子恢复旧政权,或者让顽固分子的政权与民主政权同时并存。顽固分子的政权,实际上是国民党派遣特务、偷窃边区政治、军事情报、散布谣言、进行反动宣传,勾结汉奸土匪,破坏边区的据点。对这些复辟活动,却没有给予应有的反击,甚至丧失原则地取消了红宣县、赤安县、子长县、赤源县等名称,在改编部队时,借口经费困难而裁减与遣散了许多从战争中锻炼出来的工农干部。有个别县委书记为参加抗敌后授会,将其履历填表向陕西省国民党党部请求委任。在让地让权时还让军队。如李振海将所带游击队作为见面礼给了国民党。
  国民党当局借口调遣军队,让许多杂牌军过往边区,扰害人民。如蒋某部原说借道定边,结果到定边后驻下不走,并开嫖放赌,为所欲为,把定边社会秩序搞得一蹋糊涂,反而封锁住城内八路军,不许进出。面对这种危机和右倾情绪,1938年5月,边区中央局进行了改组,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直接领导下,边区纠正了投降主义路线的错误。5月15日由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和留守处主任肖劲光署名发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严厉谴责了国民党顽固分子的罪行。布告坚持团结抗战,保护人民利益,警告不法之徒,胆敢阴谋捣乱,必予严惩。布告发布后、国民党顽固派仍在边区周围和边区内部不断寻衅磨擦,造瑶诬蔑,挑拨离间,制造事端,不但于边区内外广设特务机关,实行所谓暗中包围,而且在边区内部经过所谓点线工作瓦解边区。他们联络土匪40多股,用暗杀逮捕办法残害边区党政军工作人员和民众积极分子;他们用封锁、绑票办法隔绝边区与邻区的交通。在他们煽动挑拨下,事端迭起,如陇东事件、旬邑事件、瓦窑堡事件、杨家园子事件、延川事件、靖边事件、神府事件、富县事件等等,接踵而至。与此同时,国民党还对边区实行了大规模的军事进攻,侵占了边区内的10个区、7个半乡、131个村座。
  针对上述情况,边区党和政府坚决贯彻《布告》精神,采取了一系列巩固边区、反对分裂,保护人民利益的政策,制止了顽固派的分裂内战活动,坚持了团结抗战的正确方针,克服了党内右倾投降倾向,坚持了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粉碎了国民党顽固派对边区的军事围攻和经济封锁,保存了坚持团结抗日的中坚力量。
  注:这个布告最早刊载于1938年5月20日延安《新中华报》。后来收入1941年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印的《六大以来》和1943年10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印的《两条路线》,在收入1952年小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二卷时,作者做了文字上的修改。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上):建立模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1937年7月—1940年12月)/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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