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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延安精神研究课题组编著


  一、共产党员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只有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取根本利益,才能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①
  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多种多样的,但并不都是根本利益。根本利益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是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的利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重要最根本的是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和最高理想,但这个目标的实现,要经过许多阶段。为实现最高目标,应该首先实现达到最高目标必须经过的具体目标,做好这些具体阶段的具体工作,此其一。其二,在各个具体阶段中的具体工作也要围绕党要实现的具体目标。这些具体目标的实现,同样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价值观。党员的一切言论行动,都要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自觉将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局部利益与党的全局利益统一起来,关心党的利益比关心个人利益更重要,甚至在必要的时候牺牲个人利益。毛泽东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②
  不仅人民群众的含义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变化,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既是当前的,也是长远的。在共产党执政之前,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从被压迫、被剥削和被统治的地位中解放出来,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的主人。共产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首要任务就是推翻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自己的国家。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之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再是从被压迫、被统治的地位中解放出来,而是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共产党的任务也应该是领导人民群众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衡量共产党员思想与行为先进性的根本标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价值观。这种最高价值观既是共产党员的思想境界,也是行为指南。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思想的先进性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要求。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又是行为的体现。这就是说,不仅要用最高价值观统一全党的思想,更重要的是要求共产党员用实际行动实践最高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需要,为人民谋取尽可能多的利益。共产党要根据历史发展进程提出代表人民群众要求的政治纲领,确定反映人民意志的具体目标,制定并执行代表群众利益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照顾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且要成为实现具体目标的模范和人民群众的政治领导。无论是为实现最高目标而奋斗,还是为实现具体目标而工作,共产党人都应该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争做代表人民利益的先锋模范。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说:“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模范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共产党员在八路军和新四军中,应该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和内部团结统一的模范。共产党员在和友党友军发生关系的时候,应该坚持团结抗日的立场,坚持统一战线的纲领,成为实行抗战任务的模范;应该言必信,行必果,不傲慢,诚心诚意地和友党友军商量问题,协同工作,成为统一战线中各党相互关系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③
  延安时期,党的领袖、党的干部,甚至普通党员都自觉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甘当人民的公仆,做人民的黄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呕心沥血,鞠躬尽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心耿耿,忘我工作,不惜为人民的利益牺牲自己的一切,许多人甚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那时,涌入延安和各抗日根据地的知识分子,之所以很快从苦闷彷徨孤立的自我,变成自觉推动抗日战争的自为的自我,变成坚强的革命战士和工作骨干,就是因为接受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践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延安时期形成的人民公仆精神是党的宗旨的最集中的体现。曾访问过延安的纽约《先锋论坛报》记者斯蒂尔说:总的讲起来,不到延安实在不能深触到中国问题的内脏。我觉得在延安访问中,有三件事使我感动而深刻起来。其中第一件是我体味到共产党常常说的“为人民服务”,在延安所亲见的各种具体事实,我认为这是货真价实的。④
  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一种政治觉悟、思想觉悟,也是一种道德境界。它来源于对共产党组织的信任,来源于对人民群众的血肉深情,来源于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深刻理解,来源于对社会主义前途的信心,也来源于对共产主义的信仰。无产阶级政党为了保障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应该不断地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使其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从思想上入党。这是党的建设的长期战略任务。作为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要加强党性修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这也是共产党员终其一生所要履行的责任。
  二、廉政建设在实践为人民服务中的重要性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廉政建设方面继承和发展了苏维埃时期的传统和经验,提出廉洁政府的纲领,并通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形成为人民服务的良好作风奠定了基础。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廉政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了廉洁的抗日民主政府。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由各级参议会选举产生,保证了真正坚决抗日的、真正的人民代表参加政府工作。边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大多出身工农,与人民关系密切,是人民爱戴的群众领袖,因此能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在政府中占据领导地位,代表最大多数民众,而不是为了造就少数统治者。党制定了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大法。边区还颁布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保障人权财权条例》等法规,初步将民主与法制联系起来。边区实行廉洁作风,上至边区政府主席,下至多政府乡长,都不发薪饷,实行最低的津贴制度(每月津贴只一元五角到五元),其收入不得超过普通工人的工资水平,这种廉洁的作风,“是我国政治史上的光荣的创举”。
  二是防止行政人员官僚化,反对特权。边区政府严厉反对官僚主义,如果哪个工作人员办事不好,不忠实于群众利益,那么,不管他是谁,人民都有权来批评他,甚至加以撤换。边区政府的工作人员,不是贪污的官僚,而是廉洁的人民公仆。为防止党员官僚化,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共产党参加政府问题的决定草案》,提出,“党中央没有决定参加中央政府以前,共产党员一般地不得参加地方政府,并不得参加中央的及地方的一切附属于政府行政机关的各种行政会议及委员会。”1937年11月12日,毛泽东在延安中国共产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指出,在党内反对阶级对阶级的投降主义时,要反对国民党对共产党干部所实行的升官发财酒色逸乐的引诱,反对不接受党的领导、以受国民党委任为荣的现象。他还及时警告了党员腐败变质、官僚化特权化的危险,有效促进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廉政建设。1943年5月,边区政府制定并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公约规定:(一)忠实施政纲领,贯彻法令、决议。(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守政府纪律,服从整个利益。(三)调查研究,深入检查,总结经验。(四)积极负责,发扬创造精神。(五)公正廉洁,奉公守法。(六)互规互助,正人正己,贯彻“三三制”精神。(七)爱护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八)爱护抗日军队,积极帮助抗日军队。(九)提高政治警惕性,严防敌探奸细。(十)努力学习,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其中,对“公正廉洁,奉公守法”注释说:“这是我们政务人员应有的品格,要在品性道德上成为模范,为民表率。要知法守法,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不耍私情,不贪污,不受贿,不赌博,不腐化,不堕落。”⑤曾到延安访问的美国《外交政策汇报》杂志特约撰稿人罗辛格在谈述其对中共领袖印象时说:中共的领袖和南京的官员是明显地不同的,就以一件小小的事情来比较吧。南京的官员们,实际毫无事做,却像煞有介事地摆出忙劲头;但中共的领袖,和蔼可亲,能和你作娓娓的长谈,为了弄清楚一个问题,我们能长谈一个下午。也许这样就“榨取”了他们晚上睡眠的时间——因为他们谈话时间中耽误的工作,要移到晚上去做。⑥
  三是建立关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如陕甘宁边区先后于1938年和1939年颁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和《惩治贪污条例》(草案),规定贪污500元以上的处以死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共产党员如犯法者从重治罪,其党龄、地位、功劳、职务,都不能成为治罪的挡箭牌而受赦免。边区还以案说法,警告政务人员要奉公守法,警钟长鸣。1942年,关于边区税务总局科员冯维贤渎职贪污并私藏烟土案,边区政府发文指出:“税务总局冯维贤渎职贪污私藏烟土,陷害同志等不一而足;可谓罪大恶极。如政府机关藏此败类,贻害匪浅,税局将该犯送交法院甚为妥当。今后着令该局继续供给材料,以期惩一儆百,并应以此教育所有同志,以造成廉洁奉公之美德。”
  四是发扬民主,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公务人员,不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与普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实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对权力的一种有效制约。抗战初期,延安发生了抗大十五分队黄克功因求婚未成杀害陕北公学女青年案件。边区高等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并呈报党中央批准。黄克功得知后上书法庭,并致信毛泽东,要求念其10年艰苦奋斗,免其一死。毛泽东接到中央批准和黄克功的信后,与部分中央领导同志商议后,同意处以死刑,并公判后处决。毛泽东认为,黄克功过去斗争的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党中央的同志都为之惋惜,但他犯了不可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和红军干部有如此卑劣的残忍的行为,如果为其免罪,便无以教育党、红军和革命者。对于共产党与红军,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严格的纪律。黄克功案件之后,根据中央对于一切假公济私、徇私情和仗势欺人、脱离群众的工作人员,必须给以无情打击和认真纠正的精神,边区司法部门严厉判处了180多起贪污案件。正是由于一系列惩治贪污、腐化变质分子取得较好的成效,使陕甘宁边区的廉洁政治与国民党统治区的腐败政治形成鲜明的对比,赢得了民心,赢得了胜利。
  由于边区实行的民主政治,奉行廉政建设,陕甘宁边区的社会风气非常之好。毛泽东曾自豪地说:“陕甘宁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⑦边区成为抗日民主的模范区,廉政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这是延安时期党的优良作风形成的基础。
  ①《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6页。
  ②《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61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2页。
  ④参见张香山、孙铭:《外国记者看延安》,载《解放日报》1946年11月10日。
  ⑤《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7辑,第222~224页。转引自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301页。
  ⑥参见张香山、孙铭:《外国记者看延安》,载《解放日报》1946年11月10日。
  ⑦《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18页。
  

论延安精神/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延安精神研究课题组编著;有林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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