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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良表示愿受违纪处分致蒋介石函


  (1936年12月26日)
  介公委座钧鉴:学良生性鲁莽粗野,而造成此次违犯纪律,不敬事件之大罪,兹腼颜随节来京,是以至诚,愿领受钧座之责罚,处以应得之罪,振纪纲,警将来,凡有利于吾国者,学良万死不辞,乞钧座不必念及私情,有所顾虑也,学良不文,不能尽意,区区愚忱,俯乞鉴察。专肃。敬叩 钧安。 学良谨肃二十六日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名人全宗档案]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云南省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合编.—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