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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军事委员会高等军法会审关于张学良的审判笔录


  (1936年12月 日)
  审判笔录摘要
  一、审判长问:姓名、年、籍。
  答:张学良、三十六、辽宁海城县人。
  二、问:这次西安事变到底什么情形,现在我有几点问题,请你答复一下。
  答:请审判长把要问我的话,给我先看一下。
  三、问:现在我将要问的事,开列于下:
  (一)本月十二日君等呈中央电,不虞危害民国乎?何因出此?
  (二)君等呈中央电,为君之主动乎,有无受他人之指使?当时聚会密谋实情可直陈之。
  (三)党员官吏向中央建议,向有一定程序,君宁不知之,君既有所主张,自应婉词向中央及蒋委员长陈请采纳,乃平日未曾向中央有所建议,突然出此,有何办[辩]解?
  (四)君等呈中央电尚未达到,而临潼、西安之叛变已先起,即以建议而论,无诚意可知,是何阴谋演此巨变?
  (五)临潼叛变,竟派重兵将委员长行辕重重围困,用机关枪步枪齐发如雨,得无有戕害统帅之心乎?
  (六)临潼、西安叛变先后劫持统帅,禁闭中央大员,戕贤害善,邵委员元冲乃至殒命,并惨杀忠实党员将士多人,甚至侮辱女眷,残伤幼童,纵兵殃民,惨无人道,此等行为,均君为首谋,尚有说乎?
  (七)演此巨大叛变,非蒋委员长临之以伟大之人格与精神有以使君等反省,宁不为民族之羞乎?旋君向委员长涕泣陈词,自请随同委员长旋京请罪,又是如何感想?可详言之。
  (八)君呈蒋委员长请罪书, 委员长已转呈中央,本审判长等奉交依法办理,君果有悔意之萌乎,能从兹即为善乎?
  以上是要问的事,请你答复。
  答:请让我作一总答复如何?
  答:请说。
  答:这回的事,由我一人负责。我对蒋委员长是极信服的,我曾将我们意见,前后数次口头及书面上报告过委员长。我们一切的人都是爱国的人。我们痛切的难过国土年年失却,汉奸日日增加,而爱国之士所受之压迫反过于汉奸,事实如殷汝耕同沈钧儒相比如何乎。①我们也无法表现意见于我们的国人,也无法贡献于委员长,所以用此手段以要求领袖容纳我的主张。我可以说,我们此次并无别的要求及地盘金钱等,完全为要求委员长准我们作抗日一切的准备及行动,开放一切抗日言论,团结抗日一切力量起见。我们认为目下中国不打倒日本,一切事全难解决。中国抗日非委员长领导不可,不过认为委员长还未能将抗日力量十分发扬,而亲日者之障碍高过于抗日者之进行。如果我们有别的方法达到我们希望,也就不作此事了。我此次来京,也有三点意见:(一)维持纪律,不隳我中国在国际地位;(二)恢复及崇高领袖之尊严;(三)此事余一人负责,应当得应得之罪,我并无一点个人的希求,一切的惩罚我甘愿领受。我写给委员长的信,不知道他要发表的,否则我不写。原先我们也想不是这样作,因为事情急迫,无法作出来的。前次我们本想以全体人员去向委员长要求,不料“一·二九”学生运动由警察开枪,以致如此。我始终是信佩委员长的,而看见他的日记和文电更加钦佩。但对亲日者更加认识。现在的要求是极端的抗日,贯彻始终。至于我个人的生死毁誉,早已置之度外。我们的行动,本不是要开枪的,也无要损害任何人的。不幸行动中统制不良,尤是邵先生翼如,我们心中真是十分不安。如不是信崇蒋先生之伟大精诚,而其他如中枢怎样处置,那我是不在乎,也可以说不接受的。我对于我们之违反纪律之行动,损害领袖之尊严,我是承认的,也愿领罪的。我们的主张,我不觉得是错误的。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名人全宗档案]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云南省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合编.—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