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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应钦转报东北军将领与杨虎城等集会商定请恢复张学良名义及部队撤退等事项的电话记录


  (1937年1月27日)
  何部长电话 一月二十七日午后二时
  顾主任电话报告如下:
  昨晚东北军将领与杨虎城(到杨、孙蔚如、柯柱国、吴家象)在杨宅开会;另一组(鲍文樾、政训处人员及一部军官)在一陈姓科长家开会。两方开会后又合并开会,商定结果:(一)关于部队撤退要展宽期限,因行李辎重开动须要十天,行李辎重搬完后二天方可开始移撤,移撤时亦须两天。(二)要求张汉卿到部队说话,而后可一律开始移动。(三)三中全会前将张之名义等问题办到,并使张出席全会,说明政治主张。今晨五点钟将上项条件由何柱国以电话告顾。顾回说,不必谈了,最好请再开会考虑之。约定十时再通电话。十时来电话,仍坚持。顾即决绝回答,不必再谈。
  米春霖与何通电话,涕泣劝告要他们接受命令。适委座及张之二电均到。米又找他们恳切再劝,经数小时商量,结果对中央命令决定接受,但仍望中央对张特予宽大,仍允即为办理复权并给名义等事。米与何商定三项折衷办法:(一)渭河南岸连同在西安部队,五日内撤至渭河北岸三原一带;(二)希望部队移动时,中央发给伙饷;(三)部队撤至渭河北岸后,希望中央办理张之复权授职等手续,并使其出席全会。顾对第(一)点谓恐中央不答应;对(二)允酌发;刘(三)谓撤至渭北后对复权事总可酌办。
  此电报告委座后,奉谕:可由顾酌允办理(俟撤至渭北后当为向中央呈请),但须使东北军知悉,如再迁延反复,待至军事开始后,则对张汉卿一切均不过问,亦难再为之保障矣。
  即以此意电何部长转告 一月二十七日午后二时三十分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名人全家档案]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云南省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合编.—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