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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峰(1910—1998)原名王均治、王文钊。1910年出生在陕西蓝田。1926年入团,1927年转为党员。1928年,参加了著名的渭华暴动。1930年秋被推举为蓝田县委工委负责人。1931年,在陕西省政府警卫团干部队学习军事,并做地下兵运工作,同年底任陕西省委军委书记,1932年秋,任中共渭北特委书记,1933年3月,任红二十六军代政委,与刘志丹、王世泰等并肩作战。 1934年7月,调上海中央局军委工作。1935年春,奉中央局指派回陕南与杨虎城警备第三旅旅长、共产党员张汉民及红二十五军联系。张汉民被误杀,汪锋遭拘禁。1935年7月,他随红二十五军长征到达陕北。10月,被错误肃反关押,中央红军到陕北后,由王首道同志代表中央释放。
  1935年12月,因为汪峰在杨虎城部工作过并与杨的关系好,中共中央委派汪锋以红军代表的名义,持毛泽东、彭德怀分别致杨虎城、杜斌丞、邓宝珊的亲笔信只身前往西安,同杨虎城将军会谈。汪锋在西安一个多月,同杨虎城三次会谈,向杨说明西北大联合倡议,解释了误会,商定双方合作抗日,互不侵犯,互相帮助,建立联络点等。就停止内战、共同抗日达成了协议,为红军在陕北立足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条件。
  1936年9月,受周恩来委派,汪锋在杨虎城部特务二团团长、共产党员阎揆要的协助下秘密建立团党委,设立秘密电台,使杨部与中共保持联系渠道。 西安事变爆发后。汪锋参加了解决事变的有关工作,并前往潼关协助特务二团抵御进犯。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他以特派员的身份,前往蓝田杨虎城新组建的独立旅,协助旅长、共产党员许权中在秦岭布防。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汪锋随许权中旅东渡黄河,奔赴抗日前线。1938年以后,汪锋回陕西省委工作,党内的职务是陕西省委军事部长、关中地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公开的身份是警备第一旅副旅长、关中警备区副司令员、保安处处长等职。直接领导十七路军第三十八军党的工作,使该军形式上由国民党供给、实际是共产党控制。
  1947年7月,汪锋任陈、谢兵团前敌指挥委员会委员兼西北民主联军三十八军政委。率部南渡黄河,解放豫西,挺进陕南。1948年6月,任陕南地区党委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九军政委。
  解放后,汪锋同志先后担任中共西北局常委兼统战部部长、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民族学院院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代理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处书记,甘肃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 “文革”中,汪锋受到残酷迫害, 1977年7月,他任新疆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乌鲁木齐军区第二政委、军区党委第二书记。1978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乌鲁木齐军区第一政委、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82年,汪锋同志奉调回京,参与领导中央落实政策和对台工作。1998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