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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艺术馆

馆办刊物

    陕西省艺术馆(原陕西省群众艺术馆)组建于1956年2月18日,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承担着全省群众文化的组织、辅导、研究、创作及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工作,在业务上指导市县文化(群艺)馆站工作。占地面积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9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610平方米,业务活动用房2880平方米,经营用房400平方米。设有文化活动厅室8个,设备有钢琴4架,音响一套,电脑23台。在编职工74人,其中管理人员18人,业务人员56人。业务人员中,研究馆员3人,副研究馆员11人,馆员21人,助理馆员13人。馆内设有理论调研部、美术部、文艺部、民间文化保护工作部、考级办公室、活动策划部、培训部、《百花》编辑部、办公室、总务室等10个部室。馆办文艺团队3个,各类培训班6个。
    陕西省艺术馆长期以来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了大量细致具体的组织辅导工作,辅导培训了一大批业余文艺骨干。重点扶持培养的农民画之乡、故事之乡、小戏之乡、民歌之乡,在全国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先后举办全省性的群众文艺调演、展览60余次;组织参加全国及赴京演出、展出10 余次。其中安塞腰鼓、洛川蓖鼓、户县农民画、戏剧小品、故事等在全国获奖50余次。多次参加文化部、省政府、省文化厅组织的全国民间美术工作会议、全国庙会文化理论研讨会、陕甘宁故事联讲、亚运会开幕式、黄帝陵祭祖、西安古文化艺术节、庆香港回归、城运会、农运会、电视台调演、建国 50周年调演以及广场文化周等。
    陕西省艺术馆多年来编印了数百种文艺辅导书籍材料;出版了数十本群众文化学术论文集和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选集;发表了1万余件群众创作的文艺作品;提供了400多万份宣传演唱材料;搜集整理并收藏了2万余件民间美术作品以及大量的民间文学、曲艺、音乐、舞蹈资料。经过50年的努力,陕西省艺术馆已初步成为全省群众文化的组织中心、辅导中心、指导中心及收 藏研究中心,在促进和引导各地群众文艺活动方面,发挥着重要职能,起了积极作用。现编辑出版有《百花》和《陕西社会文化》杂志。
                法人代表:王鼎志 
                单位地址:西安市西七路279号 
                邮政编码:710003 
                联系电话:(029)8727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