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故事集成》
隋朝的政治家牛弘原籍鹑觚,(今陕西省长武县相公村)作官后先在朝廷当秘书监,专管著作和图书,以后,当了刑部尚书。开皇二年,隋文帝命他修订刑律,他认真负责,精细地进行了推敲修改。以后,从唐到清各个朝代,基 本上都沿用的是这部刑律。到隋炀帝时,牛弘又当了吏部尚书,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升降调动大权。由于他坚持“先德行而后文才”的原则,选用的文武官员,清廉正直,多能称职。
牛弘一生勤学好问,广闻博见,不但精通法律和礼经,而且还缩写有文集十三卷,流行于世。所以,他在朝廷享有很高的威望。故居一带的百姓对牛弘也十分尊重,热情地称他为“牛宰相”。后来圣上又封他为牛弘公。相传,这个村因此而起名“相公”至今。
出处: 《长武县故事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