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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舜民

《长武县志》


  张舜民(生卒年月不详),字芸叟,男,北宋邠州宜禄县(今长武县)人,元丰八年(1085年)进士,初为襄乐县令。王安石提倡新法,他以守旧之见,上书奏称,勿与小民争利。朝廷讨伐西夏,从陈留五路出兵。环庆节度使高遵裕要他办理机宜文书事。由于官军徒劳无功,张舜民在西征途中写到:“灵州城下千株柳,总被官军斫作薪,他日五关归去路,将何攀枝赠行人。青铜峡里常州路,十去从军九不回,白骨似沙沙似雪,将军休上望乡台。”遭转运判官李察密奏,被罪贬官监邕州盐米仓。途中诏令追回,入鄜延狱。后改监柳州酒税,适逢大赦北归。元祐年间,司马光荐其才学优异,刚直敢言,诏以馆阁校勘,为监察御史。张舜民上书指控,防御西夏的守疆大臣争权夺利,不该加官晋爵,应当兴师问罪。因牵涉到文彦博,他被贬监登闻鼓院,又改虢州通判,提点秦凤刑狱。不久召回命为殿中侍御史。后改为金部员外郎,升任秘书少监。继而出使辽邦。回朝后升迁直秘阁,再任陕西转运使,连任陕州、潭州、青州知州。徽宗即位,张舜民升迁诛议大夫。到任7天,上书言事60件。语多讥讽,遂改为吏部侍郎。又以龙图阁待制衔任定州、同州知州。崇宁初年,因“元祐党祸”牵连,被贬为楚州团练副使。后复职为集贤殿修撰,卒于任内。
  张舜民为人慷慨激昂,喜论朝政。爱好书画,善著文章,尤长于诗,有《画墁录》及《画墁集》8卷、补遗1卷问世。自号“浮休居士”。书屋号矴斋。南宋高宗绍兴年间,追赐张舜民为宝文阁直学士。

出处: 《长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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