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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聘

《周至县志》


  王三聘(1501~1577) 字梦莘,号两曲,明兴仁里(今辛家寨村一带)人。父亲王玉,因被人诬陷而含恨去世,赠南京大理评事。王三聘此时10岁,母亲辛氏25岁。辛氏含辛茹苦,奉养老人,抚育孩子,竭力供养王三聘读书,孀居40年,因王三聘知名而被封为孺人。
  王三聘读书,只讲求大义,不注重章句,文章颇有韩愈、苏轼诸家之风。明嘉靖十年(1531)中举,十四年(1535)中进士,初任大理评事。不久,改任河南佥事。王三聘用心整治,制定规则,人们很敬重他,母亲去世后,王守丧3年,期满改任四川佥事,适逢当地少数民族起义风起,王招抚义军中的流民,发展生产,使社会得以安定,但却被人攻击为怯懦,于是他愤然离职,回归故里。 
  王三聘家住房破旧,仅能遮蔽风雨,但王仍急公好义周济乡亲。阳化河长期淤积,水流不畅,泛滥成灾,王三聘观察地形,组织人力,修理河道,使洪水畅达渭河,水患止息,周至末修县志,王三聘请示县令,自己组织编修;他设立义学,把乡亲子弟中充弟子员者作为一个等级,讲习文艺;8岁至15岁的作为另一个等级,诵习小学;王三聘还购置义田,扶助亲族中贫困不能自给者。
  王三聘回乡30年间,著有《五经集录》、《小学集注》、《性理字训》、《三字经训解》、《字学大全》、《子史节录》、《古今事物考》、《周至县志》(参见《附录·修志记》)、《禹贡注解》、《终南仙境志》、《养生日录》。

出处: 《周至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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