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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山之历代修建

《耀县志》


  如前所述,药王山寺庙修建,见于文字记载者,最早为唐宝云寺、昭阳庵、石佛洞及宋建祟福观。但自北宋末叶,道教中兴,以绝对优势压倒佛教,几乎独占了五台胜境。原存南庵与北洞的140余通碑石,上自北宋,下迄民国,绝大多数都是修庙记和助缘碑,创修相继,历代不衰,其庙宇建筑,除升仙、显化二台比较集中外,起云、瑞应、齐天诸台也各有庙。
  唐
  建宝云寺于齐天台。
  开元十一年(723)二月,京兆府兵曹参军卢涣为其妻崔氏敬造石佛像八龛十一尊于石佛洞<见摩崖造像《题记》(以下简称“题记”)。
  贞元十九年(803),于石佛洞造座佛一尊(见《题记》。
  五代
  后梁龙德三年(923),吏部常随华原县王小小造阿弥陀佛像一尊于石佛洞(见《题记》)。
  北宋
  大中祥符四年(1011)正月,于石佛洞造像3尊(见《题记》)。
  嘉祜四年(1059),邑人万俟景“每游真人故宅,观其遗迹旧基,慨然有感。乃备私钱,基构堂宇”,建起药王山第一个孙真人祠(见金大定九年重刻北宋元丰四年《耀州华原县五台山孙真人祠》碑)。
  崇宁二年(1103)三月,知州王允中莅任,“适境内经时不雨”,亲率僚吏祈祷于真人祠,“即获甘雨三尺,合境告足”,遂上书朝廷,爱请敕赐庙额,井予褒崇。同年八月,徽宗敕赐庙额为“静应”。翌年二月,敕封孙思邈为“妙应真人”。三月,王允中以静应庙“祠宇卑陋,仅庇风雨”,命华原令张鲂鸠工修葺,“于是栋宇之制,始称其嘉”(见崇宁《感德军五台山静应庙额敕并加号妙应真人告词》、《耀州五台山静应庙记》碑)。
  政和三年(1113),杜机等于石佛洞造菩萨坐像一尊(见《题记》)。 
  金
  大定元年(1161),本州禅院长老东公,于石佛洞造佛像十二尊(见《题记》)。
  九年(1169),重修石佛洞,并塑观音像(见《题记》)。
  十七年(1177),道士张林创建览胜亭于太玄洞前(见清康熙二年《重修五台山太玄洞一天门记》碑)。
  蒙古
  世祖中统元年(1260),建吕真人祠于静明宫,弟子李道济立碑记其事(见《吕公先生之记》碑。
  元
  至大二年(1309),创建伏鲁子韩真人祠于升仙台(见《月山伏鲁子祠堂记》碑)。
  明
  正德八年(1513),重修石佛洞殿宇4楹(见《题记》)。
  十三年(1518)夏,钦差镇守陕西太监廖鸾伊,捐俸银五十两扩修孙真人庙,又作碑楼于庙前,以报谢孙真人为其侄锦衣千户寥恺梦中治病(见同年《重修孙真人庙洞之记》碑)。
  嘉靖十六年(1537),扩修太玄洞,并创修一天门前石磴(见《修太玄洞碑文》)。
  十九年(1540),知州温秀刻立《孙真人药方》碑。清代磨刻其阴,今存药方诗六十三首。
  二十一年(1542),刻立《孙真人进上唐太宗风药论。孙真人九转灵丹·神仙鸡鸣散》及“历代名医神碑”。
  二十三年(1541),重修孙真人祠殿。秦王朱守中命内相张沂捐金马若干,于殿前展地砌基,增塑三清、四帝、二后及诸神像(见《重修孙真人祈嗣神殿记》)。
  三十年(1551),韩府国主妃韩氏、刘氏因前次来山祈嗣,“果得弄璋之喜”,逐施白金重修静明宫殿宇、门庭(见《重修静明宫殿门记》碑)。
  三十七年(1558),北洞道士赵演斌、董寅济等,于太玄洞前重建真人“祀殿一大楹”。并由邑人左思敬作祀神曲五阙,“使道士歌以祀之”(见《孙真人祀殿记》)。
  四十年(1561),刻立《孙真人四盲古诗》及“五台山守碑”。 
  四十一年(1562),河东居士武政,以齐天台玉皇殿倾覆殆尽,募化重修,“修大殿一楹,肃肖其象”,又“周以垣墉”(见《重修五皇殿记》)。
  四十三年(156i),重修三十四年因地震倒塌之静明宫,并塑绘三清神像(见隆庆元年《五台山静明宫记》)。
  隆庆元年(1567),邑人左轮督工,于太玄洞门创建重阁及三官殿(见清康熙二年《重修太玄洞一天门记》)。
  二年(1568),道士赵演斌创修北洞道院“房厦各数楹,穴居数区”(见《创修道院穴居记》)。
  六年(1572),秦王守中刻立《孙真人枕上记·孙真人养生铭·海上方>)及《千金宝要》碑。
  万历十九年(1591),邑人辛志登以旧圣母祠去太玄洞较远,香火萧索,无人主持,遂于近洞处选一幽境,自出财物,新建集禖宫一座。宫以山势分三层建:上层殿三楹,祀圣母,匾曰“育胤”。中层殿一楹,奉观世音,匾曰“锡胤”;傍为廊厦四楹,东西道院三所,厦十楹。下层移置旧殿三楹,奉海上张仙,匾曰“保胤”;又三楹奉旌阳许真君,匾曰"启胤”(见《新建集禖宫记》)。
  二十七年(1599),知州王衮创建一天门,四周砌石,卷洞砌砖,(清康熙二年易砖以石)邑人王图额题“灵祐门”三大字(见《重修一天门记》碑)。
  崇祯四年(1631),改石佛殿为石佛洞,以为久远之计(见石佛洞清乾隆五十八年《重修石佛洞碑记》)。
  清
  顺治八年(1651),吴三桂自金明(今安塞县)南下,列营漆水河畔,与耀州吏目吴恩登山谒孙真人祠,并赐银修庙。时因兵燹,道士逃亡,遂由吴恩主持修葺,庙貌一新(见顺治十年《东山辑修殿宇碑记》。)
  十五年(1658),邑人左佩玹以山上“久缺一图”:请仁和张育岱绘制五台山小图,由其子重耀砻石督刻(见南庵《耀州五台山宫殿记》)。
  康熙二年(1663),三原县南关信士姜尊周等,重修南庵及北洞殿宇、神像,并建四帝、灵官诸殿(见《耀州五台山宫殿记》)。
  五年(1666),甫庵静明宫及瑞应台真武殿、齐天台玉皇殿全面修茸一新。按此项工程始于顺治十二年,历时十二年之久,为南庵及其附近最大的一次修建。其中南庵重建工程有三门、仪门、玄元殿、三清殿、真人座殿、献殿、五祖殿、三官殿、三法师殿、崇真祠、钟楼等。改建工程有灵官祠、土地祠、马祖祠。创建工程有帝后祠、伏虎祠、文昌阁、石门等(见《重修升仙台宫观记》碑)。
  二十六年(1687),于一天门前创建灵官殿一楹,为真人“护法”(见《创建灵宫神祠碑记》)。
  四十六年(1707),五十五年(1716),重修圣母殿五楹及集禖宫正殿(见《碑记》)。
  乾隆六年(1741)、十七年(1752)、三十年(1766)、三十二年(1767)、三十五年(1770)、四十三年(1778),先后扩建集禖宫韦驮殿;重修山神庙、王母宫,集禖宫汤房,太玄洞汤房楼及灵宫殿、土地祠、戏楼、通元桥墙;增修集禖宫许真君、张仙祀殿(各见《碑记》)。
  四十六年(1781),以募化布施银四百余两,全面整修北洞,历年翌年竣工。计重修十大名医殿五间并庄严神像。又修过峰楼三间,东汤房三间,荷亭三间,钟楼上汤房一所,并石盆水道、墙壁、院内铺砖、各殿门窗油漆等。又于一天门外东涧畔新修木牌坊一座(见《重修十大名医神殿并过峰楼暨诸工碑记》)。
  四十九年(1784),大修静明宫,覆新瓦于寝宫,移旧碑于献殿,起卷洞,砌女墙,金饰塑像,且于门楼重塑魁星、菩萨像,所费“四百余金”(见《重修静明宫孙真人殿碑记》)。
  五十三年(1788)、五十五年(1790)、五十八年(1793),相继重修太玄洞救苦天尊殿、太白殿、三官殿及石佛洞(各见《碑记》)。 
  嘉庆四年(1799)、八年(1803)、十三年(1808)、十五年(1810),重修山神庙及照壁、栏墙,创建北道院南殿,重修通元桥及戏楼(各见《碑记》)。 
  十九年(1814),重修北洞享殿、敞亭及洞左三官殿、西南抱厦。重修南庵山门,补修文昌阁及围墙。又修遇仙桥(见《耀州太元洞重修诸工记》)。
  道光三年(1823)、四年(1824)、十三年(1833)、十五年(1835)、十六年(1836)、十九年(1839)、二十三年(1843)、二十六年(1846),重修紫气宫南房,重修三皇庙、灵宫殿,于西玄门外创建文昌阁及火神祠,重修元坛殿、清静宫、土地庙、遇仙桥等(各见《碑记》)。
  咸丰六年(1856)、十年(1860),重修通元桥戏楼、集禖宫(各见《碑记》)。
  光绪二十年(1894),创建元坛祠(见《创建元坛尊神祠碑记》)。
  民国
  民国时期,药王山屡遭兵燹,毁坏严重,仅在十四年(1925)整修过一次静明宫(见《重修静明宫碑记》)。
  解放后
  解放后,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政府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多次进行整修扩建。1959年,省文化局一次拨款八万元,在西北建筑设计院、西安油漆彩画社协助下,重点整修了药王大殿、石佛洞及其它270余间庙宇。但在十年浩劫中再遭破坏,殿宇被毁70余间,古柏也被乱砍滥伐,损失严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药王山重获新生。十年来,国家及地方先后拨款150余万元,修复古建殿宇20余处,新建碑林一座,新修环山柏油马路一条。并在加强古柏保护的同时,栽药种花,为实现药王山绿化、药化、美化奠定了基础。其重点修建如下:
  1982年,修建并油漆彩绘南庵魁星楼及七间殿。又砌北洞石墙及南北古建筑群排水渠20条,总长1784米。 
  1983年,重修南庵金建古殿,恢复进山路旁明清石牌坊四座。
  1984年,修复吕祖庙石刻陈列室及因雨塌毁的殿宇并一天门外护神殿、山神庙、土地庙及东道院厢房。整修南庵、遇仙桥、通元桥及戏楼。重修一天门石磴,新补两侧石柱63根、石栏板47块,同时,新创建赤兔马石刻保护厅一座。
  1985年,建南庵碑廊15间、210平方米,使院内散置48通碑石得以安全保护。整修南庵石磴及北洞至石佛洞道路,以利游人安全。又将城内一座清代建筑迁置北洞紫气宫,作外宾接待之用。
  1986年,新建石佛洞仿唐结构保护大厅,总费用24万余元。
  1987年,于集禖宫旧址创建仿明结构碑林一座,计展厅8间,廊房49间,总建筑面积850平方米。又于醉翁石旁创建木结构彩绘六角亭一座,供游人憩足。
  1988年,建石塔亭一座,保护魏宏达造像浮图。内外彩绘,美观大方。

出处: 《耀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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