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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运盐榷摩崖

《汉中地区名胜古迹》


  勉县金泉公社贾村坝南石梯坡,有南宋禁运盐榷的摩崖一方。它位于石梯坡北坡东侧崖上,小地名“三道拐”。
  摩崖高九○厘米,宽七八厘米,直书六行: “一应盐榷不得[从过]从此出。如有违戾,许(就)地抓人,把捉赴所属送衙根勘断罪;追赏伍拾贯给告人。绍熙五年十二月二日,褒城县□□□茶马张”。
  根据摩崖文字内容看,有衍文(多余的字),有漏字,而且文理欠通,字迹拙劣,估计是当时地方小吏托官府之名刻写的。上文用方括号的是:“衍文”,用园括号的是“漏字”。
  这方摩崖,《汉中府志》及《褒斜县志》均有简略的记载,但都误记为“绍兴五年”。按:“绍兴”为南宋高宗赵构的年号,其五年为公元一一三五年;“绍熙”为南宋光宗赵惇的年号,其五年为公元一一九四年,两者相差五十九年,应从石刻“绍熙五年”。
  “茶马”是两宋在四川和汉中特设的官职。据《宋史·食货志》载:“汉中买茶,熙河(今甘肃临洮)易马”。故设“茶马司”。再据《舆地纪胜》载:“茶马司:《(大安)图经》云:‘成都、利州路(治兴元,即今汉中——引者注)买茶,秦凤、熙河博马,始于(北宋神宗)熙宁之十年’……”。茶马司的官称为“提举茶马”,最初只管茶、马,后来扩展为管收各项财税。
  石梯坡原属褒城,是褒城县南通四川的三条主要道路之一,其摩刻禁运盐榷告示,是符合当时历史与地理情况的。
  食盐是人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用品,故历代统治阶级都对食盐非常重视,订立制度,管理严密,藉以充裕他们的经济收入。我们从这方禁运食盐的摩崖告示中,也可以看出南宋朝廷商业贸易管理的一斑,因而它是研究南宋商业经济情况的实物资料。
  

出处: 《汉中地区名胜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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