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谒周公庙

明 王*


  洪武辛亥春,余还自西陲,以闰月二十五日戊寅至岐山县,明日谒周公庙,庙去县十五里,出城循涧水西北行至山下,乃折入山之腹,而庙在焉,至是四面皆绝壑峭壁,其间平地,东西仅五六十步,南北如之而稍修,形势殊幽阻.庙东北十数步,有灵泉出岩石间,即涧水所从出也。
  庙之建,莫详其所自始。按碑记,唐大中二年,凤翔府岐山县凤栖乡周公庙出灵泉,则庙祠在唐之前当已有之。金兴定五年,有道士市其庙作道宫,县令李守节正其罪,凤翔府录事判官游淑记之甚悉。元初庙尽废,至元十七年,李忠宣公德辉行台陕西,欲起其废,而有司力不逮,乃请终南重阳宫李天乐真人重建,既成,其徒就守之,今庙是也。厥后陕西部使者孛术鲁翀言,周公先圣在唐与孔子同庙祠天下,今乃令道家者流主祠事,非所以崇圣道昭典礼,若立书院,俾儒者主其祀为宜。元统二年,命下如所言,赐额曰岐阳书院,始置学官弟子员,春秋致祭礼如祀孔子事。元末天下乱,儒者皆解散,书院毁于兵,庙幸独存。而今守祠者仍为道士矣,庙始末事概见者如此。其庙中为正殿奉周公,东西二小殿以奉太公、召公,东北别有小殿奉姜嫄。凡庙之仪与冠冕佩服之制,皆粗鄙不合礼。又正殿前有戏台,为巫觋优伶之所集,而殿中列以俗神野鬼之像,尤极淫怪,余因叹曰:周公制礼作乐,以宪万世,其殁实祀以天子之礼乐,今其庙制乃如此,世人不知礼一至是乎!不特此也,余考周公之称,因太王所居周地为其采邑故也。《水经》岐山之南有周城,周公采邑也。杜预云:周城在美阳县西北。《帝王世纪》云:周太王所徙,南有周原也。周城今为岐阳镇,其城址犹存,广袤可七八里,四围皆深沟,实在今岐山县东北五十里,正太王所居而周公食采之地也。然岐山县西北十余里,共地曰周公邸,地形颇平衍,意者周城乃公采邑,而共居邸则在此欤?或乃谓今庙为周公故居。其址既阻隘,路衢尤险狭,周公以冢宰之尊,何得而居此?殆后人即此建庙,故遂谬指周公所居地耳。而近时畅师文谓周公采邑。庙即共地者,非也。
  是日从余行者儒士安矩季方,诣庙拜谒毕,出坐门外荒*(左土右庶)上,道士持酒来饷,为饮数小*(外厂内巴),适云阴雨微下,风起撼群木,响猎猎如涛声,恍疑风马云舆来降者,因低徊久之乃去。比回县馆,以庙制与礼不合者语其令李本初,属其稍加厘革,李以县事繁剧辞,余不复与言,而具疏其本末及前所云云者,纪之于简以遗矩,用志岁月焉。
  注:王*(左衣字旁右韦) 明

出处: 《岐山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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