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志》
古今西凤酒故事颇多,流传亦广。现择其要者记之。
秦穆公骏马失盗,为雍城近郊“野人”(指百姓)张见中等捕获杀食。主管官吏欲严惩,穆公急止,并说:吃马肉不喝酒是会伤身体的。即派人给盗食马肉者送数坛好酒令饮以解毒。
穆公十五年(前645),秦与晋在韩地(今山西万荣、河津两县间)交战。战斗开始,秦军处于劣势,穆公受伤。正在危急时刻,秦军中突然有一股生力军勇猛冲杀,转败为胜。救出秦穆公,俘虏了晋惠公。这批生力军就是食马肉的300“野人”组成的。北周庾信《饮盗骏马赞》曰:骏马遇盗,秦王不嗔。先倾美酒,翻畏伤人。邻兵向国,穷寇侵秦。于是大盗,还作功臣。
出处: 《凤翔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