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魏二年拓跋育初启塔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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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疑义,周魏时代的法门寺便已瘞埋有佛指舍利。真身舍利的瘞埋不同于尸体的埋藏,舍利可启出瞻礼,藉以宣示佛法。

    法门寺真身舍利的首次瞻礼见于记载的是在公元5世纪上葉,这个时间肯定晚于佛指舍利傳入法门寺的时间数十年,乃至数百年。《大唐咸通启送岐阳真身志文》载:

    元魏二年,岐守拓跋育,初启塔基,肇申供养。

    元魏二年即公元532年。拓跋育即淮安王元育,时任岐州牧、小冢宰。北魏拓跋氏从道武帝(396—409)和晋室通聘后,即信奉佛教。此后有太武帝(423—452)的灭佛之举,法门寺是否已建立,建立之后是否遭受毁佛重创或幸免于难,这些都是历史之迷。文成帝(452—465)嗣位,即明令重兴佛教,准许诸州城郡县于众居处各建寺一所,并许平民出家,寺塔经像渐渐恢复。此后的献文帝(465—471)、孝文帝(471—499)、宣武帝(499—515)、孝明帝(515—528)都极力尊崇佛教。到魏末,各地僧尼多达200余万人,有寺庙30000余所。①拓跋育正是在佛教成为北魏时期文化热点的背景下瞻示佛骨。“初启”、“肇申”二词说明是他开创先例。

    《大唐聖朝无忧王寺大聖真身宝塔碑铭》载:

    有若此寺大聖真身宝塔者,摩伽王之系孙,阿育王之首建也……虽灵奇可睹,而载纪莫标。昔者汉囗囗囗(缺字似应补为:魏初创),齐梁鼎囗(似为峙),遭时毁歇,晦迹丘墟,*(上艹下宫)鬱不生,祯祥异气,往往间出,故风俗谓之聖冢。……厥有太白二三沙门,……精诚克孚,指掌斯获,验其铭曰:育王所建,因以名焉。

    此碑文撰于唐代宗大历十三年(778),比道宣写《感通録》晚上百年,但所记内容并无矛盾之处。《感通録》亦云“古老传云,此塔一闭经三十年一示人,令生善”。显然,远在周魏时代,便已有佛指舍利定期取出供人瞻礼的寺规。而且已道出舍利文化的内涵是“令生善”。佛教本为劝善而设,所谓“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佛指舍利的瞻礼是一种较为生动具体易为下层群众所接受的布道方式,无须高僧大德的讲经说法,便可启迪佛心,使人开悟。《碑铭》则进一步指出,扶风法门寺塔的特点是“灵奇可睹”,虽然在“齐梁鼎峙”之时“遭时毁歇,晦迹丘墟”,但并不妨碍灵骨显示其灵气,所以“祯祥异气,往往间出”,风俗谓之“聖冢”。这一个“聖”字概括了灵骨之“灵”及来历之不凡,是圣人之圣体的一个部分。灵骨来自“西域”,而享受“中人”——中土之人的虔诚供养。固其灵异,吸引来“太白二三沙门”,对“聖冢”里的佛骨认真供养,灵骨再显灵异,“其始远也,望而囗之;其少近也,囗而信之。周流一方,磅礴囗里,囗囗囗色,囗囗囗瑞光,通宵更雄,逹曙不散者久之矣”。

    我国早期的寺院大多叫育王寺,我国僧人在记述这些塔缘起时都遵循着同一模式。如《佛祖历代通载》记会稽阿育王塔缘起时云:“有摩萨诃,病死入冥,见梵僧指往会稽阿育王塔处,懺悔既苏,出家名慧达,及列会稽遍求不见,偶一夜,闻地下钟声,倍加诚恳,经三日,忽从地下涌出宝塔,高一尺四寸,廣七寸,佛像悉俱,达既见,精诚礼懺,瑞应甚多,明州塔,此其始也。”这也说明当时民间教徒对阿育王这个名字不甚了解,还很陌生,为佛教在民间的初传阶段。“齐梁鼎峙”乃南朝萧梁(502—556)与河北的高齐(550—577)、西魏呈三足鼎立、割据对峙之时,即公元550—556年之间。太白二三沙门的到来,对当时的法门寺来说,可谓“蓬荜生辉”,使这个乡镇小寺为之一振,为了朝觐的需要,僧人在法门寺内堆起了土塔,即所谓的“聖冢”。这个圣冢是否是塔,还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大魏二年(558)拓跋育对其首次扩建,是法门寺发展历史上的重大转折点。

    拓跋育首次开启佛骨、肇申供养之后不久,有梁高祖的启塔之举,《出古育王塔下佛会利诏》云②:

    大同四年八月,月犯五车,老人星见。改造长干寺阿育王塔,出佛舍利发爪。阿育转轮王也。王阎浮一天下一日夜役鬼神造八万四千塔,此其一焉。……今真形舍利复现于世。逢希有之事,起难遭之想。今出阿育王寺设无礙会,耆年童齿莫不欣悦,如积饥得食,如久别见亲。然显归心,远近驰仰。士女霞布,冠盖云集。因时布德,允葉八灵。凡天下罪无轻重皆赦除之。

    大同四年七月诏曰:天慈普覆,义无不摄,分便利物,岂有方所!上虞县民李胤之掘地,得一牙像,方减二寸,两边双合,俱成兽形。其内,一边佛像一十二躯,一边一十五躯,刻画明净。巧迹妙绝,将神灵所成,非人功也!中有真形舍利六焉,东州昔经奏上,未以为意,而胤之銜愆缧绁东治。真形舍利降在中署,光明显发,示希有相,大悲救苦,良有以乎!宜成佛力,弘慈宽大,凡天下罪无轻重,在今月十六日昧爽以前皆赦除之。即日散出奉迎法身还台供养。

    大同四年即公元538年。大同是梁武帝萧衍的年号。南朝佛教至梁武帝而全盛。其人在位48年,基本上奉行以佛化治国的方略。他不仅是宗教实行家,还特重佛教之义学,广搜佛典,整理经籍,“曾作《义记》数百卷,躬自讲说。《出古育王塔下佛舍利诏》说明在南北朝时期,舍利瞻礼和供养已成佛门例规。舍利瞻礼有法会,有灵异现象出现,而且舍利的现世对朝廷政治产生一定影响,破例赦免罪犯就是一例。

    法门寺佛指舍利的瞻礼与供养仅比梁武帝大同四年的奉佛之举早五六年,可以推知,法门寺首启塔基后的瞻礼和供养大体如梁武帝大同四年的奉佛之举,有法会,有灵應现象,有盛况空前的迎送仪规,有供养,最后是归还舍利于塔基之下。这一格局直至唐末,没有多大改变。

    ①《释老志》、《洛阳伽藍记》

    ②《广弘明集》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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