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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陵历史大事记

胡芳


  公元前153年(西汉景帝前元四年),弋阳县改名阳陵县。
  公元前152年(景帝前元五年),营建阳陵邑,募民迁徙阳陵并赐钱20万。
  公元前150年(景帝前元七年),开始陵墓工程。
  公元前146年(景帝中元四年),春,起建阳陵陵庙“德阳宫”。秋天,赦免死罪者为刑徒,令作阳陵。
  公元前141年(景帝后元三年),春正月,景帝崩于长安未央宫。二月入葬阳陵。
  公元前126年(武帝元朔三年),六月,王皇后死,合葬阳陵。
  公元前118年(武帝元狩五年),丞相李蔡因盗卖阳陵东司马道壖地而获罪自杀。
  公元前114年(武帝元鼎三年),阳陵陵园发生火灾。
  公元前40年(元帝永光四年),阳陵邑改为左冯翊属县。
  公元前33年(元帝竟宁元年),废除阳陵陵庙祭祀。
  公元前32~前31年(汉成帝前期),重新修复景帝德阳庙。
  公元前18年(成帝鸿嘉三年),景帝陵庙之阙发生火灾。
  公元26年(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年),赤眉军盗发包括阳陵在内的西汉诸帝陵。
  公元29年(光武帝建武五年),东汉政府下令修复包括阳陵在内的西汉帝陵。
  公元30年(光武帝建武六年),光武帝刘秀“幸长安,始谒高庙”祭奠包括阳陵在内的西汉帝陵。
  公元122年(安帝延光元年),阳陵园寝火灾。
  公元190年(献帝初平元年),董卓令吕布挖掘包括阳陵在内的西汉诸陵及公卿以下冢墓,盗取其珍宝。
  公元497年(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下诏:汉、魏、晋诸帝陵方圆百步内不得践踏、采集、砍柴。次年,亲幸长安,派遣使者“以太牢祭汉帝诸陵”。 
  公元606年(隋炀帝大业二年),下诏给自古以来帝王陵墓派遣守陵户。每陵就近10户,免除杂役看护守候。
  公元630年(唐太宗贞观四年),下诏对古代“名王圣帝、贤臣烈士”坟墓不得随意刍牧,并要分春秋二季致祭。
  公元748年(唐玄宗天宝七年),五月,对历代帝王“肇迹”之处未有祠宇者,所在各置一庙。
  公元960年(宋太祖建隆元年),下诏对历代帝王陵寝、忠臣贤士的坟墓禁止樵采,令所在的郡国“置户以守,修葺之”。
  公元963年(宋太祖乾德元年)又下诏,其中对汉景帝陵设置守陵者两户,规定“三年一祭以太牢”。
  公元970年(宋太祖开宝三年)第三次下诏,对包括阳陵在内的周、秦、汉、唐等27座帝陵“具棺椁重葬”,并要求所在地的长吏致祭。
  公元1017年(宋真宗天禧元年),因为五代十国时期后汉高祖(刘知远)的陵墓被盗,依法惩办了地方官,重新“以礼治葬”,同时下诏各州县,重申历代帝王陵寝樵采禁令。
  公元1204年(金章宗泰和四年),下诏,确定前代帝王可以祭祀的对象并核准了尚书省上奏的自三皇、五帝、四王到夏、商、周、汉、唐17位皇帝,其中有汉高祖、文、景、武、宣、光武、明帝、章帝等8位汉代皇帝。
  公元1370年(明太祖洪武三年),派遣使者访查历代帝王陵寝在战乱中的破坏情况,绘图呈送并加以修葺、祭祀。
  公元1371年(明太祖洪武四年),派使致祭历代帝王,明确汉景帝阳陵由“陕西西安府祭”。
  公元1376年(明太祖洪武九年)八月,派遣官员视察历代帝王陵寝保护情况,禁止百步以内刍牧,并落实包括阳陵在内的36座陵的守陵户各2人。 
  公元1523年(明世宗嘉靖二年),派遣隆平侯张纬致祭阳陵。“御祭祝文”石碑今仍立陵前。
  公元1621年(明熹宗天启元年),派遣锦衣卫都指挥使侯国昌致祭阳陵,“御祭祝文”石碑立陵前。
  公元1776年(清乾隆四十一年),陕西巡抚毕沅为阳陵书立石碑一通。但误把王皇后陵作为惠帝安陵。
  公元1963年4月,汉阳陵被公布为陕西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公元1999年9月30日,汉阳陵考古陈列馆正式对外开放。
  公元2001年1月,汉阳陵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公元2006年3月31日,阳陵帝陵外藏坑保护展示厅正式对外开放。 

汉景帝阳陵探秘/胡芳.—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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