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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南方发现的唐代壁画墓

权奎山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南方先后发现了9座唐代壁画墓。它们是:湖北安陆杨氏墓(1);湖北郧县李泰墓(2)、李徽墓(3)、阎婉墓(3)、李欣墓(4);四川万县冉仁才夫妇合葬墓(5);广东韶关张九龄墓(6);浙江临安钱宽墓(7)、水邱氏墓(8)。
  这9座墓早已引起人们的注意。各墓的简报或报告多对所报道墓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考证和论述;有的还就某一地点发现的资料中的某个问题展开了讨论(9)。
  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试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南方发现的唐代壁画墓进行初步分析。
  一、埋葬时间与墓主人身份
  南方发现的9座唐代壁画墓均有墓志。杨氏墓志石无字,据有关文献和考古资料推测,约埋葬于唐太宗贞观(627—649)中期(10);冉仁才夫妇墓和水邱氏墓墓志字迹漫漶严重,埋葬时间已无法辨认,据文献记载,冉仁才葬于唐高宗永徽五年(654)(11)⑾,水邱氏卒于唐昭宗天复元年(901)(12);其余6座墓志文清晰,埋葬时间明确(见表一)。
  从表一中可看出,最早的一座是唐太宗时期,最晚的为唐昭宗时期,从早到晚都有,可以说是贯穿整个唐代,说明南方发现唐代壁画墓并不是偶然、个别的现象。但应特别指出的是,在时间上有严重的缺环,从玄宗天宝元年(742)到昭宗光化二年(899)的一百五十多年间未发现一座;初、盛唐时期,虽然各个主要阶段都有发现,但数量少。
  墓主人的身份大致有四种情况:一是杨氏、李泰、李徽、阎婉、李欣,均是皇室成员;二是冉仁才,其妻为县主,亲王之女(13),是皇亲;三是张九龄,其生前虽因事被贬(14),但死后却以重臣身份安葬;四是钱宽、水邱氏,他们是夫妻,是镇海、镇东两军节度使吴王钱鏐的父母亲,生前或死后虽曾被唐所封(15),品级也很高,但他们是以子显贵,与张九龄有所不同。这样将上述和表一结合起来观察就不难看出,唐代南方使用壁画墓的主人是一批身份特殊、地位显要、三品以上的统治阶级上层人物。这一点与中原北方有明显区别,西安地区目前所知使用壁画墓墓主人最低身份是官封为朝议郎(正六品)行河南府士曹参军(正七品)的张仲晖(16);太原郊区新董茹村和金胜村发现的壁画墓均是中小型砖室墓(17)-(20),从墓室尺寸和出土器物数量推测,其墓主人身份应较张仲晖为低。这说明唐代壁画墓南方使用的范围较中原北方小。
  在唐代,许多皇室贵族死后都埋葬在都城长安(今西安)附近,重要的将相更以陪葬帝陵为荣。那么杨氏等9人为何葬在了远离都城的南方?这个问题较为复杂,且每个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杨氏,其墓志仅志盖上面篆刻“大唐吴国妃杨氏之志”九字。按《旧唐书·职官志》载:“王母妻,为妃”;《旧唐书·太宗诸子传》说:“杨妃生吴王恪”。由上述记载可知,杨氏乃是太宗之妃,吴王李恪的生母。此墓发现地安陆,唐代是安州治所,并是安州中都督府所在地(21)。《资治通鉴》卷194《唐纪》10载:李恪于贞观十年(636)由蜀王改封吴王,十一年(637)正月授“安州都督”。李恪任此职时间不长,据《资治通鉴》卷195《唐纪》11记载:贞观十一年十月因他“数出畋猎,颇损居人”,被“免官”。杨氏墓埋葬时间与李恪任安州都督的时间基本相符,说明杨氏葬在安州是同其子李恪在安州任职有直接的关系。
  李泰是唐太宗第四子(22),为长孙皇后所生。他自幼天性聪慧,“少善属文”,长成后“好士爱文学”(23),颇有才华,深受太宗宠爱。贞观十七年(643)皇太子承乾被废为庶人(24)后,李泰“日入侍奉,上面许立为太子”(25)。但此事遭到长孙无忌、褚遂良等重臣的强烈反对。唐太宗权衡利弊,决定对承乾和李泰皆弃之不用(23)(25),“立晋王治为皇太子”(25)。随后降封李泰为东莱郡王,不久改封为“顺阳王,徙居均州之郧乡县”(23)。贞观二十一年(647)进封濮王。这时他的处境有所改观,但对其防范有增无减。贞观二十三年(649)太宗崩,当时明确规定:“诸王为都督、刺史者,并听奔丧,濮王泰不在来限”(26)。可见“规定”的制定者当时对李泰的心态。事后仅三年,即高宗永徽三年(652),李恭死于居地郧乡。在这种情况下,他显然不能葬到京畿或陪葬太宗的昭陵,只有就地安葬。高宗即位后待李泰不薄,曾诏他可“开府置僚属,车服羞膳,特加优异”(23);死后诏“式被哀荣之典,赠太尉、雍州牧,班剑四十人、羽葆鼓吹,赙物三千段、米粟三千石,赐东园秘器,葬事官给,务从优厚”(27),以礼入葬。当时之所以让其葬于郧乡,无疑是从政治上来考虑的。至于后来客死他乡的皇室成员,有不少都获准迁回京畿陪葬帝陵,李泰为何还长眠异乡?这里不排除历史因素,但我们认为它似不应是主要的。迁回改葬于帝陵的已经发掘的永泰公主李仙蕙(28)、懿德太子李重润(29)、章怀太子李贤(30)、越王李贞(31)等人情况的共同点都是在武则天时期遇害或被迫自杀而死。《资治通鉴》卷208《唐纪》24记载:“武后所诛唐诸王、妃、主、驸马等皆无人葬埋。”武则天死,李氏重新执政后,给他们追复官爵,以礼改葬,完全可以理解。李泰与他们不同,他死于高宗初年,死前已进封濮王,死后还予以褒赠,厚礼安葬,不存在昭雪和重新以礼改葬问题。这可能是李泰继续留在郧乡的主要原因。这个问题也可从李承乾的迁葬事中得到证实。承乾被废后徙居黔州,贞观十九年(645)卒于徙所,“葬以国公之礼”(24)。开元二十七年(739),在其孙李适之请求下,迁回京师陪葬昭陵。他改葬的直接原因是原“葬礼有阙”(32)。这一点同永泰公主李仙蕙等人的情况是一致的。
  李徽是李泰次子,据其墓志记载,他于贞观二十一年(647)封为顺阳县开国侯,永徽四年(653)改封新安郡王;他“清贞寡欲”,闲居在家,永淳二年(683)卒于“均州郧乡县之第”。此时其父李泰已葬于郧乡多年,他已不可能再另择葬地,于是在嗣圣元年(684)安葬于李泰墓北。
  李欣是李泰长子,据其和其母阎婉墓志记录,李泰死后他被封为嗣濮王,垂拱时期(684—688)拜使持节颍州诸军事颍州刺史,“往寻,陷酷吏谪居环州,中途遇祸薨于桂州旅舍”,之后“迁厝权殡旧域”。阎婉,史元记载。据其墓志可知,她是濮王李泰之妃,垂拱之际随嗣濮王李欣往环州,途中李欣遇祸身亡后,她因“羁旅艰虞,沉忧成疾”,于天授元年(689)突然卒于“邵州官舍”。随之以证圣元年(695)“权窆于洛州龙门之北原”。李欣、阎婉,后经李欣之子李峤的多方努力,于开元十二年(724)迁葬于郧乡。李欣葬于李泰墓北,阎婉袝葬于李泰墓西北隅。他们所以迁葬此地,显然是其后人已将这里视为李泰家族茔地的缘故。
  张九龄“其先范阳方城人”(33),“晋末以永嘉南渡迁于江表”(34),曾祖唐时任“韶州别驾,因家于始兴,今为曲江人”(35)。他是唐玄宗时期的名臣,官至“尚书右丞相、中书令”(35),后因事被贬为荆州长史。开元二十八年(740)卒,“皇上震悼,赠荆州大都督”(33),可见玄宗对他仍很器重。但他于次年葬于曲江“洪义里武临原”其先茔附近,而未葬在别处。这无疑是遵循了当时人死后归葬故里、先茔的社会习俗。
  冉仁才,正史无传。从其墓志上残存的文字可知,他为天水郡公,曾任过澧州、永州刺史,夫人为汉南县主。《全唐文》卷228张说《河州刺史冉府君神道碑》记载:冉仁才为天水郡果公,“婚皇室汉南县主,泾、浦、澧、袁、江、永凡六州刺史”。永州刺史是他最后一职,为永徽二年(651)改授,次年“卒于任”⑾。据清《夔州府志》卷32《陵墓》引明高公韶铭曰:因他“恤典有功”于永徽五年(654)“赐葬”万州南浦。
  钱宽、水邱氏夫妇原本乡间平民,以田渔为业,唐末其子钱鏐称雄浙江一带后,方授官加封⒂。在这种背景下,他们死后自然就葬在了既是故里又是发迹之地的临安。
  综上所述,这9人特别是除钱宽、水邱氏外的其余7人,死后葬于南方皆事出有因:有的是统治阶级内部争斗所致;有的是顺应了社会风俗习惯;有的是同亲生子有关;有的则是朝廷所赐。
  二、墓葬形制的类型
  南方发现的唐代壁画墓皆为砖砌,形制较为复杂(见表二)。依据单、双室和墓室平面形状的差异,可分为三型。
  A型:六座,即杨氏、李泰、李徽、李欣、阎婉、张九龄墓。单室。墓室平面呈方形或弧方形,穹窿顶或四角攒尖顶。甬道平面为长方形,券顶,多数设二或四个耳室。墓道已发掘的,皆为斜坡式,少数有一或二个过洞、一个天井。均砖封门,少数置一木门。砖棺床,木棺。个别的设排水道。
  例一:杨氏墓,墓室平面为方形,顶塌毁,甬道左右各二耳室,置一木门,棺床设在墓室西部。排水道起于墓室门口,贯通四耳室,沿甬道两壁下侧延伸。
  例二:阎婉墓,墓室平面呈方形,穹窿顶,一过洞,一天井,棺床设在墓室西部。
  例三:张九龄墓,墓室平面为弧方形,四角攒尖顶,甬道左右各一耳室,棺床设在墓室中部对着墓门。
  B型:一座,即冉仁才夫妇墓。单室。墓室、甬道平面皆长方形,均券顶。墓室左右各二耳室、三壁龛,甬道左右各一耳室、三壁龛。墓道为斜坡式。石板封门,木棺。
  C型:二座,即钱宽、水邱氏墓。双室,中间设过道。前室平面为横长方形,穹窿顶,左右各一耳室;后室平面为弧长方形,券顶,左右各二耳室,左右后壁有八或十八个龛。甬道前端,钱宽墓以砖、石板封砌;水邱氏墓先置一石门,其外以砖封砌;甬道和过道各装一木门。墓道为斜坡式。砖棺床,设在后室中部对着墓门。木棺。有排水道。
  例:钱宽墓,后室设八个壁龛。
  A型墓的形制特点与西安地区唐代皇室成员、贵戚、将相墓的形制相同或相近,说明它们是按西安地区的形制设计建筑的。但不是原样照搬,局部做了一些改动:一是墓道部分较短,多数墓不见过洞、天井;二是相当于西安地区小龛作用的耳室一律设在甬道或墓室左右,绝大多数为砖砌;三是有的墓设排水道;四是有的墓棺床建在墓室中部,对着墓门。前三点显然是针对南方降雨量多、地下水位高、墓内常积水、土壁易坍塌而采取的改进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这四点中除了有的墓有过洞、天井之外,其余都是南方唐代流行的墓葬形制所具有或常见的特征。表明A型墓设计建筑时吸收了南方流行的墓葬形制中的一些做法。
  因此,A型墓执行中央制度的情况,应主要表现在墓室及其相关的设施上。西安地区是唐代都城所在地,执行制度比较严格(36)(37)。下面以该地区发现的与A型墓同时期、同等级的墓葬为标准,以墓室尺寸、墓门、棺床、葬具资料为依据,来分析它是否按照当时较普遍的做法办理的。
  按文献记载,唐代品官丧葬分“三品以上”、“五品以上”、“九品以上”三个等级(38)(39)。西安地区“三品以上”这个等级的墓发现较多(36),现比照A型墓的情况从中选出太宗、高宗、玄宗时期的单室墓十五座,作为与A型墓比较的典型墓(见表三)。
  杨氏墓,可与其比较的有李寿、独孤开远墓(表三序列号1、2)。两墓资料表明,太宗时期西安地区“三品以上”等级墓的墓室长、宽一般约在4米左右。杨氏墓室长、宽竟达5米,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其原因可能同她是当朝皇帝太宗之妃、墓又建在远离都城其子吴王李恪的任职之地有关。
  李泰、李徽墓,与其比较的有张士贵等5座墓(表三序列号3—7)。其墓室尺寸除阿史那忠墓较低外,其余各墓比较接近,可归纳为长4—4.5米、宽4米左右。李徽墓室在这个尺寸范围内。李泰墓室长、宽均4.9米,超出较多,这显系因其生前经历与众不同、死后给予追封赙赠的缘故。在高宗时期,三品以上官员、贵族墓超出同等级墓普遍使用的规模、尺寸的情况不止李泰墓,如陕西礼泉发现的显庆三年(658)尉迟敬德墓(50),麟德元年(664)郑仁泰墓(51),由于他们功勋卓著,死后丧事优厚,墓葬均为双室砖砌,主室尺寸分别为5.1×5.1米和5×5米。这种高于同等级一般品官墓的墓,有研究者认为属于特殊埋葬(37)。
  李欣、阎婉、张九龄墓,与其比较的8座墓(表三序列号8—15)墓室平面基本都是弧方形,边长大多数在4—4.5米左右。阎婉墓与这个尺寸吻合。李欣、张九龄墓室尺寸分别为5×5米、4.82×4.8米,大于此数目,这大约也是因他们生前的地位和死后受追赠、赙賵的关系。李欣生前已进封嗣濮王,改葬时“赠夔州都督,赙物四百段、米四百石”(52);张九龄是玄宗开元时期参与朝廷中枢决策的重要人物之一,死后也曾予以赠官加爵。其情况与表三所列墓室尺寸高于4—4.5米的鲜于庭诲、杨思勖(序列号9、11)大致相同。据两人墓志载,鲜于庭诲生前“久在禁中,颇著勤劳”,死后“赠右领军卫大将军,賵邃器物,每优恒典”;杨思勖长期“待奉紫禁”,“屡总兵权,制胜运筹,所向无敌”,死后“两宫轸悼”,诏使“赙绢三百匹、布三百端,就宅临吊”。上述事实说明玄宗时期高于同等级一般品官的“特殊埋葬”,仍是墓葬等级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A型墓,墓门皆为砖封,少数置木门;均为砖棺床、木棺。这些做法与西安地区多置石门、部分设石棺床、个别用石椁的情况明显不同。唐代埋葬“不得以石为棺椁”(53)已有明文规定。石门、石棺床是否允许使用,不见记载。A型墓石门、石棺床均无,似乎不能理解为低于了制度规定,有可能正是按照一般规定做的,也有可能受当地习惯做法的影响而为之。
  B型墓不见于中原北方,是南方特别是长江中游地区隋到盛唐时期流行的墓型⑩。冉仁才用B型墓,大约同他长期在长江中游地区做官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其墓室面积为13.44平方米,与西安地区高宗时期修建的阿史那忠与其妻定襄县主合葬墓(13.69平方米)、临川郡长公主李孟姜墓(13.60平方米)非常接近。这似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据冉仁才之妻、阿史那忠之妻、李孟姜三人的具体身份相同或相似这一点推测,它们可能是出自同一种考虑或也可能是按照同一规定来安排的。
  C型墓也不见于中原北方。资料表明:墓室(双室墓的后室)呈长条状、左右两壁外弧的墓,在唐代主要流行于长江下游地区⑩。钱宽、水邱氏长期生活在临安一带,死后采用本地区常用的墓型安葬,不足为奇。需指出的是,C型墓是目前长江下游地区乃至南方发现的晚唐墓中规模最大的两座,墓内设施不但较为复杂,而且水邱氏墓还仿照西安地区的做法设置了石门。这充分反映了墓主人的特殊地位。
  综上所述,A型墓是依据西安地区唐墓建筑的,B、C型墓则是按照当时本地区流行的墓型修建的。使用的界线十分分明,前者为皇室成员和地位较高的京官,后者则是地方官和地方官的亲属。
  三、壁画的布局与内容
  南方唐代壁画墓的壁画保存较差,有的仅残留痕迹。现以墓型为序,将各墓壁画残存内容按所在的位置列成表四。
  A型墓,墓道部分除李徽墓简报中提到此墓墓道“原绘有图案”外,其余各墓简报中均未加说明。现存壁画皆发现于甬道和墓室。
  杨氏墓壁画全部剥落,内容无从查考。
  李泰墓壁画残存的内容是西安地区高宗时期墓葬壁画中常见的题材(54)。这表明它是按照西安地区唐墓的做法绘制的,同其墓葬形制的情况相吻合。
  李徽墓壁画是A型墓中保存最好的。它的内容和内容安排有四点值得注意。
  第一,墓室影作木结构的立柱、斗均以砖砌,凸出壁面约5厘米,上面加以彩绘,效果良好。影作木结构是中原北方高宗至玄宗开元时期墓葬壁画中常见的内容,不过均是彩绘。以砖砌,李徽墓尚属首例。
  第二,墓室北壁立柱西、西壁立柱北各三扇花卉屏风在西北角衔接,成一折绘的六扇屏风画。屏风画在中原北方唐墓壁画中多有发现。太原郊区新董茹村万岁登封元年(696)赵澄墓⒄和与其时间接近的金胜村M4⒅、M5⒅、M6⒆及金胜村唐墓⒇等均在棺床左、右、后面的壁面折绘出八或六扇树下人物屏风;西安时间最早的是天宝四年(745)苏思勖墓墓室西壁绘的六扇树下人物屏风。李徽墓比太原郊区新董茹村、金胜村墓略早或接近,两者较西安苏思勖墓早近半个世纪以上,说明屏风画是武则天时期(684—704)前后地方墓葬流行的装饰形式(54)。
  第三,墓室北壁立柱东绘鞍马与控者。将鞍马、控者绘在墓室,唐代中原北方以太原郊区金胜村M5绘制的为最早,时间与李徽墓相近。西安地区开元十七年(729)才出现类似的情况(55)。由此可见,这种安排也可能是地方墓葬先流行起来的。
  第四,墓室西壁立柱南绘花卉,加上六扇花卉屏风,全室壁面三分之一多绘的是花卉。这是同时期其他壁画墓中所不见的新情况。西安地区唐墓墓室成片绘制花卉的做法,以天宝十五年(756)明威将军(从四品)高元珪墓(55)为最早。因此,李徽墓出现的这种情况似与其他地区关系不大,怀疑可能同他生前“恬淡自居,清贞寡欲”(56)的生活有关。
  李徽身为郡王,墓葬形制又是按照西安地区唐墓设计修建,但壁画情况实出人意料,主要内容和布局与西安地区同时期同等级墓相去甚远,而与太原郊区等地方墓主人身份较其低的唐墓的做法如出一辙。李徽墓的一些做法虽然在后来的西安地区唐墓中出现,但至少是最初采用者的身份都较他为低,甚至低一个等级。由此可见,李徽墓壁画可能是按地方流行的做法,以低于他的等级安排的。
  李欣、阎婉墓甬道绘男侍吏,阎墓靠近甬道门者持仗。这种做法目前在其他唐壁画墓中还未见到。张九龄墓甬道绘侍女,墓室东壁绘青龙,可推知西壁与其对应的部位原可能绘白虎。将青龙、白虎绘在墓室,唐代中原北方见于金胜村M6和金胜村唐墓,但位置与张不同,它们是在方锥形或覆斗形顶的下部按方位绘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可见李欣等三墓的壁画布局较为特殊。这样的布局,显然不像是从它们以前的唐壁画墓演进而来的,我们推测可能是受南方隋唐画像砖墓画像镶嵌位置的影响而出现的。湖北武昌郊区发现的隋至盛唐时期画像砖墓的画像砖,持仗男侍吏像均镶嵌在甬道左右两壁;侍女像有的镶嵌在甬道男侍吏后,有的镶嵌在墓室壁上;青龙、白虎无一例外的按方位镶嵌在墓室左右两壁中部或中部偏下(57)(58)。由此观之,李欣等三墓壁画的布局很有可能渊源于此。
  B型墓,青龙、白虎绘在甬道左右两壁,是冉仁才夫妇墓壁画布局的突出特点,在唐代其他壁画墓中不见这样的安排。
  C型墓,钱宽、水邱氏墓壁画内容均以花卉为主。在安排上两墓略有差异。钱宽墓绘在前室左右耳室之上,水邱氏墓绘于后室左右壁和后壁一龛内。其内容与西安地区晚唐墓葬壁画流行以云鹤、翎毛为内容的屏风画(54)的情况截然不同。其原因除了可能同本地当时习俗和墓主人生前喜好有关外,还可能同墓葬形制有关。两墓数量较多的耳室、壁龛口不但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壁面,而且还破坏了壁面的平整和连续性,不宜绘制高矮适度的人物,更不便绘六扇屏风画。
  综上所述,南方唐墓壁画,内容多为中原北方所常见,体现了时代的共同特征;布局除杨氏墓、李泰墓外,其余各墓与西安地区同时期壁画墓差别显著,具有浓厚的地方特点。
  四、随葬器物的种类与内容
  唐代墓葬的随葬器物一般可分为四类:陶瓷俑和陶瓷动物、陶瓷模型器、陶瓷器、金属器及其他。现依年代顺序,将各墓随墓器物的内容按所在的类列成表五。
  从表五中可以清楚看到,这9座墓依随葬器物种类的差异可以分为两组。
  第一组,前三座墓,即杨氏、李泰、冉仁才夫妇墓,随葬器物四类皆有。
  杨氏墓的陶俑和陶动物、陶模型器的内容组合与西安地区同时期同等级墓相近(59)。但其陶俑的制作方法为头、身分模后以铁或竹签拼插而成,与西安地区一次模成(60)的做法不同。两地同类俑的具体形象和服饰也略有差异。可见杨氏墓的这二类器物约是参照西安地区的内容组合在本地或其附近烧制的。此墓陶瓷器类均为青瓷器,其胎质坚硬,呈灰白色;釉为青绿色,开细纹片;盘口壶口较大而深,长颈,身呈椭圆形。这些特征与湖南湘阴唐岳州窑遗址中出土的瓷器和同类器物相同或相似(61),表明它们可能是岳州窑或岳州窑系的窑所烧制。
  李泰墓器物的种类、造型与西安地区同时期墓葬器物一致(60),陶俑和陶动物、陶模型器的内容组合与西安地区同时期的张士贵、李凤等墓接近。这一情况同其墓志中“赐东园秘器,葬事官给”的记录相吻合。
  冉仁才夫妇墓的前三类器物中,除模型器类的靴是陶质的之外,其余全部为瓷质。其胎呈灰白色,质地致密坚硬;釉为青或青泛黄色,开细纹片;造型规整、美观;制作工艺水平较高。其产地,有研究者认为是湖南湘阴窑(岳州窑)所生产(62),此说极是。从表五显示的情况看,冉墓的器物毫无疑问是按照当时同等级墓来安排的。但在具体内容上,俑和动物类中的人面鸟身俑和十二时,模型器类中的案、围棋盘和双陆盘,陶瓷器类中的底部有孔器,目前均不见于西安地区同时期同等级墓(59)。与之相反,这五样器物在武昌、长沙唐太宗至武则天时期墓主人身份较其低的墓中颇为流行(63)(64)。可见冉墓器物的内容组合吸取了长江中游地区墓葬中部分习惯做法。
  第一组墓饶有兴趣的是,李泰、冉仁才夫妇墓的陶瓷俑和陶瓷动物的数量。李泰墓87件,冉仁才夫妇墓81件。按武昌、长沙唐墓情况,十二时每墓应为12件。冉墓左右壁的12个龛,从位置和尺寸看,有可能是放置十二时的。说明冉墓当初十二时也是12件,现存3件,另9件可能被盗。如果这个推测无误的话,冉墓加上被盗的9件,刚好为90件。这两墓的数字同文献记载的开元二十九年以前“三品以上”随葬明器“九十事”的规定(39)相符或基本相符。这种例子在西安地区同时期的“三品以上”官员墓中极为罕见。除去郑仁泰(492件)等按特殊待遇埋葬的暂且不论,就是按正常情况埋葬的张士贵(324件)、李爽(344件)、李凤(225件)等都远远超出了中央规定的数字。说明这一制度在南方得到了较好的施行。
  第二组,后六座墓,即李徽、李欣、阎婉、张九龄、钱宽、水邱氏墓,随葬器物未有陶瓷俑和陶瓷动物、陶瓷模型器。
  在唐代,特别是初、盛唐时期,陶瓷俑和陶瓷动物、陶瓷模型器是上至皇室、贵族成员下到庶人墓葬中的主要随葬器物之一。李徽等六座墓未用,显然不是制度上的问题,也肯定不会是一时的疏忽,当另有原因。这六座墓分别发现于郧县、韶关、临安。郧县发现的四座唐墓,除李泰墓因特殊原因有二类器物外,李徽、李欣、阎婉墓皆无;韶关、临安及其附近目前发现的唐五代墓(65)(70),也未见随葬这二类器物的情况。我们认为这不是偶然的现象,似乎说明这三地没有用这二类器物的习惯。由此推测李徽等六座墓未用陶瓷俑和陶瓷动物、陶瓷模型器可能与当地的埋葬习俗有关。
  李徽墓的青瓷盘口带流罐、青瓷或褐釉瓷双唇罐是武昌一带隋唐墓中常见的具有地方特点的器物,并且在岳州窑遗址中发现了同样器形(61),表明它们可能是岳州窑或岳州窑系的窑所烧制。此墓引人注目的是,四件三彩器,其中龙首杯、角杯、方口钵比较少见,角杯的造型乃是模仿西亚一带流行的角形器(71)。从胎、釉和形制上分析,它们均来自于中原北方。
  李欣、阎婉墓出土的陶瓷器较少,并以陶器为多,质量不高。
  张九龄墓的陶瓷器主要是罐和碗,胎质较粗,制作不甚规整,工艺欠佳。这种器物在广东初、盛唐墓中多有发现,无疑为广东的瓷窑所烧制。
  钱宽、水邱氏墓的陶瓷器类较为丰富。青瓷器中绝大多数是越窑的精品,特别是水邱氏墓的盘口壶,香炉、灯盏,在釉下胎上以褐彩绘云气纹和卷云纹,在越窑唐代产品中实属罕见。精美的白瓷器更是两墓器物中的一大特色,器形有注子、托杯、海棠杯、碗、盘。其造型轻巧;胎质细腻、致密、洁白,有的呈半透明状;釉层均匀,色泽润莹,“白中略闪青黄”;有些器物的口和圈足等部位镶有金或银扣,特别是有些器物底外侧还阴刻行书或楷书的“官”或“新官”字款。关于这批白瓷器的产地,看法不一。有的认为“有可能是浙江本地所产的”⑧;有的推测钱宽墓的“似有较大可能来自湖南地区”(72);有的则认为“应是定窑的早期产品”(73)。我们认为后一种意见较符合唐代瓷器手工业的实际情况。据现有的资料看,唐代南方还不大可能烧制出如此精良的白瓷器。
  综上所述,南方唐代壁画墓随葬器物的种类,一部分墓是按照唐代较普遍流行的作法,四类皆用;一部分墓约是受当地埋葬习俗的影响,不用前二类。前三类器物的来源和内容,李泰墓器物为朝廷赐的“东园秘器”,内容组合与西安地区同时期同等级墓基本相同;杨氏等8座墓器物以本地区和当地制作的为主,其中有的墓使用了来自中原北方的三彩器和白瓷器,内容组合有的墓部分、有的墓则全部采用了同时期本地区或当地的做法。
  南方发现的这9座唐代壁画墓,均是在特殊背景下产生的。各墓不但按照或仿借中原北方以彩画为墓壁装饰的办法绘制了壁画,而且在墓葬形制、壁画的布局与内容、随葬器物的种类与内容上,或多或少甚至有的墓绝大部分采用了中原北方特别是西安地区唐墓流行的做法。同时又或多或少甚至有的墓大部分选择或使用本地区或当地唐墓流行的做法。它们是南方与中原北方文化结合的典型实例之一,为从考古学角度考察中国大统一时期各地文化交往,特别是考察中央与地方的文化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注释:
  (1)孝感地区博物馆等:《安陆王子山唐吴王妃杨氏墓》,《文物》1985年2期。
  (2)李泰墓资料尚未公开发表。本文所引用的此墓资料曾得到有关先生的同意,谨此致谢。
  (3)湖北省博物馆等:《湖北郧县唐李徽、阎婉墓发掘简报》,《文物》1987年8期。
  (4)高仲达:《唐嗣濮王李欣墓发掘简报》,《江汉考古》1980年2期。
  (5)四川省博物馆:《四川万县唐墓》,《考古学报》1980年4期。
  (6)广东省文管会等:《唐张九龄墓发掘简报》,《文物》1961年6期。
  (7)浙江省博物馆等:《浙江临安晚唐钱宽墓出土天文图及“官”字款白瓷》,《文物》1979年12期。
  (8)明堂山考古队:《临安县唐水邱氏墓发掘报告》,见《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文物出版社,1981年。
  (9)全锦云:《试论郧县唐李泰家族墓地》,《江汉考古》1986年3期。
  (10)权奎山:《中国南方隋唐墓的分区分期》,《考古学报》1992年2期。
  (11)清·《夔州府志》卷32《陵墓》。
  (12)宋·范炯、林禹:《吴越备史》卷1《武肃王》。
  (13)《新唐书·百官志》。
  (14)《新唐书·张九龄传》。
  (15)诸葛计、银玉珍:《吴越史事编年》,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
  (16)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唐张仲晖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2年1期。
  (17)山西省文管会:《山西文物介绍》,山西人民出版社,1955年。
  (18)山西省文管会:《太原南郊金胜村唐墓》,《考古》1959年9期。
  (19)山西省文管会:《太原市金胜村第六号唐代壁画墓》,《文物》1959年8期。
  (20)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太原市南郊唐代壁画墓清理简报》,《文物》1988年12期。
  (21)《旧唐书·地理志》。
  (22)李泰墓志记载他是太宗第三子,可能是未将后宫所生的太宗第二子楚王宽排进去。详可参见《湖北郧县唐李徽、阎婉墓发掘简报》。
  (23)《旧唐书·太宗诸子·濮王泰传》。
  (24)《旧唐书·太宗诸子·恒山王承乾传》。
  (25)《资治通鉴》卷197《唐纪》13。
  (26)《资治通鉴》卷199《唐纪》15。
  (27)李泰墓志。
  (28)陕西省文管会:《唐永泰公主墓发掘简报》,《文物》1964年1期。
  (29)陕西省博物馆等:《唐懿德太子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7期。
  (30)陕西省博物馆等:《唐章怀太子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7期。
  (31)昭陵文管所:《唐越王李贞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10期。
  (32)《旧唐书·李适之传》。
  (33)《全唐文》卷440徐浩《唐尚书右丞相中书令张公神道碑》。
  (34)《全唐文》卷355肖昕《唐银青光禄大夫岭南五府节度经略采访处置等使摄御史中丞赐紫金鱼袋殿中监南康县开国伯赠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张公神道碑》。
  (35)《旧唐书·张九龄传》。
  (36)孙秉根:《西安隋唐墓葬的形制》,《中国考古学研究》二,科学出版社,1986年。
  (37)齐东方:《试论西安地区唐代墓葬的等级制度》,见《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0年。
  (38)《唐六典》卷23《甄官署》。
  (39)《唐会要》卷38《葬》。
  (40)陕西省博物馆等:《唐李寿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9期。
  (41)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实习资料。
  (42)陕西省文管会等:《陕西礼泉唐张士贵墓》,《考古》1978年3期。
  (43)陕西省文管会等:《西安羊头镇唐李爽墓的发掘》,《文物》1959年3期。
  (44)陕西省文管会等:《唐阿史那忠墓发掘简报》,《考古》1977年2期。
  (45)富平县文化馆等:《唐李凤墓发掘简报》,《考古》1977年5期。
  (46)陕西省文管会等:《唐临川公主墓出土的墓志和诏书》,《文物》1977年10期。
  (4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唐长安城郊隋唐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
  (48)陕西省文管会:《西安东郊唐墓清理记》,《考古通讯》1956年6期。
  (49)陕西考古所唐墓工作组:《西安东郊唐苏思勖墓清理简报》,《考古》1960年1期。
  (50)昭陵文管所:《唐慰迟敬德墓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5期。
  (51)陕西省博物馆等:《唐郑仁泰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7期。
  (52)李欣墓志。
  (53)《通典》卷85《礼》45《凶》7《棺椁制》。
  (54)宿白:《西安地区唐墓壁画的布局和内容》,《考古学报》1982年2期。
  (55)贺梓城:《唐墓壁画》,《文物》1959年8期。
  (56)李徽墓志。
  (57)武汉市文管处:《武汉市东湖岳家嘴隋墓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9期。
  (58)湖北省文管会:《武汉市郊周家大湾241号隋墓清理简报》,《考古通讯》1957年6期。
  (59)王仁波:《西安地区北周隋唐墓葬陶俑的组合与分期》,见《中国考古学研究论集》,三秦出版社,1987年。
  (60)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安郊区隋唐墓》,科学出版社,1966年。
  (61)周世荣:《从湘阴古窑址的发掘看岳州窑的发展变化》,《文物》1978年1期。
  (62)高至喜:《略论湖南出土的青瓷》,见《中国考古学会第三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
  (63)湖南省博物馆:《湖南长沙咸嘉湖唐墓发掘简报》,《考古》1980年6期。
  (64)湖南省博物馆:《湖南湘阴唐墓清理简报》,《文物》1972年11期。
  (65)徐恒彬:《广东韶关罗源洞唐墓》,《考古》1964年7期。
  (66)杨豪:《韶关西河唐墓发掘记》,见《文物资料丛刊》第6集,文物出版社,1982年,
  (67)广东省博物馆:《广东始兴晋——唐墓发掘报告》,见《考古学集刊》第2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
  (68)牟永抗:《浙江余杭闲林唐墓的发掘》,《考古通讯》1958年6期。
  (69)浙江省文管会;《浙江临安板桥的五代墓》,《文物》1975年8期。
  (70)浙江省文管会;《杭州、临安五代墓中的天文图和秘色瓷》,《考古》1975年3期。
  (71)孙机:《论西安何家村出土的玛瑙兽首杯》,《文物》1991年6期。
  (72)冯先铭:《有关临安钱宽墓出土“官”“新官”款白瓷问题》,《文物》1979年12期。
  (73)李辉炳:《关于“官”“新官”款白瓷产地问题的探讨》,《文物》1984年12期。
  (本文原载《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考古卷》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
  








唐墓壁画研究文集/陕西历史博物馆编,周天游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05

唐墓壁画研究文集/陕西历史博物馆编,周天游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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