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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皇后、萧淑妃是武则天擅自杀害的吗

惠焕章,吴俏


  《资治通鉴》卷200永徽六年十一月条记载说:故后王氏,故淑妃萧氏,并囚于别院。上尝念之,间行至其所,见其室封闭极密,惟窍壁以通食器,恻然伤之,呼曰:“皇后、淑妃安在?”王氏泣对曰:“妾等得罪为宫婢,何得更有尊称!”又曰:“至尊若念畴昔,使妾等再见日月,乞名此院为回心院。”上曰:“朕即有处置。”武后闻之,大怒,遣人杖王氏及萧氏各一百,断去手足捉酒瓮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而死,又斩之。王氏初闻宣敕,再拜曰:“愿大家万岁!昭仪承恩,死自吾分。”淑妃骂曰:“阿武妖精,乃至于此!愿他生我为猫,阿武为鼠,生生扼其喉。”……寻又改王氏姓为蟒氏,萧氏为枭氏。
  《旧唐书》卷51《高宗废后王氏传》和《新唐书》卷76《高宗废后王氏传》所载略同。只是描写武后的情节稍有差异:“武后知之,促诏仗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
  从这些记载来看,武则天对王皇后和萧淑妃十分残酷。起初,把她们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别院”中。后又把他们残害致死。但仔细考察,其中颇多疑窦。第一,既然武氏大怒,遣人杖王、萧各百,以至斩尸,何来“王氏初闻敕”?到底此二人是高宗下诏杀掉的,还是武则天擅自杀掉的?第二,如果高宗确有使王、萧二氏重见天日之意,武氏初为皇后,岂能遂促诏杀之,且又那样残忍?第三,既剔其手足,又何必“反接”?因此,我们怀疑这些记载的真实性。史家所以如此描写,恐怕是出于对武则天的仇视比于汉代的“人彘”之酷。《史记》卷9《吕太后本纪》载,吕后怒汉高祖宠姬戚夫人。高祖死后,吕后“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此事汉代或许有之,至于唐代,则恐未必。两《唐书》后妃传所谓“促诏杖二人百”、“王氏初闻敕”、“自缢而死”表明,王皇后、萧淑妃之死,是武则天怕她们卷土重来,请求高宗下诏将其处死,令她们自缢的。
  王皇后和萧淑妃死后,武则天慑服了后宫。从此,妃嫔们没有人敢与她争衡。 

武则天百谜/惠焕章,吴俏编著.—西安:西安出版社,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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