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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铍不是“秦始皇纪年”兵器

陈景元


  在秦俑坑的兵器里面,还有什么被误认为是,而实际又不是秦始皇时期铸造的呢?还有什么事情是被糊里糊涂“敲定”下来,而真实情况又是很少有人问津的呢?这里,再来说一下有关秦俑坑里另一种重要的兵器——铜铍的问题。所谓的“铍”,看上去有点像早年出土的“吴王剑”,所以过去有人将“铍”称为短剑。但“吴王剑”有剑柄,而铍实际上是一种长兵器。将铜铍的头部插在很长的木柄上,以铜钉加以固定,后端安上一个铜镦,这样就能组成一件完整的刺杀兵器。从秦俑馆方面已经正式发表的材料来看,在一号坑之内,就出土了16件不同年代的铜铍。
  为了论述的方便,应该将《兵马俑一号坑发掘报告》中的有关材料,如实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报告说:“一号坑出土的兵器有明确的纪年,如始皇三年、四年、五年、七年的吕不韦戈,始皇十五年、十六年、十七年、十八年、十九年的铜铍。”袁仲一先生在《秦始皇陵兵马俑研究》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说法:“秦俑坑出土了一批带有纪年的铜兵器,如三年、四年、五年、七年相邦吕不韦戈,十五年、十六年、十七年、十八年、十九年寺工铍。这些纪年均属于秦始皇时代。”俑坑里发现这么多“属于秦始皇时期明确纪年”的铜铍,似乎是一件值得人们庆贺的事情!
  秦俑馆号称是世界一流的博物馆,秦俑考古队是享有盛名的专业考古队,作为一项正式的“考古发掘报告”和严肃的考古论证文章,它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应该是完全真实、可靠的,尤其在原始材料的记述和表达的方式上,不应该有任何形式的虚构和夸张。以上这些来自他们那里的文字资料,具有一个共同点,或者给人们造成的一个共同印象就是:在俑坑里出土的那么多铜铍上,都是刻有“秦始皇明确纪年”的。权威部门和权威人士,在如此正式的《考古发掘报告》中,在如此高水准的学术专著中,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外人还能再讲些什么好呢?
  什么叫做“明确的纪年”呢?明确的纪年,指的就是非常直观的、具体的、不需进行分辨或者论证的纪年,就像“吕不韦戈”那样,别人一看便知道这是秦始皇时期的纪年。然而,人们在这16件铜铍之上,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发现一丝一毫属于“秦始皇纪年”的痕迹。以“十九年”铜铍为例,它上面的铭文,只有歪歪扭扭的“十九年寺工邦工目”八个字,真不知道见到这一件铜铍之后,怎么就能看出这“十九年”三个字,就一定是“秦始皇纪年”,怎么就能一口咬定,这一件铜铍一定就是秦始皇时期铸造的兵器?所谓的秦始皇“明确纪年”,又明确在什么地方?
  有人会辩解说,确定“十九年”是秦始皇时期的十九年,绝对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那是有充分的证据,是经过严格科学论证后得出的结论。且慢,人们在这里想要看到的,不是由什么人经过渲染、加工、包装出来的秦始皇十九年,而是要在铜铍上,找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属于秦始皇十九年的直接证据,更不要那些分析出来的所谓证据。其实,在这16件铜铍上面,确实是刻有准确的年份的,也确实没有找到能代表秦始皇时代的明确标记。所以,在正式发表的《考古发掘报告》上,出现有“秦始皇明确纪年”铜铍的字样,与实际存在的情况是完全不相符合的。
  将没有“明确纪年”的铜铍偏要说成是有“明确纪年”的铜铍,出现这种违背事实的文字材料,决不会是一般的疏忽和失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里不作任何评论。不过,明眼人早已看出,这是一种对于俑坑器物所采取的“搭车式”或者是“捆绑式”的年代认定方法。在过去的物资紧缺时期,有的地方,将优、劣的商品,强行“搭配”销售,那是一件不得人心的事情。自从“吕不韦戈”出土之后,借着“吕不韦戈”含有秦始皇“明确纪年”的事实,有人也想“趁热打铁”,将“十九年”铜铍等16件兵器,也贴上一张有秦始皇“明确纪年”的标签。
  不仅是“趁热打铁”把“无秦始皇明确纪年的兵器”变成“有秦始皇明确纪年的兵器”,更有甚者,有人还添油加醋,无限地扩大“有秦始皇明确纪年兵器”的阵容和数量。俑坑原来只有5件“吕不韦戈”,称得上是“有秦始皇明确纪年”,经过一番包装,不仅将16件铜铍,如袁仲一先生在《秦俑坑是始皇陵的陪葬坑》这篇文章中说的那样“俑坑已出土的带有明确秦始皇纪年的兵器,共20余件”,而另一位秦俑馆的考古学家聂新民先生在《兵马俑坑属始皇》的这篇文章中,更将俑坑中刻有“秦始皇明确纪年”的兵器数量,一下子就增加到有“几十件”之多了。
  “捆绑”总归是“捆绑”,“搭车”总归是“搭车”,最后能不能“捆绑”得上,能不能真正“搭上”车,则是大成问题的。其实,有“明确始皇纪年”的“吕不韦戈”,经过人们一番仔细地辨认,都已经被排除出俑坑“原配兵器”的行列了;现在人们看到的16件铜铍,由于它没有“秦始皇的明确纪年”,而无法与秦始皇直接挂钩,因而也难以给秦俑1974年的“定性、定名”,增添任何新的筹码。如果一定要将无“明确纪年”的铜铍与有“明确纪年”的“吕不韦戈”相提并论,无非是想构建一个完整的秦始皇时期兵器纪年序列,但这一种虚幻的设想,实在是很难兑现的。
  要将这16件铜铍的纪年,排列到“吕不韦戈”等“有秦始皇纪年”兵器的系列中来,要使这种顺序排列能够成立,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前提条件:由于在这16件铜铍上,并不直接显示秦始皇的时代“印痕”,但如果秦俑馆的考古学家,能够经过考古论证,在可靠依据和确凿材料基础上,证实这16件铜铍确实属于秦始皇时期制造。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提出的论证材料,仍然不能合理解释存在着众多不合理、不协调现象的话,那么完全可以断言:这16件铜铍与秦始皇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还能得出相反的结论:由于铜铍的存在,恰恰证明俑坑不是秦始皇的陪葬坑。

兵马俑真相/陈景元著.—北京:华文出版社,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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