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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认真处理人民控告干部案件的命令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一日)
  各专员县长:
  今年以来,各地人民直接向本府控告干部的案件增多,这表现出一部分政府人员同人民的关系上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而人民敢于向政府控告,则是好的现象。本府接到此种控告书之后,随即分交各该级主管政府调查处理,并嘱将处理结果,呈报本府查核。半年来,有部分案件已经处理,但仍有不少案件积压在各级政府,虽经一再函催,终未解决,这种作风,实与发扬边区民主精神有妨碍。兹特向你们郑重申明,以后凡遇此种控告,不论是由本府交办的或人民直接呈诉的,你们必须认真负责的、实事求是的切实查明,公平处理,切不可敷衍了事,更不可有偏袒政务人员的行为,办理经过,必须详细报告我们,对于至今积压未办之案件,希即切实清理,勿再拖延为要。
  主席 林伯渠
  副主席 李鼎铭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三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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