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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中央局对边区群众工作的指示

西北中央局


  陕甘宁边区党所领导的群众运动,是有长久历史的。无论在组织群众,创造政权、巩固政权,支持抗日〔等方面〕,都有相当大的成绩。而这些成绩,特别在创造政权时代,尤为显著。可以说没有党所领导的群众运动,及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拥护,就不会有陕甘宁边区。
  可是由于我们过去群众观点的不足,群众团体性质未弄清楚,群众工作方针模糊。高于会前某些群众工作者,向党闹独立性,强调特殊,自行其是。以及一般缺乏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埋头苦干,与群众打成一片老百姓化的工作作风。而且又不严重注意此时此地的具体条件,把抗战中后方相对和平环境、当内战的环境。群众团体做了些一般抗日动员工作,而对建设边区特别重要的生产与教育事业的领导,则放松了;党、政、民工作不分,包办、清一色,群众组织政权形式化;干部委派,群众视为“公家人”。而又把乡村环境当城市环境,到处以政治化的模型,去进行工、青、妇自上而下统一的系统的组织,大多数会员是有名无实的。多数群众工作工部,认为自己作群众工作无权,除参加政府工作外,觉得无事可做,因此工作不安心,甚至有个别落伍现象。工作中一般政治空谈多,民众切身利益少,组织形式多,实际内容少。以上这些毛病,是表现我们群众工作中,思想上有主观主义,组织上有形式主义,以及领导作风上有官僚主义的各种倾向存在。因成就使得民众团体的领导机关与广大群众日益脱节,也就使得党与群众的联系上,未能更进一步的密切起来。为着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更深入群众工作,巩固边区,支持抗战,西北中央局根据高干会的精神,对边区群众工作,特作如下的指示:
  (一)关于群众观点的问题: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要为群众谋利益的,除开了群众的利益没有别的利益。同时共产党也只有依靠群众,才能生存,没有广大群众的拥护,共产党是很难生存的。斯大林同志说:“只要布尔塞维克党是保存着与广大群众的联系,那它就会是不可战胜的——这可以说是一个定律。反之,布尔塞维克党只要是一脱离群众,一失掉自己与群众的联系,一染上官僚主义的毛病,那它就会丧失任何力量,而变成空架子。”可是这一基本道理常常被我们同志忽视;许多工作中,如减租减息、春耕运动、移民开荒、合作股金、学生入校、锄奸剿匪等等,常常不深入的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来做,而单靠党的机关政权力量,来代替包办,甚至强迫命令,结果是明明干群众有益的事情,反而变成了群众的“负担”,群众视为“公家事”,于己无关,使运动就不能开展。
  我们要使每一运动成为真正的群众运动,就必须采取各种办法,在群众中首先做出榜样,说清道理使他们从实际行动中,了解每一运动的意义及与他们的利益,自己动手来做,群众自己动手了,一切才能有力量,才能组织与提高群众。把包办代替、强迫命令,作为领导,是完全不对的。是决不能发动群众的。毛泽东同志说:“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绝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而我们同志,现在不但有站在民众之上的观点,而且还有站在民众之外的观点,这就叫做没有或缺乏群众观点,现在要以整风的精神,从“之上”、“之外”改为“之中”。这是一个革命,这个革命成功,就叫做有了群众观点。群众是主人,我们党、政、军、民机关,都只是为群众办事的公仆,这不仅是群众团体工作同志,要这样认识和这样做,而是所有同志,都这样认识和这样做。
  (二)关于群众组织的性质与任务的问题,过去把群众团体性质,很简单的认识为政治性的,因此做的事也多是政治空谈。中央“九一”决定“民众团体是民众自己自愿组成的团体”,它应该接受党的领导,但不是党民工作不分,与包办代替,而是党经过自己的党员与党团去起领导作用。它应该执行政府法令,但不是以政府“公家人”的面貌,去强迫命令群众,而是以群众“自家人”的地位,在群众之中,以模范行为去影响和说服群众,自动自愿的去执行党的政策和政府法令,去拥护政府和军队帮助抗战动员等工作。“党、政府、军队不应直接干涉民众团体内部生活”(“九一”决定),所以边区群众团体组织,决不单纯是政治性的,而主要是经济与教育性的。
  至于民众组织的任务,就要把党的任务在民众中去具体化,去执行起来,变成广大群众自己的任务,使他们从执行党的任务中,自然而然的一步一步的组织起来,提高起来。如当前边区党的主要任务是生产与教育,民众组织的任务,就是要发动群众把这两个任务具体执行,使它变成为广大群众的任务,造成为一种群众运动。
  (三)今后民众团体工作方针,就是要去掉空架子,替群众做实际事,就是要从具体的生产与教育事业中,去联系群众,组织群众,从而又号召群众积极参加边区各项生产与教育事业,发展经济,提高文化,把各项经济、文化事业机关,如工厂、合作社、学校、民教馆、边区群众报等等,变成为党与民众的桥梁。特别是合作社将是组织群众与教育群众最主要的形式。农会在未经分配土地的区域,仍有作用。可让其存在,但也应逐渐转向合作社的方向。合作社的指导,将来要移交群众团体,县、分区、边区各级开合作社代表会议,即是群众的代表会议。
  (四)群众团体的组织,现在边区工、青、妇各群众团体的领导机关,应自上而下的合并,把领导与组织统一起来,工作在一个机关办,干部尽可能的打入各经济文化机关,不脱离生产,从自己职务中去建立与群众的联系。边区分区及具有必要脱离生产的,也只须极少数人。现在这些经济、文化机关的工作人员,其与群众有联系有威信者,即是我们群众工作的干部。
  工会、妇联、青救的名义还可存在,但要克服那种有名无实的形式主义的组织,一切组织重内容,不重形式,有什么就组织什么,哪一名义妥善,哪一方法好(如合作社,纺织组织变工、扎工之类)就用哪一名义,哪一方法组织之。
  (五)群众工作干部的作风问题。要彻底废除政治空谈,政权工作方式及党八股的老一套;要完全养成与群众打成一片的老百姓的工作作风;要切实注意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替老百姓谋利益出主意。老百姓对于自己的利益,在未亲身体验以前,常常是不很相信的,他们必须是已经走过的道路,才敢放胆的走去。因此,我们群众工作领导者的责任,对于每一群众有益的措施,都必须抓住中心,首先党员以身作则,并找到群众中的积极分子,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小而大,从简而繁,做出榜样来给群众看,使群众得到利益,而又说清道理,使群众相信了,然后逐渐推广之,这就是突破一点,影响全局的道理。南区合作社每一事业的成功,都是从这样来的。群众工作干部必须生活在群众中,穿老百姓爱穿的衣服,说老百姓能懂的语言,一切生活习惯都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处处关心群众,爱护群众,以自己一切的模范去影响他们,建立在他们中的威信,逐渐成为他们所爱戴的领袖。
  (六)党要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完全克服群众工作干部向党闹独立性的倾向,和对群众工作包办代替或不管的倾向。党要在每一群众运动过程中,去总结经验,发扬优点,纠正缺点,具体领导。各级民众团体的领导责任,主要是由各级党委担负,地委、县委须组织民运工作委员会,专门研究民运工作政策及领导民运工作,民运工作好不好,就是测量党的工作好不好,特别是党的支部是群众的核心,必须以群众工作为其基本工作,切实领导,定期检查。支部要指令党员带领群众,去参加各项群众的组织与工作。
  (七)以上就是我们群众工作的新方向,要实现这一方向,要克服许多困难,肃清民众工作中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残余,这是一个艰苦斗争的过程。这一新方向是为着加强群众工作。一切以为这是减弱或取消群众工作的观点,都是完全错误的。西北局责成全体同志去详细研究和讨论并切实执行之。
  西北中央局
  1943年5月5日
  

陕甘宁边区工人运动史料选编(下册)/陕西省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选编,—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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