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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革命根据地概述——四、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工农民主政权土地分配和经济工作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榆林地委党史研究室


  四、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工农民主政权土地分配和经济工作
  (一)根据地的工农民主政权。
  1933年2月,陕北代表团通过的《目前陕北形势与党的紧急任务》指示,今后陕北党的工作方针必须是“在广泛群众斗争的基础上,开展游击运动和扩大游击队,创造陕北新的苏维埃区域”。1933年7月,中共陕北特委高起家坬扩大会议提出,在条件比较成熟和巩固的革命根据地必须成立工农民主政府。1934年4月,陕北特委神堂沟会议提出武装开辟村庄,使苏区联成一片,建立革命委员会,开始实行分配土地等任务。5月,游击区域和游击队代表会议通过的《开展游击运动与创造陕北新红军与苏区的决议》提出,“巩固与发展游击区域,一直到创造新的苏区”,“在陕北很快地建立革命委员会的临时政府,统一军事行动”。7月13日,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指示陕北特委,要“勇敢的领导各种群众斗争,从日常细小的每一斗争(分粮、吃大户、抗捐、抗债),提高到没收与分配土地,为建立苏维埃政府而斗争”。9月11日,陕北特委通过的《关于冲破“围剿”决议案》指出:“西北劳苦群众开展了空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已由分粮、吃大户斗争进行到分配土地的斗争,抗捐、抗税的斗争进行到推翻豪绅、地主、国民党的统治,建立工农政权的斗争。”“冲破敌人的‘围剿’是有机的联系着巩固苏区的任务。安定西区和安塞(250余村)横山边界的革命委员会,应该确实执行各部门的工作。清涧东、南、北、城区四区(共500余村),绥德南东区(共100余村),神木东南区(共300余村),佳、吴交界(共五六十村),应该马上召集党、群众、游击队代表建立革命委员会的临时政权,正副主席及土地、军事、肃反、文化、粮食、劳动委员会和政治秘书处都动员起来,颁布苏维埃的各项法令”,“于中华苏维埃成立纪念节(11月10日)正式依照苏维埃选举法成立苏维埃政权”,“执行各种苏维埃法令,以巩固苏区,以冲破敌人的‘围剿’”。10月15日,中共陕北特委报告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陕北于短期完成6个县革命委员会”,“清涧、安定已开始分配土地。佳、吴、绥、神于最短期间即正式成立革命委员会,开始分配土地”。
  在苏区政权建设工作中,中共陕北特委以清涧县革命委员会的名义,起草颁发了县革命委员会的组织条例,要求各县参照清涧革命委员会的组织形式,把临时政权建立起来。一般是先在各县县委领导下成立筹备委员会,由筹备委员会确定党、团、游击队、群众组织代表在工农兵代表大会中的人数,由各县工农兵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成立工农民主政府。成立的县工农民主政府是:
  安定县革命委员会。1934年8月25日在涧峪岔景家河村成立,刘光显任主席。11月下旬,安定县在龙嘴子河村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安定县改名赤源县,选举成立了赤源县苏维埃政府,薛兰斌任主席,康润民任副主席。辖安定西北二区、横山石湾一区、靖边东区、安塞一部分,分设为10个区苏维埃政府。
  清涧县革命委员会。1934年9月12日在鹿儿原村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白世杰任主席,王文随任副主席。南至延川30多里,东西100多里,南北180多里,分设7个区。
  神木县革命委员会。1934年9月18日在王家庄成立。11月7日改选为神木县苏维埃政府。前后均由呼子威任主席,王恩惠任副主席。北达府谷30余里,南至佳县50余里,西至榆林界,东至黄河距佳县80多里,分设6个区。
  佳县临时革命委员会。1934年9月下旬在马连塌村成立,王好明任主席,高述先任副主席。10月,在背沟村召开县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佳县苏维埃政府,高长直任主席,高述先任副主席。南北60多里,东西40里,分设5个区。
  吴堡县革命委员会。1934年11月3日在后冯家畔村成立,李庆玉任主席,丁茂义任副主席。1935年1月20日改为吴堡县苏维埃临时政府,丁茂义任主席,李保邦、冯治国、秦茂芳任副主席。南北80多里,东西50多里,分设3个区。
  绥德县革命委员会。1935年1月在花石畔村成立,王学善任主席,郝明芳(女)、马生元任副主席。管辖区域长约60里,宽约20里。东北部,除宋家川经义合至绥德之窄小走廊外,已与绥吴苏区接壤。向南与清涧苏区连成一片。
  赤光县革命委员会。1935年1月在延川张家屯成立,曹增荣(刘炳仁)任主席,孔儒臣(刘步岳)任副主席。辖5个区。2月改名延川县。
  延水县革命委员会。1935年2月初在刘家畔村成立。惠志明任主席,惠思贤、王文随任副主席。辖5个区。
  秀延县苏维埃政府。1935年2月初在玉家湾区柳树沟村召开县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薛兰斌任主席,康润民、强晓初任副主席。辖14个区。
  中共陕北特委寺墕里会议后,各县切实执行《关于冲破“围剿”决议案》中提出的“各地党要用最大的力量,把安定、绥清、神木、佳吴的苏区打成一片,使敌人不能集中力量‘围剿’某一苏区”的方针,到1935年1月,除神府佳边苏区外,佳吴绥米边苏区(包括延川一部分)已联成一片,进而绥清苏区与安定苏区(包括安塞、靖边、横山、绥德、米西各一部)联成了一片,并向延长、延安一带发展。陕北革命根据地与陕甘边根据地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各县革命委员会都设有土地、粮食、经济、军事、肃反、文化教育、劳动等委员及秘书长。改建为苏维埃政府后,各委员均改为部和部长,分别主持开展县内有关方面的工作。
  1935年1月25日,陕北苏区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赤源县白庙岔召开,到会代表100多名。大会开了3天,正式成立了陕北省苏维埃政府。主席马明方,副主席崔田民、霍维德,秘书长兼国民经济部长惠子明,土地部长辛兰亭,粮食部长高旭光,劳动部长祁明珍,裁判部长薛兰斌,财政部长艾楚南,教育部长陈蓬飞,保卫局长刘子义,贸易局负责人白树标,巡视员强晓初、白栋材。大会通过了《陕北省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法》、《组织法》、《土地法》、《婚姻法》等法令。
  (二)根据地的群众组织。
  随着各县党的县委、工农民主政权的恢复和建立,共青团和其他群众组织都有相当的发展,为苏区的巩固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共青团。共青团陕北特委自1928年4月正式成立,组织虽曾遭到挫折和破坏,但一直坚持了下来。县的工农民主政权建立后,绥德、清涧、佳县、吴堡、神木、府谷等县都建立健全或恢复了县的团委,一些区、乡也建立了团的组织。团的工作主要是整顿和发展团的组织,宣传群众,给党组织培养和输送干部,尤其是在动员广大青年农民参加红军和游击队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共青团还领导赤少队和儿童团,帮教少年、儿童学文化,组织他们积极承担站岗放哨,监视侦察敌人,传送情报等工作。
  贫农会。在工农民主政府成立前,贫农会负责乡、村的大小事情,既管地方的民事,又负责游击战争的后勤保障工作,起了地方政府的作用。工农民主政府成立后,贫农会主要是在党组织和政府土地委员会的领导下,实施土地分配工作。贫农会的组织主要在乡、村,但是少数区、县也成立了贫农会,清涧就成立有县贫农会,白施彩、王占山先后任会长。
  工会。乡村有雇农工会,参加贫农会,在其中起领导骨干作用。清涧成立了县总工会,贺开全任主席。
  妇女会。主要设在乡、村,区、县的妇女联合会是个别的,如绥德成立了县妇女联合会,王静任主任。妇女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组织广大妇女参加土地革命斗争,为红军游击队做鞋袜,缝补衣服,护理伤病员,有时还送信放哨,侦探敌情。在“扩红”运动中,妇女会更发挥了其特殊的作用,教育母亲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参军,扩大红军、游击队。1934年6月,清涧高杰村白振纪烈士的遗属刘景如,带领本村9名姑娘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毅然走上革命道路,在中共陕北特委和清涧县委的领导下,大胆开展妇女工作,走乡串户宣传男女平等,反对买卖婚姻,帮助妇女剪短发、放脚,组织妇女给红军缝衣做鞋,护理伤病员,受到群众的称颂。
  (三)根据地的分配土地工作。
  1934年5月《开展游击运动与创造陕北新红军与苏区的决议》中明确提出:“革命委员会建立以后,应该立即没收地主的土地,依照劳动与人口的混合原则,分配给雇农、贫农和中农。红军战士有分得土地的优先权。地主不能在任何名义下分得土地”。1934年春,清涧县的部分区、乡开始了没收地主土地的工作。由于不懂如何具体分配土地,加之又值春耕,有的便以村为单位,依靠贫农会集体耕种。白家川等少数村还出现了集体吃饭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利益和积极性。
  1934年8月,中共陕北特委寺墕里会议进一步提出建立革命委员会、分配土地的问题。接着《关于冲破“围剿”决议案》再次重申:“土地委员会立即根据中央颁布的土地法分配土地。没收豪绅地主的土地,分配给雇农贫农,地主不得在任何名义下分得土地。在中国的富农有特殊的情形,多半兼高利贷的剥削者,应该把他的土地完全没收,给他分坏的土地,以让他自己耕种为条件”。特委总结了清涧部分区乡的经验教训之后,由郭洪涛、马明方到清涧袁家沟、圪垌坬村和安定玉家湾村进行分配土地的试点工作。圪垌坬村、玉家湾村分配土地的主要政策和作法是:1、没收豪绅、地主和富农的土地;2、中农土地不动;3、红军、贫雇农分好地;4、参加革命的富农子弟和拥护苏维埃政权的富农可以一样分地,其他富农分坏地;5、参加革命的地主子女和拥护苏维埃政权的地主一样分地,其他地主不分地;6、单身汉分双份地(考虑到以后成家)。通过以上试点,陕北特委举办了分配土地训练班,培养骨干,带动了整个陕北根据地的土地分配工作。1934年11月14日,中共陕北特委报告中央驻北方代表:“最近陕北苏维埃区域的日益扩大,各县都进行着分配土地,计划明年春耕时将土地分配停当。”党、团特委在给各级党部、团部及红军游击队政治员的信中,要求“立即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劳苦人民。反对因白匪‘围剿’而放弃或延迟分配土地的执行。”
  在分配土地中,贫农会权力很大。地方党组织、政府土地委员会通过贫农会在各村把雇农、佃农、贫农和可靠的群众组织起来。以一个村或几个毗邻村为分地单位,划分阶级成份,丈量土地,划分土地等级(分上地、中地、下地、荒坡地),登记有权利分配土地的人口(分壮年、青少年、妇女、儿童、老年人),然后根据分配土地的政策进行分配。开始张榜公布分配方案,到后来以颁发《土地证》的办法把土地分配到户。
  从1934年底到1935年初,土地分配工作在赤源(安定)、佳县、吴堡、绥德、清涧、秀延、神木等县普遍展开。虽然也执行了“地主不分地”、“富农分坏地”等“左”的政策,但这次分配土地是陕北历史上第一次土地革命运动,它彻底摧毁了国民党、地主、豪绅统治的经济基础,解除了反动政权强加于人民头上的田租、粮款、捐税负担,特别是把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深受广大群众的拥护,对发展和巩固根据地起了很好的作用。中共陕北特委1934年10月15日给中央驻北方代表的信中说:“最近苏区的劳苦群众参加分配土地的斗争异常热烈。这些群众的斗争形势直接的普遍的开展了陕北的游击战争。在游击队、红军与白匪作战时,经常有几百几千的农民武装配合,游击队、红军不论需要多少农民配合,随时就可以号召来,甚至农民一听见枪声自动的跑来帮助红军作战,这一顺利的客观形势直接地创造了陕北新红军与苏区。”
  (四)根据地的经济工作。
  陕北革命根据地从开始创建,就遭到国民党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根据地的经济是一种特殊状态的战时经济。各级政府的财政来源,主要靠没收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的粮食、财物,另外还有一部分是开明绅士、地主、富农捐献的。在群众中还组织有“互济会”,筹集一些自用经费,或给红军、游击队做军需,或用于受灾的群众和红军家属。
  在土地分配后,农民种地除缴纳公粮外,没有任何捐税负担。大多数村庄都有红军公田,所收的粮食一部分优抚了红军烈属,一部分供往来红军食用。红军家属无劳力的,由村贫农会组织人员代耕,先种先锄先收。为革命而残废了的红军战士由全村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对年迈孤独的贫雇农,在分土豪劣绅财产时给予重点照顾。
  由于不断处于敌人的分割包围和轮番“围剿”之中,因此,苏区的布匹、火柴、食盐等群众日用品极为紧张,医药品更是奇缺。苏区政府支持开明地主和商贩到山西、内蒙、宁夏进行商贸活动,另一方面组织群众“赶脚”,搞长途贩运,收到良好的效果。
  (五)根据地的文化教育工作。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卓有成效的革命宣传和文化教育工作,为陕北播下了星星之火。在开辟苏区阶段,党组织派遣大批党、团员和青年知识分子,深入农村,兴办小学和农民夜校,普及文化教育并辅以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宣传工作,为土地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在苏区政权建立后,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进一步抓了政治宣传和文化教育工作。干部每到一地,或写黑板报,或刻写油印传单,书写标语,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革命的文艺工作者还用陕北民歌的形式编写了大量反映拥护红军、歌颂土地革命和开展游击战争的民歌,如《刘志丹》、《当红军的哥哥回来了》等,深受苏区群众的欢迎喜爱。
  在搞好政治宣传的同时,各县苏维埃政府很注意抓文化教育工作。创办列宁小学,并编写了新课本。各乡、村普遍建立了农民夜校和识字班,投身革命的不少工农干部接受苏区政府专门文化教育后,短期内掌握了初步的文化知识。陕北苏区的冬学文化教育工作,为后来陕甘宁边区的农村社会教育奠定了基础。
  1934年底至1935年初,蒋介石调集6个师加上各县民团共五六万人,对陕北、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进行第二次军事“围剿”,为了粉碎敌军的“围剿”,中共陕北特委和中共陕甘边特委于1935年2月5日在赤源县周家崄举行联席会议,成立了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和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陕甘边和陕北两块根据地的党组织和红军及地方武装,陕北苏区成为西北根据地的组成部分。经过8个月的反“围剿”斗争,解放了延长、延川、安定、安塞、靖边、保安等6座县城,主力红军发展到5000人,游击队发展到4000人,陕甘边和陕北两块根据地联成一片,成为中共中央和三大主力红军长征的落脚点和各路红军北上抗日的出发点,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执笔:任德存 陈世荣)
  

陕北革命根据地/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榆林地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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