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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献——中共中央关于陕北工作的指示*—1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榆林地委党史研究室


  (1929年10月)
  一、中共中央1929年10月10日给中共陕西临时省委的指示信(节录)
  关于陕北的工作。整个陕西的工作,或者以陕北比较好,但过〔去〕一直到现在和省委的关系不十分密切,所以陕北过去是经过顺直省委①得到一些指导。省委应该与陕北建立起密切的关系,将党的一切政策很快传达下去,同时应帮助他建立起健全的中心城市的指导机关,并规定一具体的工作计划。任同志②的意见认为陕北与西安的交通极为不便,反不如将陕北划归顺直管辖或直接隶属中央。中央认为仍旧隶属陕西省委为宜,唯需设法建立起彼此的关系。
  *本标题和内文中的标题均是本书编者加的。按陕西省档案馆保存的复制件刊印。
  注释:
  ① 顺直省委,即中共顺直省委。顺直指北京(曾名顺天府)和河北 (曾名直隶省)。顺直省委先后称北方局、顺直省委、河北省委。
  ② 任同志,指任子良(任伯方)。
  

陕北革命根据地/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榆林地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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