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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南区合作社—南区合作社的组织现状



  南区合作社本身系统下有8个合作社,在这8个合作社下又可分为16个会计独立的经营单位。其次,有合作社与人合伙经营,而又归合作社直接领导的3个合股企业。再就是归延安县联社领导而实际上是和南区合作社有不可分离的社务和业务关系的两个大单位。此外还有南区合作社投资的合股企业,合作社而不归南区合作社领导的,或原归南区合作社领导的而现在划归其它领导系统的,这里都不述及。
  (一)直属各合作社
  1、南区合作总社,是南区系统直属各社的领导机关,在它下面又有3个经营单位:
  总社营业部——这是南区合作社从1936年开办以来的消费社的旧底子。现在它有1600个社员,78万元股金,21个职工。它除了经营消费业务还拥有不少对外投资,现在它主要的业务是办理全区性的各种社会事业。
  柳林子药社——是由总社投资一部分又吸收一部分股金成立的,它有46个社员和50多万元股金,有2个医生,1个会计。它除给本区群众廉价售药治病外,还给运输队和群众治牲口。
  柳林子牲口店——它主要歇本社运输队,另外也招客住宿。在业务上它和药社的兽医部分也受运输大队部的领导。
  2、三十里铺分社(兴华社),1938年底即与小商人合作成立分销处,1939年改为兴华社,它是南区合作社的第一个“民办社”。现在它在三十里铺街上设立1个营业部,3个店(附设饭馆及挂面铺),共4个单位。它有205个社员,80多万元股金,19个工作人员,去年长毛利275万元。
  3、沟门上分社(民合栈),包括一个营业部,一个店共两个单位。沟门上本是南区合作社的旧址,1938年总社移柳林子,沟门上的店继续办理,后改为“民办”,吸收群众股金,现拥有374个社员,50万元股金,9个工作人员。
  4、信用社,这是1943年3月才成立的,现有600多个社员,300多万元股金,6个工作人员(1944年2月)。
  5、任家台民益店,这是于1943年才开办的一个牲口店,除总社投资外,主要吸收当地群众股金,现有37个社员,1765OO元股金。
  6、新合织布工厂,创办于1941年,有总分社及银行和少数群众投资,现有社员63人,股金99.9万元,工徒职员共17人。
  7、罗家崖分社(新民社),创办于1939年2月,年底因赊帐太多,周转不灵停办,1941年又投资6000元吸收群众股金重新开办。现有1个营业部,1个店,1个60多头牲口的运输队,共3个单位,过去有毡坊及织口袋坊,现均停办。现有社员415人,股金110万元,工作人员10人。罗家崖地处三、五、六乡中心,所以它成为杜甫川一带居民的合作社。
  8、运合过载栈,设立在延安市,有南区总分社投资200万元,其余社员为延市的机关、群众。它多少带有股份公司的性质。
  以上8个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社务组织(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一方面又是直接受南区合作社的领导。这些社的组织形式又是不尽相同的。在其下分为16个经营单位。
  (二)合股企业
  1、沟门上油粉坊,原系合作社出资雇人经营的生产社,中间停顿数次,1943年10月又与延属地委合股经营。现股本60万元,职工8人。
  2、延安市公益心杂货铺,1939年为了了解商情,联络商人,合作社由公积金出资1600元与一个商人合伙开办(商人只出人力),是一个卖杂货的商店。
  3、复成过载栈,本名集成栈,由合作社于1940年创办,1942年遭水灾全部损失;冬,又与延安县府合股重办,改今名,现设延市七里铺。
  以上3个企业本身并不是合作社的组织,所以都不是分社而是合股企业,不过他们在工作上,都直接受合作社的领导和检查,所以属于合作社组织系统的一部分。
  (三)直属县联社的单位
  1、全县运输大队。它是从南区合作社运输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归县联社领导,但大队部设在南区合作社,它是边区内最大的一个合作运输队,1943年底,有1500万元股金,700多牲口。它下边有27个队,每队的经济都是独立核算的,实际上每个队等于一个合作分社的性质。
  2、全县供销社。1943年运输大队部成立,曾提出一部分资金成立营业部,作流动生意。1944年1月将大队部的营业部转变为全县供销社,预定股金3000万元,其中运输大队部投资1000万元,全县各合作社各投资一部分,其余向群众中扩大。①它的社址也设在南区合作社,另在延安市新市场有门市部一处。供销社的业务是代全县合作社批购货物,并保证以盈利之一部按期向政府交公盐代金。
  现在将南区合作社各社列成下表。②(见后页附表)
  在南区合作社系统下各总分社以南区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南区合作社已经经过了十一个结算期。第一期至第三期是每3个月召集一次全体社员大会,第四期至第六期,改为每半年结算分红一次。第七期起因社员人数增加,不便召集,乃改为召集社员代表大会,自第九期起会期改为每年一次。第八期以前社员是以人为单位的,故每一农户都有几个社员,第八期后因群众感觉不便乃改为社员以农户为单位。每10个社员成为一个社员小组,选一小组长,每自然村则按社员多少选举一至两个社员代表。在选举和表决时,不分股金大小,每个社员皆有平等权利。南区合作社社员代表会,就是由全区各总分社的社员代表组成的。
  在社员代表大会上产生理事会作为执行和监察的机关。理事会每月的6号举行一次,检讨与确定全区合作社的社务和业务方针。在第九期以前本来还有监事会之设,后因不起作用,现已取消。合作社主任也由选举产生,他也就是理事之一,并任理事会开会时的主席。现在南区合作社的理事会是由11人组成的,全区6个乡每乡有1个至3个理事。合作社的职员除了主任之外都不是选举的,每个社都有定期的业务会,由有关的职员参加。
  各分社都另外有自己的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除了新合工厂之外,都有自己的理事会。
  理事,社员代表,社员小组长在会期和平时,都有沟通合作社和社员双方意见的责任。现在南区合作社的社员小组甚至一部分社员代表,所起作用还是不大的。
  总社直接领导各分社和上述的合股企业,制定全区合作事业的方针,并检查各分社的执行,分社每月月终向总社作一次书面报告。各分社的社务业务在总社的计划与方针下是独立进行的。各社的会计制度还不统一,有的用新式簿记,有的用旧式簿记,会计月报也有的分社还不能按期造送。总社对在延安市的各企业单位(运合栈,集成栈)检查与领导,比较更松些。
  各个社和各企业单位在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时,可以经过总社相互融通。由于相互投资的关系,各企业单位在资金上是密切联系着的。以总社为例,它投在各单位的资金是:三十里铺分社1.5万元,沟门上分社5万元,罗家崖分社6000元,新合工厂15万元,信用社5万元,油粉坊10万元,任家台分社12.3万元,运输大队部100万元,代收本区公盐代金投入运输大队部220万元,运输第一队60万元,第二队52万元(据1943年底结算,皆按投入时原钱数计算)。除此以外,总分社都有一些向延市,外区,外县各合作社,骡马店、私人企业的投资。
  若将南区总社、分社的资金、营业额、业务范围及区域,也就是将总分社所占的比重作一个比较,就显然地看出各分社所占的比重已经七八倍于总社了(不算运输队,供销社)。南区合作社总分社在发展中的互相关系上,也曾经过了几个阶段,在开始先集中全力办好一个社(现在的总社),这个时期要普遍发展是不应当也不可能的。在一个社办好并取得人民信仰之后,就以它为基础和核心,向各乡投资普遍地发展分社,这样才能联系最广泛的群众,替他们服务,集中人民中间的资金。最后这样分散办理到一定程度,又要适当地集中起来,就是说,当各分社力量壮大之后,都抽出一部分资金来办理全区的生产、运输、批购、供销事业,因为这些事业,必须是有较大资金,集中办理才会有利的,适当地合并几个过于分散和不必要的分社。但是这种集中并不应当削弱各分社本身的业务及它们与当地群众的联系。总的说来,适应着交通不便,分散的农村环境,办合作社的方针还是以分散为主的。
  再按各社和合股企业的业务性质来分类,有两个是经营生产事业的,1个专营信用事业的,1个经营全县合作社联合采办事业的,1个经营全县运输事业的,6个是经营消费事业的(其中1个附带经营运输,3个附带经营妇纺业务)。下面我们来分述南区合作社的各项业务。
  ①截至1944年4月已扩大股金到5800万元。
  ②截至1944年4月,南区合作社的组织有以下变更:1.沟门上分社、三十里铺分社、信用社合并为一个社,设于沟门上;2.罗家崖分社添信用社一处;3.新合工厂兼营卖货;4.总社营业部及药社合并成为供销社的门市部之一;5.织袜厂重新开办;6.沟门上成立教育合作社一处;7.公益心合并于供销社。
  

南区合作社史料选/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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