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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南区合作社—信用事业




  南区合作社的信用社,开办于去年的3月,到今年2月整一年的期间就发展到360多万元股金,600多社员,存款总额500多万元,放款总额1400多万元,在南区合作社的各种业务中,这是发展最快的一项业务。今年1月后在延安县的蟠龙市、姚店子、李家渠、元龙寺和南区的罗家崖,都仿效沟门上信用社的办法,成立了信用合作社,预料这种信用合作社是可能更推广到其它地区去的。
  信用社一年来业务情形可看下表:(见下页)
  南区合作社的注意与试办信用合作本来不始于今日,在1938年的时候,刘建章同志就见到本区人民偶因经济一时不能周转借贷无门,往往探卖粮食吃亏太大,提出办理信用合作的口号。这个口号立刻得到人民的拥护,不久即集中了1000多元股金,后来考虑到股金为数尚小,乃将之并入消费社,另从消费社提出400元资金临时无利贷给有紧急用途的社员。这个办法虽替人民解决了一部分困难,但借款的只能限于少数人,所以它在抵制探卖粮和高利贷上作用还不大,直至1942年,探卖粮食在南区仍很流行。943年3月才计划着把沟门上的消费社转变为信用社,不但向外放款,而且吸收人民存款,利用人民中的游资解决人民的经济困难,抵制探卖粮和高利贷,帮助农业生产的发展。
  信用社经营的具体办法是:
  (1)存款每元每月付息1毛5分,数目不,限可以随时提取。每月结算,若不提取利息,即按复利计利。除流动工人及特殊情况外,每存款1000元,月底应以100元入股成为社员,第2月即不再规定入股,存款不足1月,则按日计算给利息。
  (2)借款主要以用于生产和紧急需用为限,每元每月付息2毛。最多每次借款2.5万元(原为1万元,)期限1月,可以商请展期,惟必须付利。每借款1000元,月底须以200元入股成为社员,第2月即不再规定入股。借款不满5天不算利息,不满1月按天计息,惟仍须入股,借款人应立简单借据,找一个保人。
  (3)除存户借户外,任何人可以自由入股,股金数目不限。不到一年不能自由退股,在入股满5000元者,再向合作社借款,可以不再规定入股,而且可以随时自由退股(现在还没有退股的)。每逢结算,社员选派代表开会决定分配红利。
  上边这些规定,执行起来也不是死板的,比如凡是来借款的,即使合作社存款无多,也设法多少借给些,不使失望。凡用于生产的较贫农户和扎工队,可以不付或少付利息。有的存户愿意存款,但是不愿入股也可允许,待他得到利息又见到入股有利时,再劝说他入股,暂借三五天款子的,既不出利也不愿入股的,也不强迫一定加入,等他借过一两次再劝他入股。他觉得领情,也就自愿加入了。存、借、入股的手续极其简单,没有办公时间,随时随地都可以办事,至于社内组织只有主任1人,会计1人。下乡工作的(收款收股金)3人,伙夫1人。
  上面这些办法的特点是:
  (1)凡是存户和借户都成为社员,这样随着业务的扩展,股金和社员数目也扩大了。就保证了合作社手下有一笔固定可靠的资金,可以运用,不致发生周转不灵的现象。它又把社员个人利益和合作社集体利益联系起来,合作社从存借利率差额中得的一部分利益,仍为原存、借户(即社员)所公有。
  (2)根据目前物价与币值不稳定的情况,规定了较高的利率,在物价与币值一趋稳定再随时改订利率,故它对于存户和借户仍都是有利的。
  (3)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作风,组织机构,也是真正实现了群众化与企业化,它适合于农村环境,也适合于农民群众的要求。南区信用合作社的成功是决非无因的。
  除上述之外,边区银行和建设厅曾以款存入该社,这也帮助了该社的迅速发展。
  因为信用社的成立,探卖粮食的在南区大体已经没有了。它对于人民经济的扶植作用是很大的。
  办理信用合作社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掌握放款,一方面不要发生烂帐,一方面要照顾发展生产的方针。信用社1年来放款的用途的分析有如附表:(见下页)
  在放款总数1400余万中,生产放款(买牲口、开工钱等)占760余万,即约一半。其余商业放款(作小生意等),消费放款(日用一时不能周转,在阴历年节放出的最多),红丧放款,各占200余万,3项共占总数的一半。信用社不但解决了人民困难而且扶持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这个作用是显见的。
  存放款的利率的规定,是根据了去年物价飞涨的特殊条件,在物价一趋稳定,它就应当降低(今年3月它已减低至存款每元每月利息1角,放款每元每月1角5分)。总之它必须适应着当时社会经济情况,过高过低,都是不适宜的。
  ①本节除根据过去调查外,尚根据边区银行于今年3月在南区合作社所调查的一部分材料。
  

南区合作社史料选/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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