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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克孜尔水库墓地的考古文化

作者:张平



















  拜城县位于天山中段南麓,确勒塔格山北缘,东与库车县相邻,西与温宿县接壤,南与新和县相依,北与昭苏县、特克斯县、和静县相交,东西长约198公里,南北宽约116公里,是阿克苏地区的东四县之一。拜城地处古代草原“丝绸之路”与绿洲“丝绸之路”交通往来的要隘。欧亚草原古代文明、黄河流域古代文明、印度古代文明,以及古希腊文明和波斯文明等都曾在此碰撞和融汇,产生了具有一定地域性特点的文化,对龟兹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20世纪90年代,克孜尔水库建设工程带来了拜城克孜尔水库墓地发掘的机遇。其后三年的考古调查和发掘,首次在克孜尔河流域掀起了拜城盆地史前历史文化的盖头,成为20世纪末新疆考古发现与文物保护的重要成果之一。目前,《克孜尔墓葬考古发掘报告》已着手编写,借此机会把克孜尔水库墓地发掘情况、有关发掘资料可以说明的一些历史问题的认识,做一简单介绍,以求指正。
  一、克孜尔墓葬文化的特征
  克孜尔文化内涵丰富,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特征。
  1.墓地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克孜尔乡位于拜城盆地东部,距县城直线距离48公里,地处克孜尔河流域。“克孜尔”为维吾尔语,汉意为“红色”。因其北部的喀拉克尔山岭,以及其南部的确勒塔格山体均呈红色,故而得名。源自北部天山的克孜尔河水流贯乡境,河水在确勒塔格山脚下与自西而来的木扎特河在克孜尔乡南境汇合东流,经克孜尔千佛洞并穿越确勒塔格山谷,于库木吐拉千佛洞龙口而出,注入库车、新和、沙雅三县绿洲。
  考古调查发现,克孜尔河流域广泛分布有青铜时代至早期铁器时代,以及汉唐时期的遗址、土墩墓、石堆墓、烽戍和城堡等各类古代文化遗存。目前发现的属于克孜尔史前文化的遗址和墓地均位于克孜尔河下游两岸的台地上,主要有河东岸的许东村和喀日尕依村二处墓地,河西岸的拜什托格拉克村、克孜尔吐尔村、麻扎尔霍加木村三处墓地。克孜尔绿洲水源充足,利于灌溉,古今皆同。(图2—1,克孜尔水库墓地分布示意图)
  配合克孜尔水库建设工程,1990年至1992年,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了克孜尔水库库区墓葬的抢救性发掘工作。三年四次发掘墓葬160座①,其中河西克孜尔吐尔村墓葬120座,河东喀日尕依村墓葬40座,两处墓葬所反映的文化内涵及时代相一致。(图2—2,克孜尔水库墓地)
  2.墓葬形制和葬俗、葬式
  墓葬形制:公共墓地内的每座墓葬的地表都有十分明显的封土(封堆)。墓葬的封堆呈圆台状或圆锥状,封堆的顶部一般都出现一个呈“凹”状的窝坑,封堆底径大小不同,高低不等,底圆直径5米~12米,残高0.3米~1.6米。(图2—3,墓葬地表上的封堆)
  封堆下即是竖穴土坑的墓室,墓口均开于原地表,墓坑多为圆角长方形或椭圆形,墓坑长1.6米~2.4米、宽0.8米~1.6米、深0.8米~1.6米。墓葬以单室墓坑为主,极少双室墓或有附葬坑的墓。竖穴土坑墓室无葬具,仅有少数墓口上发现有残存的棚盖朽木痕迹。有的墓葬封堆底部,即墓口周缘置有卵石堆或石圈,以表示墓坑的存在和位置。这种“墓标石”现象经过大量墓葬发掘之后得到了解释,即多是合葬墓(墓主人有的先葬,其后又将此墓坑第二次挖开再葬入第二位死者的合葬习俗),此外尚可推测墓葬存在祭祀遗迹。(图2—4,克孜尔墓葬平剖面图)
  葬俗有一次葬和二次葬:一次葬中有单人一次葬、二人的异性一次葬和多人的一次合葬。二次葬中亦有单人、多人的合葬,以及一次和二次混合的合葬习俗。一次葬者普遍是头向西或西北,面朝南或向北的侧身屈肢。两个成年男女一次合葬者,一般均是头向西,面向亦为面对面的侧身屈肢。(图2—5,M13的单人一次葬墓)
  二次葬骨殖非常散乱,特别是多人的二次合葬,骨殖零散,横七竖八堆置于墓室,男女老少均有。少数墓葬有上下分层,其间用填土分隔的合葬。幼童墓的葬俗与大墓基本相同,有一次葬、二次葬,也有二幼童合葬,以及附葬于成人墓室之外或同成人合葬于同一墓室。(图2—6,M63的母幼合葬墓)
  值得注意的是成年男女二人的一次合葬墓,以及成年男女四人分层的合葬墓是前所未见的考古资料。现举四例做一介绍。
  (1)成年男女二人一次合葬。
  M25:墓室为圆角长方形的竖穴土坑,方向N227°,长2.26米、宽1.34米、深1.26米。戈壁砂砾质填土,墓室底为两具成年异性的骨架。成年男性,头西,面朝北,上身仰,下肢向左屈肢;成年女性,头西,面南侧身屈肢,其面前置骨纺轮一件。墓室西壁下的头侧随葬有双耳带流釜、彩陶钵、单耳碗各一件。(图2—7,M25成年男女合葬墓)
  M30:封堆呈圆台状,底径12米、残高0.55米。封土下的墓口周围有完整的石圈,直径7.5米、宽0.4米~0.6米、高0.3米,石圈为长25厘米、宽15厘米的卵石紧凑地垒置。卵石圈内为竖穴土坑墓室。墓室口大底小,墓口长3.1米、宽2.1米,墓底长2.55米、宽1.56米、深1.12米,方向为北偏西81°。
  墓室底葬男女二人,年龄25岁~30岁。二人相对侧身屈肢,双膝相抵而卧。男性头朝西北,面向北侧身屈肢。女性头朝西北,面向南侧身屈肢。两具骨架足骨的东侧,有一具屈肢特甚的马骨架。(图2—8,M30成年男女合葬墓)
  随葬器物很值得注意。其中男性枕骨下部压一件铜斧,盆骨部位有一件砺石;女性枕骨下部压一件铜勺,颈椎骨有项链,顶骨有发链,腰椎间有石锥(化妆棒)。两具屈肢骨架中间,女性小臂骨位置有铜镜一面。随葬的组合陶器有单耳带流彩陶釜、盆、钵、杯、铜刀、铜纺轮等。
  (2)多人分层一次合葬。
  M20:封土下有卵石堆的标志,墓口呈椭圆形,方向N243°。竖穴土坑墓室,墓口长2米,墓底长1.46米,宽1.12米,深1.12米。填土为戈壁土,墓室分两层埋葬骨殖和随葬器物,即每一层各有一对成年男女的骨架和一组随葬的陶器。(图2—9,M20多人分层合葬墓)
  第一层:距地表约0.8米,两副骨架为相对的侧身屈肢葬。A为成年男性,头置西,面向北的侧身屈肢;B为成年女性,头置西,面向南的侧身屈肢。随葬的一组陶器置于A、B头部的西壁端。有单耳彩陶盆、单耳带流釜、单耳碗,在B头骨后侧置一纺轮。(图2—10,M20第一层葬式)
  第二层:叠压在第一层下,相隔厚约20厘米~30厘米的疏松填土。C为成年女性,头置西,面向北。D为成年男性,头置西,面向上。男骨架压住了女性骨架中的左臂、盆骨及股骨,可以看出入葬的顺序为先女后男。随葬陶器有单耳盆(内置羊腿骨)、单耳带流彩陶釜、单耳碗。
  M26:椭圆形墓室,方向N180°,竖穴土坑,口大底小。墓口长2.36米、宽1.46米,墓底长1.26米、宽1.10米,墓深1.22米。墓室分上下两层,各埋葬异性成年的骨殖二具。(图2—11,M26多人分层合葬墓)
  第一层:距地表约0.6米~0.7米。两具面对面的侧身屈肢骨架。A为成年男性,头置西,面向北的侧身屈肢。B为成年女性,头置西,面向南的侧身屈肢。随葬的陶盆(双鋬耳盆)、单耳碗均置于A(男性)的腰部和腿部位置。
  第二层:叠压在一层下部,间隔20厘米~30厘米厚的含细小砂砾的黄土,土质疏松。C为成年女性,头置西,面向上,上身仰,下肢向右屈肢,双手臂置于腹部,颈部带一串琉璃质珠饰。D为成年男性,头置西,面向上,上身仰,下肢向右屈肢,双手臂亦置于腹部。随葬的陶器放置于头顶部位。有单耳圆口釜、单耳彩陶碗、羊骨。
  3.随葬品
  克孜尔墓地出土的随葬品主要有陶、石、骨、铜、贝、玻璃六类不同质地的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和装饰品。
  随葬品中的典型陶器组合形式简单,为单耳带流釜、单耳圆口釜、陶钵、陶盆、陶碗,多放在墓主人的头端。陶钵或陶盆内置羊肋骨或羊腿骨,小铜刀往往放置一旁。带流釜和圆口釜构成每个家庭中的炊煮器物,器体较大。其中,带流釜主要用于烧煮流食品,而圆口釜则用于炖煮肉类食品,较大的圆口釜一次可以盛装半只羊进行炖煮。这种炊煮、盛储配套的生活陶器组合,足见当时每个家庭日常生活之一斑。(图2—12,现场出土的陶器组合)
  墓主人的骨殖部位还随葬有描眉化妆用品中的石化妆棒、眉墨、项链、项圈等装饰品,铜镜、纺轮等小型生产和生活用具,这些物品多是墓主人生前佩戴或使用过的,其死后便随身而带入黄泉世界中去。
  随葬品中以陶器数量最多,约占出土文物总量的80%,其陶器制作和彩陶都凸显出自身的文化特点。陶器皆为手制,器物形体都较大,多为夹砂红陶。所出土的炊煮、盛储等组合的生活日用陶器皆为圆底器,尤其是带流釜和圆口釜为主的炊煮器,其圆形器底的外表均粘附一层含粗颗粒石英砂的工艺制法,别具特色。(图2—13,单耳圆口彩陶釜)
  彩陶的数量最多,可占出土陶器总量的90%。彩陶普遍是在土黄色陶衣上饰红色或深红色的纹饰。纹饰均装饰在陶器的内外口沿、颈至上腹部之间、器物的流口和把手的表面。纹样母题主要有各种条带纹、三角纹、折线纹、菱形格纹等组合的多种变体的几何形纹饰和其他种纹饰等。尤其是在带流釜和圆口釜的彩陶纹饰中,多为呈二排或多排叠置的连续三角纹与折线纹有机组合的“山水”纹饰图案,给人以深深的悬念。多排重叠而连续的三角形,代表着连绵起伏的天山和确勒塔格山,而那多排重叠而连续的折线纹,则象征波光粼粼的木扎特和克孜尔河流。其中菱形格纹的组合,已为克孜尔石窟壁画中的菱格纹图案奠定了艺术基础。(图2—14,单耳带流彩陶釜)
  遗址和墓葬均出土一定数量的石质工具,主要有穿孔圆形石器、单系(亚腰)形石斧(锄)、磨制的石镰、石磨盘农具等。石镰曾是古代农业文化中普遍使用的一种农具,克孜尔的石镰在形制上与新疆其他各地的石镰没有多大区别,均是长条形、弧背、凹刃或直刃,一端收缩成尖,另一端较宽大,或圆纯,或平直,或斜直,一般都是两面刃,也有少数单面刃者。其大小、取材与制法略同。②与克孜尔近邻地区的阿克苏县遗址,疏附县的阿克塔拉、温古洛克遗址,库车县的哈拉墩遗址,轮台县的克尤克沁城堡、阿克热克城堡等,均出土过较多的石镰。此外,在焉耆盆地的博格达沁、新塔拉,吐鲁番盆地的哈拉和卓遗址等,亦多有发现。过去往往将它们当作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物,随着新疆考古的发现与研究的深入,表明迄至今日所发现的石镰实际上是属于青铜时代甚至是早期铁器时代的产物,这一结论已为新疆考古工作者所认可。③(图2—15,克孜尔墓地M19出土的石镰)
  铜器出土不多,仅有1/5的墓葬出土一些小件器物。主要有铜刀、铜纺轮、铜斧、铜锥、耳环、铜扣、项圈、铜镜等生产、生活和装饰物品。墓地附近分布有大面积的居住遗址和冶炼铜矿遗迹,其中有被破碎、呈颗粒状的矿料、炼渣、木炭、坩埚等有关遗物。
  通过对出土实物的观察,克孜尔铜器的铸造技术,可分为单扇范与合范,如各类的小铜刀、纺轮、锥等即使用单扇范铸成,而铜斧、铜镜则采用合范的制铸工艺。此外,各类的项圈、项坠、耳环等亦经过了锻打、压延、锤薄等基本加工方法。我们将遗址和墓葬的矿石和铜器交由新疆有色勘查地质局测试中心进行鉴定分析,结果是遗址的矿料含铜量为8%,初炼铜的含量为70%,墓葬出土的铜器含铜量为92%,均是红铜制品。使用孔雀石及木炭还原含有少量杂质的铜,以其制成红铜器,这说明铜器的使用在当时还是处在很小的范围内。铜器的作用还很小,从当时社会生产和生活状况来看,陶器、石器、骨器仍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图2—16,克孜尔墓地出土的铜刀)
  墓地出土的铜器中有一件銎柄锤形斧,其形制是新疆出土的铜斧造型中所少见的。铜斧为红铜,双范合铸,长条形,楔状锤,椭圆銎,双面刃,刃质锋锐,形制美观,通长17.7厘米、刃宽4.6厘米。(图2—17,克孜尔墓地出土的铜斧)
  形制相接近的铜斧,1976年在天山北麓的巩留县阿尕尔生发现三件,同出有铜镰、凿等工具。④阿尕尔生的三件铜斧,为双范合铸,形制大体相似,銎作椭圆形,銎面有树叶纹,斧身较长,纵剖面呈楔形,双面弧刃,直背,斧长23厘米、刃宽6.5厘米。通过比较分析,两地铜斧有相似之处。巩留县阿尕尔生的铜斧、铜镰与原苏联楚河流域、中亚吉尔吉斯斯坦出土的铜斧、铜镰相似,其年代大约是公元前2000年中期到前700年。⑤
  二、二次葬及侧身屈肢葬的相关问题
  葬俗和葬式以及埋葬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的表现形式,必然会受到当时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克孜尔墓葬的结构形制、葬俗和葬式,随葬品的组合,以及放置特点等也因时间的早晚不同而有所变化。
  克孜尔墓地有一定数量的二次葬墓。在二次葬墓中,有单人、二人或多人合葬。
  二次葬,是人死以后把尸体放在特定的地方或临时埋入地下,待其腐烂以后再将其骨殖收拾起来另行安葬。对于二次葬俗的千古遗风,学者曾有多种解释,主要有鬼魂迷信说和异地迁回说。这种葬法在今日仍有较深的影响,如民族民俗学调查资料中,有一种说法认为,实行这种葬法是人们处于这样一种迷信当中,即认为人的血肉是属于人世间的,人死之后必须等到血肉腐朽后才能作正式的、最后的埋葬,这样才能进入鬼魂世界。
  二次葬应称为“迁葬”更为妥当。克孜尔墓地中,单人二次葬的较少,多人的二次合葬墓居多。二次合葬墓中的死者往往是十几个个体或几十个个体混合葬于同一座墓穴之内。为什么产生二次迁葬的文化现象?为什么同一家族的人会有不同的死亡地点?有学者通过对仰韶文化中的二次葬习俗的解释,认为由于原始农业的发展,仰韶文化的居民不断扩大生产和生活区域,当人们到更远的地方从事生产活动时,死后就埋在那里。待死体腐化后,或在一定的时间,又将死者迁回氏族的公共墓地中。近二十年以来,新疆考古工作者曾发掘过许多青铜时代至早期铁器时代的大型墓地,如哈密的五堡、焉布拉克,鄯善的洋海、苏贝希,和静的察吾乎沟等墓地,也都流行多人二次合葬。因此,利用考古资料并结合民族民俗学的相关例证来进一步综合分析,也是新疆考古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认为,新疆史前的二次迁葬与当时生产方式有重要联系,即同经济文化类型有关。克孜尔墓地的居民,相对定居于河畔两岸从事农业生产,营建了大型聚落和氏族公共墓地。虽然有相对的定居和农业,但是,畜牧经济仍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克孜尔墓地的居民生活于一种以农为主、畜牧业为辅的经济文化类型中。我们所发掘过的各座墓葬中都或多或少随葬有羊骨骼,足以证明了这种生产方式。他们一部分人在居住地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或简单的手工生产,一部分青壮年赶着牲畜到远处有水、有草的地方放牧。其间的死者先择地临时埋葬,当集体返回时,再将死者的遗骨迁回同一氏族的墓葬中埋葬。在我们已发掘过的二次合葬墓中,绝大多数墓室中的二次葬的骨骼都不齐全,放置的方式和位置也较随便,没有定制,随葬陶器多被人为打碎,骨骼同残碎的生活陶器、装饰品混杂在一起的情况较为普遍。有的二次葬者的零散骨殖就在封堆内或墓室口上散置。
  克孜尔墓地早期流行一次葬,其后合葬及二次葬出现并流行。值得注意的是墓地中的一次葬俗和葬式现象,其考古资料保存完整,文化内涵丰富,凸显了克孜尔史前考古文化的学术价值。公共墓地中无论是单人的一次葬,还是成年男女(对偶或夫妻)的一次合葬,以及多人的一次合葬墓的死者,其头向西,面向左或右的侧身屈肢葬式为主,即死者的头置于墓室底部的西壁,头部的顶端左右随葬组合的生活陶器用具。尤其是成年男性和女性面对着面,相互守望的侧身屈肢葬式,特点鲜明,形象生动。除墓室主人头部顶端随葬的共享生活用品的组合陶器之外,女性的头部或身旁则随葬着陶、骨、石、铜质的纺轮(捻线工具),男性的身旁往往随葬有磨刀石、铜刀、石镰或铜斧等生产用具。显然这类合葬墓反映出成年男性和女性成员属于当时的一个共同单位,即家庭或家族。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克孜尔墓地一次合葬墓资料,对了解新疆地区史前阶段的私有制的产生、婚姻和家庭的出现和变化等,都具有历史文化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三、克孜尔的侧身屈肢葬俗
  克孜尔氏族公共墓地一次葬中的单人葬、二人葬、多人合葬,其葬式均为头西而面朝左或向右的侧身屈肢。一般来讲,死者入葬时人为地将尸体摆置成侧身屈肢的姿势,还是难度较大的,这种普遍的、规范化的现象也构成了克孜尔墓葬文化研究的组成部分。
  我国考古发现中的屈肢葬在中原地区主要集中在新石器时代到东周时期,新疆考古发现的屈肢葬资料极为丰富,笔者曾接触到哈密焉布拉克墓地、五堡墓地的屈肢葬资料。中亚地区的锡尔河、阿姆河,以及费尔干纳盆地,亦有着古老的屈肢葬俗历史。
  目前学术界对侧身屈肢葬的解释主要有三种看法:(1)屈肢葬像胎儿的形象,象征人死后又回到了他们所生的母胎中。(2)与前一种说法针锋相对,认为前者“完全是把现代解剖学中胎儿的姿势现象,与新石器——战国的屈肢葬式硬扯到一起,而上古人类的医学达不到这个高度”,继而认为采用这种葬式可以节省墓室空间,从而节省人力。(3)认为此种形态的葬式只不过是休息和睡眠时的一种姿势,屈肢葬式是模仿生前睡式,让死者长眠。
  关于侧身屈肢葬的渊源亦主要有二说:(1)外来说。解放以前有学者提出:“当是受外方风俗影响”,“很有受南俄方面影响的可能性”。(2)中原说。黄河流域的屈肢葬源远流长,可上溯至仰韶文化,是自身所具有的一种葬式。笔者接触过零星的中亚费尔干纳盆地青铜时代墓葬的侧身屈肢葬式资料,其葬俗和随葬陶器的形制有许多相似的文化因素,足见侧身屈肢葬俗不可能同源,其解释也不能一概而论,从其一而斥其他。
  侧身屈肢葬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构成了不同文化特征的一个方面,比如从春秋时期起,屈肢葬就成了区别秦墓与其他各国墓葬的主要界标,盛行蜷曲特甚的屈肢葬是先秦文化的独特标志。以侧身屈肢葬为主的克孜尔墓地,从数量上看,是迄今为止新疆考古发现的侧身屈肢葬式的集中墓地,这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如何解释,目前缺少比较资料,但应该与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或不同考古文化类型相联系,应与民族迁徙有着关联。葬式属于一种观念形态的反映,它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其时代越早越可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方式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合葬墓亦是克孜尔墓地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一次发掘的27座墓葬中,单人葬有14座,合葬墓12座。合葬墓中,成年男女二人合葬者5座,成年男女三人合葬者1座,成年男女分层的四人合葬者4座,男女老少合葬5人~7人者2座。同哈密焉布拉克墓地、察吾乎沟墓地、群巴克墓地中的合葬情况基本一致,似均属于家族合葬。
  合葬墓的发现与研究,是我国中原地区史前考古的一个重大收获,有关中原史前阶段流行多人合葬墓社会性质的研究成果显著,在此不赘。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合葬墓是原始氏族公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是古老的氏族内部分化出更小的集合体——家族的反映。换言之,即合葬墓内的成员是属于同一家族的。张忠培先生在《元君庙墓地反映的社会组织初探》一文中指出:“在氏族墓地中出现了合葬墓,它是氏族社会内部新的社会关系出现的标志,是一种新的凝聚力的体现。无论是同时死亡,或者是先后死亡的,在氏族墓地内部进行小规模的合葬,这是母系氏族内部有更小的亲属集团的反映。合葬墓只是亲族在一定时期内死亡成员的墓葬,表明其血缘关系更为亲近。这种新的社会关系即家族。”⑥前文所述的克孜尔合葬墓中的成年男女的合葬,从年龄、性别、葬式,以及共享的随葬生活用具观察表明,不能排除他们之间已有对偶婚姻关系的可能。进一步分析,当时已具有家庭中的一夫一妻制的条件,应是对偶婚的反映。
  结语
  关于墓葬的绝对年代,我们采集了一些朽木作了年代测定。⑦其中河西墓地的M9为2494±61年,M11为2578±92年,M14为2569±65年,M15为2522±62年,M22为2569±72年,M27为2787±62年;河东墓地的M20为2893±66年,M13为2873±63年,M8为3327±83年。上述所列举的绝对年代数据,经树轮校正,均在公元前1110—前600年左右。结合各墓葬出土的陶器造型,彩绘纹饰及其他遗物比较分析,我们认为所测定的绝对年代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总之,克孜尔墓地有其自身的特点:(1)墓葬地表有封堆,墓室为竖穴土坑墓,无葬具。(2)葬俗流行一次、二次和多人合葬,一次葬骨殖普遍是头西、面向北或南的侧身屈肢。(3)随葬品中的生活用陶大都置于墓主人的头部西端,男性随葬小铜刀、砺石,女性则往往随葬纺轮。(4)陶器的组合有带流釜、圆口釜、盆、钵、杯。(5)彩陶数量较多,土黄色陶衣绘红色或紫红色彩,纹饰以条带、三角、折线、菱形为主题。(6)铜器较少,皆为红铜。(7)出土石镰和单系亚腰形石斧、石锄等农具。这些特征,特别是普遍的大型带流釜、圆口釜的出现,以及彩陶纹饰的主题图案,是其他时代相近的墓地所未见的。显然,克孜尔应是一种地方文化类型。
  克孜尔河畔古墓出土的每件历史文物都散发出拜城县史前文明的光芒。这种文明的来源和意涵,目前仍处在进一步的整理和探索之中。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拜城地处古代东西南北的文化交流的通道上,特定的地理位置使其吸收和融汇了来自四面八方不同族群的文化,所以呈现出多元而多姿的文化面貌,而不仅仅只是地方性的文明而已。
  (原载《龟兹学研究》第3辑,2008年6月)
  ① 参加发掘单位有:拜城县文管所、北京大学考古系、西北大学文博学院的师生,在此深致谢意。
  ② 参见张平、陈戈:《新疆发现的石刀、石镰和铜镰》,载《考古与文物》,1991(1)。
  ③ 参见陈戈:《关于新疆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新认识》,载《考古》,1987(4)。
  ④ 参见王博:《新疆近十年发现的一些铜器》,载《新疆文物》,1987(1)。
  ⑤ 参见[美]A.H.别伦施坦:《七河和天山历史文化的基本时期》,见《苏联考古学》,俄文版,1949。
  ⑥ 《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
  ⑦ 新疆地震局碳十四试验室测定部分年代数据已载《新疆文物考古新收获》,以半衰期5730计算树轮校正的数据。

龟兹文明: 龟兹史地考古研究/张平著.-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拜城县克孜尔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