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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发行的纸币

作者:黄志刚






  一、杨增新、金树仁时期的历史背景及发行的纸币
  杨增新,字鼎臣,云南蒙自县人,进士出身,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来新疆,开始任新疆陆军学堂督办,随后晋升,曾受到过慈禧、光绪的召见,重返新疆后,任阿克苏道尹。辛亥革命爆发后,杨增新利用新疆巡抚袁大化同伊犁起义军作战之机,乘机培植势力,扩充军队,开始在新疆割据一方。辛亥革命胜利,清帝退位,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之位。民国元年(1912年)6月,新疆巡抚袁大化请杨增新为新疆都督,自己则率部从迪化启程入关东去。杨增新接任新疆都督兼民政长,兼管财政后,当时的新疆正面临着各种割据势力纷起的局面。北疆伊犁的革命党人起义,南疆秘密结社组织哥老会活动频繁,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冲突激烈,社会动荡不宁。
  在清代,新疆财政基本上完全依赖于内地各省的协饷维持。光绪十五年(1885年),新疆的协饷总计达三百三十六万两,到了光绪三十年(1904年),协饷数额有所下降,但也有二百九十八万两之多。后因庚子赔款,新疆每年亦担负四十万两赔款额。迨至宣统年间,新疆的协饷降到二百四十万两。①民国成立后,新疆的协向断绝,这对于完全依赖中央和内地各省协饷的新疆财政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杨增新主政新疆后,新疆的各种军政费用不但没有缩减,反而在不断增加,其中军费支出尤其严重。杨增新刚刚上台时,新疆所面临的政治、军事形势极为严峻,社会动荡不安,西面有伊犁革命党人的势力与之对峙,东面有哈密、吐鲁番的农民暴动,南疆则有哥老会的恐怖暴乱,北部又面临着沙俄和外蒙叛军的不断侵犯。为了应对这种乱局,就需要大量的资金。当时,新疆一年的税入不过八十万两,而统计全省军政、行政、司法等各项开支缺额即达五百四十六万两之巨。②这种“以入抵出,不敷甚钜”的情况,致使新疆的财政困难已达至极点。杨增新为了巩固在新疆的统治,先后瓦解了伊犁革命党人起义,镇压了哈密、吐鲁番暴动,戡定了南疆库车暴动和北疆阿勒泰索饷叛乱,铲除了哥老会根基,最终确立了杨增新在新疆的统治。近代新疆便由杨增新统一起来。
  杨增新上台主政新疆后,为了摆脱新疆财政面临的困境,在民国初年就开始确立了“就地筹款”、“支撑危局”的政策。他一面整顿赋税,一面印发纸币。这些措施虽然帮助其暂时渡过了难关,但其后果却极为严重。
  在整顿赋税方面,杨增新设立了临时清理财政所,颁发了征收粮草章程十四则。这些措施使新疆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并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一部分地方官吏的贪腐行为。民国五年(1916年),新疆的税入即达三百三十七万两。实行征收粮草章程十四则后,新疆每年的田赋数额也有了大的增加。民国三年(1914年),新疆的田赋收入还只有九十八万两,而到了民国五年(1916年),田赋收入即增加到一百八十万两,较之前增加了近一倍。虽然经过清理财政和整顿赋税,新疆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但“入不敷出”的现象还依然十分严重。
  以民国十六年(1927年)为例,当时新疆的财政年收入为四百七十四万五千八百元,而支出却为八百一十三万〇八百四十七元,支出几乎是收入的一倍。而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杨增新主政新疆时期军费开始无限制增加。在杨增新统治新疆的十七年中,除民国五年(1916年)外,几乎是“无岁不亏”。到了民国十六年(1927年),累计积欠四千九百六十三万九千余元。
  杨增新在整顿赋税的同时,还采取大量印发纸币的方式来解决财政入不敷出的局面。但终因“需款浩繁”,仍然是“一日之所制,不敷一日之所用”。到了民国五年(1916年),所印发的纸币累至九百余万元。新疆当时的财政“全持纸币以维持现状”。因此,人面把杨增新的印发纸币措施称之为“钞票财政”。
  纸币的滥发引起了严重的“纸币贬值”。在新疆的各种纸币贬值中,省票的贬值最为突出。民国七年(1918年)至民国十六年(1927年)期间,每三百两省票只能兑换纹银一百两,二百六十两省票兑换国币一百元。每两省票的币值仅能抵现银的30%。因此,滥发纸币,商民均不愿行用,纸币的信用丧失,造成了金银的大量外流,形成了市面的金融恐慌,“不特现金缺乏,即红钱亦不易得”③。纸币的贬值,物价的高涨,当时的新疆通货膨胀极为严重。“以新疆的现状而论,银根久断,专恃纸币为生,兼之纸币低落,汇兑不通,商贾裹足,物价陡增数倍”④。民国二年(1913年),小麦的价格每石值银五六两,民国四年(1915年)就涨到每石小麦值银二十余两。两年之间,增加了近四五倍。省票“名为一两,实则购用食物不过抵实银数钱”⑤,可见当时通货膨胀的严重程度。
  民国十七年(1928年)7月7日,杨增新统治集团内部的反对派,时任迪化道尹兼外交署长的樊耀南,为了争夺新疆的统治权,利用新疆省立俄文法政专门学校举行第一届毕业典礼之机,刺杀了杨增新。史称“七七政变”。杨增新被刺杀后,其亲信金树仁开始上台执政。
  金树仁登台主政新疆期间,基本上承袭了杨增新时期的一套政策和制度。他公开宣布“主省务,宜师杨之策”。从这一点上来说,金树仁的统治,只是杨增新统治的继续而已。金树仁统治新疆初期,时值国内新军阀代替旧军阀,全国局势逐渐趋于稳定的时期。金树仁便利用这一时机开始整顿新疆的吏治、军队、工商业和财政金融,想改变杨增新留下的诸多隐患,以求使其在新疆的统治转危为安。当时新疆的官场中各种政治派系十分严重,除杨增新主政新疆时重用的陕甘派外,还存在两湖派、云南派、天津派、山西派及一些地方派系。金树仁为了维护其统治,开始大力培植亲信,充分利用各政治派系之间的矛盾,相互制约,同时利用“国民革命军编制”之机和“巩固国防”之名,大肆扩充军队,增强实力。
  杨增新统治时期,新疆的财政金融就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到了金树仁统治时期,这种危机的情况更加严重。民国十六年(1927年),新疆的财政收入为四百七十四万五千八百元,而支出却为八百一十三万〇八百四十七元,收支相抵亏额还只有三百三十八万五千〇四十七元,而到了金树仁开始主政新疆时的民国十七年(1928年),新疆财政的亏额就达到了惊人的二千三百四十二万四千七百七十五元,到了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更是达到了四千四百八十九万四千五百二十二元。金树仁统治新疆的五年间,其财政亏空累计达一亿六千二百二十七万八千一百九十四元。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11月,“财政厅未收分文进款”,不得不依靠大量印制省票来维持其财政庞大开支,甚至出现了“支出额则以印刷额之多寡为断”的状况。
  这些情况说明了金树仁统治新疆时期财政困窘已经达到十分严重的地步,形成“新疆历年收支相差甚钜”的局面。此后,新疆由于军阀混战,社会动荡不安,金树仁为了消灭军阀割据,军费的开支激增,使本身就已经岌岌可危的财政状况陷入到更加险恶的境地。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疆的财政收入仅有七百四十八万余元,而支出却高达五千二百余万元,收支相抵亏空就达四千四百余万元,支出超过收入的七倍以上。
  在杨增新和金树仁统治时期,新疆当时的财政状况是“出款多而人款少,支销巨而收纳微”,为了解决财政入不敷出的困局,他们都采取了毫无限制地印发没有准备金的纸币——省票,以求渡过难关。而其最终的结果就如饮鸩止渴一般,使新疆的财政金融进入到恶性循环的怪圈中而无法自拔。最终导致了省票信用丧失,物价腾升,通货膨胀,金融秩序大乱,各种金属货币(银块、银圆、铜元、红钱等)消匿。投机商人及军政官吏从中渔利,民不聊生,社会陷入动荡之中。
  根据一些史料的估计,金树仁统治新疆时期印发的纸币约达一亿五千万两,如果连印制的喀票和杨增新主新时所印制的钞票在内,约达两亿两以上(均以省票计算),使新疆财政金融进入了一个“恐怖”时期。当时不仅金树仁滥印纸币,马仲英部队占据吐鲁番以后,也是用粗劣的纸张印制了五两一张的钞票,盖上小方印,就开始在市面流通。由于金树仁滥印纸币,使纸张“为之腾贵”,最后连“春联红纸”都成为印制钞票的“珍宝”⑥。因此,杨增新、金树仁主政新疆时期,新疆的财政金融已完全进入“纸币世界”。
  相比较而言,杨增新主政新疆时对滥发纸币的危害尚有一定的认识,上台伊始他就说“协饷来源已竭,本省岁入无多,现银缺乏,全赖纸币周转。故巩固纸币信用,即所以活泼全疆金融”,而“现每月接连加印,出币愈多则币价愈减,物价昂贵,毫不准备,后患何堪设想!”此后他又多次指出,“新疆孤悬塞外,财政困难,欲破坏新疆必先破坏纸币,欲维持新疆必先维持纸币”,虽“明知印票愈多,价格愈减,而维持现状,饮鸩止渴,良非得已”⑦。为此杨增新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诸如紧缩通货,停印新票,收销破票,设法使流通中的剩票数量逐渐减少;整顿财政,加强新疆自身的经济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压缩军队编制,裁减兵员等。到民国五年(1916年),新疆的军费开支约减少100万两,同时还大刀阔斧地裁减压缩行政费用。
  金树仁主政新疆的五年,即民国十七年至民国二十二年(1928年7月至1933年4月),对滥发纸币视若无睹,尤其是借口“巩固国防”之名,大肆扩充军队,印发钞票。仅军费一项,到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就已经达到二千二百多万两,并且昼夜加印纸币仍不应急,最后又印制面额三两、五两的大票,使新疆进入“财政恐怖时期”。
  (一)大龙票
  民国成立后,新疆财政司,后改为“新疆财政厅”,代替了原来新疆官钱局,成为新疆纸币的发行机构。当时新疆财政司(厅)发行了一种纸币,有主币(即“大龙票”)、辅币(即“狗娃子票”)之分。
  大龙票,又名省票或新票,是民国二年(1913年)由新疆省财政司(厅)完全模仿清末王树楠主政新疆财政时发行的大型老龙票形制式样,而设计发行的一种民国纸币,作为主币在全省流通行用。币形为竖式大官票,使用白道林纸,在乌鲁木齐石印,纸质及印制都很粗糙,尺寸215×113毫米。
  民国四年(1915年),当时的北洋政府下令,各省财政司一律改名为财政厅,因此新疆省财政厅又发行了一种民国四年版大龙票,其形制样式与民国二年版的大龙票一致,仅尺寸略长一些,为129×113毫米,正面上方的汉、维吾尔文“新疆司库官票”改为“新疆厅库官票”。背面的汉、维吾尔文告示内容亦做了部分改动,余则一律。
  新疆财政司(厅)发行的库官票(即“大龙票”),虽名为“准在本省及各属完纳粮草厘税等项及缴一切公款”,但实际上,由于喀什地区发行的喀票准备金充足,信用好,因此喀什道属的喀什、和田两地区均行用喀票,而大龙票,即“新疆司(厅)库官票”则遭到抵制。它只能在新疆北路的迪化、伊犁两道和南疆的阿克苏道属内流通行使。
  (二)狗娃子票
  狗娃子票是新疆财政司(厅)于民国二年(1913年)至民国四年(1915年)发行的一种纸币。它主要是作为当时省票(大龙票)的辅币使用。面值为红钱一百文,为横式官票,使用白道林纸在乌鲁木齐彩色石印。尺寸135×106毫米,纸质、图案、文字印制粗劣。
  正面用红、黑、绿三色套印,中部横直书汉、维吾尔文“凭票发足红钱壹佰文”,上方印制汉、维吾尔文“新疆厅库官票”字样,左侧为发行日期“民国叁(肆)年 月 日”字样,右侧为冠字编码“字号”字样。正面红色边框内左、右两侧各印制有一头站立的绿色狮子图饰,因绘制粗劣,看上去倒更像是一只狗。“绘制不精,印刷不清,狮颇似狗”⑧,故在民间被戏称为“狗娃子票”。
  背面绿色边框内分为上、下两横格,分别印制有汉文、维吾尔文告示,其内容与主币(大龙票)完全一致。背面钤盖有一方红色大官印“甘肃新疆布政使司之印”,左、右两侧钤盖有骑缝章。
  大龙票有民国二年、三年、四年三种,目前见到的仅有民国三年、四年版两种。
  (三)省票
  民国元年(1912年)后,由新疆财政司(厅)所发行的“新疆司(厅)库官票”,均被称之为“省票”。
  民国元年(1912年),仿清末老龙票形制、样式而印制发行的“大龙票”及“狗娃子票”即属于最早的省票。民国四年(1915年),新疆财政司改称为“新疆财政厅”,民国五年(1917年),新疆财政厅重新制版,印制发行的“新疆财政厅库官票”,票面上的纹饰图案作了修改,取消了钱面的“二龙戏珠”及“狮形”图案,代之以花饰边框图案。一般人们将这种由新疆财政厅印制发行的“新疆财政厅库官票”称为“省票”。
  民国时期,新疆的货币制度仍然延续清朝的银两、红钱平行本位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因此民国时期纸币的面值均以红钱为单位。有红钱四百文(合银一两)主币和红钱一百文(合银二钱五分)辅币两种。如早期省币大龙票(主币)和狗娃子票(辅币)即是如此。民国四年(1915年),新疆财政司改称为新疆财政厅后,民国六年(1917年),开始印制发行“新疆财政厅库官票”,分为主币和辅币,主币红钱四百文,辅币红钱一百文。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刷局印制,后来由于需求量大,而北京路途遥远,很不方便,因此仿京版样式就近在乌鲁木齐石印。
  北京财政部印刷局印制的“新疆财政厅库官票”,采用白道林纸,纸质、图案纹饰设计及印刷都很精美。主币尺寸208×106毫米,为竖式大官票;辅币尺寸116×94毫米,为横式官票。
  民国后,中央和地方各省拨解新疆的协饷断绝,杨增新、金树仁主政新疆时期,财政完全依靠发行省票来维持。仅流通于北疆的迪化、伊犁两道和南疆的阿克苏道(南疆喀什道的喀什、和田主要流通喀票)。杨增新主政新疆时期,社会比较安定,当时杨增新对发行纸币还是持审慎的态度,省票的发行数量都不大,省票的面值也仅有主币红钱四百文和辅币红钱一百文两种。由于能做到随时足额兑现,因此省票的信誉度较高,再加之其携带方便,利于市场交流,因此当时省票的价格与白银相等。迄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发生“七七政变”,杨增新被刺身亡,金树仁主政新疆。此时新疆的社会局势开始动荡,各种势力纷起,割据一方,相互攻伐。为了平息战乱,消除割据势力,金树仁政府开始大量的发行无准备金的省票。尤其是在金树仁执政后期,由于战乱不断,财政入不敷出情况非常严重。浩繁的军政开支完全依赖于发行纸币解决,甚至出现了需要多少就印发多少,“支出额则以印刷额之多寡为断”。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印制发行了面值三两、五两、十两的大面额省票。这一时期省票的印制质量、纸质都很粗糙,其形制样式、尺寸大小与之前印制的省票一致,均为竖式。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四一二政变”后,盛世才上台主政新疆,为了筹措军费,应对财政困局,印发了面值五十两的省票,尺寸163×103毫米,为横式,尺寸略小于之前的省币。因盛世才为新疆边防督办,故当地群众戏称这种“五十两”的大面额省票为一个“督办”。初始,五十两面值省票合大洋银圆一元。盛世才为了巩固自己在新疆的统治,不断扩充实力,增加军费开支,并依靠大量发行没有准备金的纸币解决当时的财政危机,省票的面额越来越大,而币值则越来越小。1935年,又发行了面值三千两、四千两的省票。到了1938年时,据说当时五百两省票只能买一个鸡蛋,要买一件衣料需要用马车拉一车的钞票。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毛泽民主持新疆的财政工作开始进行币制改革,“废两改元”,发行新省币。7月,省票被新省币收兑时,需四千两才能折合新省币一元。已形同废纸的“省票”最终退出了新疆货币的历史舞台。
  (四)油布帖
  油布帖是新疆特有的一种钱票。所谓油布帖,即先在白布上用木板套字印刷票面的图案及文字,然后再用桐油浸渍而成。由于其较纸币耐磨,民间俗称之为油布帖子,简称油布帖。
  油布帖自光绪十五年(1889年)由伊犁所属的绥定、宁远两个官钱局开始发行,有面值一千文、五百文、三百文、二百文四种。仅限于伊犁一府二县之地流通使用。光绪十六年(1890年),迪化官钱局成立后,即发行了油布质的“新疆官钱票”,先后两次发行二万六千两,面值红钱四百文(合银一两)。迪化的津门八大私家商号,于光绪二十七年(1902年)至宣统二年(1910年)期间,也曾发行了油布质的私商钱票,面值为红钱四百文。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阿克苏兵备道潘震“以现存局之官票红钱三万两作为成本,发交津商聚兴永承办”⑨,发行了面值红钱四百文的油布质钱票二万张。
  民国时期,塔城参赞于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六年(1917年)自行印发了一种纸币,分为纸质和油布质两种,以银两为单位,有一两主币和一钱辅币两种面值。前后共发行二十六万五千五百七十六两,“其流通范围仅限于塔城及附近一隅,其价格与伊帖比例,大约为三与二”,之后被省票陆续兑现回收。
  民国十二年(1923年)至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期间,新疆省财政厅制币局,为当时发行的红钱四百文(合银一两)的省票,又印制了一种面值为“红钱四十文”(合银一钱)的辅币,为横式小官票,尺寸116×93毫米,油布质。迨至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开始发行大面额省票后,此种油布质小面额辅币即停印。
  盛世才主政新疆时期,军阀割据混战,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当时驻守在喀什的军阀马绍武,为了筹措军费,对抗当时盛世才的省军,遂以“喀什区行政长兼南疆边防总司令”的名义,印发了“南疆边防总司令部军用钞票”,面值一两的油布帖。
  新疆油布帖的发行始自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伊犁府的绥定、宁远两个官钱局,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的四十五年间,新疆各地的官钱局、私商等发行了十多种不同面值、不同使用范围的油布帖。油布帖这一特殊的钱票,产生于新疆特定的历史环境里,是新疆当时币制紊乱,货币经济落后的现实反映。
  (五)喀票
  喀票系喀什道属的喀什、和田两区的专用纸币。所谓喀票,即指最早由布政使王树楠主持发行的老龙票。老龙票发行之初在全省范围内流通,但到了民国时期则逐渐集中于喀什道属的喀什、和田两地区使用,成为喀什道属的专用票。老龙票发行之初总额为一百万两,喀什道属由于财政收入颇丰,又有大量的金属货币银圆、银块、红钱、铜元可供兑换,因此老龙票的信誉度在喀什道属的喀什、和田两区很高,商民均乐于使用,因此在民间习惯地将其称之为“喀票”。“喀什一隅又只用前清所制之司库旧票,而不用民国续制之司库新票”,“致令一省之票不能通行一省”,造成了新疆长期以来币制无法统一的局面。
  民国后,原来流通行使于喀什道属的老龙票,由于使用时间久,很多票因烂旧不能流通使用。为了应付纸币由于烂旧,数量日少的情况,民国八年(1919年)开始在当时发行的新疆财政厅库官票(省票)上加盖“专行喀什道属”图章,仅限在喀什道属的喀什、和田两区流通。民国九年(1920年),新疆财政厅库开始为喀什道属印制带有“专行喀什道属”字样的“喀票”。
  实际上,民国后的省票与喀票都是由新疆财政厅库印发的纸币,票面上都印制有“新疆财政厅库官票”字样,并在票背面钤盖有红色大方印“新疆财政厅印”,票面的尺寸、图案、纸张、色彩等都相同。只是在流通喀什道属的省票上或者加盖了“专行喀什道属”字样的印章,或者重新印制了钱票上方标注有“专行喀什道属”字样的省票,而成为“喀票”,以示与省票的区别。
  喀票最初有红钱四百文(合银一两)主币,红钱一百文(合银二钱五分)辅币两种。喀票主币除正面上方印制有汉、维吾尔文“专行喀什道属”字样外,其余则同省票主币形制式样一致。背面汉、维吾尔文告示,钤盖大方官印等也均与省票一致。喀票辅币除了在左、右两侧分别加盖有维吾尔文、汉文“专行喀什道属”字样图章外,其余则与省票辅币形制一致。喀票也分为京印、石印两种。京印即由北京财政部印刷局承印,纸质印刷都很精美;石印则由迪化仿印,印刷质量粗糙,图文线条模糊不清。
  民国初年,杨增新主政新疆时,社会安定,喀票由于能够保证随时兑现,信用卓著,甚至出现了“票银高于现银”的状况,其携带便利,很受商民的欢迎。民国十七年(1928年)7月7日,杨增新遇刺身亡,此后金树仁、盛世才先后上台主政,社会矛盾激化,相继爆发了农民暴动,马仲英势力进入新疆,割据势力纷起,开始了军阀混战的时期。随着省票的滥发和贬值,喀票也开始随之贬值。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由新疆省政府财政厅印发了叁两、伍两大面值喀票。形制上原来的竖式官票改为横式官票,原“专行喀什道属”字样改为“行使喀什、和田两区属”或“专行喀和两区属”。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盛世才在苏联红军的帮助下,平定了新疆的军阀割据势力,实现了新疆全省的统一。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中共党人毛泽民来新疆迪化,并主持新疆的财政工作。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月,毛泽民同志改组新疆省银行为新疆商业银行。2月,开始实行币制改革,“废两改元”。同时发行有充分准备金的新省币,通行全省。喀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区域性专用钱票,被新省币取代,退出了历史舞台,新疆终于第一次实现了历史上全省货币的完全统一。
  (六)阿尔泰通用银券
  阿尔泰(又作阿勒泰)地区在清代一直隶属于乌里雅俗台将军所属的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设阿尔泰办事大臣,但仍归属于科布多参赞大臣统领。民国成立后,阿尔泰办事大臣改为阿尔泰办事长官,并作为独立的行政区,由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辛亥革命后,阿尔泰面临着在沙皇俄国的支持与操纵下的外蒙古分裂势力的觊觎。面对这一危机,当时主政新疆的杨增新认为,阿尔泰地区与新疆毗邻,唇齿相依,“阿存则新疆可保,阿亡则新疆难以独全。阿山应以新疆为根本,新疆应恃阿山为屏障”。因此,多次建议民国中央政府将阿尔泰地区作为一个道划归新疆省统一管辖。民国八年(1919年)6月1日,民国中央政府发布大总统令“阿尔泰办事长官着即裁撤,所辖区域归并新疆省,改设阿山道尹一缺”。7月1日,阿山道正式成立,由新疆省负责管理。
  在阿尔泰归并新疆以前,由中央直接管辖,所需军政费用等各项也完全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当时拨解阿尔泰的款项主要为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发行的钞票,每月定额为二万元。但由于阿尔泰与内地之间路途遥远,交通困难,因此造成拨解款项经常不能按时到达。为了解决面临的财政困难,阿尔泰办事长官公署自行发行了一种期票(临时钞券),称为“阿尔泰通用银券”。“银券”发行后即可在市面流通,待中央经费下拨后,可以用来兑换中央拨解款——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钞票。这种临时钞券的发行总额一般按每月中央应拨付的二万元经费为限,仅在阿尔泰地区范围内流通。
  由于北京中央政府财政支绌,因此积欠阿尔泰经费甚多。在这种情况下,致使阿尔泰的临时钞券发行的数量越积越多,最终导致了无法兑换。民国八年(1919年)3月,由于当地驻军的军饷欠发数额巨大,引起驻军哗变。事发之后,新疆省长兼督军杨增新采取以省票七钱收兑阿尔泰通用银券一元的比价,将无法兑现的阿尔泰通用银券全部收回,补发了驻军的欠饷,最后平息了哗变。这一事件的发生也促使了当时民国中央政府作出将阿尔泰地区划归新疆省直接管辖的决定。
  阿尔泰通用银券为纸质,横式,以“元”为货币单位,在北京印刷,纸质与图案印制精美,面值有壹元、伍元、拾元三种。由于阿尔泰通用银券发行时间短,数量少,流通范围小,再加之全部被省票收兑,因此现存实物很少。
  (七)殖边银行新疆专用钞票
  殖边银行于民国三年(1914年)1月2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开业,由军人徐绍桢创办,汪彭年任总经理。12月,在上海设立殖边银行上海分行。民国四年(1915年),殖边银行开始发行钞票,在全市通用。殖边银行的职责:“主要是为了辅助中国银行对边疆金融力量之所未逮……”银行开办时的资本总额为大洋两千万元。创办之初,殖边银行钞票获准在中国银行已设有分行的地区发行,后来由于钞票滥发,经常遭到挤兑。民国十四年(1925年)5月1日,因积案所累被政府查封。
  民国四年(1915年)4月,殖边银行新疆分行在迪化正式成立,殖边银行迪化分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新疆与关内的通汇问题。这一点在新疆省长兼督军杨增新给当时北洋政府的一封函件中表述得很清楚,“新疆纸币在省内流行,关内汇兑不通,商贾大困”。根据新疆省财政厅档案,民国四年(1915年)4月间,当时新疆省财政厅呈送给新疆省政府关于倡认殖边银行股票文中称:“接北京殖边银行公函,推刘文龙来新招股,筹设银行。附寄条例,载有禀财政部呈奉大总统批准一文,叙及殖边银行目的在辅助中国银行对于边疆金融力量之未逮……拟在库款内提银三万六千两,认该行股票五千股,计合五万元。”⑩
  刘文龙,字铭三,湖南岳阳人。二十岁时来新疆,先任职于伊犁将军节制下的塔尔巴哈台(塔城),宣统年间以候补道借补迪化知府,后被新疆巡抚袁大化参奏革职回京。
  民国四年(1915年)4月,殖边银行迪化分行成立后,刘文龙被北京殖边银行总行推荐来迪化分行任行长。来疆后,即准备借银行招股的名义,开始计划发行钞票(红钱票)。民国五年(1916年),殖边银行上海分行发生挤兑提存风潮,致使内地的总行、分行均告停业。受此牵连,殖边银行迪化分行遭关闭,部分已经设计并印制好的殖边银行新疆专用红钱票还未来得及发行,即被销毁。实际上,迪化分行的殖边银行新疆专用红钱票根本未在新疆流通。
  殖边银行新疆专用红钱票,仅限于在新疆流通。钞票以红钱为单位,有面值壹百文、贰百文、肆百文三种,纸质,为横式。在北京印刷,纸质图案精美。由于未及发行即遭销毁,因此目前留存世上的纸币实物非常罕见。
  二、盛世才时期与国民党接管新疆时期的历史背景及发行的纸币
  1933年4月12日的“四一二”政变,宣告了金树仁统治时期的结束,开始了盛世才军阀统治时期。
  盛世才,字晋庸,原籍辽宁省开源县盛家屯,汉军旗人。1930年,盛世才到新疆,在金树仁督办公署任参谋。1931年,哈密发生了反抗金树仁统治的农民暴动。同年5月,马仲英率部进入新疆。盛世才是在镇压哈密农民暴动和对马仲英所部的战争中逐渐掌握了新疆的军事控制权。“四一二政变”后,盛世才利用手中掌握的军权,通过各种手段排除异己,最终取得了对新疆的实际统治权,并成为新疆省政府边防督办。
  盛世才刚刚执掌新疆军政大权时,其所控制的地区仅有以迪化为中心,东至奇台,西至马纳斯的狭小区域。当时的新疆各种军阀势力纷起,互不统属,相互攻伐,各自占据地盘,扩充势力范围。新疆战乱频仍,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其后,盛世才不断扩充势力,通过紫泥泉一战,击溃了马仲英的部队,迫使马仲英率所部退至南疆。通过军阀混战,先后击溃了各地的大、小军阀势力。最后形成了盛世才(以迪化为中心)军阀势力、张培元(以伊犁为中心)军阀势力和马仲英(占据南疆)军阀势力三足鼎立的局面。当时的国民党南京政府极力笼络张培元和马仲英势力,妄图借其消灭盛世才势力,以达到国民党最终控制新疆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盛世才转而开始投向苏联,在苏联红军的帮助下,盛世才首先打败了张培元军阀势力,并改编了张培元的部队,收归省军,逐渐壮大了自己的军事力量。1934年1月,当时占据南疆的马仲英看到盛世才的省军西去平定张培元军阀势力,省城迪化军力空虚,有机可乘,于是派兵进攻迪化。双方在迪化的南梁进行了激战,马仲英的部队被击溃,退往达坂城,后继续向南疆的喀什地区撤退。3月,盛世才的省联军开始分两路进攻马仲英,一路由达坂城出击,先后攻占了吐鲁番、鄯善、托克逊后,继续西进;一路由伊犁翻越天山进入阿克苏,截击马仲英的部队,先后攻占焉耆、库车、阿克苏等地,马仲英部队退缩到喀什地区固守。4月,盛世才的省军万余人,最后攻占了喀什,马仲英在其亲信幕僚的陪同下,出走苏联。至此,通过军阀之间的战争,盛世才最终消灭了新疆的大小军阀割据势力,完成了对新疆各地的统一。
  军事上,盛世才虽然取得了胜利,但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经过长期军阀混战而千疮百孔的新疆。新疆由于长年战乱不休,民生凋敝,满目疮痍,百废待举。盛世才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开始投向苏联,以取得苏联对其经济和军事的援助。当时的新疆财政极为困难,由于长期的军事战争,造成田园荒芜,劳动力严重缺乏,社会经济结构破坏,财政枯竭。而浩大的军费开支又使新疆当时的财政雪上加霜。为了筹措军费消灭马仲英军阀势力,新疆省政府发行了十两面额的省票,不久又发行了五十两面额的省票。为了维持军队和行政的庞大开支,1935年,又发行了面值三千两、四千两的省票。省政府日夜印刷纸币,形成了恶性循环,物价暴涨,而纸币的面值尚不及工料费用,纸币形同废纸。而催印省票者则坐镇造币厂,一见票出即送省主席加盖印章,往往墨迹未干即付使用,千两之票不能购一斗之粮。贸易形式变成以物易物,商人大量囤积货物,社会经济和商贸流通处于停滞状态。
  由于盛世才一心扩充实力,增加军费,巩固自己的统治,而在经济上毫无办法,只能依靠大量发行没有准备金的纸币支撑危局。省票的面额越来越大,而币值则越来越小。到了1938年时,据说当时五百两省票只能买一个鸡蛋,要买一件衣料需要用马车拉一车的钞票。到了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7月,省票被新省币收兑时,需四千两才能折合新省币一元。盛世才统治时期的滥发纸币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市面上原来流通的金属货币银圆、银块、铜元、红钱从流通领域消失。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爆发,随即中国共产党发表抗日通电,号召“全国同胞、政府与军队团结起来,建筑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长城,抵抗日寇的侵略”。与新疆毗邻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把中国的抗日战争看做是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最重要组成部分,各种抗战物资及人员开始通过新疆进入内地,新疆成为抗战的重要国际交通线。盛世才为了稳定新疆的形势,巩固其在新疆的统治地位,开始伪装进步,进而标榜反帝亲苏,提出所谓的“六大政策”(即反帝、亲苏、民平、清廉、和平、建设),开始进行战后恢复建设。
  盛世才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后,要求中国共产党派干部到新疆帮助工作。1938年2月,毛泽民去苏联治病路过新疆时,应盛世才邀请,经中共中央批准留在新疆,化名周彬,在新疆任财政厅代厅长,主持新疆的财政工作。针对新疆当时的财政困境,毛泽民提出了“发展经济,培养税源,增加收入,保障支出,量入为出,争取收支平衡”的方针。1939年1月,毛泽民将新疆省银行改组为新疆省商业银行,银行的性质由官办改为官商合办。同年2月,实施了币制改革,将以“两”为单位的旧省票改为以“元”为单位的新省币,停止一切金属货币和旧省票、喀票在市面上的流通,并以旧省票两千两兑换新省币一元,喀票(仅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八十两兑换新省币一元。首批发行的新省币总额为一千万元,面值先发行一元、五元两种,后来增加发行了十元、三元、五角、三角、二角、一角、五分、三分共计十种面值的新省币。由于新省币是以黄金、白银作为准备金,因此具有很高的信誉,得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欢迎。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新疆的旧省票、喀票即兑换完毕。
  从1940年1月起,完全废除旧币,无论市面交易、钱财往来、完粮纳税、解缴公款,一律不准再使用旧省票、喀票。在一年的时间内就结束了新疆历史上币制混乱的局面,新疆第一次有了统一的币制。币制改革的巨大成功,使新疆的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活力,商贸交流活跃,人民兴高采烈,称赞“新纸币的发行,是政府在经济建设上的一种伟大收获,是我们新疆经济史上空前之统一币制的新纪元”(11)。
  1941年,德国控制了大半个欧洲,又于春夏间完全控制了巴尔干半岛。6月,德国背信弃义,开始发动了侵苏战争。日本随即与德国紧密配合,提出了建立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9月,德、日、意三国在德国柏林签订了军事同盟条约。12月,日本开始发动太平洋战争。在国内,1941年1月,国民党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并开始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及战后根据地进行包围封锁。国内外局势的急剧变化,使新疆的盛世才军阀开始了政治上的反动。1942年,盛世才公然撕去进步伪装,转向反动,公开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始反苏反共,投靠了国民党。为此,他制造了“四一二阴谋暴动案”,大肆逮捕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新疆整个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严重逆转,金融改革的成果也很快化为乌有。
  1943年,盛世才的妹夫彭吉元任新疆省财政厅厅长,开始发行新版的五元、十元、五十元及一百元面值的省币,由于大量印制发行,造成了新省币的不断贬值。再加之,这一时期随着国民党势力陆续进入新疆,国民党的法币、关金券也随之大量流入新疆,对新疆新省币构成了巨大冲击,新疆的货币金融形势日趋恶化。
  1943年1月,国民党正式在新疆重建了省党部,一大批国民党的党务、军事、特工、经济、文化人员进入新疆,成为国民党控制新疆的骨干,随即国民党势力如潮水般涌入新疆。1944年8月,盛世才被迫提请辞呈,盛世才在新疆的军阀独裁统治终结。
  国民党接管新疆后,在金融货币上开始实施以国民党的法币、关金券等取代新疆的新省币,通过“加紧渗透,逐步兼并,最后取而代之”特殊政策,允许新疆拥有暂时的货币发行权,并逐步收回之,最终达到由国民党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完全取代新省币,最终完成对新疆经济控制之目标。当时新疆市面上流通的是由毛泽民主持新疆财政工作时发行的具有十足准备金的新省币,随着国民党势力陆续进入新疆,国民党的法币也随之进入新疆。由于国民党法币的滥发,货币贬值严重。当时法币五元折合新省币一元,新疆的金融市场上法币、新省币同时流通。
  吴忠信主政新疆后,即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困难。在其给蒋介石发出的急电中述说,“新币膨胀,物价飞腾,经济已陷僵局”,“财政困难已达极点”,但此时的国民党重庆政府也面临着重重困难,对新疆当时的财政困境也爱莫能助。国民党入主新疆后,为了坚定其法币政策,从而兼并新疆省币并控制新疆经济,1942年11月出台了《新省流通货币四项暂行办法》,主要是中央银行在新疆设立分行,发行关金券,关金券与新省币同时流通,暂定关金券与新省币的折合率为四比一。于是中央银行分别在迪化、哈密组建了两个分行。迪化分行成立后曾多次建议新疆省政府,停止或限制新省币的发行,以中央货币统一新疆的货币金融,但由于新疆当时所面临的复杂政治环境和新疆特殊的历史、地理状况及民族分布特征,中央银行新疆的两个分行除了发行关金券,办理中央驻疆机关、部队的拨款业务外,再经办其他业务也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当时新省币仍然是流通市场的主流货币。
  在盛世才统治新疆后期,为了防止国民党对其独裁统治威胁,开始扩编军队,当时新疆的地方部队人数达二万八千余人,比1934年整编时部队人数增加了一倍还多。(12)国民党入主新疆后,面临着复杂的局面,三区革命的爆发使国民党的军费开支大增,财政困难的局面更加严重,1944年新疆的财政赤字达三十七亿七千余万元法币(折合新币约七亿五千万元)。到了1945年,新疆省财政厅制订的本年度省政府经费预算总数就达新币(新省币)六十亿元,折合法币三百亿元。当时新疆的财政还是依靠发行纸币来维持的。1944年10月底,吴忠信在给国民党重庆政府的电报中说,新疆已发行新币达九亿三千万元,仍继续发行,而新疆当时发行纸币的准备金仅有黄金五万两。据当时中央银行迪化分行经理马彦章的报告:“本省新币发行额截止现在(按:指1944年10月底)已达三十亿元,数目相当庞大,不宜再增加,但不发行则无法应付局面。”(13)根据1945年7月新疆财政的统计,本省军费、政费每月合需新币(新省币)十亿元,折合国币(法币)五十亿元,但本省印刷厂每月印制券料能力不能超过新币三亿元。为了解决新疆财政面临的这种困局,只能一方面通过印发大面额纸币,加大印制能力;另一方面,请中央以巨额券钞运新,协助中央银行吸收钞券。1945年夏,新疆开始发行面额五百元大钞,7月,拨柴油发动机交印刷厂加强印制纸币的能力,使其每月印制券料的能力达六亿元之数。
  1945年抗战胜利,通货膨胀缓解,黄金外币以及各种物价下跌。在这种有利的条件下,国民党中央银行在迪化发行了“新疆省流通券”,并希望籍此达到统一新疆货币之目的。但是新发行的流通券背面的维吾尔文“新疆省”被篡写为“中国土耳其斯坦”字样,遂令停止发行,并急缴已发行部分销毁。之后,国民党南京政府根据地方货币发行基金缴存中央银行的规定,命令新疆省商业银行的新省币发行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1945年10月,国民党运走了新疆省商业银行的发行准备金实物,计黄金五万三千九百七十四两〇九钱,白银四十万六千二百七十两,以及各种外币,运往上海中央银行总行。新疆失去这笔巨额纸币发行准备金实物,使新疆发行的纸币毫无保障。再加之内地不断贬值的法币、关金券大量流入新疆,对新疆的新省币造成巨大冲击,造成了新疆新省币的不断贬值。
  国民党统治时期,由于新疆省政府当局不断加大纸币发行量,大面额纸币不断出笼,最终造成了纸币的大幅度贬值与物价飞涨,使“百物腾贵”,民不聊生,而物价更如脱缰之野马,以惊人的速度飞涨。1947年1月,新疆省银行写给《中国金融年鉴》的一篇文稿中就描述了这种情况:“自三十二年(1943年)后,各种物价继续增高,迨伊犁事变(指三区革命)发生,物价遂呈突飞猛进之势,而农牧减产,税收无多,加以军费浩繁,政府所有开支悉赖发行新币(新省币)为挹注,遂成通货膨胀与物价增高之恶性循环,……而此种趋势,方兴未艾……”(14)
  1948年8月,国民党在国内战场节节败退,准备离开大陆,退据台湾。12月,新疆商业银行奉国民党财政部和新疆省政府命令,将“新疆商业银行”更名为“新疆省银行”。在此期间,国民党中央政府实行了所谓的“币制改革”,开始发行流通金圆券,并规定金圆券一元兑换法币三百万元,兑换关金券十五万元。同时,国民党中央银行新疆省迪化分行也开始发行流通金圆券,并规定新疆发行流通金圆券与省币的比价为一比六十万元。金圆券比法币以更大的膨胀速度走向恶化和崩溃,由于新疆新省币和金圆券挂钩,也随之贬值。为了挽救颓局,新疆省银行不断加大纸币面额,发行更大面额的新省币,新疆的货币金融开始陷入恶性循环。
  通过下面的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新疆纸币(新省币)面额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急剧变化状况。
  1946年,发行面额二百元新省币。
  1947年,发行面额五百元、一千元新省币。
  1948年,1月发行面额五千元新省币;5月发行面额一万元、二万元新省币;8月发行面额十万元新省币;9月发行面额二十万元新省币;10月发行面额五十万元新省币;11月发行面额一百万元新省币;12月发行面额三百万元、六百万元新省币。
  1949年,2月发行面额三千万元、六千万元纸币;4月发行面额六亿元、三十亿元纸币;5月发行面额六十亿元纸币。
  新疆省银行于1949年5月发行的面额六十亿元纸币,在当时全国乃至全世界来看都是罕见的。虽然六十亿元纸币的面额大得惊人,但是其价值却又低得让人无法想象。1949年5月10日发行面值六十亿元大面额纸币的当天,新疆省政府通令称:乌鲁木齐(迪化)物价扶摇直上,“银元四月二十日每元市价七百亿(新省币),至三十日已涨至七千亿……”(15)而六十亿元纸币在当时仅能够买一盒火柴。可见国民党统治时期新疆金融货币已达到了怎样恶性通货膨胀的程度。
  随着国民党在军事上的节节败退和政治上的分崩离析,新疆货币金融开始出现恶性膨胀,为了维持财政支出,大额省币不断发行。1949年5月初,中央银行迪化分行发行了五万元大面额金圆券,刺激物价进一步猛涨,迪化商会通知商民拒绝使用金圆券。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新疆本地的金融稳定,5月20日,新疆省政府宣布进行币制改革,改革新疆省币制度,实行银圆本位制,发行银圆和银圆票,是为新疆近代历史上的第二次币制改革。新疆实行的第二次币制改革,断然阻绝了与国民党中央政府的货币联系,把国民党中央政府在新疆发行的货币统统驱逐出新疆,国民党在新疆的金融政策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一)第一次币制改革:“废两改元”,毛泽民的重大贡献
  1936年,因盛世才的请求,为了稳定新疆的局势,也是为了发挥新疆作为世界反法西斯国际交通线的重大作用,苏联政府决定派红军进入新疆。在苏联红军的帮助下,彻底击败了甘肃军阀马仲英,肃清了马虎山的军阀割据势力,平息了南疆的战乱。同时,由民族分裂势力所炮制的所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覆灭,新疆逐渐趋于和平统一,政治局势稳定下来。
  1937年7月7日,日本开始进行全面侵华,抗日战争爆发。盛世才为了巩固其在新疆的军阀独裁统治,标榜反帝亲苏,提出反帝、亲苏、民平、清廉、和平、建设的“六大政策”,在苏联的帮助下开始战后恢复建设。盛世才与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后,即要求中共派遣干部来新疆帮助工作。
  中国共产党为了巩固与盛世才刚刚建立的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巩固新疆作为国际交通线的地位,保持与苏联的联系,建立抗日后方,抽调一批干部进入新疆工作,其中包括了中共党的创始人之一的陈潭秋、邓发以及优秀的共产党人毛泽民、林基路等。进入新疆的共产党人主要在新疆的行政、民政、财政、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工作,这一时期新疆的经济、文化、教育都有了新的发展。1938年2月,毛泽民去苏联治病路过新疆时,应盛世才的邀请,后经中共中央批准留在新疆工作,并化名周彬。
  1938年2月10日,毛泽民出任新疆财政厅副厅长,10月5日代理新疆财政厅厅长。毛泽民曾担任过当时闽粤赣军区的经济部长、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国家银行行长、中国工农民主政府经济部部长,是中共党内早期的著名理财专家,财政经验十分丰富,由他主持新疆的财政工作非常适宜。毛泽民主持新疆的财政工作后,面对当时新疆所面临的财政困窘,物价腾贵的现实情况,指出“新疆过去的财政是建筑在发行纸币上,要用就印,印了就发,现在我们要逐步克服以往的缺点”(16)。并针对新疆的财政弊病确定了“发展经济,培养税源,增加收入,保障支出,量入为出,争取收支平衡”的方针。
  毛泽民上任伊始,针对新疆金融混乱局面,建议改组新疆省银行,实行币制改革。1938年10月,财政厅根据新疆第三次民众大会的决议,于12月开始成立商业银行筹备委员会,毛泽民为委员长。新疆的第一次币制改革首先由改组新疆省银行开始。1939年1月1日,新疆省银行正式改组为新疆商业银行,银行的性质由过去的官办改为官商合办。开始招募私商入股,政府放弃银行专利,吸纳民间股份。并拟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方针:扩大吸收存款以充实银行营运资金,对政府机关实行现金管理;开展多种贷款以发展生产和平抑物价;大力开展汇兑业务,促进物资交流;发行银行钞票,以代替过去财政厅发行的纸币(省票);承募本省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开办低息典当,以排挤私商押当,免除贫苦人民受高利贷的剥削。(17)新疆商业银行成立后,资本总额五百万元,分两期招收股份,官股占60%,商股占40%,每股定为五十元。毛泽民被推荐为首任理事长,张宏舆任新疆商业银行行长。
  新疆商业银行是当时新疆省内唯一的银行,开办后的半年内,就获纯利三十万〇九千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一倍。银行规模也由初创时的四个分支机构,逐渐发展成为总行一个,分行七个,支行十三个,另加一个储蓄所和三个附属业务单位。(18)总行设有总经理、副理及襄理;总经理下设稽查处、业务处、会计处、财务处、总务处及经济研究室等部门,形成了一个完善的、具有层级负责管理制度的近代商业银行。
  1939年2月1日,新疆开始实施币制改革,是为新疆近代历史上的第一次币制改革。实施币制改革主要是针对新疆地方货币存在的三大弊端。一是,新疆本省内部省票与喀票同时流通,两者比值不同,折算十分繁琐,再加之当时仍然在使用和流通金属货币,币制混乱,严重阻碍了南北疆商贸经济交往。二是,新疆的货币单位长期以来使用天罡制,以“两”为单位,与内地已经实施的货币单位“元”不一致,不利于经济的交流发展。三是,纸币发行无度,缺乏信用。新疆第一次币制改革的要务就是“废两改元”,发行新疆省币,收兑省票、喀票,停止使用银圆、银块、铜元、红钱等金属货币,统一全省币制。
  毛泽民认为,发行纸币首先要有充足的发行准备金,以提高纸币的信誉。为此在实施币制改革发行省币前,毛泽民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它利用盛世才召开全疆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机会,将库存的黄金、白银全部拿出来,让参加会议的各位代表参观,并声言要以此为保证,改“两”为“元”,发行新币,并要求各位代表返回原地后,告诉当地人民。在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即开始发行以“元”为单位的新币(新省币),所有原来以“两”为单位的旧币(注:相对于新省币而言,指旧省票)、喀票全部废止。(19)
  新疆商业银行发行的纸币称之为新省币或省币。省币的货币单位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以两、钱、分为单位的天罡制,使用全国统一的元、角、分制。省币不再具有兑换性质,而是作为实价货币在全省流通使用,原先尚在市面流通行使的金属货币银圆、银块、铜元、红钱等全部停止使用。币制改革使新疆的货币与全国币制统一起来。在省币发行初期,币值稳定,与国民党法币的比价固定为省币一元折合法币一元。同时新疆省政府规定了省币收兑省票、喀票的比价。自1939年2月1日起,省票两千两折合省币一元,喀票八十两折合省币一元。自1939年7月1日起,省票四千两折合省币一元,喀票一百八十两折合省币一元。首批发行的省币总额为一千万元,先是发行面值一元、五元两种省币,后又发行了十元、三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三分、一分共计十种面值的省币。新省币均为横式,正、背两面均为同一种颜色,由新疆印刷厂从苏联进口的印钞机印制。省币的正面上首有汉文“新疆商业银行”,背面上首和下首分别以维吾尔文、蒙文印制有“新疆商业银行”;省币正面印制有汉文面值,背面印制有维吾尔文、蒙文面值。背面右下侧有时任财政厅代厅长毛泽民的签名(反背直书,即反面竖写后移成横位),左下侧有时任新疆商业银行行长张宏舆的汉文或英文两种签名。
  新省币的发行是以充足的黄金、白银作为发行准备金,因此省币发行后有很高的信誉,受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欢迎。仅半年多的时间,原有的省票、喀票即兑换完毕。币制改革获得了巨大成功。新省币的发行,信用良好,币值稳定,人民称赞新纸币的发行,是政府在经济建设上的一种伟大收获,是新疆经济史上空前之统一币制新纪元。
  1939年11月,新疆省政府公布了由毛泽民主持重新修订的《新疆省限制金银出境暂行办法》十二条。规定每人只准佩戴饰金二两,饰银五两出境,超过者均予没收,并以扰乱新疆金融、破坏抗战后方罪论处,同时规定了金银牌价,以免金银价格涨落影响到省币的价值。这一暂行办法的公布,对配合当时新疆的币制改革,稳定新疆的金融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
  抗日战争期间,新疆成为国际交通的大通道。其时,新疆由于新省币的发行,信誉好,币值稳定;而国民党中央政府由于滥发法币,造成法币贬值。为此,毛泽民为了防止法币对新疆省币造成的冲击,便采取措施,限制法币在新疆的流通。凡进疆人员携带的法币必须在哈密折换成省币,出境则反之。新疆省币发行初始与国民党政府法币的比价为1∶1,而到了1942年,由于法币的不断贬值,新疆省币与法币的比价就为1∶5。因此,一直到1942年,国民党势力大规模进入新疆前,国民党的法币一直无法在新疆境内流通,而这一时期,是新疆金融状况最好的历史时期。
  (二)新省币发行中后期出现的严重通货膨胀
  1943年1月,国民党在新疆重建了省党部,国民党势力开始如潮水般涌入新疆。为了控制新疆的货币金融,国民党政府采取了“加紧渗透,逐步兼并,最后取而代之”的特殊政策。由于新疆特殊的历史、民族和地理环境,国民党政府允许新疆暂时拥有货币发行权,通过建立中央银行新疆分行发行法币的方式,最终达到控制新疆经济的目的。1943年11月1日,国民党中央银行在哈密首设中央银行哈密分行,1944年1月,中央银行迪化分行开业。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法币开始大规模进入新疆。
  在毛泽民主持新疆财政工作,进行币制改革,改组筹建新疆商业银行初期,由于采取了适当的货币政策,而且有大量充分的准备金,再加之新疆商业银行在发行新省币方面采取了积极、控量、稳妥的货币政策,因而在1939年至1942年三年多的时间里,新省币发行流通顺畅,商民喜用,信誉良好,币值稳定。当时新省币发行初始,即规定了新省币与法币的比价为1∶1,然而由于国民党统治区内法币的滥发,造成货币贬值,至1942年,新省币与法币的折合比价就变为1∶5。为了防止国民党法币进入新疆后造成对新省币的冲击,因而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诸如在哈密设立兑换站,凡携法币进疆,或携省币出疆者,必须在哈密将法币兑换为省币,或将省币兑换为法币,来限制法币的流入和省币的流出;同时制定章程以限制新疆金银等贵金属出疆,对进出疆人员携带金银饰物都作了严格的数量限制,以维护省币的稳定。
  1942年,盛世才开始加紧投靠国民党,3月,毛泽民被调离财政厅,盛世才开始任命其妹夫彭吉元担任新疆省财政厅厅长。盛世才为了巩固其在新疆的统治, 以应对国民党势力在新疆的不断扩大,因此开始扩编军队,使这一时期新疆的军队人员达到二万八千余人,比1934年整编时军队人数增加了一倍还多。无度的军费和行政开支,开始造成了新省币的贬值。彭吉元担任新疆省财政厅厅长后,即为了应付财政吃紧的状况,开始发行面值五十元、一百元的大面额省币。
  从1939年2月至1942年3月,毛泽民主持新疆财政工作期间,对省币的发行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平均每年仅发行一千五百万元左右,三年余时间共计发行省币五千四百〇四万元。1942年,盛世才投靠国民党,彭吉元主持新疆财政工作期间,开始大量印发省币,破坏了省币稳定的状况,到1944年,已累计发行省币十一亿五千万元。
  1944年9月,盛世才下台,国民党正式接管新疆。在吴忠信主政新疆后,新疆的财政状况已经十分困难,在其给蒋介石的急电中说:“新币(新省币)膨胀,物价飞腾,经济已陷僵局”,“财政困难已达极点”。1944年时,新疆的财政赤字已达三十七亿七千余万元法币(合新省币约七亿五千余万元)。1945年4月,新疆省财政厅制订的本年度省政府经费预算总数即达新省币六十亿元(折合法币三百亿元,按新省币与法币1∶5折合),其数字之大为全国各省之冠。到了11月,新疆省实际的财政支出为六十八亿元新省币,而本年度的实际收入连同田赋、牧税在内,共计二十二亿元新省币,超支达四十六亿元新省币。
  1945年,新疆省币的发行量为四十亿九千万元。1946年,新疆的财政状况更糟,当时由于国民党中央明令免收该年度田赋,而新疆又是农牧业区,因此当年的田赋、牧税两项合计减收十七亿余元,本年度新疆财政的实际收入仅有五亿元新省币。财政入不敷出状况已达极致,因此只有依赖大量发行纸币解决财政困境。1946年,新疆的纸币(新省币)发行量即达七十八亿三千万元;1947年发行纸币三百六十六亿五千万元;1948年发行纸币则达到二十六万八千二百五十二亿五千万元,为1945年发行纸币的五千一百二十八倍;到了1949年的1月至5月,新疆的纸币发行量更是达到惊人的六十六亿五千四百九十四亿元,是1945年省币发行量的十二万多倍。可见在新省币发行的中后期,新疆天文数字般的纸币发行量,预示着新疆金融货币体系的最终崩溃。
  在彭吉元接任新疆省财政厅厅长一职的1942年,为了解决财政困难,依赖发行数量巨大的大面额纸币维持,当时彭吉元发行了面额五十元、一百元纸币。而到了1946年国民党统治期,则发行了二百元面额的纸币;1947年则发行面额五百元、两千元的纸币,1948年的一月开始发行面额五千元的纸币,到了11月、12月则出现了面额一百万、三百万、六百万元的大面额纸币;1949年的1月至5月,新疆发行的新省币则出现了面额三千万元、六千万元、六亿元、三十亿元、六十亿元的纸币。面额六十亿元纸币的出现,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是罕见的,而当时一张六十亿元面值的新省币不过只能折合不到一分银元,只能够买一盒火柴。由于省币的滥发,就好比饮鸩止渴,形成了恶性循环,物价飞涨,货币贬值,最后的省币就形同废纸。
  当时新省币发行之初,黄金与新省币的比价为黄金一两合新省币一百二十元,到了1949年6月就达到黄金一两合新省币八十四万亿元,是初始黄金折合价格的七千亿倍。银圆初始的比价为银圆一元合新省币一元,1949年6月则为银圆一元合新省币九千亿元,是初始比价的九千亿倍。面粉,初始比价为面粉一百斤合新省币十元,1949年6月则面粉一百斤合新省币一万九千二百亿元,是初始比价的一千九百二十亿倍。羊肉,初始比价为羊肉一斤合新省币三角七分,1949年6月则为羊肉一斤合新省币一千八百亿元,是初始的四千八百六十五亿倍。茯茶,初始比价为茯茶一块合新省币十元五角,1949年6月则为一块茯茶合新省币二万四千亿元,是初始时的二千二百八十五亿倍。(20)
  新疆省币的发行面值越来越大,货币贬值则越来越严重,造成“百物腾贵”,民不聊生。正如新疆商业银行写给《中国金融年鉴》的一篇文稿中描述的那样:“自三十二年(1943年)后,各种物价继续增高,迨伊犁事变(指三区革命)发生,物价遂呈突飞猛进之势,而农牧减产,税收无多,加以军费浩繁,政府所有开支悉赖发行新币(新省币)为挹注,遂成通货膨胀与物价增高之恶性循环,……而此种趋势,方兴未艾……”
  (三)第二次币制改革:发行银圆票
  银圆票是在国民党统治新疆后期,新疆省政府当局为了摆脱省币深受国民党法币和金圆券的拖累,导致恶性通货膨胀而发行,是新疆省发行的最后一种纸币。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当局鉴于法币的恶性膨胀,国民经济面临崩溃之际,进行了币制改革,颁布《财政紧急处分令》,决定发行金圆券。国民党中央银行迪化分行于是年下半年共计发行金圆券一千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余元,金圆券面值有一角、二角、一元、五元、十元等数种。当时规定金圆券与新疆新省币之间的比价为1∶4。到了1949年,国民党统治已经摇摇欲坠,金圆券由于滥发开始不断贬值,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中央银行迪化分行又开始发行一百元、五百元、一千元的大面值金圆券,在是年6月14日,甚至发行了面值五万元的金圆券大钞。
  1948年12月1日起,新疆商业银行重新改称为新疆省银行,为了应对国民党法币及金圆券的不断贬值对省币的拖累,保证财政开支,新疆省银行也开始发行百万元面值的大额省币。由于滥发省币,造成省币不断贬值,形成恶性循环。1949年5月,新疆省银行发行了六十亿元大面额省币,预示着当时新疆社会经济已处于全面崩溃的境地。为了挽救危局,当时的新疆省政府在时任省政府主席包尔汉的主持下,开始进行币制改革。拟借新疆币制改革之机,在经济上彻底断绝和国民党政府的法币、金圆券的联系,并拒绝使用金圆券。1949年5月20日,新疆省政府宣布进行币制改革,实行银本位制,铸造银圆,同时发行银圆票,是为新疆近代历史上的第二次币制改革。
  币制改革后,新疆省银行开始发行银圆票,十足兑现,按银圆票一元兑换省币六千亿元的比价收兑省币,同时全面停止使用金圆券。并开始铸造壹圆银币,每元银币的含银量为七钱二分,银币壹圆与内地铸造的银圆等值。
  银圆票的发行,阻断了金圆券的继续流入,对维护当时市场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银圆票发行后不久,由于当时全国形势的影响,新疆的局势动荡,要求兑现者太多,而新疆省银行本身的白银储备就不足,无法实现十足兑现的承诺;同时为了应对省财政的巨大赤字,仍然依赖于增发银圆票弥补,最终使物价高涨无法抑制,市面商品匮乏,通货又开始膨胀,银圆票又开始迅速贬值。
  在新疆准备进行第二次币制改革之前,由于库存的白银不足,时任新疆省政府主席的包尔汉即特别致电国民党中央银行总裁徐可亭,请求发还1946年被国民党中央缴存的黄金、白银等货币发行准备金。他在致电中说:“本省财政厥竭,危机严重,不能不改革币制。经于五月二十日开始发行银元及银元券,十足兑现。月余来币信逐渐建立。从七月一日起,即将以前发行之省币悉数收回。惟库存白银有限,如仅赖少数准备金,必无法持续。即改币后之初步币信基础,亦必为之摧毁。查本省以前缴存中央作为省币准备金之金银外币,总值黄金五万两左右。现因省币收回,已由本省自理,对央行似无缴付准备金之必要……务请体察实情,迅即拨还为荷。”到了1949年,国民党统治已经每况愈下,其本身由于深陷内战之中,财源不足,早已无力发还这笔黄金外汇。由于银圆票没有充足的发行准备金,因此发行流通后不久即遭贬值。
  银圆票面值有壹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圆共计六种,均为横式。银圆票面值从壹分到伍角均为贾尼木汗的汉文、哈萨克文签名。而壹圆面值的银圆票则有两种签名,一种为贾尼木汗汉、哈萨克文签名;另一种为白文昱的汉、维吾尔文签名。贾尼木汗时任新疆省财政厅厅长,后来其顽固地坚持反共,参与和支持乌斯满匪徒的叛乱,被镇压。白文昱则为新疆和平起义时国民党新疆省财政厅副厅长,后被任命为财政厅代厅长。
  1949年9月25日,新疆宣告和平解放。为了安定人心,维持新疆的社会稳定,便利人民群众的生活,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令原以新疆省银行名义发行的银圆票,为新疆暂时合法的货币,允许继续流通使用,但停止兑现。同时根据流通需要,又新发行了面值五元、十元两种新版银圆票,也都为横式。新版银圆票由迪化新疆印刷厂印制,其背面有时任新疆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厅长辛兰亭的汉、维吾尔文签名,在全省境内流通。
  1950年,新疆省银行根据新疆省人民政府的命令,将三区期票用银圆票全部收兑回来,停止流通。1951年10月1日,当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在新疆境内发行带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收回银圆票,收兑比价为银圆票壹圆兑换人民币三百五十元,同时颁布管制金银办法,将现银、银圆等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收兑,禁止在市面流通。从此新疆混乱的币制得到了统一,币值日趋稳定。
  三、三区革命时期发行的纸币
  1943年1月,国民党在新疆正式重建了省党部,国民党各种势力也随之源源不断地进入新疆。盛世才随即撕下进步伪装,投靠国民党,公开进行反苏、反共活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新疆党代表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大批共产党员及家属被逮捕并遭到杀害。3月,盛世才和国民党政府强迫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区牧民捐献军马一万匹,直接导致了伊犁巩哈暴动,成为新疆三区革命爆发的先声。1944年8月,盛世才被迫提请辞去新疆省政府委员兼主席及新疆边防督办职务。国民党政府任命吴忠信为新疆省政府委员兼新疆省政府主席,新疆开始进入国民党统治时期。
  1944年11月,新疆伊犁、塔城、阿勒泰爆发了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斗争。11月12日,“东突厥斯坦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在伊宁成立。艾力汗吐烈,乌孜别克族,是一个狂热的宗教分子和泛突厥主义者。以艾力汗吐烈为首的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混入革命队伍,篡夺了三区革命的领导权,并通过“九项宣言”,开始公然打着“东突厥斯坦人民共和国”旗号,宣布脱离中国,这是完全违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也是与各族人民的意愿背道而驰的。由于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把持三区临时政府,妄图把革命的方向引入歧途,使三区革命在早期出现反动。但不久,在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革命者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等人的坚决斗争下,改组了三区临时政府,撤销了艾力汗吐烈临时政府主席职务,清除了混入革命队伍的一小撮反动分子,使三区革命运动得以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1945年1月,三区临时政府在伊宁市原新疆商业银行伊犁分行旧址组建了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财政部经济厅所属国家银行”,后不久即改为“东突厥斯坦国家银行”,并在塔城、阿勒泰设立分行,发行所谓的“国家银行期票”与商业银行的省币同时流通。1946年7月1日,新疆省联合政府成立后,为恢复新疆商业银行在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区的分支机构,将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国家银行”及其下设部门改正为新疆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称作“新疆商业银行伊犁分行”。1947年5月,联合政府和谈破裂后,新疆省政府停止拨付三区政府经费,三区政府开始第二次发行期票,由新疆商业银行伊犁分行发行“新疆商业银行伊犁分行期票”,禁止省币在三区流通。1948年后,新疆商业银行伊犁分行又改称为“省商业银行伊犁专区分行”。三区银行发行的货币属于临时钞票,习惯上称之为“三区期票”,仅限于在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区流通行使,与国民党统治区的省票以及后来的银圆票互不通用,也无折合率。新疆和平解放后,1950年1月28日,新疆人民政府规定三区期票与银圆票按照1250∶1的折算率流通全省,三区期票只按折合率流通回收,12月31日,三区期票在新疆停止流通。三区期票从1945年开始发行至1949年底,共计发行三百九十亿元。
  三区临时政府发行期票,是同当时国民党统治的新疆省政府进行斗争的一种策略。根据斗争变化的进程,三区临时政府期票的发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5年1月,三区临时政府在伊宁通过没收新疆商业银行全部财产,成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财政部经济厅所属国家银行”,并发行所谓的“国家银行期票”,有一百元、三百元、五百元、一千元四种面值期票。期票的正、背面均采用俄、维吾尔两种文字,刻制期票的纸质和印刷很简陋。期票的正、背面分别采用阿拉伯数字及俄文标注面值,正面用维吾尔文印制“财政部经济厅”、“总会计”字样及维吾尔文签名章;背面用维吾尔文印制“国家银行行长”、“出纳”字样及维吾尔文签名章;期票的正、背面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纪年“1945”字样。截至1946年5月成立新疆省联合政府时,三区“国家银行期票”共计发行三亿二千〇二十万元。这种三区期票主要在伊犁地区与国民党新疆省政府发行的省币等值流通。
  当时的塔城、阿勒泰为了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报经三区临时政府同意,在1946年也分别发行了两种期票,仅限于在塔城、阿勒泰当地流通。
  塔城发行的期票有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两千元四种面值,发行量五千万元,利用在原新疆商业银行塔城分行的空白支票上加盖木刻章,标注面值,再加盖红色印泥的大图章后发行。
  阿勒泰发行的期票有一百元、五百元、一千元、三千元、五千元五种面值,票面为哈萨克文,标明“东突厥斯坦共和国阿勒泰专区银行期票”字样,票面印有编号,并加盖公章。
  塔城与阿勒泰发行的期票时间很短,仅有两三个月。由于塔城、阿勒泰印发的期票时间很短,数量很少,而且票质简陋粗糙,很快就被收兑,故留存至今的实物难得一见。
  1945年,三区临时政府在发行所谓的“国家银行期票”时,为稳定当时的金融状况,允许新疆商业银行发行的省币与三区期票等值同时流通。后来由于省票的不断贬值,开始大量流入三区,对三区的金融市场形成了巨大冲击。因此,自1945年9月15日开始,三区临时政府规定,在三区境内流通的省币必须加盖三区所谓的“东突厥斯坦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印章,无章的省币不许流通。当时三区政府盖章的省币主要为1939年版的新疆商业银行发行的背面有当时新疆省政府财政厅厅长彭纪元汉、维吾尔文签名的省币五十元、一百元面值两种。加盖的印章为圆形,印章中心为伊斯兰星月图徽,图徽外圈为维吾尔文“东突厥斯坦国家银行”字样。到1946年5月底,共计盖章省币有七千万元。
  第二阶段:1946年7月,新疆省联合政府成立。根据和谈条款规定,三区临时政府明确指示塔城“不准再印发货币,过去从伊犁、塔城印发的货币一律收回”,用省币按等值收兑三区期票。当时的收兑比率为三区期票与省币按1∶1,收兑日期从1946年10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止,逾期一律作废。但实际上收兑工作并没有被认真执行。
  第三阶段:1947年5月,新疆联合省政府谈判最终破裂,三区代表撤回伊犁。面对当时三区范围内大量贬值省币和关金券充斥的局面,三区政府又开始采取加盖印章的办法以限制省币和关金券的流通,共计盖章一亿二千五百万元,折合三区期票约五亿元。同时开始筹备印制货币,供给流通。这一时期,三区政府印制的货币为“新疆商业银行伊犁分行期票”,有两千、二千五百、三千三种面值。期票票面以锡伯文、蒙文、维吾尔文三种文字标注,期票正面印制有汉文“新疆商业银行伊犁分行期票”字样,票面仅以阿拉伯数字标注价值,而无货币单位,但在实际流通过程中期票仍然按照“元”来计值。
  1948年,三区政府将“新疆商业银行伊犁分行”改称为“省商业银行伊犁专区分行”,同时开始发行“省商业银行伊犁专区分行期票”。专区期票的正、背面没有了汉文,增加了俄文签名,其余则同1947年发行的“新疆商业银行伊犁分行期票”基本一致。有一百、三百、五百、一千四种面值,标注价值仅有阿拉伯数字而无货币单位。
  1947年和1948年由三区政府发行的三区期票共计三百一十亿元,一直流通至1950年。之后根据当时新疆省人民政府的命令,新疆省银行以银圆票开始收兑三区期票,完成了新疆全省的货币统一。三区期票不再流通。
  四、沙俄在新疆发行的纸币
  帝国主义国家的银行在中国境内非法发行纸币,是由帝国主义国家一贯的殖民政策和对经济不发达国家进行经济掠夺政策决定的。19世纪末,在中国新疆省出现的华俄道胜银行即为典型代表。华俄道胜银行依仗沙俄为后盾,利用当时清政府和新疆地方政府的软弱妥协政策,趁当时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失败,割地赔款,为了筹措巨额赔款向俄、法借款一亿两白银之机,以中外合办为名迫使清政府参与入股而成立的。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12月22日,华俄道胜银行总行在俄国圣彼得堡成立,参与创建的有法国巴黎霍丁格尔公司银行、巴黎荷兰银行、里昂信托银行及巴黎国家贴现银行等四家法国银行。华俄道胜银行成立之初资本总额为六百万卢布,由俄、法合资,法国占股份的八分之五,俄国占股份的八分之三。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9月8日,在沙俄的诱迫下,中国驻俄公使徐景澄与俄国代表签订了“华俄道胜银行契约”五条,规定清政府以库平银五百万两入股,折合七百五十六万余卢布,比俄法合资初办银行的资本总额还要多。华俄道胜银行虽名义为中俄合资,“实则大权在俄人之手”,在当时设立的华俄道胜银行八名董事中,俄国占五名,法国占三名,而中国虽入股最多,但最后连一个银行董事席位都没有。可见当时华俄道胜银行虽然打着“华俄”合资银行的旗号,而实则完全在沙俄的操控下,成为在中国实行经济侵略的代理工具。
  华俄道胜银行成立后,又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先后两次增资扩股,均由俄国财政部认购,俄国资本占总股本的62.5%,完全控制了华俄道胜银行。华俄道胜银行在华攫取了包括发行纸币等在内的大量特权。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成立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的短短十二年间,华俄道胜银行的资本就增加了一百五十多倍,到了民国二年(1913年)即开设有分行一百二十个,号称当时世界的第九大银行。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华俄道胜银行总行被苏维埃政府没收,而此前逃往巴黎的俄国股东与法国股东们又将巴黎分行改为道胜银行总行,组织新董事会继续营业。直至巴黎总行因投机外汇失败,最后于1926年9月25日宣布停业清理债务而倒闭。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2月,当时作为华俄道胜银行股东之一的巴黎国家贴现银行,将其在中国上海的分行移交给华俄道胜银行,因此成为华俄道胜银行在中国上海设立的第一家分行。此后,华俄道胜银行在中国各地先后设立分行、支行及代理处三十余所,遍及东南沿海和内陆边疆。华俄道胜银行在新疆就设立了喀什噶尔、宁远(伊犁)、塔城、迪化(乌鲁木齐)四家分支银行并发行了大量的纸币。
  华俄道胜银行在华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汇票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之商业票据之贴现及再贴现;
  (2)公债、公司债、股票之买卖;
  (3)货币、生金银与汇票及其他信用证券之买卖;
  (4)承受公债、公司债、股票之发行;
  (5)发行存款证书,并为商品之运送保管;
  (6)以无担保或有担保承受票据;
  (7)往来存款;
  (8)保管贵重及紧要物品;
  (9)发行两、元、镑及其他货币之兑换券,但不得超过资本金及公积金之和,且须三分之一以上法定准备;
  (10)在中国境内办理租税、赋课之缴纳,支付中国政府公债之利息,经理铁路电线之设置,并得中国政府之许可铸造货币;
  (11)经营下列之贷款,但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甲)以公债、公司债、股票为担保,于其时价之90%以内贷放资金。
  (乙)以提单、运单、栈单等担保,于其货物价格之80%以内贷放资金;但其货物为茶时,其贷放额得达其货物价格之90%。
  (丙)以贵金属为担保而行贷放,但其贷放额不得超过担保品之实价或法定价格。
  (丁)担保品已经保险而保管于银行内者,于其市价之80%以内贷放资金。
  (12)商品之火灾保险;
  (13)买卖不动产。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华俄道胜银行在新疆的喀什噶尔开设了第一家分支银行,行址位于喀什噶尔老城西北角的齐尼巴尔。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宁远分行、塔城分行成立。民国八年(1919年)10月,迪化分行设立。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华俄道胜银行迪化、喀什噶尔、宁远、塔城四处分行均归由上海总管理处管辖。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当时在新疆的俄国商会向沙俄政府报告说,“新疆华商资本薄弱,工艺未兴,俄若乘机在蒙古、伊犁一带经营,可获特别利益”,华俄道胜银行在新疆设立之前,俄商的势力并不大,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在迪化仅有商号三四家,商人二百多人。华俄道胜银行在新疆设立分支行后,运用在新疆吸收的大量资金,支持俄商扩大经营,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至宣统二年(1910年)的十年间,新疆的俄商已经发展到商户两千四百九十三户,一万〇六百多人。华俄道胜银行在新疆的对华商业贷款等业务开展中,条件极为苛刻,贷款必须有物产抵押,利率高达五分(即月息50%),届期不还即以押品扣抵。在华俄道胜银行建立前,新疆与俄国的贸易是顺差,而该行建立之后,则变成了逆差,大量的俄货在新疆倾销,对新疆的本地工商业的发展造成极大冲击。如俄国的机织布倾销到新疆市场,使新疆本地的手工业土布生产濒临绝境。当时孚远(今吉木萨尔)水西沟铁矿、巴尔噶矿山都因为俄国产品的大量倾销而破产。甚至连当时规模颇大的伊犁皮革厂也由于俄货的排挤而无法生存。
  中俄早期的贸易,均以白银作为结算单位。由于中俄贸易中的不平等,再加之货币结算中卢布的兑换率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从而大大加强了其在新疆的金融掠夺性。1901年前后,当时的一卢布折合中国白银五钱,而到了1910年卢布与白银的比价为一卢布折合白银八九钱。俄国以远远超过其自身价值的纸币卢布兑换实银,获得了惊人的暴利,造成了新疆白银大量外流,严重阻碍了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华俄道胜银行伊犁分行仅以“资本五十万金”,就通过中俄货币兑换投机生意中拥有了上千万卢布的经营额。1911年前后,华俄道胜银行在新疆开始倡办黄金储蓄,存款折成黄金,以黄金立户存款,到期支付黄金本息。新疆商民为了避免当时纸币的日益贬值,将大量的黄金、白银存储于道胜银行,使其以空头纸币卢布兑换了大量的黄金、白银,对新疆进行强盗般的大肆掠夺。
  迨至民国时期,华俄道胜银行在新疆的活动更为猖獗。民国二年(1913年)开始,华俄道胜银行伊犁、喀什噶尔、塔城三个分行开始发行纸币,因其所发行纸币以黄金为单位,故一般习惯将其称之为“金币券”。券面印有汉、维吾尔、满、俄、英五种文字,面值有一分、二分、一钱、五钱、一两五种,印刷纸币的钢模系委托英国伦敦雕刻,在俄国印制,其纸质、图案及色彩印制精美。金币券发行之初,由于规定能兑换黄金,因而颇具信用。新疆的官民争相兑换存储使用,使其迅速在新疆流通使用,形成了金币券与新疆省政府发行的省票并行流通的局面。由于新疆省票当时系以银为本位,银价的下跌,一度导致金圆券信用高于省票,“商民信用之,竞成一种珍贵之币”,以致“市民交易,非俄票不行”。俄国资本完全垄断了新疆的金融市场,并将新疆纳入到了俄国统一市场,更加便利了俄国工业商品的倾销和对新疆原材料的大量输出,成为新疆金融市场的最大威胁。当时由于新疆省币的贬值,使“我国纸币兑换即属困难。……俄人见我纸币信用尽失,遂出以易空手段,希图盈利,计俄币一元,可易省票二两,易伊、塔票三两五六钱。”(21)
  据当时民国财政部官员谢彬到新疆的调查记述:“俄在伊塔喀什三处道胜分行,以前共祗发行一百万卢布纸币,民国五年(1916年)增发至五百万卢布。”黄立众在给北洋政府政事堂的报告中称,“华俄银行在新疆发行的金币券约有八百至九百万两”。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华俄道胜银行发行的卢布票变成废纸,而道胜银行在新疆发行的金币券也由于三个分行的关闭而无法兑换,新疆商民损失巨大,转而信用省票。至此,沙俄纸币对新疆金融市场的危害结束。
  1926年9月,华俄道胜银行总行倒闭后,上海总管理处即分别电告在华各分行,一律于9月25日停业。但停业电令到达新疆时已到10月,因此新疆的四家分行延至1927年秋,最终破产停业。1928年3月清理工作结束。由此,华俄道胜银行在新疆长达二十八年的金融侵略历史宣告终结。
  ①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新疆简史》,第3册,43页,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
  ②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新疆简史》,第3册,44页,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
  ③杨增新:《补过斋文牍》,壬集下,23页。
  ④杨增新:《补过斋文牍》,甲集上,7页、8页。
  ⑤杨增新:《补过斋文牍》,壬集下,29页。
  ⑥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新疆简史》,第3册,107页、108页,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
  ⑦杨增新:《补过斋文牍》,壬集上、下。
  ⑧潘祖焕:《近五十年前后新疆货币的概况》,见《新疆文史资料选辑》第8辑,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
  ⑨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纸币三,阿克苏局。
  ⑩《殖边银行新疆分行成立前后新疆金融概况》,见《新疆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
  (11)《新疆金融志》,内部文稿,第2册。
  (12)周东郊:《盛世才在新疆》下,9~12页。
  (13)吴忠信:《主新日记》,民国三十三年10月28日。
  (14)郑祥芝:《新疆省币、新疆银元票和三区期票流通始末》,载《新疆金融》,1991(1)。
  (15)郑祥芝:《新疆省币、新疆银元票和三区期票流通始末》,载《新疆金融》,1991(1)。
  (16)向村:《毛泽民烈士对新疆人民的伟大贡献》,载《新疆日报》,1951(6)。
  (17)董庆煊:《新疆省银行简史》,载《新疆金融研究》,1981(增刊)。
  (18)彭吉元:《十年来新疆的财政与金融》。
  (19)新疆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新疆文史资料选辑》,第8辑,46页,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
  (20)郑祥芝:《新疆省币、新疆银元票和三区期票流通始末》,载《新疆金融》,1991(1)。
  (21)财政部档,前任新疆财政司黄立中呈政事堂文,民国四年六月三日。

丝绸之路货币研究/黄志刚主编.-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10;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