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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缘毡帽复原研究

作者:王瑞华





  一、复原对象
  文物名称:锦缘毡帽
  文物编号:95MN1M3:18
  发掘时间:1995年
  发掘单位: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
  现存地点: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
  所属年代:公元2世纪前半叶,汉末三国至西晋
  二、出土背景
  尼雅遗址处于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尼雅河尾闾地带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腹地,南北长25公里,东西宽约7公里,以佛塔为标识中心,散布着残存程度不一,规模不等的众多房屋建筑遗址、佛寺、古桥、果园、田地、陶窑作坊、水池、墓地等。各类遗址点总数已逾70余处。传统意义上的尼雅遗址也以此为限。95MN1号墓地位于该遗址区北部,海拔1216米,地理坐标北纬38″01′16.80″,东经82″42′25″。南距民丰县城约110公里,离最近的绿洲居民点约40公里,系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人员赴N13、N14聚落勘察途中偶然发现。在整个遗址内,墓地西北距N13,N14,N15~N17聚落点2.7公里,东距N8聚落1.2公里,南距93MN1墓地2.2公里,所在地城,地势南高北低,均为茫茫黄沙覆盖,周围分布有零星枯死的红柳及小胡杨林,发现时,部分墓棺已因风沙吹蚀,暴露于野。
  考古工作者为及时抢救清理发掘保护,在所布10×10平方米探方,清理出木棺八座。依木棺型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矩形箱式木棺墓,埋葬2~3人,随葬品数量大,种类多,凡三座,93NM1M3,M4,M8属之,一类是用胡杨等树干挖成船形的棺墓,一般葬一人,随葬品多寡不一,凡五座,M1,M2,M5,M6,M7属之。1
  墓主人身份推测
  M3出土覆盖于尸体身上的“王侯合昏千秋万岁宜子孙”锦与M8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及“讨南羌”锦,推测墓主应为两代精绝国王和后。2
  三、复原对象的现状
  复原对象(编号:95MN1M3:18锦缘毡帽)为随葬品,出土时系挂于男尸身旁的木杈上(图1)。出土后仅作清洁处理,未进行修复。
  毡帽的现状:本白色毛毡帽身贴锦缘。毛毡已基本被虫蛀蚀近尽,锦缘内稍余残迹,但仍可推测其整体形制。
  款式:帽身一端有缺口。整体上小下大,帽体较高,顶端离头部有空隙。帽檐有缘边,帽顶有一与缘边相同材质的锦条,两者相互构成帽子的框架。靠近缺口处的两侧有绢带垂下,可至颏下系结。帽顶后部附三角形小香囊装饰(图2)。
  面料:帽身为本白色毡。锦缘以蓝色做地,红黄棕绿多色显花,并织有黄色“王侯合昏千秋万岁宜子孙”字样。门幅47厘米,一个花纹经向循环3.8厘米。三角形香囊采用浅棕地几何纹锦缝制,二重平纹经锦,其中一经线为浅棕色,另一经线为蓝色,根据纹样交替显花,经密为108根/厘米,纬密为26根/厘米,花纹循环为5厘米。3
  尺寸:锦缘长28厘米,宽4厘米,其他尺寸均缺。
  四、复原对象的原状推定
  1、整体形制的判定
  作为帽体框架的锦缘形制上保存相对完好,因此可以确定整个帽子的基本形制。但由于帽身部分的毛毡几乎完全缺失,因此在判定帽身横向维度以及帽体膨胀度方面较有难度。
  帽身轮廓以及前后的判定
  同时期尼雅地区出土物件中可参考的相关实物有M8:49白地云气人物锦帽(帽围60厘米,帽高24厘米)(图3)。但经对照比较结果表明两者无论是在形制还是材质上均有较大程度的出入,故不足以作为参考依据。
  同一时期山普拉出土形制大体相似的帽子有6顶毡帽以及4顶毛褐布帽。4顶毛褐布帽,均为帽后开口,饰系带,顶或平、或略弧状,其中有一顶帽口镶边,虽与需复原实物有一定相似处,但整体造型上仍有出入(表1)。6顶毡帽均为两片式缝合,按其造型可分为尖顶帽、圆顶帽两大类种。圆顶类又可细分为柳叶形、半圆形、椭圆形(表2)。与需复原实物无论是形制方面还是材料方面均有一定的相似处,因此选择同一时期山普拉出土的6顶毡帽中的4顶圆顶形毡帽为主要参照对象。确定复原对象的整体应呈帽前部较陡而后部变为较平缓的弧线造型。
  根据山普拉出土的毡帽后部均有开口(图4),此类后部开口主要是供发辫穿出。系带分长短两种,长者由后向前在下颚处起固定帽身作用,短者直接系于发后,起固定作用(图5)。由此可判断出需复原毡帽有开口且饰有系带的一端为帽体后部,穿戴后帽子整体效果应为靠前端高起,正面看有三角形小香囊装饰物装饰(图6)。
  另外观察山普拉毡帽图片,分析毡帽的裁片缝合是以两片二维平面毡布裁片直接缝合而成。故复原时裁片无需归拔出立体效果。
  2、尺寸判定
  以山普拉地区出土的帽子为参照,复原毡帽的残留形制大致判定属于圆顶形毡帽。圆顶形毡帽帽高在15厘米到20厘米之间(表3),因此取中间值17厘米。但有所不同的是,复原毡帽的帽顶为一个非规则的圆顶,其最高处为中心偏前处。因此这里的17厘米应该是中间偏前处最高点至帽檐的距离。毛布帽子的帽口周长在38厘米到44厘米之间(表4),普遍小于毡布帽子的周长。复原对象给定帽口参考尺寸为54厘米,与参考毡帽尺寸相近。因此确定复原毡帽尺寸为帽高17厘米,帽口宽54厘米。帽后开口的大小,没有确切的数据为参考,根据图像的比例,判定为7厘米。
  3、锦缘纹样及色彩
  汉式织锦特别是云气动物纹锦中不少都织有铭文。这些文字不仅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思想、人们的信仰理念,而且有的可能还涉及到当时重大社会政治事件。4
  经比对发现残余的锦缘的花纹及材质(图7)与同时三号墓出土的“王侯合昏千秋万岁宜子孙”锦被(图8)大致相似。由此判断毡帽的锦缘很可能由“合昏(婚)锦”锦被裁减下的一部分制作而成。
  色彩以青色为地,绛、白、黄、绿四色显花。由于年代久远,整体颜色偏黄灰色调。
  据《周礼·冬宫·考工记》记载:“画绘之事杂五色。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五彩备谓之绣。”由此可见,白、黑、青、赤、黄,与五行中的金、水、木、火、土以及五方中的西、北、东、南、中分别对应。汉魏云气动物纹锦中的五色显然受此影响。
  或许由于当时使用五色的情况还不是很严格或是由于颜料技术方面的不成熟,出土的汉魏织锦五色一般都采用蓝、红、黄、绿、白五色,分别以蓝取代黑、以绿取代青。5
  五、复原工作的展开
  复原步骤
  1、基本信息
  说明:为进一步与出土实物靠近,所选本白毡布以及系带等经过茶水染色,使之呈浅棕色,有一定的年代感。锦缘布料在选择上以能凸显出当时感觉为主要参考标准。现在的织物很难表现出当时的感觉,但最后选择的是一块清代的黄地几何纹样宋式锦。“宋锦”又称宋式锦、小锦、匣锦,流行于清代,产地多在苏州地区。虽然在质地和纹样上与原锦缘均有出入,但经过几次比较和试作,实为与复原对象外观表象最为相近的替代织物。
  2、裁剪及缝制工艺
  裁片图
  缝制顺序及工艺
  说明:为最真实还原实物本来的面貌,本次复原均采用手缝。
  六、复原的存疑及提升空间
  1、毡帽的作用及功能
  锦缘毡帽系挂于男尸身旁的木杈上的随葬品。‘木杈’是一个自然树枝形成的分叉的枝杆,分置于男女尸体上,木杈上缠裹着一些衣物和用具。或平放在尸体上部或插在头部附近,上面都绕系生前用物。有人认为木杈的出现是象征着某种宗教礼仪,同巫术有关,应称之为“木祭器”。由于采用红柳木,并进一步推测与崇拜迷信红柳的自然属性有关,“木祭器”的陪葬过程必然伴随一定的祭祀、巫术活动。”另外,书中还记载了当地居民有将祭祀物品缠挂于树枝上的习俗,可能与此有关联。6由此,推测此种形制的毡帽可能非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形制,可能是人们生前在祭祀时候的一种服饰配件。
  其二,毡帽底边锦缘纹样以穗云纹为主的云气纹并夹有“王侯合昏千秋万代宜子孙”铭文,据考证,这件织锦为中原地区官营丝织作坊专为地方王侯织制的婚礼用品,非特殊人物不可能得到此类织物。7因此此毡帽也可以作为判断墓主人高贵身份的依据之一。
  2、有待提升空间
  本次复原的毡帽锦缘“王侯合昏千秋万代宜子孙”锦由两幅完整的“王侯合昏(婚)千秋万代宜子孙”锦缝合而成,单层无衬。织物采用1:3平纹经重组织,藏青为地、绛、白、黄、绿四色经线显花,其中黄绿两色区分交替,因此,这也是一种五色锦。经密160根/厘米,纬密24根/厘米,图案经向循环3.8厘米(图9)。8本次复原的毡帽,其锦缘选择了苏式锦,没有达到与复原对象完全相似的理想效果,也给本次复原留下了一定完善提升的空间。
  注释:
  1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尼雅:《95一号墓地3号墓发掘报告》,《新疆文物》,1999年2期。
  2 俞伟超:《王侯合昏锦与五星出东方锦对推测尼雅95MN I号墓地M3与M8墓主身份的启示》,《中日尼雅遗址学术研讨会》,乌鲁木齐,2000年。
  3 中日共同尼雅遗址考察队:《中日/日中共同尼亚遗迹学术调查报告书(第一卷)》,1996年。
  4 赵丰:《中国丝绸艺术史》,文物出版社,2005年。
  5 同6。
  6 齐东方:《唤醒沉睡的王国——尼雅探险》,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7 赵丰:《中国丝绸艺术史》,文物出版社,2005年。
  8 赵丰:《沙漠王子遗宝》,(香港)艺纱堂/服饰出版,2000年。

西域异服: 丝绸之路出土古代服饰艺术复原研究/包铭新主编.-上海: 东华大学出版社, 2007;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