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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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对西州的管理——以安西都护府与西州州府之关系为中心

作者:刘安志


  太宗贞观四年(630),唐平东突厥,扫除了长期以来一直威胁中原王朝统治的北部边患,也奠定了唐王朝向周边地区扩展的基础。同年九月,伊吾城主石万年来降,唐以其地置西伊州;①贞观六年,改名伊州,开启了唐经营西域的历程。为了清除来自青海一带吐谷浑的威胁,巩固河西地区的稳定,贞观九年,唐出军平定吐谷浑,②从而铺平了进军西域的道路。贞观十四年,唐平高昌,置西、庭二州;同年九月,“置安西部护府于交河城,留兵镇之”③。从而在西域东部建立起经营西域的前沿根据地。
  唐于高昌先置西昌州,不久更名为西州。④卢向前先生曾对西州的成立时间有过探讨,认为西昌州改为西州的时间与安西都护府设置的时间是相同的。⑤不管怎样,西昌州的设置早于安西都护府,当无疑问。安西都护府置于交河城,西昌州或西州置于何地,则未见明文记载,一种可能是与安西都护府同治于交河城,另一种可能则是治于高昌城,这里毕竟是高昌王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故学者们多认为西州治于高昌城。⑥不管西州治于何地,都存在一个与安西都护府之间的关系问题。
  安西都护府乃唐初设置的第一个都护府,取名“安西”,似带有“安定西方”之意。至高宗显庆三年(658),方西迁龟兹,在西州存在时间达十四五年之久。其初置于交河城的目的何在?而且,唐代都护府与州府的性质与职能有区别,据《唐六典》卷三〇《三府督护州县官吏》记载:“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敦谕五教。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问百姓,录囚徒,恤鳏寡,阅丁口,务知百姓之疾苦”,“都护、副都护之职,掌抚慰诸蕃,辑宁外寇,觇候奸谲,征讨携离;长史、司马贰焉。诸曹如州、府之职”。⑦因此,安西都护府与西州州府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值得探讨。柳洪亮先生认为,从贞观十四年到显庆三年,安西都护府与西州州府同时并存于西州,各有一套办事机构,前者主西域诸藩,后者主西州政务,安西都护虽兼西州刺史,“而不检校州事”。⑧陈国灿师则依据吐鲁番出土文书提供的信息,提出了“合署办公”的观点。陈师指出,在显庆以前的西州,实际是安西都护府在行使州官的职权,而西州虽有其名,实无其制。贞观十六年(642)郭孝恪任安西都护兼西州刺史,这种长官的一身二任使西州建制很可能也并到了安西都护府合署办公,由安西都护府代行了西州的职权。此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显庆三年安西都护府西迁龟兹之时。⑨李方先生进一步发挥了陈师提出的“合署办公”之说,并考察了显庆三年以后西州都督府与西州政府之间的关系。⑩今在前贤已有宏论基础上,对此问题再作一定探讨。
  陈师所论,多为贞观十六年以后的情况,而此前情形也并非无迹可寻。据《旧唐书·谢叔方传》载:
  谢叔方,雍州万年人也……历迁西、伊二州刺史,善绥边镇,胡戎爱而敬之,如事严父。贞观末,累加银青光禄大夫,历洪、广二州都督。永徽中卒。(11)
  由此知谢叔方在贞观年间曾先后担任过西州、伊州刺史。荣新江先生认为谢叔方为贞观十四年至十五年初的西州刺史;(12)柳洪亮先生定谢叔方刺西于贞观十四年八月至十六年九月;(13)郁贤皓先生定谢叔方刺西约在贞观十四年,刺伊约在贞观十六年至十八年。(14)就目前所见资料看,谢叔方当为首任西州刺史,却不是驻于西州的首任安西部护。我们知道,唐代都护的品级为从二品到正三品,州刺史为从三品到正四品下,(15)伊州为下州,初置时期的西州品级应与此相当,刺史同为正四品下,这与都护的品级并不相当。由“历迁西、伊二州刺史”的记载看,谢叔方不可能担任安西都护兼西州刺史,因为由安西都护(正三品以上)转为伊州刺史(正四品下),是降职,而不能言“迁”了。贞观十六年九月,唐“以凉州都督郭孝恪行安西都护、西州刺史”,(16)凉州为中都督府,都督为正三品,当时的安西都护的品级,应与凉州都督相当,同为正三品。从这一意义上讲,谢叔方不可能是首任安西都护。首任安西都护当是乔师望,《文馆词林》卷六六四《贞观年中巡抚高昌诏》有云:
  宜遣五品一人,驰驿往西州宣扬朝旨,慰劳百姓,其僧尼等亦宜抚慰。高昌旧官人并首望等,及为乡闾所服者,使人宜共守安西都护乔师望景(量)拟骑都尉以下奏闻……(17)
  诏文时间为贞观十六年正月,(18)柳洪亮先生断乔师望任安西都护时间为贞观十四年九月至十六年九月,(19)郁贤皓先生则定为贞观十五年至十六年,并说乔师望应是以西州刺史守安西都护的。(20)郁先生此说恐误。唐制:“凡注官,阶卑而拟高则曰‘守’,阶高而拟卑则曰‘行’。”(21)这是针对散官与职事官而言的,乔师望“守安西都护”,是指其散官低于职事官“安西都护”;西州刺史为职事官,不可能去“守安西都护”。显庆三年,乔师望官衔为“正议大夫、守凉州都督、驸马都尉”,(22)正议大夫为文散阶正四品上,凉州都督为职事官正三品,乃阶卑官高,故曰“守”。由此亦可推知,乔师望在贞观十五年左右的散阶,明显是低于职事官安西都护的,故称“守安西都护”。诏文仅记乔师望官衔为“守安西都护”,而未记其兼西州刺史之职,联系谢叔方任职西州刺史的时间,我们可以初步推断,当时的安西都护府与西州州府可能同时并存于西州,是两套机构;安西都护与西州刺史亦分别由二人担任,即乔师望与谢叔方,一为“安西都护”,一为“西州刺史”,二人可能都同时在西州共事过。(23)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或许是一种二元化的行政管理体制(详后)。而吐鲁番所出“西州之印”文书的发现,可进一步说明此问题。
  1981年8月初,吐鲁番吐峪沟千佛洞出土一件有关西州官府征车牛的帖文,上钤“西州之印”一方,极富学术研究价值,兹引录如下:
  (前缺)
  1…………………帖宁……
  2……………冰请车牛……
  3……………牛供拟畜……
  4宁□寺一乘丁谷寺一乘……
  5右检案内每寺……
  6前件车牛帖至……
  7收如迟违……
  (后缺)(24)
  本件乃一帖文,缺纪年,4—6行间钤有方形朱泥“西州之印”一方。柳洪亮先生据其内容和性质定名为“唐西州下宁戎、丁谷等寺帖为供车牛事”,并据西州设置之史实,推断文书的书写年代在贞观十四年至显庆三年期间(640—658)。(25)李方先生同意此说,但不赞成将显庆三年之后西州的废置作为断代的依据,认为显庆三年之后西州州府与都督府“合署办公”,西州之印不独立使用,才是断定此文书时间的依据。(26)陈国灿先生则认为:“本件缺纪年,从此印文推测,当在唐初。因自贞观十九年起,即见有安西都护府直接管理县、乡事务文书,故暂置本件于贞观十八年末。”(27)以上认识和看法都极具启发性。笔者认为,这件钤有“西州之印”的帖文,其年代断在贞观十四年末至十六年九月以前,当更为合理。其一,从目前所知吐鲁番出土唐代西州官文书看,所钤之印多为“安西都护府之印”和“西州都督府之印”或“交河郡都督府之印”,而“西州之印”则仅此一见,说明西州州府作为一个独立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确实在西州有过设置,并在当地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责,但其存在时间并不长,这种情况可能仅限于唐初;其二,贞观十六年九月以后,郭孝恪、柴哲威、麴智湛相继为安西都护并兼西州刺史,这种情况与此前的谢叔方、乔师望似有不同。吐鲁番所出西州官府文书表明,自贞观十九年起,安西都护府即在西州直接管辖县、乡事务,文书多钤有“安西都护府之印”。(28)不仅如此,早在贞观十七年时,安西都护府的户曹还在西州进行人口清理、调查等审案工作,(29)当时的户曹参军名“实心”。(30)按唐制:“户曹、司户参军掌户籍、计账、道路、逆旅、田畴、六畜、过所、蠲符之事,而剖断人之诉竞。”(31)在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只有都督府、都护府才有户曹设置,一般刺史州所设称“司户”。如果贞观十七年西州州府仍然存在的话,则该年有关西州人口清理、调查等事务工作,当由州府所辖“司户参军”管理,而非“户曹参军”。因此,可以初步断定,贞观十七年时,安西都护府已在实际管辖着西州事务,西州州府当已废置,这与贞观十六年九月郭孝恪由凉州都督改官安西都护兼西州刺史有很大关联。综合以上两点分析,笔者认为,“西州之印”的行用时间,应在贞观十四年末至十六年九月之间,文书的年代也可断在此期间。
  “西州之印”的行用,表明贞观十六年九月以前西州州府确实独立存在,并在西州行使自己的行政管理职权,与安西都护府同时并存,分治交河与高昌。(32)这样,在西州就出现了性质不一的两套管理机构和人马。问题是,二者之间的职能和分工究竟是怎样的呢?柳洪亮先生业已注意到安西都护府与西州州府之间的职能分工,认为郭孝恪贞观十八年(644)讨焉耆、贞观二十一年讨龟兹,是在履行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的职能;(33)而《唐西州下宁戎、丁谷等寺帖为供车牛事》帖文表明西州州府行使地方政府征发徭役的职能,二者职能泾渭分明。(34)这一说法有一定道理,但认为此种情况在西州一直持续到显庆三年,则不尽妥当,因为在贞观十六年九月以后,安西都护府已全盘接管了西州的军政事务。关于此点,容下文再论。我们注意到,唐平高昌后,“仍于西州置安西都护府,每岁调发千余人,防遏其地”(35),驻守西州的镇兵当由安西都护府所统管。又前揭唐太宗《贞观年中巡抚高昌诏》中,令使人与安西都护乔师望“景(量)拟骑都尉以下奏闻”,此属授勋官事,亦为军事事务。因此,安西都护府的职责可能主要体现在军事事务方面,而西州州府则负责民政事务,二者一理军,一理民,体现的正是一种二元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
  然而,这种二元分治的管理体制并不利于西州的统一管理,也无法集中全力应付复杂多变的西域形势。于是,在贞观十六年九月以后,唐朝对此作出了新的调整和部署。
  贞观十六年九月,唐朝以原凉州都督郭孝恪为安西都护兼西州刺史,并统管西、伊、庭三州诸军事,由安西都护府直接管理西州各类事务,实施一元化的军政统治,从而改变了过去西州原有的二元化管理体制。《册府元龟》卷三九八《将帅部·抚士卒》载:
  郭孝恪为安西都护,督西、伊、庭三州诸军事。(36)
  郭孝恪于贞观十六年九月癸亥由凉州都督转任安西都护、西州刺史,(37)贞观二十二年战死于龟兹。(38)柴哲威继其后为安西都护,吐鲁番南郊出土《唐永徽五年(654)天山县南平乡令狐氏墓志》记贞观二十三年九月柴哲威的职衔为:“敕使使持节西、伊、庭三州诸军事、兼安(西)都护、西州刺史、上柱国、谯国公。”(39)柴哲威之后,麴智湛继为安西都护,同样亦兼西州刺史。(40)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显庆三年安西都护府西迁龟兹之时。
  自郭孝恪始,安西都护不仅兼西州刺史,还统管西州、伊州、庭州三州诸军事,实乃唐朝在西域的最高军事长官,权限颇大。如前所言,在郭孝恪赴任的第二年,即贞观十七年,安西都护府户曹即在西州进行人口清理、调查等审案工作,说明安西都护府业已直接管理西州各方面事务,代行了西州的职权。此后的西州官文书所钤之印,多为“安西都护府之印”,而无一例“西州之印”,都反映了安西都护府已成为西州的最高军政管理机构。很显然,这是一种一元化的管理方式,与此前的“二元分治”管理体制迥然不同。
  唐朝最初设安西部护府于交河城,其真实意图和目的何在?限于资料,并不是很清楚。敦煌所出《西州图经》记交河县通往外界有两道:“他地道:右道出交河县界,至西北,向柳谷,通庭州四百五十里,足水草,唯通人马。白水涧道:右道出交河县界,西北向处月已西诸蕃,足水草,通车马。”(41)由此可知,由交河经他地道和白水涧道可达天山以北地区。据吴玉贵先生研究,唐朝之所以出兵高昌,主要还是由于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的东进,对刚刚进入西域边缘的唐朝势力构成了直接威胁。(42)因此,唐朝在扫灭高昌之后于交河城设置安西都护府,而不选择高昌城,恐怕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即主要是为了对付与唐为敌的西突厥势力。但贞观十六年九月以后,唐朝以郭孝恪为安西都护兼西州刺史,安西都护府与原西州州府合二为一,全盘管理西州军政事务,在此情况下,安西都护府治所若仍置于交河城,恐怕并不利于对西州全境的有效管理和经营,交河城毕竟不是西州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严耕望先生业已注意到这一问题,认为“然安西都护府先后两度在西州,而治所却不同”,一治交河,一治高昌。(43)薛宗正先生亦指出,贞观十六年,安西都护府由交河移治高昌,与西州同治。(44)遗憾的是,薛先生对此观点并未加以论证和说明。而种种证据表明,他的这一说法是有道理的。首先,我们注意到,贞观十六年,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遣兵寇伊州时,安西都护郭孝恪率轻骑两千自乌骨道邀击之。(45)乌骨道,据《西州图经》记载:“右道出高昌县界北乌骨山,向庭州四百里,足水草,峻崄石粗,唯通人径,马行多损。”(46)此道出高昌,可达庭州。如果当时的安西都护府治于交河,身为长官的郭孝恪完全可以取道他地道,直接率军由交河北上邀击西突厥军队。而且,乌骨道“峻崄石粗,唯通人径,马行多损”,相比他地道“足水草,唯通人马”而言,交通状况并不理想,加之郭孝恪所率的唐军又都是“轻骑”,这些都表明当时的安西都护郭孝恪及两千“轻骑”驻于高昌。因此,当时的安西都护府治所可能已由交河城移至高昌城。其次,据吐鲁番阿斯塔那221号墓所出《唐贞观廿二年(648)安西都护府承敕下交河县符为处分三卫犯私罪纳课违番事》记载,(47)尚书省兵部于贞观二十二年三月连写敕旨下符给安西都护府,安西都护府是年六月接到符文,并于该月二十几日连写敕旨下符给交河县,而交河县在七月五日才收到安西都护府下达的符文,中间间隔时间长达五日以上。又据同墓所出《唐永徽元年(650)安西都护府承敕下交河县符》,(48)安西都护府于永徽元年二月某日接到尚书省虞部连写敕旨所下的符文,随即在同月四日连写敕旨下符给交河县,而交河县收到符文的确切时间为“二月九日辰前”,中间间隔时间为五日。这两件官文书所反映的安西都护府与交河县之间公文来往的付受时间,颇值重视。(49)如果安西都护府仍治于交河城,与交河县衙同处一城之中,双方之间的公文来往会需要长达五日或五日以上的时间吗?这实在令人费解。通过对众多吐鲁番所出官文书的初步考察,我们发现,同处一地的各级机构之间公文来往,其付受时间多在二日以内,异地则有长达五日以上者。如阿斯塔那29号墓所出《唐垂拱元年(685)西州都督府法曹下高昌县符为掩劫贼张爽事》记,(50)都督府下符时间为“十二月十八日”,高昌县受符时间为“十二月廿日”,中间间隔二日;又日本桔文书《唐仪凤二年(677)西州北馆文书》记,(51)北馆厨典周建智牒上时间为“仪凤二年十月十六日”,西州都督府受牒时间为“十七日”,仅间隔一日;而日本东京古典会馆藏《唐仪凤二年(677)西州北馆文书》则明确记载,(52)北馆与西州都督府公文的付受时间为同一天,即仪凤二年十月“十八日”。据孙晓林先生考证,北馆位于高昌城内。(53)而高昌城以外的机构与西州都督府之间的公文来往,时间多在数日以上。如日本宁乐美术馆所藏《唐开元二年(714)西州都督府牒下蒲昌府为□守节年老改配仗身事》载,(54)都督府下牒时间为“开元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蒲昌府受牒时间为“四月三日”,间隔达六七日;又据斯坦因所获《唐神龙元年(705)交河县录申上西州兵曹为长行官马致死金娑事》,(55)交河县状上时间为“二月廿九日”,西州都督府受状时间为“三月九日”,相隔达九日。(56)由此不难看出,同处一地的不同机构之间公文往来时间长短,与异地不同机构之间公文往来时间长短相比,明显存在着差异,这显然是不同机构之间所在距离的远近导致的。不仅如此,唐代对制敕一类官文书的施行还有着严格的规定,《唐律疏议》卷九《职制》云:“诸稽缓制书者,一日笞五十,誊制、敕、符、移之类皆是。一日加一等,十日徒一年。”(57)安西都护府连写敕旨下符给交河县,双方公文付受时间竟长达五日或五日以上,这只能说明当时的安西都护府与交河县治所并不在同一地方。其三,据《旧唐书·郭孝恪传》载:“贞观十六年,累授金紫光禄大夫、行安西都护、西州刺史。其地高昌旧都,士流与流配及镇兵杂处,又限以沙碛,与中国隔绝,孝恪推诚抚御,大获其欢心。”(58)“高昌旧都”一语,《新唐书·郭孝恪传》所记同,(59)《册府元龟》则作“高昌之都”,(60)都是指原高昌王国之都城高昌城。由此亦可说明郭孝恪治西州时,安西都护府的治所已由交河城迁至高昌城。
  基于以上几点分析,笔者认为,贞观十六年九月以后,安西都护府治所确由交河城迁到了高昌城。此地本属盆地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安西都护府治所迁移至此,可以更好地行使其管辖西州全境的职能,也有利于应付复杂多变的西域形势。唐高宗显庆三年五月,安西都护府西迁龟兹,西州改为西州都督府,原安西都护兼西州刺史麹智湛改官西州都督兼西州刺史。(61)此后的西州都督府治所,一直驻于高昌城,从未有过改变,正可说明该城在整个西州所具有的重要地位。
  唐朝以凉州都督郭孝恪为安西都护兼西州刺史,统管西州、伊州、庭州三州诸军事,并把安西府治所从交河城迁到高昌城,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举措,与当时的西域形势变化息息相关。
  贞观十四年以后,唐朝虽然控制了西域东部地区,但并没能有效地控制西域的政局。(62)尤其是与西州相邻的焉耆,唐军平高昌时,曾主动发兵表示声援,唐朝还归还了被高昌掳掠的焉耆人口,双方关系比较友好。但后来焉耆受到西突厥的胁迫,公开站到了唐朝的对立面,史称:“西突厥重臣屈利啜为其弟娶焉耆王女,由是相为唇齿,朝贡遂阙。安西都护郭孝恪请击之,太宗许焉。”(63)又《册府元龟》卷一二五《帝王部·料敌》载:
  高昌破焉耆而虏其生口七百,初,王师之灭高昌也,尽以还之。焉耆王背德怀二,归诚于咄陆可汗,诏安西都护郭孝恪伺机便以讨之。(64)
  焉耆在西突厥的胁迫和控制之下与唐朝为敌,势必会对西州的安危有所威胁,从而影响唐朝初期在西域东部地区的统治。不仅如此,一直与唐为敌的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也在尽力扩张其势力,《通典》卷一九九《边防·突厥下》云:
  于时(贞观十五),咄陆可汗与叶护频相攻击。会咄陆遣使诣阙,太宗谕以敦睦之道。咄陆兵众渐强,西域诸国复来归附。未几,咄陆遣石国吐屯攻叶护,擒之,送于咄陆,寻为所杀。咄陆可汗既并其国,弩失毕诸姓不服咄陆,皆叛之。咄陆复率兵击吐火罗,破之。遣兵寇伊州,安西都护郭孝恪率轻骑二千自乌骨邀击,败之。咄陆又遣处月、处密等围天山县,郭(孝)恪又击走之。(65)
  随着乙毗咄陆可汗势力的扩大,必然会向东进一步挺进,其后来“遣兵寇伊州”、“遣处月、处密等围天山县”,都说明了此点。其胁迫焉耆从天山南路、自己则从天山北路形成两面出击之势,大有把唐朝势力全部赶出西域的意图,这无疑会对唐朝在西、伊、庭三州的统治造成极大的威胁。郭孝恪在贞观十六年九月出任安西都护并统管西、伊、庭三州诸军事,应该就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是唐朝针对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东侵意图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郭孝恪果然不负朝廷所望,一方面,在西州展开人口调查、统计等工作,(66)加强内部各方力量的团结,对西州进行切实有效的经营和管理,并取得了重要的成效,史称:“高昌旧民与镇兵及谪徙者杂居西州,孝恪推诚抚御,咸得其欢心。”(67)另一方面,则对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的入侵进行有力的还击,不仅打退来犯之敌,还乘胜攻入处密、处月所在之地,“降处密之众而归”;(68)又于贞观十八年(644)率军一举灭掉焉耆。这些都成功地解除了西突厥与焉耆联手对唐朝在西域东部地区统治所构成的威胁,为唐王朝以后的向西挺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地理位置看,伊州处于西州之东,庭州处于西州之北,以西州为中心,由安西都护统管伊、西、庭三州之军事,使三者互为呼应,形成一个统一的军事整体,有利于调动一切有生力量,共同抗御外敌。这应该是唐朝经营西域之初,在边防策略上所作的一个重要军事部署。伊、庭二州分别从东面、北面拱卫着西州,这对安西都护府最初的稳定和巩固无疑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安西都护府由交河迁至高昌,与原治于高昌的西州州府合二为一,从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合署办公”格局,实施一元化的管理方式。原有西州州府机构及人员当已废置,取而代之的则是都护府辖下各类机构和人员,如户曹、仓曹、法曹、兵曹等诸曹机构取代原州府的司户、司仓、司法、司兵等,府、史取代原州府的佐、史,等等。总之,此后的西州,在安西都护府于显庆三年西迁龟兹之前,只存在都护府一套机构和人马,安西都护府是西州的最高军政管理机构,这已为大量吐鲁番所出西州官文书所证实。(69)
  过去学者们多据《旧唐书·龟兹传》“先是,太宗既破龟兹,移置安西都护府于其国城,以郭孝恪为都护,兼统于阗、疏勒、碎叶,谓之‘四镇’。高宗嗣位,不欲广地劳人,复命有司弃龟兹等四镇,移安西依旧于西州”一段记载,(70)认为贞观二十二年唐平龟兹,迁安西都护府于龟兹王城,并置龟兹、于阗、疏勒、碎叶等安西四镇。1985年,柳洪亮先生发表《安西都护府初期的几任都护》一文,(71)依据吐鲁番所出的《唐天山县南平乡令狐氏墓志》及相关文书和传世文献,考证了安西都护府初期驻于西州的几任都护,提出安西都护府始迁龟兹的时间是在唐高宗的显庆三年(658),《旧唐书·龟兹传》的有关记载是有疑问的孤立史料,不可凭信。这一看法和见解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张广达、荣新江、王小甫等学者都相继撰文对此进行充分肯定并予以多方面的论证。(72)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完全成立的。如前所论,郭孝恪、柴哲威、麹智湛等三人相继于贞观、永徽年间出任安西都护并兼西州刺史,如果安西都护府已于贞观二十二年迁至龟兹的话,那么,身在龟兹的安西都护柴哲威如何直接管理西州事务?其所任“使持节西、伊、庭三州诸军事、兼安(西)都护、西州刺史”的真正意义何在?岑仲勉先生曾指出:“余按隋、唐间总管或都督,略与后来节度使同,率兼驻在州之刺史。”(73)安西都护兼西州刺史的这一职衔,情形亦当如此,只能表明当时的安西都护府治于西州,而非龟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新出的吐鲁番文书中,有多件即属唐永徽年间的安西都护府官文书,如2004年吐鲁番木纳尔102号墓所出的《唐永徽四年(653)八月安西都护府史孟贞牒为勘印事》,(74)2006年征集的《唐永徽五年(654)安西都护府符下交河县为检函*(左豆右斤)等事》、《唐永徽五年至六年(654—655)安西都护府案卷为安门等事》等,(75)其中《唐永徽五年至六年(654—655)安西都护府案卷为安门等事》存十四件残片,文书上钤有多方“安西都护府之印”印文,联系前揭吐鲁番阿斯塔那221号墓所出《唐永徽元年(650)安西都护府承敕下交河县符》,足证从贞观末到永徽年间的安西都护府一直治于西州,并在当地行使自己的管辖职权。安西部护府并未迁到龟兹,这是铁的事实,毋庸置疑。另外,如果贞观末龟兹、于阗、疏勒、碎叶等安西四镇已有设置的话,那么,如何理解唐高宗咸亨元年(670)所罢四镇名单中有“焉耆”而无“碎叶”这一事实呢?因此,上揭《旧唐书·龟兹传》中的有关记载,确实很有疑问,不可凭信,安西都护府西迁龟兹的时间是在显庆三年,而非贞观末年。
  以上就唐初西州的统治形态进行了若干粗浅的探讨,基本结论如下:都护府作为管理边疆地区民族事务的机构,其与作为正州的都督府和州府相比,在职能和性质方面是有所区别的。因此,唐朝虽然在西州设置了安西部护府,但其最终目的乃是管理西域地区的民族事务,而不是管理西州事务。安西都护府初置于交河城,而不置于高昌城,当即透示了此点。而且,在安西都护府设置之前,西州州府业已设置,并在行使自己的行政管理职能,“西州之印”的出现,可为明证。于是,在西州就出现了安西都护府与西州州府两套机构和人马,一治军,一治民,是一种典型的二元分治管理体制。然而,这种管理体制并不利于西州的统一管理,也不能很好地应付复杂多变的西域形势。尤其在贞观十五、十六年,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向东进逼,焉耆又在西突厥的胁迫和控制之下与唐为敌,从而对唐朝在西域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在此情况下,唐朝对西州原有的管理体制作出调整,于贞观十六年九月以郭孝恪为安西都护兼西州刺史,统管西、伊、庭三州诸军事,加强其权限,并把都护府治所从交河迁至高昌,与原西州州府合二为一,由安西都护府统管西州一切事务,实施一元化的军政管理,以便集中一切力量抗御西突厥的东侵,确保唐初在西域东部所建立起来的统治秩序。郭孝恪对内推诚抚御,加强各方力量的团结,对西州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因而深得杂居西州的高昌旧民、镇兵及谪徙者等各类人士的欢心拥戴,所谓“咸得其欢心”是也;对外则积极防御,主动出击,打退西突厥的进犯,并于贞观十八年一举灭掉焉耆,稳固了唐初在西域东部地区的统治。此后的安西都护柴哲威、麹智湛,亦皆兼西州刺史,直到显庆三年安西都护府西迁龟兹之时,才改为西州都督兼西州刺史,由西州都督府统一管理西州军政事务。总之,安西都护府驻于西州之时,其与西州州府之关系,经历了一个从二元分治到一元化管理体制转变的过程,是唐朝根据西域形势变化而作出的策略调整,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唐初经营西域策略的灵活多变性。
  (本文原载《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00年第二十四辑,收入本书时,略有修改)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三太宗贞观四年九月,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082页。敦煌所出S.367号《沙州伊州地志残卷》,此据[日]羽田亨:《唐光启元年写本沙州伊州地志残卷考》,载万斯年辑译:《唐代文献丛考》,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77页。又参见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第40页。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太宗贞观九年,第6110—6113页。
  ③《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太宗贞观十四年九月,第6156页。
  ④《唐会要》卷九五《高昌》:“(贞观)十四年八月十日,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副总管牛进达平高昌国……太宗欲以其地为州县,魏徵谏曰……上不从,以其地为西昌州,又改为西州。”(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701—1702页)(宋)欧阳修等著:《新唐书》卷二二一上《高昌传》:“捷书闻,天子大悦,宴群臣,班赐策功,赦高昌所部,披其地皆州县之,号西昌州。特进魏徵谏曰……不纳。改西昌州曰西州,更置安西都护府,岁调千兵,谪罪人以戍。”(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222页)
  ⑤卢向前:《唐代西州土地关系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4—8页。
  ⑥柳洪亮:《“西州之印”印鉴的发现及相关问题》,《考古与文物》1992年第2期,收入氏著《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69页;李方:《唐西州行政体制考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
  ⑦(唐)李林甫等箸、陈仲夫点校:《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747、755页。
  ⑧柳洪亮:《“西州之印”印鉴的发现及相关问题》,收入《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第363—371页。
  ⑨陈国灿:《吐鲁番出土汉文文书与唐史研究》,载黄约瑟、刘建明编:《隋唐史论集》,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1993年版,第295—296页。
  ⑩李方:《唐西州行政体制考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32页。
  (11)(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八七上《谢叔方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873页。
  (12)荣新江:《<唐刺史考>补遗》,《文献》1989年第2期。
  (13)柳洪亮:《“西州之印”印鉴的发现及相关问题》,第367—368页。
  (14)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一),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07、511页。
  (15)《唐六典》卷三〇《三府督护州县官吏》,第745—746、754页。
  (16)《资治通鉴》卷一九六太宗贞观十六年九月癸酉,第6177页。
  (17)(唐)许敬宗编、罗国威校正《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49页。
  (18)《册府元龟》卷一六四《帝王部·招怀二》:“(贞观)十六年正月乙丑,遣使往西州抚慰。其旧首望有景行淳直者,量拟骑都尉以下官奏闻。百姓疾患,赐医药;老病茕独粮食乏绝者,咸加赈给。”(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982页)《新唐书》卷二《太宗纪》:“十六年正月乙丑,遣使安抚西州。”(第41页)参见[日]池田温等编:《唐代诏敕目录》,三秦出版社1991年版,第39页。
  (19)柳洪亮;《安西都护府初期的几任都护》,《新疆历史研究》1985年第3期;收入氏著:《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第355—362页。
  (20)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一),第511页。
  (21)《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第28页。
  (22)《唐大诏令集》卷六二《册乔师望凉州刺史文》,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39页。
  (23)柳洪亮《“西州之印”印鉴的发现及相关问题》一文,业已指出乔师望与谢叔方分别为第一任安西都护和西州刺史,实为卓见。参见氏著:《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第367—368页。
  (24)柳洪亮:《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录文第123页,图版第471页。
  (25)柳洪亮:《“西州之印”印鉴的发现及相关问题》,第363—371页。
  (26)李方:《唐西州行政体制考论》,第3页注释②。
  (27)陈国灿:《吐鲁番出土唐代文献编年》,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25页。
  (28)参见陈国灿:《吐鲁番出土汉文文书与唐史研究》,第295—296页。
  (29)参见拙文:《读吐鲁番所出<唐贞观十七年(643)西州奴俊延妻孙氏辩辞>及相关文书》,载《敦煌研究》2002年第3期。修订稿已收入本书。
  (30)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图文本)第三册,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第318页。参见李方:《唐西州户曹参军编年考证——唐西州官吏考证(六)》,《敦煌学辑刊》1997年第2期。
  (31)《唐六典》卷三〇,第749页。
  (32)笔者亦认同西州州府治于高昌城的这一观点。高昌城原为高昌王国的都城,是盆地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西州州府设于此,对于整个西州地区的统治和管理极为有利,后来的西州都督府就一直治于高昌城,可证此点。
  (33)《新唐书》卷四九下《百官志四》,第1317页。
  (34)柳洪亮:《“西州之印”印鉴的发现及相关问题》,第369页。
  (35)(唐)吴兢著、谢保成集校:《贞观政要集校》,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507页。
  (36)《册府元龟》卷三九八,第4734页。
  (37)《旧唐书》卷八三《郭孝恪传》,第2774页;《资治通鉴》卷一九七太宗贞观十六年九月癸亥,第6177页。
  (38)《资治通鉴》卷一九九太宗贞观二十二年闰十二月,第6264页。
  (39)柳洪亮:《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第355—356页;侯灿、吴美琳:《吐鲁番出土砖志集注》,巴蜀书社2003年版,第477—478页。
  (40)《册府元龟》卷九九一《外臣部·备御四》载:“高宗永徽二年十一月丁丑,以高昌故地置安西都护府,以尚舍奉御、天山县公麹智湛为左骁卫大将军、兼安西都护、府(西)州刺史,往镇抚焉。”(第11641页)
  (41)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第55页。
  (42)吴玉贵:《突厥汗国与隋唐关系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324页。
  (43)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第二卷《河陇碛西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八十三,1985年,第476页。
  (44)薛宗正:《安西与北庭——唐代西陲边政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48页。
  (45)《新唐书》卷二一五下《突厥传下》,第6059页;《资治通鉴》卷一九六太宗贞观十六年九月,第6177页。
  (46)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第54页。
  (47)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图文本)第三册,第303—305页。
  (48)同上,第310—311页。
  (49)张广达先生曾讨论过第二件文书的受付时间,并以之证明永徽元年的安西都护府仍驻西州,并未迁到龟兹。观察十分敏锐,令人佩服。参见张广达:《唐灭高昌国后的西州形势》,载氏著:《西域史地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45—146页。
  (50)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图文本)第三册,第345页。
  (51)[日]内滕乾吉:《西域发见唐代官文书の研究》,《西域文化研究·第三·敦煌吐鲁番社会经济资料(下)》,京都:法藏馆1960年版,第54页,插图六。
  (52)录文见[日]大津透:《唐日律令地方财政管见——馆驿·驿传制を手ガカりに》,载《日本律令制论集》(上),东京:吉川宏文馆1993年版,第394—395页;图版见东京古典会编:《古典籍下见展观大入札会目录》,1990年,第41页。
  (53)孙晓林:《关于唐前期西州设“馆”的考察》,《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十一期,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51—252页。
  (54)陈国灿、刘永增:《日本宁乐美术馆藏吐鲁番文书》,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第54—55页。
  (55)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45—247页。
  (56)斯坦因所获《唐神龙元年(705)西州都督府兵曹处分死马案卷》中,载有柳谷镇于神龙元年三月一日上给西州兵曹的状文,西州兵曹受状时间为“三月九日”,相隔亦有八日之久。文书录文参见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249—251页。
  (57)(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96页。
  (58)《旧唐书》卷八三《郭孝恪传》,第2774页。
  (59)《新唐书》卷一一一《郭孝恪传》,第4132页。
  (60)《册府元龟》卷三九八《将帅部·抚士卒》,第4734页。
  (61)《唐会要》卷七三《安西都护府》:“至(显庆)三年五月二日,移安西都护府于龟兹国。旧安西复为西州都督,以麹智湛为之,以统高昌故地。”(第1323页)又《册府元龟》卷九六四《外臣部·封册二》记:“(显庆三)五月,以左骁卫大将(军)兼安西都护、天山县公麹智湛为西州都督,统高昌之故地。”(第11340页)
  (62)吴玉贵:《突厥汗国与隋唐关系史研究》,第330页。
  (63)《旧唐书》卷一九八《焉耆传》,第5301—5302页。
  (64)《册府元龟》,第1502页。此事又略见于同书卷九八五《外臣部·征讨四》,第11570页。
  (65)(唐)杜佑著,王文锦、王永兴等点校:《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458页。
  (66)参见拙文:《读吐鲁番所出<唐贞观十七年(643)西州奴俊延妻孙氏辩辞>及相关文书》,第58—67页。
  (67)《资治通鉴》卷一九六贞观十六年九月,第6177页。
  (68)《资治通鉴》卷一九六贞观十六年九月,第6177页。
  (69)这方面的例子很多,荣新江:《新出吐鲁番文书所见西域史事二题》(载《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五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39—345页)、陈国灿;《吐鲁番出土汉文文书与唐史研究》等文对此多有论列,可参见。
  (70)《旧唐书》卷一九八《龟兹传》,第5304页;《册府元龟》卷九六四《外臣部·封册二》,第11340页。
  (71)柳洪亮:《安西都护府初期的几任都护》,《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第355—362页。
  (72)张广达:《唐灭高昌国后的西州形势》,《西域史地丛稿初编》,第144—147页;荣新江:《新出吐鲁番文书所见西域史事二题》;王小甫:《唐初安西四镇的弃置》,《历史研究》1991年第4期。王文考证指出,《旧唐书·龟兹传》及《册府元龟》的相关记载,源于崔融《拔四镇议》,但后来被改动,已非崔融本意了。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有关太宗时安西都护府已迁龟兹和安西四镇已有设置的记载,又见于(宋)李昉等编:《太平御览》卷七九二《四夷部·龟兹》所引《唐书》(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514页),而《御览》所引《唐书》内容与《旧唐书》多有不同,很有可能是唐人所撰之国史和实录(参见岑仲勉:《<旧唐书逸文>辨》,载《岑仲勉史学论文集》,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589—597页;又陈高华、陈智超等:《中国古代史史料学》[修订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55页)。因此,这一记载应是唐代史家在撰写国史时,据崔融《拔四镇议》而作的改写,这说明武周以后的唐人对唐初的西域史事已不能完全准确掌握。
  (73)岑仲勉:《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都督与刺史”条,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44页。
  (74)荣新江、李肖、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06—109页。
  (75)同上,第303—307页。

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刘安志著.-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