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

扶南乐与骠国乐

作者: 周伟洲


  一 扶南乐
  早在公元三至六世纪,扶南国(今柬埔寨及越南、泰国部分地区)之乐舞已传入中国内地。如三国吴赤乌六年(243年)十二月,“扶南王范旃遣使献乐人及方物”①。至隋代,炀帝于大业元年(605年)遣刘芳攻林邑(今越南中部),“获扶南工人及其匏琴(《通典》作‘匏瑟琴’),陋不可用,但以天竺乐转写其声,而不齿乐部”②。“工人”者,乐工也。按中国古代将乐器统分为“八音”,即金、石、革、土、丝、木、匏、竹,主要以制作乐器的材料而发出不同音色而言。匏琴之“匏”,即“瓠也,女娲氏造。列管于匏上,内簧其中,《尔雅》谓之巢。大者曰竽,小者曰和……今之竽、笙,并以木代匏而漆之,无复音矣”③。因此,近代学者多指扶南之“匏琴”属八音中的“匏”,系笙、竽之类乐器。其实,这是误解。匏琴应属八音中的“丝”音部,是琴的一种。④
  事实上,在隋大业元年刘芳征林邑之前,京师长安已有了较完整的扶南乐。据《隋书》卷一五《音乐志》记:“始开皇定令,置七部乐:一曰国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丽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国伎,六曰龟兹伎,七日文康伎。又杂有疏勒、扶南、康国、百济、突厥、新罗、倭国等伎。”也就是说,在隋文帝开皇初,扶南乐虽未正式列入七部乐内,但此乐确实已存在。大业元年炀帝改林邑所获之扶南乐工及乐器,可能为直接来自扶南,故有上述记载。
  然而,唐代杜佑撰《通典》卷一四六“乐六”却与上之记载不同,“讌乐,武德初未暇改作,每讌享,因隋旧制奏九部乐”。下注九部乐中有“扶南乐”,列为第四。《唐会要》卷三三讌乐条,也有如上的记载,又说:“今《通典》所载十部之乐(指唐贞观十六年改隋九部乐为十部乐——引者),无扶南乐,只有天竺乐,不见南蛮乐。”以上两书均载扶南乐曾为隋九部乐之一。但《隋书》卷一五《音乐志》记:“及大业中,炀帝乃定清乐(即清商乐——引者)、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以为九部。”内中并无扶南乐,而有天竺乐。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的记载呢?其原因,正如《唐会要》卷三三《南蛮诸国乐》所说:“扶南、天竺二国乐,隋代全用天竺,列于乐部,不用扶南。因炀帝平林邑国,获扶南工人及其匏琴,朴陋不可用,但以天竺转写其声。”前一句说明上引《隋书》记隋九部乐无扶南乐是正确的;后一句又说天竺乐多转写扶南乐声,实际上是扶南乐。因此,有以上两种不同的记载。
  由此可知,隋代九部乐中,扶南乐也实居其一,只不过乐器用天竺乐器而已。隋唐时,扶南、南诏、骠国(今缅甸)、天竺乐统称为“南蛮乐”。扶南、林邑、骠国等南海诸国的文化深受印度文化之影响,甚至有“印度化”之倾向,而且各国使用的文字(梵文)、法律、文学、宗教(婆罗门教、佛教)均同于印度,故其乐舞也深受印度的影响,当然诸国也还有各自的特点。因此之故,中国史籍甚至记南海国家,如赤土国(在今马来半岛宋卡一带),⑤即“奏天竺乐”⑥。扶南乐当属印度乐系。其次,隋唐时,从西域及中亚传来的胡乐,如隋九部乐中的龟兹、康国、疏勒、安国乐,唐十部乐中又增高昌乐,甚至西凉乐,从西域传入的天竺乐,皆属“胡乐”。其中的天竺乐,过去学者大都以为均系西域直接径陆上传入,事实上天竺乐就是通过南海诸国传入中国内地,是另一条传播渠道。在胡乐充斥隋唐京师长安宫廷之时,扶南乐(或通过天竺乐)能占有一席之地,的确是难得的。
  至唐初,讌享之乐仍用隋九部乐,至贞观十六年(642年)太宗始制定十部乐(增一“高昌乐”)。内天竺乐仍杂有扶南乐声。而唐代沿历代王朝旧例,宫廷有“四方之乐”,即:高丽乐、百济乐,东夷之乐也;扶南乐、天竺乐、骠国乐,⑦南蛮之乐也;高昌乐、龟兹乐、疏勒乐、安国乐、康国乐,西戎之乐也;鲜卑、吐谷浑、部落稽等马上乐,北狄乐也。⑧所谓“南蛮乐”中,骠国乐容后再论;扶南乐与天竺乐相似,前者虽未直接列入十部乐之内,但扶南乐却在其中。又唐段安节《乐府杂录》俳优条记:“夷部乐,即有扶南、高丽、高昌、骠兹(骠国)、康国、疏勒、西凉。”将扶南乐与其他列入十部乐的音乐并列。由此可见,扶南乐在唐都长安不仅作为“四夷之乐”之一而存在,且在燕乐十部中也有一定的影响。
  唐代广义的燕乐,由最初的十部乐,后又发展为立、坐二部伎,“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太常阅坐部,不教者隶立部,又不可教者,乃习雅乐”⑨。“今立部伎有安乐、太平乐、破阵乐、庆善乐、大定乐、上元乐、圣寿乐、光圣乐,凡八部”;“坐部伎有讌乐(狭义之燕乐)、长寿乐、天授乐、鸟歌万寿乐、龙池乐、破阵乐,凡六部。”⑩其中也有与扶南乐有关者,如立部伎中的“太平乐”,“亦谓之五方师子舞。师子鹜兽,出于西南夷天竺、师子(即今斯里兰卡——引者)等国。缀毛为衣,像其俛仰驯押之容。二人持绳拂为习弄之状。五师子各依其方色,百四十人歌太平乐,舞拤以从之。服饰皆作昆仑象”(11)。此舞与今日中国南方的狮舞相似,“师子”虽原来自印度和斯里兰卡,但舞者却作“昆仑象”。众所周知,“昆仑”系当时南海诸国之泛称,即作南海诸国(包括扶南)服饰和形态。又坐部伎之“鸟歌万岁乐”,“武太后所造也。时宫中养鸟能人言,又常称万岁,为乐以象之。舞三人,维大袖,并画鸜鹆(俗称‘八哥’——引者),冠作鸟像……”(12)。按此能言鸟,仍属鹦鹉、八哥一类,多产于岭南及南海诸国,广州献之,当与南海诸国有关。
  至于扶南乐本身的情况,史籍记载并不多。《通典》卷一四六《乐六》记载算较详细的:“扶南乐,舞二人,朝霞衣,朝霞行缠(即绑脚布),赤皮鞋。隋代全用天竺乐,今其存者,有羯鼓、都昙鼓、毛员鼓、箫、横笛、筚篥、铜钹、贝。”而“天竺乐,乐工皂丝布幞头巾,白练襦,紫绫袴,绯帔。舞二人,辫发,朝霞袈裟,若今之僧衣也。行缠,碧麻鞋。乐用羯鼓、毛员鼓、都昙鼓、筚篥、横笛、凤首箜篌、琵琶、五弦琵琶、铜钹、贝,其都昙鼓今亡”。两种乐相比较,舞者二人同,但所著衣饰异,扶南舞人作朝霞衣及行缠,即用金色朝霞之木棉布为之,此为南海诸国之特产。如赤土国,“男女通以朝霞朝云杂色布为衣”(13);林邑国王“衣朝霞布”(14),堕和罗国属国陀洹(在今马来半岛北部),“以白*(左疊右毛)(棉布)、朝霞布为衣”(15)。而天竺乐舞者则著朝霞袈裟(僧衣)。两乐之乐器几乎完全相同,盖因隋代以天竺乐器代替扶南乐器之故。扶南国及南海诸国乐器,事实上也与天竺乐乐器大致相同。如《新唐书》卷二二二《南蛮传》哥罗国(今马来半岛吉打西北一带)条记,其国“乐有琵琶、横笛、铜钹、铁鼓、蠡(即‘贝’)”。
  现对扶南乐和天竺乐乐器作进一步分析:
  羯鼓、都昙鼓、毛员鼓:均属“八音”中的“革”音。《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记:“羯鼓,正如漆桶,两手具击,以其出羯中,故号羯鼓,亦谓之两杖鼓。都昙鼓,似腰鼓而小,以槌击之。毛员鼓,似都昙鼓而稍大。”唐玄宗最喜击羯鼓,是此中妙手。此处“羯”系泛指今西北少数民族或中亚胡人。唐南卓撰有《羯鼓录》一书。
  筚篥:属“八音”中的“竹”音。“本名悲篥,出于胡中,声悲”;“或云儒者相传胡人吹角,以惊马;一名笳管,以芦为首,竹为管”(16)。此乐器在“胡乐”中普遍使用,竖吹,管短而粗,唐墓出土的乐舞俑或鼓吹俑多有吹筚篥者。
  横笛:《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记:“笛,汉武帝工丘仲所造也。其元出于羌中。短笛,修尺有咫。长笛、短笛之间谓之中管。”又《通典》卷一四四《乐四》亦说:“今横笛去觜,其加觜者,谓之义觜笛。”下注云:“横笛,小吹篪也。”此乐器源于羌族,属八音中的“竹”音。
  箫:此器亦属八音中的“竹”音。《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云:“箫,舜所造也。《尔雅》谓之筊。大曰*(上?下言),二十三管,修尺四寸。”按唐代的箫有两种:竖吹者名“尺八”,或称为“洞箫”,如今之箫;(17)横吹者名“排箫”,“其形参差象凤翼,十管,长二尺”(18)。唐代一般所谓的箫,均指排箫,扶南国乐所用箫,亦为此。天竺乐未记有此乐器。
  铜钹:《通典》卷一四四《乐四》记:“铜钹,亦谓之铜盘,出西戎及南蛮。其圆数寸,隐起如浮沤,贯之以韦,相击以和乐也。南蛮国大者圆数尺,或谓齐穆王素所造。”铜钹应为天竺及南海诸国原有的乐器,后引入胡乐之中。现陕西历史博物馆还藏有出土的唐代铜钹实物。此乐器属八音中的“金”音。
  贝:《通典》卷一四四《乐四》云:“贝,大蠡也,容可数升,并吹之,以节乐,亦出南蛮。”所谓“贝”,即螺号,大者也名“蠡”。此乐器不在中国传统的“八音”之内,是南蛮(即南海诸国、天竺等)特有的乐器。
  以上是扶南乐之乐器(实际上也为天竺乐乐器),而天竺乐除用以上乐器外还有:
  凤首箜篌:中国古代箜篌,“其形似瑟而小,弦用拨弹之,如琵琶也”;东汉末,传入“竖箜篌,胡乐也。汉灵帝好之。体曲而长,二十二弦,竖抱于怀中,用两手齐奏,俗谓之擘箜篌。凤首箜篌,颈有轸”(19)。天竺乐的凤首箜篌当属竖箜篌之类,似今之竖琴,颈上有轸,似凤首,故有此名。其源于古希腊之竖琴,由罗马帝国东传至东亚,在中国古代此乐器属“八音”中的“丝”音。
  琵琶、五弦琵琶:汉代,琵琶四絃,传说汉武帝嫁宗女于乌孙,“乃裁筝筑为马上乐,以慰其乡国之思。推而远之曰琵,引而近之曰琶,言其便于事也”(20)。此即隋唐清乐所用,又名“秦汉子”,一般直项。“五絃琵琶稍小,盖北国所出。旧弹琵琶皆用木拨弹之。大唐贞观中,始有手弹之法,今所谓搊琵琶是也。”(21)此乐器仍属“八音”中“丝”音。
  此外,南海诸国(包括扶南)还有一种特有的乐器,即上述哥罗国乐器中的“铁鼓”,而一般用铜铸,称为“铜鼓”。《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二》记:“铜鼓,铸铜为之,虚其一面,覆而击其上。南夷扶南、天竺类皆如此。此岭南豪家则有之,大者广丈余。”南海诸国与岭南各族一样,铜鼓是其最重要的乐器,也是祭祀等活动使用的乐器,一直流传至今。
  扶南乐的歌辞今已不存,但唐代诗人也有为其乐作词者,如王维就曾作《扶南曲歌辞五首》,收录在《全唐诗》卷一二五内。编者说:“《通典》云:武德初,因隋旧制,奏九部乐,四日扶南。《唐书·礼乐志》云:天宝乐曲皆以边地名。自河西至者,有扶南乐舞。”按清代编纂之《全唐诗》编者所说《新唐书·礼乐志》“有扶南乐舞”句,实误。尽管如此,王维撰扶南曲歌辞一事,说明扶南乐在唐代仍有一定的影响,故诗人为扶南曲配词。王维此诗有五首,其一曰:“翠羽流苏帐,春眠曙不开。羞从面色起,娇逐语声来。早向昭阳殿,君王中使催。”(22)
  总之,以扶南乐为主的南海诸国的乐舞,在隋唐时期,通过朝贡等形式传到京师长安。除扶南乐外,还有室利佛逝国(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所献之“杂乐人”(23);诃陵国(在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所献之“女乐”等。(24)以上诸乐对长安宫廷及民间乐舞均有一定的影响。
  二 骠国乐
  唐德宗即位初,时任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奉朝廷之命通和云南(南诏)以抗吐蕃的策略,多次遣使南诏。而南诏此时也不堪吐蕃的重役和欺压,在清平官(宰相)郑回(原系汉人)的劝说下,也愿意与唐和好如初。于是,在唐贞元九年(793年),南诏王异牟寻遣使臣杨传盛、赵莫罗眉、杨大和坚(坚,一作“眉”)分由安南(治今越南河内)、西川、黔中三道,携书至唐求和好。其中,安南一路(杨传盛)到达安南,都护赵昌将书信及礼品、使者送至长安。(25)余二路使达成都,韦皋得书信及礼物后,也护送至京师。翌年初,韦皋所遣节度使巡官崔佐时至南诏都城羊苴哶城(今云南大理),与异牟寻结盟于点苍山神祠。(26)同年六月,唐朝正式派祠部郎中袁滋为持节册南诏使御史,至南诏,册封异牟寻为南诏王。袁滋一行从戎州(治今四川宜宾)石门道至南诏都城。至今在四川盐津县南豆沙关(即唐石门关)仍留有袁滋一行过此镌刻的“石门摩崖题铭”。此后,南诏与吐蕃决裂,并配合唐朝攻吐蕃。
  南诏归服唐朝之后,原服属于南诏的骠国才有可能与唐朝建立直接的朝贡关系。正如《新唐书》卷二二二《骠国传》所说:“贞元中,王雍羌闻南诏归唐,有内附心,异牟寻遣使杨加明诣剑南节度使韦皋,请献夷中歌曲,且令骠国进乐人。”于是,韦皋先将所进之南诏乐改编为《南诏奉圣乐》以进。据《唐会要》卷三三、《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南诏献“奉圣乐”是在贞元十六年(800年)春;则南诏遣使奉乐至西川,当在此前一年或两年。其所献乐,当为韦皋改编过的南诏乐,而非骠国乐。在《新唐书》卷二二二《骠国传》中,有此乐的详细记录。
  南诏乐也属“南蛮乐”,但“奉圣乐”已经韦皋改制,从其乐器及乐部名(如龟兹部、大鼓部、胡部、军乐部)看,此乐受西域胡乐影响较大,已失真正南蛮乐之精华。但其乐工、舞人服饰却作“南诏衣”;如舞人著“绛裙襦,黑头囊,金佉苴(金腰带),画皮鞾,首饰袜额,冠金宝花鬘,襦上复加画半臂”。其歌也多有南诏音律,如有“天南滇越俗四章”等。
  上引《新唐书·骠国传》又记:骠王“雍羌亦遣弟悉利移城主舒难陀献其国乐,至成都,韦皋复谱次其声。以其舞容、乐器异常,乃图画以献”。据《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说,献乐是在贞元十八年(802年)正月乙丑,且记:“骠国王遣使悉利移来朝贡,并献其国乐十二曲与乐工三十五人。”(27)诸书记载骠王姓名,有作“摩诃思那”者(如《资治通鉴》卷二三六唐贞元十八年条),此应为一大臣之爵号,作“雍羌”是。(28)骠王遣使,诸书记载各异,有谓遣子或弟“悉利利(夷)”,又作“舒难陀”等。据有的学者考证,应以自居易为德宗起草致骠书中所记“国王之子舒难陀”为确,舒难陀为“悉利移城主”(29)。此城又名悉利城,在今缅甸阿瓦,正当由云南入缅甸、印度的交通要道上。(30)骠国使团是贞元十八年正月抵京师长安,此前又先至成都韦皋处,故其出发时当在贞元十六至十七年间。
  《新唐书·骠国传》将骠国乐乐器按“八音”分类,对每“音”乐器作了详细的论述:(31)
  “金二”:之一,“铃钹四,制如龟兹部(指龟兹部铜钹——引者),周圆三寸,贯以韦,击磕应节”。之二,“铁板二,长三寸五分,博二寸五分,面平,背有柄,系以韦,与铃钹皆饰絛纷,以花*(左疊右毛)缕为*(上蕊下木)。”絛纷,即丝带。此乐器为骠国乐所特有,似胡乐中的拍板,但不用木制而用铁,声更清亮悦耳。
  “贝一”:即“螺贝四,大者可容一开,饰絛纷”。如前述,贝大者又名蠡,系海螺之类乐器,为南蛮乐等所特有。骠国乐用螺贝四,可见其在乐中的地位较为重要。
  “丝七”:之一,“凤首箜篌二:其一长二尺,腹广七寸,凤首及项长二尺五寸,面饰虺皮,弦一十有四,项有轸,凤首外向;其一顶有条,轸有鼍(音tuo,今之扬子鳄——引者)首”。按此乐器天竺乐、高丽乐皆有,但各自形制及装饰各异。之二,“筝二:其一形如鼍,长四尺,有四足,虚腹,以鼍皮饰背,面及仰肩如琴,广七寸,腹阔八寸,尾长尺余,卷上虚中,施关以张九弦,左右一十八柱;其一面饰彩花,傅以虺皮为别”。此筝与唐内地使用之筝差别较大,“今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以片竹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32)。之三,“龙首琵琶一,如龟兹制(即曲项琵琶),而项长二尺六寸余,腹广六寸,二龙向为首;有轸柱各三,弦随其数,两轸在项,一在颈,其覆形如师子”。所谓“如龟兹制”,应即胡乐中龟兹乐的曲项琵琶(四絃)或五弦琵琶,但其项装饰特异,弦数也多(六絃)。之四,“云头琵琶一,形如前,而饰虺皮,四面有牙钉,以云为首,轸上有花象品字,三弦,覆手皆饰虺皮,刻捍拨为舞昆仑状而彩饰之”。此为拨弹,形制如龙首琵琶;其拨弹器刻一舞昆仑人像,也甚特别。之五,“大匏琴二”,按此“匏琴”指琴,而非竽、笙之“匏”,属八音中的“丝”音。此琴“覆以半匏(葫芦之类),皆彩画之,上加铜瓯。以竹为琴,作虺文横其上,长三尺余,头曲如拱,长二寸,以絛系腹,穿瓯及匏本,可受二升。大弦应太簇,次弦应姑洗。”之六,“独弦匏琴,以班竹为之,不加饰,刻木为虺首,张弦无轸,以弦系顶,有四柱如龟兹琵琶,弦应太簇。”之七,“小匏琴二,形如大匏琴,长二尺,大弦应南吕,次应应钟。”以上七种乐器,均为“丝”音,系骠国乐之主要乐器。
  “竹二”:之一,“横笛二:一长尺余,取其合律,去节无爪,以蜡实首,上加师子头,以牙为之,穴六以应黄钟商,备五音七声;又一,管唯加象首,律度与荀勗《笛谱》同,又与清商部钟声合。”之二,“两头笛二,长二尺八寸,中隔一节,节左右开冲气穴,两端皆分洞体为笛量。左端应太簇,管末三穴:一姑洗,二蕤宾,三夷则。右端应林钟,管末三穴:一南吕,二应钟,三大吕。下托指一穴,应清太簇。两洞体七穴,共备黄钟、林钟两均。”此笛特出,为骠国乐所独有。
  “匏二”:之一,“大匏笙二,皆十六管,左右各八,形如凤翼,大管长四尺八寸五分,余管参差相次,制如笙管,形亦类凤翼,竹为簧,穿匏达本。上古八音,皆以木漆代之,用金为簧,无匏音,唯骠国得古制”。之二,“小匏笙二,制如大笙,律应林钟商。”
  “革二”:之一,“三面鼓二,形如酒缸,高二尺,首广下锐,上博七寸,底博四寸,腹广不过首,冒以虺皮,束三为一,碧絛约之,下当地则不冒,四面画骠国工伎执笙鼓以为饰。”之二,“小鼓四,制如腰鼓,长五寸,首广三寸五分,冒以虺皮,牙钉彩饰,无柄,摇之为乐节,引赞者皆执之”。
  “牙一”:“牙笙,穿匏达本,漆之,上植二象牙代管,双簧皆应姑洗。”
  “角二”:之一,“三角笙,亦穿匏达本,漆之,上植三牛角,一簧应姑洗,余应南吕,角锐在下,穿匏达本,柄觜皆直”。之二,“两角笙,亦穿匏达本,上植二牛角,簧应姑洗,匏以彩饰”。
  以上骠国乐乐器共八类(八音),十九种,乐工二十二人。其乐器与唐朝内地传统乐器及流行的胡乐乐器,无论在形制、装饰等方面均有不同。其形制特异,朱漆彩画,丝絛垂条,令人耳目一新。无怪乎乐团到成都,韦皋觉其“异常”,图画以进。到了京师长安,更是轰动一时,许多诗人作诗以记,或以诗为谏。
  特别是上引《新唐书》的记载(可能来自韦皋的记录),将骠国乐乐器材料、制作、形状、装饰,甚至包括音律(内有十件乐器有音律记载),都有记述。而这一切在今缅甸已失传,人们可以根据上述记载,复原所有的乐器。这对于音乐史家来说,无疑是一笔十分珍贵的财富。
  骠国乐曲共十二首,上引《新唐书·骠国传》也有详细记录:
  “一日佛印,骠云没驮弥,国人及天竺歌以事王也。二日赞娑罗花,骠云咙莽第,国人以花为衣服,能净其身也。三曰白鸽,骠云答都,美其飞止遂情也。四曰白鹤游,骠云苏谩底哩,谓翔则摩空,行则徐步也。五曰斗羊胜,骠云来乃。其人见二羊斗海岸,强者则见,弱者入山,时人谓之‘来乃’。来乃者,胜势也。六曰龙首独琴,骠云弥思弥,此一絃而五音备,象王一德以畜万邦也。七曰禅定,骠云掣览诗,谓离俗寂静也。七曲唱舞,皆律应黄钟商。八曰甘蔗王,骠云遏思略,谓佛教民如蔗之甘,皆悦其味也。九曰孔雀王,骠云桃台,谓毛采光华也。十曰野鹅,谓飞止必双,徒侣毕会也。十一日宴乐,骠云笼聪网摩,谓时康宴会嘉也。十二曰涤烦,亦曰笙舞,骠云扈那,谓时涤烦暋,以此适情也。五曲律应黄钟两均:一黄钟商伊越调,一林钟商小植调。”
  以上十二乐曲曲名及含义、语原音等,记载颇详。骠国与其他南海诸国一样,深受印度佛教文化之影响,从乐曲看,有直接与佛教有关的乐曲(如赞娑罗花、禅定、甘蔗等),但并非如有的中国史籍所说:“乐曲皆演释氏经论之辞”(33);或说:“大抵皆夷狄之器,其声曲不隶于有司,故无足采也。”(34)今缅甸本国已无公元七至十世纪的这些乐舞资料,以上记载为今缅甸古代乐舞保存了一份极为宝贵的资料,可供缅甸及中外学者们研究;而骠国乐能不远万里在唐京师长安表演,本身就是唐朝与南海诸国文化交流的一件大事,很有意义。
  又骠国所属之弥臣国(在今缅甸白古地区)(35)也有乐舞,“与骠国乐同”。弥臣乐也传入了南诏,前述贞元十年唐册南诏王使臣袁滋等在南诏,“皆见此乐”(36)。
  至于骠国乐乐工服饰及舞容等情况,上述《新唐书·骠国传》及唐诗中,有所描述。《新唐书》记:“乐工皆昆仑(南海诸国的别称——引者),衣绛*(左疊右毛)(大红棉布衣——引者),朝霞为蔽膝,谓之械襔。两肩加朝霞,络腋。足臂有金宝环钏。冠金冠,左右珥珰,絛贯花鬘,珥双簪,散以毳(细绒毛——引者)。”此服饰与今印度、东南亚诸国歌舞者所著有些相似。
  骠国乐初奏时,“有赞者一人先导乐意,其舞容随曲。用人或二、或六、或四、或八、或十,皆珠冒(即缀有真珠之类装饰的帽子——引者),拜首稽首以终节”。
  又白居易的乐府诗《骠国乐》:“骠国乐,骠国乐,出自大海西南角。雍羌之子舒难陀,来献南音奉(一作‘举’)正朔。德宗立仗御紫庭,黈纩不塞为尔听。玉螺(即‘贝’)一吹椎髻耸,铜鼓一(一作‘千’)击文身踊。珠缨炫转星宿摇,花发斗薮龙蛇动。曲终王子启圣人:臣父愿为唐外臣。左右欢呼何翕习,至尊德广之所及。须臾百辟诣閤门,俯伏拜表贺至尊。伏见骠人献新乐,请书国史传子孙……”(37)元稹也有《骠国乐》诗:“骠之乐器头象驼,音声不合十二和。促舞跳趫筋节硬,繁辞变乱名字讹。千弹万唱皆咽咽,左旋右转空傞傞。俯地呼天终不会,曲成调变当如何。德宗深意在柔远,笙镛不御停娇(一作‘嫔’)娥。史馆书为朝贡传,太常编人鞮靺科……”(38)两位诗人对骠国乐音乐、舞容有精彩的描绘,但两诗的后半部都借献乐一事,讽喻人君应爱民富国,不要贪图外夷朝化之虚名。
  除元、白两诗人外,还有胡直均等存留有关于骠国乐的诗篇(39);开州刺史唐次并以《骠国献乐颂》以献进。(40)尽管有如白居易、元稹等人不以骠国献乐为然,但从唐朝与南海诸国文化交流角度看,此事也应算作一件有意义的事,而为后人所称赞。
  (原载林超民主编《民族学通报》第1辑,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① 《三国志·吴志》卷四七《吴主传》。
  ② 《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
  ③ 同上。
  ④ 见后述之“骠国乐”。
  ⑤ 关于赤土国的位置,中外学者意见分歧,本文取今马来半岛宋卡至北大年说。
  ⑥ 《隋书》卷八二《南蛮·赤土传》。
  ⑦ 《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南蛮乐多一“南诏乐”。
  ⑧ 以上见《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
  ⑨ 《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
  ⑩ 《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
  (11) 《通典》卷一四六《乐六》。
  (12) 《通典》卷一四六《乐六》。
  (13) 《隋书》卷八二《南蛮·赤土传》。
  (14) 见《新唐书》卷二二二《南蛮传》。
  (15) 同上。
  (16) 《通典》卷一四四《乐四》。
  (17) 日本存《信西古乐图》内有吹奏尺八之图像。此书现存本为日本宝德三年(1449年)摹绘。
  (18) 《通典》卷一四四《乐四》。
  (19) 同上。
  (20) 《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
  (21) 同上书,《新唐书》卷二一《礼乐志》。
  (22) 《全唐诗》卷一二五,第四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35页。
  (23) 《册府元龟》卷九七一、卷九十五等。
  (24) 《新唐书》卷二二二《南蛮传》诃陵条。
  (25) 《旧唐书》卷一九七《南诏蛮传》;《蛮书》卷一〇附《赵昌奏状》等。
  (26) 《蛮书》卷一〇。
  (27) 《唐会要》卷三三记载相同。
  (28) 见陈炎《唐代骠国献乐考》,载《世界中世纪史论文集》,青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缅甸〕吴耶生《公元802年骠国使团访华考》,中译文载《中外关系史译丛》第1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29) 同上。
  (30) 《通典》卷一四四《乐四》。
  (31) 以下所引除有说明外,均见《新唐书》卷二二二《南蛮传下》骠国条。
  (32) 《通典》卷一四四《乐四》。
  (33) 《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唐会要》卷三三。
  (34) 见拙作《唐“都管七个国”六瓣银盒考》,载《唐研究》第三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5) 同上。
  (36) 《唐会要》卷三三。
  (37) 《全唐诗》卷四二六,第4698页。
  (38) 《全唐诗》卷四一九,第4618页。
  (39) 同上书,卷四六四,第5274页,不赘引。
  (40) 唐次此诗收入《说郛》,不赘引。

汉唐气象:长安遗珍与汉唐文明/周伟洲著.-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3;东南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