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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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陆上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 第二节 丝绸之路中段 三、少数民族建立的汉化政权

作者:马慧玥

    
  汉化政权在中亚地区的建立,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生影响的重要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汉化政权就是契丹人所建立的西辽政权。
  西辽,又称哈喇契丹,12世纪初,辽国衰微,因女真族崛起备受威胁。西辽的创建者耶律大石因与天祚帝军事和政治上意见不合,自立为王,率部躲避金兵,迁往中亚,并于1132年在起儿漫(今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东北)称帝,改元延庆。在最鼎盛时,其疆域东起阿尔泰山,西至咸海以北,北起巴尔喀什湖,南至阿姆河,地跨葱岭,控制中西交通要道,是个地域广阔的大国。
  根据史料记载,耶律大石“通辽、汉字,善骑射,登天庆五年进士第,擢翰林应奉,寻升承旨。”①有辽一代,科举考试本为汉人专设,考试自然以儒家文化为主要内容,能在这样的考试中脱颖而出,可见耶律大石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熟悉程度。对于西辽,中国史学家始终将之定位于辽朝统治的继续。②终西辽之世,统治者都视自己为大辽正统,这也致使他们一直保守着辽朝的礼法文化与典章制度,坚定不移地推行中原传统文化。这点在西辽施政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
  首先,西辽统治者保留了中国传统的纪元方式以及庙号制度,并以汉语作为西辽政府的官方语言。以耶律大石为例,他在登基为帝时,便仿照辽国旧制,改元追尊。
  对此,他的子孙后代也相沿不改。西辽一共有五位统治者,列表如下:
  从表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每一位西辽统治者登位伊始,无不改元称制,并对故去的皇帝追尊庙号。
  其次,西辽统治者保存了辽国的南、北院体制,各设王爵,分理农业与游牧部族。南面官和北面官各成体系。其中北面官负责管理游牧部族,其官员设置带有契丹民族特色,而南面官则从唐朝制度,略作修改。在西辽王的直属地,一凡之前中亚地区较为通行的分封制度(如喀喇王朝就实行这种制度),采取中央集权,终西辽之世未改。其户籍制度与税制也是承袭辽、宋的。
  而在税制方面,原本在西亚通行的税制是土地税为收获量的三分之一,而西辽王朝的土地税则为十税一,而户税则是每户征收一个第纳尔,这种户税,俄国东方学家巴尔托尔德认为是“从中国带来的,在那里很久以来就盛行的户赋制度”。③
  再次,西辽统治者在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在其治下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对附属国则采怀柔政策,效仿中国历代王朝,只对其征收赋税,而不直接干预内政。同时以宽容的政策对待不同的宗教信仰,给予不同宗教的教众公开保留自己信仰的权利。
  西辽王朝将先进的汉文化带到了中亚地区,而汉文化的巨大感召力,使西辽附属国也衷心倾慕。如喀什噶尔东部的喀喇汗朝就深受汉文化和中原政权典章制度的影响。
  西辽政权的建立,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中亚地区的传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西辽王朝把汉文化输出中亚,开启了元代西域华化的先声,并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西传西亚与欧洲的先导。正如著名史学家陈垣先生所言:
  “……(元时西域文化)最后役于西辽,受大石林牙之汉化,耳濡目染者又近百年。当元人未据西域之先,大石林牙已经将汉族文明炫耀于中亚大陆。耶律楚材《怀古百韵》有:‘后辽兴大石,西域统龟兹,万里威声震,百年名教垂’之句,注:‘大石林牙克西域数十年,幅员数万里,传数主,凡百余年,颇尚文教,西域至今思之。’见《湛然居士集》十二。西辽五祖,凡八十八年,皆有汉文年号,可知其在西域,必曾行使汉文。东欧人至今称中国为契丹,亦际于此,犹之耶律楚材、丘处机等游记,统称西域为回纥,皆以七所与接触者举近概远者也。西域人既杂受印度、犹太、波斯、希腊、亚剌伯诸国之文明,复曾睹中国文明之一线,其渴望亲见之情可想也。”④
  另一个统治西域的少数民族政权是由蒙古族所建立的。蒙古人能征善战、铁蹄所至之处,无不俯首称臣。成吉思汗南征北讨,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为了确保征服地区的臣服,成吉思汗设置了特殊官职“达鲁花赤”。在帝国早期,达鲁花赤具有很大的权限,他们均从大汗的那可儿中挑选,驻守在重要的人口中心、从属军队驻地和附属国的宫廷,负责监督户口调查、赋税征收、军事征调。有学者认为它与金朝的官职“行省”和哈喇契丹王国的“八思哈”有联系,二者的职权均与后来的达鲁花赤相类似。无论金朝的“行省”还是西辽沿袭自辽的“八思哈”,都是来源于汉唐遗泽。金朝的行省制度,就是对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所设置的委授行台制度的继承。
  成吉思汗死后,诸王集会成吉思汗的故地,经过商议,决定继续执行成吉思汗的扩张政策,第三子窝阔台即大汗位,并与其弟拖雷取中国北方政权金而代之。蒙古政权从此扎根中国北方,并开始了汉化政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通过蒙古政权的统治,深刻影响了中亚地区,尤其是中亚的河中地区,与中国北方一样由蒙古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汉化政策的推行者,是契丹遗民耶律楚材。耶律楚材出身契丹王族,从小便在其母亲杨氏的指导下,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身为皇帝重臣,耶律楚材不遗余力推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耶律楚材)遂定策,立仪制,乃告亲王察合台曰:‘王虽兄,位则臣也,礼当拜。王拜,则莫敢不拜。’王深然之。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帐下。既退,王抚楚材曰:‘真社稷臣也。’国朝尊属有拜礼自此始。时朝集后期应死者众,楚材奏曰:‘陛下新即位,宜宥之。’太宗从之。”⑤
  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在蒙古帝国内推行封建等级制度,耶律楚材居功至伟。蒙古帝国的朝仪,完全是仿照了中国先代王朝的做法,如察合台汗虽然是兄长,但是按照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尊尊”原则,也要遵循君臣分界,依礼向窝阔台汗参拜。察合台汗是中亚地区的察合台汗国的统治者,他的这一行为,表明在中亚,这种“尊尊”等级制度也得到了承认。耶律楚材还进言窝阔台,按照中国传统的做法在登基时实行大赦。
  此外,他推崇儒家思想,向窝阔台汗进言“守城者必为儒臣”,重开科举,并在蒙古贵族中推行文化教育。
  “(太宗窝阔台三年八月)始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合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为右丞相。”
  “(太宗窝阔台八年)耶律楚材请立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编集经史,召儒士梁陟充长官,以王万庆、赵著副之。”⑥
  “(太宗)九年秋八月,下诏命断事官术忽*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得东平杨奂等凡若干人,皆一时名士。”⑦
  也是在窝阔台执政时期,中国人的至圣先师孔子,恢复了他的尊荣。
  “(太宗窝阔台五年六月)诏以孔子五十一世孙元措袭封衍圣公……是冬,敕修孔子庙及浑天仪。”
  “(太宗窝阔台八年)三月,复修孔子庙及司天台。”⑧
  忽必烈时期,元朝始建。蒙古帝国分崩离析,然而元保持了它宗主国的地位。元朝的统治者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蒙古大汗,也是元朝的皇帝。他仍保持着他对于中亚地区领土的主权。中亚河中地区是元朝的一个行省,元朝的政令法律在此地推行与中原别无二致。元朝中央政府对于撒马尔罕、布哈拉等地直接管辖。元朝官员对中亚地区征收贡赋,对于这些贡赋的处理,元朝比唐朝更进一步。唐朝的贡赋都用于维持安西四镇的开支,而元朝则是上交国库。
  察合台汗国衰落,突厥化的帖木儿帝国兴起。来自西方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成为了中亚文化的主流。伊斯兰世界对外来文化的排斥,郑和下西洋以及海上丝绸之路的繁盛,以及游牧部落之间不断的征伐,中亚的东方文化逐渐被淡化,慢慢消失。
  而正是因为元朝的兴盛,著名的史学家陈垣先生完成了他的著作《元西域人华化考》。这本书写于“中国人被人最看不起之时,又有人主张全盘西化之日”,是汉学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陈先生首倡议所谓“华化”概念,是指“以后天所获,华人所独者为断”,而“或出于先天所赋,或本人类所同,均不得谓之华化。”
  其实西域人华化由来已久。唐代西突厥十姓后裔的哥舒翰便是一例。哥舒父子两代出仕于唐。父亲道元曾任安西副都护,而其子更是大唐名将。史载,哥舒翰“好读《左氏春秋传》及《汉书》,疏财重气,士多归之”,在他身上,兼具儒雅与豪迈。他对唐代的靖边事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西部边地人民便以《哥舒歌》赞之曰:“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无论是唐或西辽时代,其都是只能作为西域大规模华化的先导,因为从华化深度以及广度而言,中国历朝都无法与元代相提并论。诚如陈先生所言,“自辽、金、宋偏安后,南北隔绝三百年,至元而门户洞开,西北拓地数万里,色目人杂居汉地无禁,所有中国之声明文物,一旦尽发无疑,西域人羡慕之余,不觉事事为之效仿。故儒学、汉学,均盛极一时。”⑨
  在陈先生书中提到属于华化范畴的事项包括:
  “儒学”——儒学为中国特有之产物,言华化应首言儒学;
  “佛道两教”——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而佛教虽非出中国,然而从佛教传入到元朝,已有300年,尤其是佛教的禅宗早已经成为中国特有。西域的禅宗,自然与华化相关;
  “文学”——中国的诗词曲赋以及散文;
  “美术”——书法、中国绘画以及中国建筑;
  “礼俗”——名氏、丧葬、祠祭、居处效仿中国风。
  在上述项目中,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相关的,主要包括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核心的儒家思想以及体现中国传统礼法制度的礼俗。
  一是儒学。有元一代初兴,并不重视儒学。兼之元朝等级制度,汉人、南人敬陪末席,而儒者被编于儒户,在江南竟有“九儒十丐”的歌谣,地位之低可见一斑。儒学正统地位的恢复,处于较高等级的蒙古人、色目人中的儒者出力不少。
  在陈先生文中,共举西域儒者13人,基督世家儒者2人,伊斯兰教世家儒者4人,由佛教而入儒学者1人,摩尼教入儒学者1人。这些人中既有蒙古人,亦有色目人,遍及西域各地,包括唐兀、畏兀儿、康里、伯牙吾台、哈喇鲁各地,甚至有人来自西亚大食。儒学影响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前无古人。
  仅以伊斯兰教世家出身的儒者赡思丁为例,史载:
  “云南俗无礼仪,男女往往自相配偶,亲死则火之,不为丧祭。无秔稻桑麻,子弟不知读书。赛典赤教之拜跪之节,婚姻行媒,死者为之棺□郭奠祭,教民播种,为陂池以备水旱,创建孔子庙明伦堂,购经史,授学田,由是文风稍兴。”⑩
  这位赛典赤·赡思丁来头不小,《元史》称他是“别庵伯尔之裔”,所谓“别庵伯尔”,其实就是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换言之,他是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后裔。赡思丁本人也非常自豪,自称自己的家世“同中国孔子宗系”。这一比喻颇耐人寻味。从史料中观其所作所为,即使是纯儒者,也未必能与之匹敌。赡思丁的子孙也效仿其父、其祖,这个伊斯兰教世家,颇有书香门第之风。其中尤以第三子忽辛最肖其父。史载:
  “先是,赡思丁为云南平章时,建孔子庙为学校,拨田五顷,以供祭祀教养。赡思丁卒,田为大德寺所有,忽辛按庙学旧籍夺归之。乃复下诸郡邑遍立庙学,选文学之士为之教官,文风大兴。”(11)
  二是礼俗。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西域人的影响,还体现在礼俗的华化上。西域上层贵族倾慕中国礼俗,以至于改汉姓、起汉名、用汉字,行中国丧葬、祭祀礼仪,处处效仿华风。就连居所远离中国的西域贵族,也具有很高的热情。如西域人阿鲁浑·哈只哈心,他本居住在距离中原很远的西部,但是却久仰中国文化,举家内迁。“公讳哈只哈心,阿鲁浑氏,西域人。隶王旭列邸,王邸仔极西,遣公入觐计事,公夙慕中土,挈家行。初至和林,元帅荀公奇之,其以女。”
  遥想此公当年,虽然来自化外蒙昧之地,却一派儒家式的彬彬有礼。想必他的风度让这位荀公大加赞叹,才愿意将女儿嫁与他为妻,时西域华化可想而知。
  中国传统礼制最重丧葬,这也影响了西域贵族。陈先生书中列举许多例证。西域人对于中国丧葬礼仪的热情,引起了元廷的重视。《元典章》礼三,便以法禁畏兀儿人效法汉人丧葬。而更令蒙古贵族忧虑的则是丁忧制度。中国传统礼制讲究“尊尊”、“亲亲”,父母亡故守制丁忧,是中国传统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蒙古人、色目人中却没有这样的传统。然而随着上层贵族华化日深,不少贵族也开始自觉要求按照汉法守制丁忧。这引发了一部分人的忧虑,《元史》中就有相应记载,一部分蒙古贵族请求皇帝:“凡蒙古、色目人效汉法丁忧者,除其名。”然禁而不能止。所以在当年的十二月,皇帝便下诏:“蒙古、色目人愿丁父母忧者,听如旧制。”时距四月禁止丁忧的提议不过八月,可见华化在蒙元一代已经势同决水,一发而不能收。
  ①《辽史·天祚皇帝本纪》。
  ②从中世纪开始,中国的史学家就持有这种观点。如元代官修《辽史》中,就将西辽历史附于《天祚皇帝本纪》后。而近现代史学家也是如此,如《中国通史》中,蔡美彪先生就认为“正像南宋是南迁的北宋的继续一样,西辽也是辽朝的继续”。契丹史学家陈述先生也持这种见解。
  ③魏良弢:《西辽史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4页。
  ④陈垣:《西域人华化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⑤《元史·耶律楚材传》。
  ⑥⑦《元史·太宗本纪》。
  ⑧《元史·选举志》。
  ⑨陈智超:《<元西域人华化考>导读》,载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⑩《元史·赛典赤赡思丁传》。
  (11)《元史·忽术传》。

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马慧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