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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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陆上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 第三节 丝绸之路西段 一、宗主国与藩属国:元朝与伊利汗国

作者:马慧玥

  
  丝绸之路西段即新疆以西中亚到欧洲段。涉及范围较广,线路最长,途径中亚、南亚、西亚和欧洲等地。这些地区距离中原较远且路途艰难,往来于此路的,除了身负联络重任的官方使节外,就是商人与宗教人士。中原地区与南亚的往来,主要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与欧洲之间的大规模接触,也是通过海上往来。在本节中,将主要介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西亚地区的传播状况。
  早在张骞一通西域时,便已从大月氏国得知在西方有国名安息,此后西亚与中国交往频繁。西亚的商人与传教者不断从陆上、海上两条丝绸之路来到中国。据《高僧传》记载,东汉末年在中国传法的高僧安青,就是“安息国王正后之太子也”。在唐代,有一位名为李彦的大食人,在唐宣宗大中二年考取了进士,传为佳话。
  而在西亚地区,中国也颇负盛名。从汉代以来,波斯地区便是中国丝绸的主要市场和集散地。这也使得西亚统治者对于发展同中国关系非常重视。
  地缘以及文化上的差异,使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无论在方式的多样性,抑或是影响的深度与广度,都很有局限。
  一、宗主国与藩属国:元朝与伊利汗国
  中原与西亚远隔千山万水,尤其在交通不便的古代,这种距离不啻于天堑。相比于中亚,西亚对于中原王朝而言,行政上鞭长莫及,无法形成有效统治。在历史上,只有元朝时期,中国与西亚地区,形成了具有实质意义的宗主与属国关系。
  在蒙哥汗时期,成吉思汗之孙、拖雷第三子旭烈兀远征西亚,并建立了伊利汗国。该国领土东起阿姆河和印度河上游,西及伊拉克和小亚细亚大部分地区,南临波斯湾,北抵高加索山,都城为桃李寺,在今伊朗境内。旭烈兀与忽必烈统属蒙古政治势力中的拖雷系,且在权力争夺战中互相支持,感情深厚。相较其他汗国,伊利汗国与元朝关系更为密切。伊利汗国视元朝为宗主,其王统继承几乎都要经过元廷确认,汗王娶妃也要奏请元帝,并以得到赐婚为荣。伊利汗所用的印玺也是由元廷颁授,上书汉字“辅国安民之宝”、“王府定国理民之宝”字样,并加盖在他们的旨意及写给欧洲君主的信件上。两国的人员往来与经济往来也非常密切。也正因为两国之间存在着如此紧密的政治联系,伊利汗国的制度文化受中国影响良多。这些影响主要表观在:
  (一)驿站制度和牌符制度
  驿站制度和牌符制度在伊利汗国得到了普遍的推行。伊利汗国的驿站制度,包括置站、驿马、牌符凭验,都有着一套完整的措施。尤其是在合赞汗统治时期,对于驿站制度进行了改革。在全国的主要道路上每三程(约18公里)置一站,每站备马15匹;使臣需持有金印牌符方可乘驿;各边境长官则发给黑符,凭此传递军情紧急文书,并严禁任何人因私乘驿。伊利汗国以不同的牌符颁给各级将领和地方官员,以作为其权利和身份的凭证。现在波斯文中的“牌子”一词,就来自汉语。
  (二)仿行中国钞法
  伊利汗国仿行中国钞法就是另一例。伊利汗乞合都时期,由于其本人与臣下挥霍无度,伊利汗国宫廷遭遇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多桑蒙古史》载:
  “乞合都知滥用无节,其相欲博众人之欢,所给常逾所求,且好为善举,国库遂空,两年间撒都只罕致不得不举债五百万。当时全国之岁入共有一千六百万,通常岁出须七百万,余皆供非常岁出与乞合都赏赐之需。”①
  在这种情况下,正是资料中提到的丞相撒都只罕接受了门人的建议进言乞合都汗,实行中国钞法,力陈中国钞法可以解除国中财政窘境。时值元朝丞相孛罗奉元世祖之命出使伊利汗国。乞合都便向他质询了在中国钞法的实施情况。孛罗说:
  “纸钞是盖有皇印的纸,它代替铸币通行于整个中国,中国所用的硬币巴里失[银锭]便被送入国库。”②
  据此,大臣们怂恿乞合都,称“以钞代金之时,将不复再有贫民,货价大跌”,乞合都便开始在伊利汗国境内推行中国钞法。
  所谓中国钞法,是指在元朝时期在中国推行的纸钞制度。中国使用纸钞的历史从唐飞钱始。而到了北宋初,以交子、会子为名的纸钞制度逐渐发展起来。在南宋时期,已经出现了官方发行的会子,与银钱一样通行使用。与南宋南北对峙的金也学习对手的做法,在海陵王初年“复引钞法,遂制交钞,与钱并用”。然而无论宋或金,发行交钞只是一时权益,并未形成完备而有效的制度,纸钞制度真正的建立起来,还在元朝立国之后。对于元朝钞法与前代钞法的渊源关系,《元史》的评述简洁明了:
  “钞始于唐之飞钱、宋之交会、金之交钞。其法以物为母,钞为子,子母相权而行,即《周官》质剂之意也。元初仿唐、宋、金之法,有行用钞……”③
  在蒙哥汗时期,一些地区便自行发行纸钞。元朝初立,忽必烈便在即位当年七月,发行“元统”交钞。这种钞以丝为本,其与白银的比值为银五十两准元统丝钞一百两。同年十月,在元统丝钞继续推行的基础上,又发行了以银为本的中统元宝交钞,并在翌年榜行天下。到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两种交钞已经“物重钞轻”,是以改制至元交钞,而伊利汗国发行纸钞的1294年,是至元三十一年,伊利汗国所效法的,正是至元交钞。至元交钞面值“自二贯至五文,凡十有一等,与中统钞通行。每一贯文当中统钞五贯文。依中统之初,随路设立官库,贸易金银,平准钞法。”④
  元政府对于发行交钞态度审慎,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交钞行政管理体制。最初户部是行政主管部门,而后又设立专门的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又有宝钞总库、印造宝钞库、烧钞东西二库。在地方则有诸路平准行用库。为了保证交钞顺利流通,政府专门立法:“诸伪造宝钞,首谋起意,并雕板钞纸,收买颜料,书填字号,窝藏伪造,但同情者皆处死,仍没其家产。两邻知而不首者,杖七十七。坊[里]正、主首、社长失察觉,并巡捕军兵,各笞四十七。捕盗官及镇守巡捕军官各三十七。未获贼徒,依强盗立限缉捕。买使伪钞者,初犯杖一百七,再犯加徒一年,三犯科断流远。”
  与至元交钞相似的,伊利汗国的纸钞,则是“钞以纸制,其形长方,上有汉文数字。钞上两面皆著回教之词曰:‘上帝之外无他上帝。摩诃末是上帝之使徒。’钞下著亦怜镇朵儿只之名,盖诸博士所上乞合都之尊号也。钞中有圈,内著钞价,自半答剌黑木至十底那不等。下注禁令曰:‘世界之主在六三九(1294)年颁发此顺利之钞。有伪造者,并以妻子处死,财产籍没’。”⑤为了纸钞顺利发行,乞合都还命令在各州建立钞库,各库各有库使、书手,出纳员以及其他掾属。并仿效元朝允许纸钞倒换。
  1294年9月,纸钞开始在其制造地帖必力思城发行,同时发布命令不用者处死。人民迫于威吓,只能接受纸钞。然而出于敛财目的而罔顾经济规律的纸钞发行政策,却引发了该城的经济危机。在其发行几日之后,“市肆遂空,城中不复有物可买。人多迁徙”,城中居民不堪忍受,爆发了动乱。面对这样的形势,丞相撒都只罕也只能承认纸钞发行失败,在发行了两个月后,乞合都宣布废钞。然而发行纸钞已经因建造钞库,雇用掾属而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相似的钞法,分别在元与伊利汗国实施,却得到了不同的结果。相较有元一代发行纸钞“公私贵贱爱之如重宝,行之如流水”⑥的繁荣景象,伊利汗国纸钞的结局却是惨烈收场。究其原因有三:
  第一,历史基础。发行纸钞并非元朝创举。在元朝实施钞法之前,纸钞已经在中国通行许久,业已被中国普通民众所接受和认可。元朝政府在检点自唐以来纸钞发行使用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整合宋金前代的交钞资源,纸钞的发行几乎没有受到来自传统的阻力。反观伊利汗国则不具备发行纸钞的历史条件。在未发行前,纸钞已经受到了来自贵族的抵触。被称为“众异密中最明白道理”的失克秃儿就不幸言中了纸钞发行的结局:
  “纸钞将造成国中经济崩溃,给君王造成不幸,引起剌亦牙惕(农民)和军队中的骚动。”⑦
  而对于伊利汗国普通民众而言,纸钞甚至是闻所未闻。西亚地区一直以金银为货币。在乞合都以前,伊利汗国也是遵照阿拉伯传统使用金属货币。彼时在阿拉伯地区使用纸币,伊利汗国绝对是独一无二。加之乞合都以及撒都只罕的施政不得民心,使人民对纸钞普遍不信任,致使纸钞在流通中受到阻碍。
  第二,经济基础。纸钞在中国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汉唐以来,中国的商品经济不断发展,长安、洛阳、扬州都是古代经济史上最重要的商业中心。到了有元一代,中国更是空前强盛。庞大的疆域与发达的陆上与海上对外交通,不断扩展的海内外远程贸易,使金属货币不便携带的缺点凸显出来。纸钞轻便易携带,在商业贸易中具有金属纸币无法比拟的优势。所以在中国各地纸钞受到欢迎。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里对此大加赞赏:
  “大汗令这种纸币普遍流通于他所有的各王国、各省、各地,以及他权力所及的地方。无论何人,虽然自己以为怎样权要,都不敢冒死拒绝使用。事实上,他们都乐于用它,因为一个人不论到达大汗领域内的什么地方,他都发现纸币通用,可以拿来做货物买卖的媒介,有如纯金的货物那样。以区区一小块纸片,竟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商品。”⑧
  元朝成为第一个以纸币为唯一流通货币的王朝自然而然。
  而在伊利汗国则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相对于中国庞大而繁荣的帝国形象,波斯的经济基础却非常脆弱。在伊利汗国立国前,这块土地就饱受蒙古铁骑的摧残。蒙古人的攻城略地、大肆掠夺,使西亚的人口锐减,也极大地破坏了地区经济。建国后不断的对外战争,消耗了大量的钱财,而蒙古贵族对内的压榨与剥削则变本加厉。根据资料记载,“底万一般从国有土地上征收百分之六十的收获物……而且这种税额同样适应于伊斯兰法罕,在阿拉伯伊拉克税使征收收成的三分之一,底万征收三分之一,农民三分之一。”汗国的其他赋税也异常繁重。有人统计,在13、14世纪的伊利汗国档案中,共发现了45个税收名称术语,除去同义词外,人民普遍缴纳的税目至少不会少于20种。税率高,税目多,更重要的是税制不固定,是伊利汗国的税收特点。⑨以伊利汗国的经济状况,不具备实行纸钞的客观条件,也没有行钞法的主观需要。国民经济凋敝,乞合都不思与民休息反而改行新币制,只是劳民伤财,有百害而无一益,自然也不可能成功。
  第三,动机不良。元朝政府实行钞法,是为国计民生,元朝政府非常谨慎。对于不具备发行纸钞基础的地区,尊重当地的习俗,并不强行要求必须使用。例如在云南,便是以当地传统的贝钱作为流通货币。
  “丁亥,云南行省赛典赤,以改定云南诸路名号来上。又言云南贸易与中州不同,钞法实所未谙,莫若以交会、<贝八>子公私通行,庶为民便。”⑩
  而为了使物与钞之间保持平衡,元朝政府准备了充足的金银储备金。
  “(中统元年)诸路领钞,以金银为本,本至乃降新钞。”(11)
  “(中统二年)随路设立钞库,如发钞若干,随降银货,即同见银流转。据例到课银不以多寡,即装垛各库作本,使子母相权,准平物价,钞有多少,银本常亏不欠。”(12)
  正是这样的态度与做法,使得纸钞发行之初,民众皆信赖纸钞,愿意在流通中使用纸钞。
  反观伊利汗国,乞合都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实行钞法,全为收敛民财,挽救伊利汗国的财政危机。自乞合都继承汗位以来,便大肆封赏,史评自窝阔台以来,厚赐臣下无有逾此蒙古汗者。不仅伊利汗国诸汗经营累积下来的财富,连国库中的现金也被他赏赐罄尽,以至于整个宫廷不得不举债度日。丞相与近臣对中国钞法的褒奖中,最打动他的,不过是“依其法(中国钞法)可使全国之现金皆归汗有”,不仅可以解决缓解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更可以满足其挥霍的欲望。这表现在发行纸钞时,不顾全无本金的状况、滥发纸钞,用严重违背市场规律的手段来填补财政漏洞,只能落得失败的下场。
  虽然乞合都发行纸钞失败,但是其对于西亚地区的文化却发生了影响,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这是西亚人第一次认识和体验中国的纸币制度,并使伊朗成为中国之后最早使用纸钞的国家之一,今天的波斯语中仍保留着“钞”字。
  ①[瑞典]多桑:《多桑蒙古史》(下),冯承钧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37页。
  ②[波斯]拉施特主编:《史集》,余大钧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27页。
  ③④《元史·食货志》。
  ⑤[瑞典]多桑:《多桑蒙古史》(下),冯承钧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38页。
  ⑥《紫山大全集》卷二十二《宝钞法》,转引自周良宵、顾菊英:《元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422页。
  ⑦[波斯]拉施特主编:《史集》,余大钧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27页。
  ⑧《马可波罗游记》。
  ⑨徐良利:《论伊利汗国乞合都汗仿中国元朝行钞法》,《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4期。
  ⑩《元史·世祖纪》。
  (11)《续文献通考》卷九《钱币三》。
  (12)《秋澜集·中堂事记》。

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马慧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