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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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陆上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 第三节 丝绸之路西段 二、西亚移民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

作者:马慧玥

     
  随着西亚关于中国信息的丰富,更多的人对中国的清明和富庶心向往之。西亚移民在唐宋时代已成司空见惯。所以在唐代法律中,有着“化外人相犯”的律条。而到了元朝时期,西亚移民形成了一股巨大的浪潮,人数之多,影响之广,远非前代可及,更在中国形成了一个新的少数民族——回族。蒙古帝国建立之初,便有人从西亚移民到中国的家族,其家族华化至深,颇有钟鼎世家风范。
  《元史·儒学传》中就记载了这样的家庭:
  “赡思,字得之,其先大食国人。国既内附,大父鲁坤,乃东迁丰州。太宗时,以材授真定、济南等路监榷课税使,因家真定。父斡直,始从儒先生问学,轻财重义,不干仕进。赡思生九岁,日记古经传至千言。比弱冠,以所业就正于翰林学士承旨王思廉之门,由是博极群籍,汪洋茂衍,见诸践履,皆笃实之学,故其年虽少,已为乡邦所推重。延祐初,诏以科第取士,有劝其就试者,赡思笑而不应……天历三年,召入为应奉翰林文字,赐对奎章阁,文宗问曰:‘卿有所著述否?’明日,进所著《帝王心法》,文宗称善。诏预修《经世大典》,以论议不合求去,命奎章阁侍书学士虞集谕留之,赡思坚以母老辞,遂赐币遣之。复命集传旨曰:‘卿且暂还,行召卿矣。’至顺四年,除国子博士,丁内艰,不赴。”
  元朝时期,诸如此类的移民家族颇多。然而多是从中国边疆以及中亚地区内迁的家族。然而西亚大食山高水远,观赡思所言所行,纯为儒家气度,三代便有如此风范,难怪陈垣先生给予“可异”的评价。①
  ①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7页。

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马慧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