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西域屯垦开发与社会生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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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一节 唐朝西域屯田兴盛的背景:一、唐初经济发展为经略西域奠定物质基础

作者:张安福,郭宁
 

 

    第二章 唐代西域屯垦与开发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繁荣昌盛的时期,其繁荣的经济和发达的文化为唐政府在西域进行屯垦与开发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文化基础。在汉代以来西域屯垦的基础上,唐朝在西域的屯垦与开发卓有成效,使安西、北庭都护府统辖的广大区域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农业、商业和手工业水平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唐代对西域的屯垦与开发,极大地拓展了唐王朝的疆域,保障了丝绸之路的畅通,使大唐文明享誉四海,商贸活动辐射亚欧。
   第一节 唐朝西域屯田兴盛的背景
   唐王朝屯田西域,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唐朝经济发展为经略西域奠定了物质基础,消除西北边疆威胁成为唐朝经营西域的外在动力,而稳定有序的西域行政体制建设则为屯垦开发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一、唐初经济发展为经略西域奠定物质基础
   西域地域悬远,战事一起,常“使天下飞刍挽粟,起于黄、腄、琅琊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一旦”①,转运之费十分浩繁,经略西域需要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而从先秦以来的“欲富国者务广其地,欲强兵者务富其民”②的思想一直成为历代统治者追求的目标,唐代更甚于此,唐太宗被各民族尊奉为“天可汗”的实例就生动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唐代统治者的雄才大略,以及在良好政策下形成的强大国家实力,是唐朝进行西域屯垦的物质前提。
   唐太宗、高宗时期,为实现国富民强,积极制定和推行均田制、租庸调制和府兵制度。唐代的均田制,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拥有土地,目的是“使土不旷功,民罔游力。雄擅之家,不独膏腴之美;单陋之夫,亦有顷亩之分”③。因此,唐代的均田制规定:
   凡给田之制有差:丁男、中男以一顷;老男、笃疾、废疾以四十亩;寡妻妾以三十亩,若为户者则减丁之半。凡田分为二等:一曰永业,一曰口分。丁之田二为永业,八为口分。……凡授田先课后不课,先贫后富,先无后少。④
   与此同时,唐朝政府也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赋役制度,承担的赋役主要有租、调,如果不去服役也可以纳庸代役:
   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杂徭。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皆书印焉。凡丁岁役两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凡水、旱、虫、霜为灾害,则有分数:十分损四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租、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⑤
   由于唐初实行了保障农民拥有一定土地的均田制和较低税率的租调制,农业经济开始恢复和发展。《资治通鉴》认为贞观年间是:“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斗米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⑥开元十三年(725),玄宗东封泰山的时候,“青、齐米斗五钱”⑦:
   至十三年封泰山,米斗至十三文,青、齐穀斗至五文。自后天下无贵物,两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绢一疋二百一十二文。东至宋、汴,西至岐州,夹路列店肆待客,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谓之驿驴。南诣荆、襄,北至太原、范阳,西至蜀川、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远適数千里,不持寸刃。二十年,户七百八十六万一千二百三十六,口四千五百四十三万一千二百六十五。⑧
   山东地区的发展是唐朝经济全面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缩影。诗人杜甫也对唐代开元盛世的景象进行了总结:“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⑨
   富其民,为强其兵奠定了基础。在唐初的府兵制时期,虽然府兵本身免除课役,但是在其服役期间,军资、衣装、轻武器(弓箭、横刀等)和上番赴役途中的粮食,均须自备,而唐初经济的发展,为府兵制顺利实施奠定了物质基础。唐朝对陇右、西域地区始终持主动、进取、开拓、镇守的主导策略,并且在灭高昌之后实行郡县管理,在西域东部站稳脚跟。然后,唐政府在此积极进行屯垦,保障军事后勤供应,由此经略天山南北,直至中亚的咸海地区。因此,统治者的雄才大略使得唐朝国富兵强,为太宗、高宗、武周、玄宗等屯垦西域、经略西北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① 《史记》卷一百一十二,主父偃传。
   ② 《史记》卷七十,张仪列传。
   ③ 《魏书》卷五十三,李孝伯附安世传。
   ④⑤ 《唐六典》卷第三,户部尚书。
   ⑥ 《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五。
   ⑦ 《旧唐书》卷八,玄宗纪。
   ⑧ 《通典》卷第七,历代盛衰人口。
   ⑨ 《读杜心解》卷二,七古·忆昔二首。

 

  唐代的西域屯垦开发与社会生活研究/张安福,郭宁等著.—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