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土地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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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封田制和驿封田顷亩估计

作者:王晶 金璨璨


  《通典》卷2《食货二·田制下》(《册府元龟》卷495《邦计部·田制门》同)略云:
  大唐开元二十五年令:诸驿封田,皆随近给。每马一匹,给地四十亩。若驿侧有牧马之处,匹各减五亩。其传送(《册府元龟》作递,是)马,每匹给田二十亩。
  《唐六典》卷5“兵部驾部郎中员外郎”条略云:
  凡三十里一驿。天下凡一千六百三十有九所(《旧唐书》卷43《职官志》,《新唐书》卷46《百官志》同)。
  二百六十所水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陆驿,八十六所水陆相兼。量驿之闲要,以定其马数。都亭七十五匹,诸道之第一等减都亭之十五,第二第三皆以十五为差,第四减十二,第五减六,第六减四。其马官给。有山阪险峻之处及江南岭南暑湿不宜大马处,兼置蜀马。
  据上引,将驿的等级及其所有马下列表如下:
  在1297所陆驿中,7个等级各占的数量无从考知,今姑且皆按第三等驿计算,一所驿有马30匹,则1297所驿共有马38410匹;驿马一匹给地40亩,传递马一匹给地20亩,今皆按每匹马给地30亩计,共给地1152300亩,即11523顷。水陆兼驿86所,按43所三等陆驿计算,共给地387顷,两项合计,驿封田为11903顷。

唐代土地制度研究: 以敦煌吐鲁番田制文书为中心/王永兴著.-兰州: 兰州大学出版社,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