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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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出土唐安西官府事目考释

作者:刘安志


  20世纪初,日本大谷探险队在我国新疆库车地区发掘获取若干纸质文书,其中都勒都尔·阿护尔遗址出土的汉文书就有数十件,大部载于日本小田义久教授主编的《大谷文书集成》(壹),编号为1503—1538。①其中1508号与1538号两件文书性质类同,笔者曾怀疑二者属同一案卷,但1538号文书无图版,无法比照。后蒙导师陈国灿教授写信向日本池田温先生求教,承池田温先生厚爱,惠寄了该件文书的复印照片以及他早年对二片文书进行拼合的录文,始知两件文书原为一件。对池田温先生及时的教示,我们由衷地感谢。今将其释文转录并略作考释如下:
  (前缺)
  1 ……□真状为充捉□□□……
  2 ……□□□无纳请不入破事。
  3……状为请宴设蒲桃酒价值事。
  4 ……为请过所事。
  5 ……为被停粮事。
  6□海宾状为大井馆步硙一具不堪迴□事。
  7一为请漆器什物等事。
  8范恒恭状……
  (后缺)
  从文书中所反映的“入破”、“宴设”、“请过所”、“停粮”等记载看,许多是唐代才出现的用语,而且也只能是唐政权对龟兹地区实现统治之后才有可能出现,因此,其属唐代文书无疑。文书虽残缺严重,但从行文看,皆是条列“某某人状为某某事”,这与敦煌、吐鲁番出土的唐代官府事目文书类同,如吐鲁番阿斯塔那193号墓所出《唐天宝某载(751—756)文书事目历》记云:
  1八日
  2 天山县申……
  3 高昌县中为丞严奉景……
  4九日
  5 天山军牒为仓曹康慎徽天十考事,付
  6 兵李惟贵状为患请〇茣茱萸等药。
  7六日兵袁昌运碟为患请药……
  8 虞候状为典麹承训今月七日发……
  9 其月十一日判典麹承训虞候状报患损发遣讫,具录牒上节度使。
  10 录事宋威德牒为差往武威请诸官料钱事。
  11(上残)差府使白忠讫,依前勒行,仍碟宋威德知。
  (后缺)②
  该文书所登事目多用“状”、“牒”等字,按《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条载:“凡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以正邦理,以宣邦教。凡上之所以逮下,其制有六,曰:制、敕、册、令、教、符……凡下之所以达上,其制亦有六,曰:表、状、笺、启、牒、辞。”知唐代对官府文书的使用都有详细的制度规定,上级对下级用“制、敕、册、令、教、符”等文书格式,下级对上级则用“表、状、笺、启、牒、辞”等文书格式。上列文书多记“某某人状为某某事”,很显然,皆属下达上之官府文书,是某官府对各地下属机构或人员来文的一个总目汇编。因此,可以肯定,该文书当属唐龟兹地区某机构的事目历。
  都勒都尔·阿护尔遗址,据王炳华先生考察认定为唐代的柘厥关,地址在今玉其吐尔。③这一判断颇合情理。但文书似乎并非柘厥关机构的事目。据《唐六典》卷三〇《三府督护州县官吏》载关令职掌云:“关令掌禁末游,伺奸匿。凡行人车马出人往来,必据过所以勘之。”又《唐会要》卷八六《关市》:“关为洁暴之所。”可见,关只在于禁防,不理民事。而该事目历中之“清宴设蒲桃酒价值”、“请过所”、“请漆器什物”等事,均超出关的职责范围。由此可知,该事目不可能是柘厥关机构的文书。
  如所周知,唐王朝在龟兹设置龟兹都督府后,以其王白素稽为都督,统其众。④龟兹都督府下辖有九州,见诸史籍有姑墨、乌垒、温肃、蔚头等州,余失载。⑤州下建制如何?不详。《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羁糜州”条云:
  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及,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
  同书卷“西域都督府州”条注称:“龙朔元年(661),以陇州南由令王名远为吐火罗道置州县使,自于阗以西,波斯以东,凡十六国,以其王都为都督府,以其属部为州县。凡州八十八,县百一十,军、府二十六。”既然于阗以西的西域各国有都督府、州、县的建制,那么,唐直接统治下的龟兹都督府,其下想必也有县的建制。
  继大谷探险队之后,法国伯希和氏1907年又在都勒都尔·阿护尔遗址发掘,获汉文及少数民族语言文书若干。⑥结合二者所获汉文文书分析,可以知道,唐在拓厥关附近有坊、村等基层建制。坊有“怀口坊”⑦、“安仁坊”⑧、“和众坊”⑨等;村有“东王子村”⑩、“西王子村”(11)、“南萨波村”(12)、“西萨波村”(13)、“僧厄黎村”(14)、“伊禄梅村”(15)、“南界双渠村”(16)等。荣新江先生在《关于唐宋时期中原文化对于阗影响的几个问题》(17)一文中,论述了于阗都督府下的乡里村坊制,指出于阗村名一般均是胡语的音写,而里坊名则均可用汉文加以解释,如“安仁”当取《论语·里仁第四》“仁者安仁,智者利仁”之意。龟兹的坊名与于阗颇相类似,而村名则多以方位而定,有自己的特色。按唐“在邑居者为坊”的规定,在柘厥关附近必有城之建筑。又伯希和所获第92号文书《付米帐》中有“席明府”一称,(18)而“唐人呼县令为明府”,(19)据此,则柘厥关附近似有县的建制,“席明府”或许就是对该县县令席某人之尊称。然而,敦煌所出《唐天宝年间地志残卷》明确记载:“安西……无县,管蕃府四。”(20)库车出土汉文文书中,亦未见有县令、丞、尉等职名的出现。因此可见,安西都护府辖下并无县的建置。日本学者荒川正晴先生在研究安西都护府属羁縻都督府下的建制时,认为一个羁縻都督府下设有多个蕃州,每个州由若干城邑组成,城内有坊,城外有乡、村。在这种羁縻都督府里,没有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县或里设置的形迹。(21)这一见解值得重视。龟兹都督府下辖的城,或即相当于中原内地的县,故亦有“明府”之称。
  上揭事目历4行记有“请过所事”一目,据吐鲁番所出《唐开元二十一年(733)西州都督府案卷为勘给过所事》记载,“安西镇满放归兵”孟怀福与“安西给过所放还京人”王奉仙从安西(龟兹)来西州,都持有安西都护府颁给的过所,(22)表明安西都护府负责颁发过所。而百姓请过所,须先向所在县府具碟申请,然后由县司向州或都督府请给,吐鲁番所出有关过所文书即证明了此点。(23)由此看来,本文书很有可能就是拓厥关附近某城所登记的事目历。文书内容多涉及当地民间的经济生活,同时也反映出社会秩序还比较稳定,这种状况,在安西更多地出现在唐开元至大历年间。
  事目历3行有“某某状为请宴设蒲桃酒价值事”之目,其中“宴设”一词,又见于敦煌吐鲁番文书,如大谷文书《唐开元十九年(731)正月至三月西州天山县到来符帖目》所记“仓曹符:为宴设及公廨田、葡不高价抑百姓佃食讫申事”;(24)沙州则称“宴设厨”,(25)归义军时期称“宴设司”,其职责是负责招待,(26)而且在军、州一级才有设置。(27)因此,龟兹出现的“宴设”当是安西都护府的招待机构。文书中出现的这一事目,可能是指安西府的“宴设”机构在柘厥关附近购买葡萄酒,钱未支付,百姓或有关人员乃上状当地有关部门或机构,请求偿付。这反映了安西府与当地县司之间的上下隶属关系,也揭示了拓厥关附近是一经济繁荣地区。
  事目历6行、7行记“□海宾”状上两事,一为“大井馆步硙一具不堪迴□事”,据池田温先生惠寄之复印照片,所缺字当为“造”字,按唐代“迴造”一词,用指“回变”、“折变”、“折纳”等意。(28)推测状文是申说大井馆的一具步硙已坏,不能再继续使用,而请求上司处理;另一为“请漆器什物等事”,表明馆内物资由官府统一调配。据此,知“□海宾”当为大井馆的负责人员,而且馆内设施齐全,有自己的粮食加工工具——步硙。“大井馆”一名,不见史载,推测其离柘厥关不太远,或许就在当城的辖境内。据《新唐书·地理志》载,龟兹境内往西有“济浊馆”和“谒者馆”。(29)20世纪80年代初,考古工作者在阿克苏与托库孜萨赖古城之间,发现不少古代馆驿遗址,根据这些遗址的地理位置,推论都埃梯木遗址,即“济浊馆”之所在,穷梯木遗址,即“谒者馆”之所在。(30)另外,著名诗人岑参在《安西馆中思长安》一诗中,还提及“安西馆”一名。(31)不知具体位于何处?大谷探险队在库车获得一件有关安西馆驿的文书,今录如下:
  1……所 状上
  2……四馆要木柚尿钵四牧。
  3……右件等馆各要上件尿钵,伏望支给,请处分。
  4……状 如 前, 谨 牒。
  (后缺)(32)
  本件缺纪年,是某所为四馆申请木柚尿钵的状文,状上之机构,推测有可能是节府管物资的支度使。因文书残损,不知该所为何所?四馆亦缺馆名,前所论列之大井、安西等馆或许与此有关。此外,大谷探险队还在库车获得一件反映安西烽、馆内容的残文书,其内容如下:
  (前缺)
  1……装,又蒙安置职掌,敬元种
  2……日,烽馆之人,具悉知委。先已
  3……烽子东西,交不自由,□□形体
  4……闭其体…………君子急告
  5……今欲雇一人代役,暂向碛□□
  6……请乞商量听裁。谨状。
  7……状
  8……年二月 日烽子阎敬元状上
  (后缺)(33)
  该文书残损严重,无法卒读,且缺纪年。2行“烽馆之人,具悉知委”,烽与馆的联称,反映在安西地区,有些烽是与馆驿连建在一起的。此件文书是烽子阎敬元于某年五月申上的状文,大意是申说烽上某人因病,欲雇一人代役,请求上司裁断。这一残片还表明当时驻防烽、馆之人多为汉人,反映了当地统治机构对基层防务的重视,而且以安西都护府为首的各级统治机构也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这对保障龟兹境内交通的畅通,保证当地的安全,有相当的积极作用。
  总之,库车出土的这件事目文书一定程度地揭示了唐王朝在龟兹地区进行有效统治的诸多信息。从文书的格式及用语看,反映了唐制在龟兹的推行;文书的内容也局部地透露了当地的一些政治、经济生活状况,这对认识和了解唐安西都护府在龟兹的统治和管理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其价值不容忽视。
  (本文原载《西域研究》1997年第4期,收入本书时,略有修订)
  ①[日]小田义久主编:《大谷文书集成》(壹),第71—79页。以下引大谷文书俱见此书,不另注。
  ②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图文本)第四册,第241页。
  ③王炳华:《唐安西柘厥关故址并有关问题研究》,《西北史地》1987年第3期。
  ④《册府元龟》卷九九一《外臣部·备御四》,第11642页。
  ⑤《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七下》,第1135、1149—1150页。
  ⑥参见王炳华:《唐安西拓厥关故址并有关问题研究》,《西北史地》1987年第3期。
  ⑦伯D.A93号,转录自张广达:《唐灭高昌国后的西州形势》,载氏著:《西域史地丛稿初编》,第151—152页。以下引伯希和所获文书俱录自该文,不另注。
  ⑧见上揭张广达先生文。
  ⑨伯D.A134号,大谷1512号。
  ⑩大谷8062号,见[日]香川默识编:《西域考古图谱》下卷《史料类》(一六)。
  (11)伯D.A95号,又见大谷8062号。
  (12)伯D.A12号。
  (13)同上。
  (14)大谷1514号。
  (15)伯D.A121号。
  (16)大谷8044号,见《西域考古图谱》下卷《史料类》(一〇)。
  (17)荣新江:《关于唐宋时期中原文化对于阗影响的几个问题》,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国学研究》第一卷。
  (18)伯D.A92号。
  (19)《资治通鉴》卷二〇四永昌元年(689)九月条胡三省注,第6460页。
  (20)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第57页。
  (21)[日]荒川正晴:《クチヤ出土<孔目司文书>考》,载日本《古代文化》第49卷第3号,1997年,145—162页。
  (22)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图文本)第四册,第282—284、292—293页。
  (23)如《唐开元二十一年(733)西州都督府案卷为勘给过所事》中所载的《高昌县为申麹嘉琰请过所所由具状上事》,即反映了百姓先向所在县司县牒申请的这一事实。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图文本)第四册,第286—287页。
  (24)[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第360页。
  (25)伯2626、2862号文书背面《唐天宝年代敦煌郡会计煤》第81行记有“宴设厨”三字,参见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第475页。
  (26)刘俊文、牛来颖:《敦煌吐鲁番文书所见宴设司》,[日]砺波护主编:《中国中世纪的文物》,第643—660页。
  (27)《册府元龟》卷四二《帝王部·仁慈》载开元十一年(723)十一月诏云:“自今以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牛马驴肉;其王公已下,及天下诸州、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第479页)由此知,宴设仅限于诸州、诸军一级才有设置。
  (28)参见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92页。
  (29)《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七下》,第1150页。
  (30)参见柳晋文:《巴楚——柯坪古丝道调查——兼述“济浊馆”、“谒者馆”之地望》,《新疆文物》1985年第1期,第17—19页。
  (31)《全唐诗》第六册,中华书局,1960年,第2045页。
  (32)《西域考古图谱》下卷《史料类》(九)。
  (33)《西域考古图谱》下卷《史料类》(一八)。

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刘安志著.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