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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拓夫
 

  贾拓夫(1912~1967)原名贾耀祖,曾用名贾元、拓夫、红光、虹光、关烽、绍先,字孝先。陕西神木人。1926年考入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先后任团神木县第一高小支部书记、绥德县学联主席。大革命失败后,领导学生开展反对反动校长取消学生会的斗争。1928年2月,学生们正在罢课,校方勾结驻军包围学校,强行解散学生会,并开除贾等的学籍。同年4月,贾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共党员,任共青团陕北特委组织负责人。同年秋,在米脂筹备召开共青团陕北第二次代表大会时被敌逮捕,因无证据获释。12月代理团陕北特委书记。
  1929年冬后,贾被任命为共青团陕西临时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兼团西安市委书记,来到西安。1931年秋冬,他以中共陕西省委特派员身份,前往陕南整顿党团组织,并任中共陕南特委书记,曾发动群众抓捕并公审吸食、贩卖鸦片的国民党城固县党部主任委员,鼓舞了陕南人民的斗志。1932年,为组织学生开展反对戴季陶的斗争,他被调回西安。8月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常委,负责宣传工作。1933年初,被派往渭北指导工作,在三原、富平、蒲城、耀县等地领导建立了八九十人的渭北游击队。红二十六军南下失败后,根据省委指示,他把渭北游击队组建为红二十六军第四团。6月奉调回西安参与筹划十七路军王泰吉骑兵团的起义工作。7月28日出席中共陕西省委在西安骡马市福盛楼饭店召开的会议,会场被国民党军警包围。省委主要负责人袁岳栋、杜衡刚出门即被捕,贾机智地从饭店后门逃脱,立即通知省委、省军委其他负责人迅速转移,并在西门里白鹭湾召开党团活动分子会议,布置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斗争方法;疏散了可能暴露的领导干部,使中共陕西地方组织和红军游击队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白鹭湾会后,贾去北平向中共中央派驻北方代表汇报陕西情况,然后去上海为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写下了《红二十六军南下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陕西省委工作情况及其破坏情况的报告》,即奉命去中央苏区。1934年1月在瑞金先后出席了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华苏维埃二大。在苏维埃二大会议上,被选为中华苏维埃政府中央执委会候补执委。会后留瑞金,协助陈云做白区工作;6月任中革军委总政治部破坏部部长;10月随中央红军长征,遵义会议后任总政白区工作部部长。1935年7月,长征红军抵达黑水、芦花时,成立筹粮机构,贾是芦花城的筹粮委员之一,带领红军战士到藏区筹粮熬盐。9月,毛泽东从部队缴获的国民党报纸上,发现陕北有红军和根据地的消息报道,多次找贾询问陕北情况。他详细汇报了中共陕北组织、陕北红军以及根据地的情况,对中共中央确定把中国革命的大本营安放在陕北起了很大作用。
  10月19日,中共中央率红一方面军胜利到达陕北吴起镇。贾受中央委派,带领先遣队和一部电台,去找陕北的红军和中共组织。10月24日在甘泉下寺湾找到红十五军团政委程子华及中共陕甘晋省委副书记郭洪涛,立即电告中央。11月2日,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等中央和红一方面军领导同志到达下寺湾。11月6日红一方面军和陕北红军胜利会师于甘泉县象鼻子湾。
  中共中央一到陕北,就得知在“左”倾机会主义错误指导下进行的“肃反”,将刘志丹等一大批坚持正确路线的同志逮捕入狱,立即派贾和王首道等去接管执行“左”倾错误的保卫局。他们按照中央的指示,经过调查研究,弄清了事实真相,向中央写出了平反报告。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肯定了平反报告,立即释放了被错捕的刘志丹等一大批干部,并恢复了他们的领导职务。
  此后,贾历任中共陕北省委宣传部部长,中共关中特委、三边特委书记。1936年西安事变后,贾作为中共代表之一,随周恩来到西安。12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决定重建中共陕西省委,贾被任命为省委书记。当时,省委工作的重点是恢复和发展各级地下组织;继续开展同东北军、西北军的统一战线工作;广泛动员三秦儿女参加抗日救亡运动。经过一年多时间,中共陕西地方组织发展到50多个县,国统区的党员人数从1937年初的1000多人发展到1938年的8000多人,还在社会各界上层人士和东北军、十七路军等国民党军队中建立、发展了中共组织。
  1938年11月,中共中央设立西北工作委员会,主持陕甘宁边区以外的西北各省党的秘密工作。贾被调回延安,任西北工委委员。1941年5月,中共中央西北工委与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贾任西北局候补委员、民运部部长、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和调查局第四分局局长。1942年8月以后任西北局委员、宣传部部长、友军工作委员会主任。1943年1月西北局高干会议闭幕后,他又被任命为西北局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仍是宣传部部长。不久,中共中央又让他兼任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政委和边区银行政委。这期间,他主持编写过抗战中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绥远五本资料书,主持起草过《回回民族问题提纲》《蒙古民族问题提纲》,为中共中央了解西北各省概况、制定正确的策略方针做出了重要贡献。西北局高干会后,贾把相当的精力转到财经工作方面,协助西北财经办事处主任贺龙等贯彻中共中央“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使边区很快渡过了经济难关,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和后来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抗日战争胜利后,贾仍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陈云调东北工作后,接任西北财经办事处主任。1947年春,蒋介石、胡宗南调重兵进攻延安。中共中央西北局成立后方工委,贾为五委员之一,随西北局和边区政府转战陕北,负责战时的财政经济工作。1948年4月延安光复后,西北局和边区政府回驻延安,贾于同年7月担任西北局的西北财经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边区政府的西北财经分会副主任。12月,他和主任贺龙发布通令,宣布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于1949年1月1日起发行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券。1949年3月任西北局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同月,西北局成立接收西安准备委员会,贾被任命为主任,主持制订了各系统、各行业的具体接收方案,迎接解放大军解放西安。
  1949年5月西安解放后,贾任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继续担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还是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财经委员会主任、副主任。1950年6月出席西北总工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被选为西北总工会主席。1952年8月调北京,历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轻工业部部长、第四办公室主任。1956年出席中共八大,被选为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翌年担任国务院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958年再任国家计委副主任。他在编制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在确定发展速度和制定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问题上直接参与决策;对私营工商业和城乡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都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1959年8月庐山会议后,贾被视为一贯严重右倾受到批判,最后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销一切职务,下放基层工作。1960年,到抚顺发电厂任厂长。1962年,调中央党校学习。两年后,又被分配到首都钢铁公司担任副经理。“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诬陷和迫害,1967年5月7日在北京逝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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