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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李鼎铭合作共事的回忆
李维汉

  七七事变以前,蒋介石对于我们党中央提出的和平、民主、抗战三项要求,被迫接受了和平、抗战两项,却拒绝实行民主政治。我们党为了贯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团结各阶层人民和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抗日,推进全国的政治民主化,加速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主动在陕甘宁边区建立了团结一切抗日阶层的民主政权。一九四〇年三月六日,党中央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党内指示,进一步提出了在各抗日根据地建立“三三制”政权(即在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中间派占三分之一)的任务,明确规定:“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陕甘宁边区执行了中央的指示,在党中央和西北局的直接领导下,基本上完成了这个建设抗日民主政权的光荣任务。
  ……
  在“三三制”政权中,我们必须不是以党员数量和强制办法,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党员的模范工作,去团结和争取党外人士尤其中间分子,既要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保证党的领导权,又要使他们有职有权,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二者是不可分离的。一般说,三分之一的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容易接受党的政策领导,主要是三分之一的中间分子,即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其代表人物有李鼎铭(边区政府副主席)、贺连城(边区政府委员会委员,教育厅副厅长)、霍子乐(边区政府委员会委员,建设厅副厅长)、安文钦(边区参议会副议长)等。由于一,阶级利益和历史关系,他们和党存在一定距离;二,汉奸、特务、反革命按其“利用三三制,破坏三三制”的方针,经常挑拨离间,如造谣说“安副议长被罚款五十万元,李副主席被撤职”等。我们用两方面事实揭露了敌人的阴谋,表达了我们的诚意,巩固和发展了“三三制”政权。第一,政治上,我们坚决贯彻了“三三制”统一战线政权的政治基础即《陕甘宁边区政府施政纲领》。边区政府几年来的工作完全说明了这一点。第一,组织上,我们坚决保证了参加政权工作的党外人士职权,务使他们有职有权,有充分机会行使他们的法定职权。在这个问题上,林伯渠做了许多工作,我和李景林、常黎夫也做了不少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1.民主合作。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毛泽东在第二届边区参议会上说过:“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我们执行了这个指示。
  在一个时期内,我们和这些中间人士的关系,一度搞得不十分好,把李鼎铭当客人待,形式上客客气气,事实上对他的职权并不尊重。而他对是否有职有权,则非常重视。我在任秘书长以后大约半年时间内,就在若干情况上发现了他的消极和不满态度。其一,他在政务会议上,不论是否当会议主席,总是很少发言。有时林伯渠问:“李鼎老有什么意见?”他总答复:“俺没有意见。”其二,有时政府行文,他不划行。其三,他同柳湜、贺连城、霍子乐等非党人士之间,和同共产党员负责人之间,亲疏不同。这三种情况,都表示党内外关系不好。我将这些情况同林伯渠讲了,林伯渠也有所感觉。经商量之后,林伯渠同意我采取下述方式去同李鼎铭开门见山、开诚布公地谈谈。某个晚上,我就专去会见李鼎铭,我说:“鼎老,我这秘书长不能当了,我要辞职了。”他问:“为什么?”我说:“好多事情,副主席不吭气,我这秘书长怎么当?!”我这样一说,把他头脑里积蓄已久的意见挑动了。他打起精神,与我谈了很久很久。他说:“我原本不愿出来做事的,是受到毛主席在参议会上的演说的感动才出来的,在党外人士有职有权的鼓励下出来的。任职后,政府开会要我主持时,只临时给我一个条子,什么都不跟我谈,我怎么办?政府下达命令、指示,要我划行,有的内容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怎么办?现在同级把我当客人,下级把我当傀儡。党上有包办,政府不能决定政策。我这个副主席也不想干了。”我完全意识到,他确实把心里话说了。回来我就和林伯渠商量,也报告了党组。我说,党组当今应该尊重党外人士的职权,设法打破这种不正常局面。党组随即商定了几个改进措施:一、要各厅、处、院轮流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参议会副议长汇报工作,我也参加;二、每次政务会议前,由有关单位的党员领导人向他汇报会议内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取得他的同意才开会,不同意便缓期开会,进行协商;三、某些不需要经过政务会议通过,而要由副主席副署下达的文件,必须由主管负责人先向他说明内容,取得同意,然后办理划行手续;四、平日多接近,多谈心,多交换意见。一句话,要同党外人士民主相处。这样做,李鼎铭很高兴,态度完全变了。不作客人,而作主人了。不讲“你们党上”,而讲“我们团体”了。有一次财政厅长南汉宸汇报边币发行数量时,他马上以主人翁的姿态关照说:“这要绝对保密,不要让其他的人也知道。”多大的变化呀!以后中外记者团来延安,一个英国记者要求同李鼎铭副主席谈话,我们给他配备了翻译,就让他自己找去了。他在谈话间问李鼎铭:“你是不是有职有权?”李鼎铭爽朗地笑着回答说:“我有职有权”这位英国记者事后对我说:“李鼎铭副主席真正有职有权,他在回答我的问题时,面笑心也笑了。”安文钦本来是比较右的,但他在外国记者面前,也为边区说话,痛骂国民党。后来向毛泽东汇报时,我说这些党外人士同中外记者谈话,都有一个“边区立场”,这是一个很好的局面。毛泽东听了很高兴,说延安的“三三制”搞得好。    
  一九四五年一月,边区政府动员检查工作。我采取个别谈心或二、三人座谈方式,征求和听取几个主要党外人士的意见。在此期间,我和李鼎铭有过多次谈心,和贺连城、霍子乐等也有过多次谈心。他们的意见,有正确的,确属我们工作中的缺点;有不正确的,有的是成见,有的是误会。当时我感到他们提的意见有两点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其一,认为党外人士有职无权。李鼎铭曾经有过这种意见,已如前述。霍子乐、柳湜也有这种意见。霍说:“高厅长未病时,计划、指示由他自己搞好,就可拿出来。他病了,我们搞的就得酝酿酝酿。我们难说话,说话就可能对立起来。”柳说:“我的命令,下面总是推延不执行,大概是要等支部内商量。”其二,认为非党员受歧视。柳湜说:“共产党员对党外人士歧视,看不起他们。”贺连城说:“主客之分不对,党外人士以客人自居,视党人为主人,不对。党人以主人自居,视党外人士为客人,也不对。这鸿沟之存在,共产党人要负主要责任。”“绥米来的知识分子,民政厅分配工作要他们填志愿表,但填教育的,派去工厂;填工厂的,派去搞教育。有个青年跑去质问:‘你们党员提要求,都解决了,非党员为什么不解决?’回答的同志说:‘你为啥不加入组织’?”其他还有对保安工作的意见。林伯渠知道了对他们说,大家的事,要大家负责才能办好。无论对什么事,有什么意见,都可以说也应该说。发生争论,也是民主政治中的健康现象。以后希望常谈心,可以会上谈,更可以个别谈。大家表示同意。  
  一九四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三十日,林伯渠和我先是向西北局,然后向毛泽东、朱德和任弼时汇报了边区政府检查工作中党外人士的意见。西北局同意李鼎铭等所提意见是好意的估计,同意他们提出的很多意见是很好的。毛泽东赞成我们和人谈心的方法,他说:“议论和批评对我们总是有帮助的。说党包办,总是有原因的,我们要研究解决。凡是对的意见,我们都要研究解决。”
  2.生活照顾。党外人士、尤其中间人士,有不同的生活习惯,我们给了适当照顾。李鼎铭最初住在山沟的一个土窑洞里(防空),进出不便,没有引起注意。记得是常黎夫发现了这个情况,我们就注意了。以后在林伯渠和我住的那排土窑洞下面,为他新砌了石窑洞,这是陕北的“钢筋混凝土大厦”,请他搬到新居,他表示满意。李鼎铭有些特殊的生活嗜好,但与政治无关,我们一概不加干涉,对此他是感激的。对其他在职的党外民主人士的生活,我们也在可能范围内给了必要的照顾。  
  3.适当让步。开明绅士毕竟是地主阶级分化出来的爱国民主人士,他们不可能不关心地主阶级的利益,为他们说话。为了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在有些问题上就需要作适当的让步,我们正是这样做的。记得我到职不久,一次开边区政府委员会会议讨论西北局提出的土地条例,我在会上作了说明,但李鼎铭对其中的一条不同意,因之不签发有关文件。最后由西北局书记高岗亲自到他家里,听了意见,让了步,才解决问题,同意签发。
  当时绥德警备区包括绥德、葭县等地未经土改,经常发生农民和地主的土地纠纷事件。边区政府有一个审判委员会,林主席、李副主席分任正、副委员长,李景林为秘书长。审判委员会除按边区司法三级三审裁判制度担任第三级终审职责外,还专门研究和裁决绥、葭地区农民和地主之间的纠纷问题。有些案件裁决结果,有农民吃亏的。我见到毛泽东谈起此事,他说:和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合作,有些事情让点步是难免的。你们可以这样做:如果家民吃了亏,可由边区政府给农民作相应的补偿,使农民不吃亏。就是说,这吃亏由政府承担,地主和农民双方就都照顾了。
  4.必要的斗争。我们对党外人士主要是对中间派需要作适当让步,让步是为了团结;又需要作必要的斗争,斗争也是为了团结。一九四五年三月五日,李鼎铭副主席主持一次政务会议,讨论奖励投资条例。其中有一条说:“投资开垦公荒者,其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者。”李鼎铭主张把“土地使用权”改为“土地所有权”,即改为“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投资者”。说不如此人家就不来。我说开荒有两种,一种是耕者有其田,现在就是这样做的;一种是大量投资开垦,须预防土地过分集中。因土地私有是允许的,但是过分集中则是违反新民主主义的。贺连城同意防止过分集中,但主张有限制地承认所有权。这是一个原则问题,经过反复讨论,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我和民政厅长刘景范商量,原则要坚持,但方式要灵活,建议暂时取消这一条,留待以后继续研究。林伯渠同意,李鼎铭也同意,就取消了这一条。这是一次小小的斗争。
  我们对边区“三三制”统一战线政权中的中间分子,经常注意了这些问题,进行了团结工作,主要团结了如李鼎铭、安文钦、霍子乐、贺连城、刘绍庭、刘文卿、王得庵、张喆卿、霍仲年、刘杰三、蔡幼轩、李元桢、张敬斋、丁志文、高寿凯(高瑜亭)、李建俟、马新民、马阁臣、姬伯雄、艾秉卿、高承斋、马润之、赵亚农、霍敬堂、白宝珊、乔松山、杜嗣尧、曹旋夫、周志其、任逢华、毕光斗等人,确实极大地巩固了党的领导权,也取得了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对国民党统治区,尤其对边区周围的榆林、陇东,西安等地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正是正确执行了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实行“三三制”民主政权,他们的爱国心、正义感和主人翁感情,也大大地激发出来了。一九四六年四月一日第三届边区参议会开幕会上,他们的表现完全证明了这一点。在这次会议上,安文钦、刘文卿、高瑜亭等地主出身的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莫不怀着热爱边区和痛恨国民党顽固派的心情,慷慨陈词,感人肺腑。我当时深切地感受到,这是我们党的联合政府政策的大成功!        
  (摘自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版)
  

李鼎铭研究资料选/中共延安地委统战部,延安革命纪念馆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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