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
生平简介
高岗(1905~1954),陕西怀远(今陕西横山)县人,生于1905年。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失败后,在陕甘一带从事革命活动,曾被中共陕北特委派到甘肃苏雨生部王子元团做兵运工作,先后任学兵队分队长、中共特别支部干事。在此期间曾被捕入狱,经营救获释。
1932年任中共陕西省委军委交通、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第三支队第二大队指导员,1933年8月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政委;11月后,历任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政委,红二十六军政委,陕甘边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35年2月,为了统一陕甘边和陕北两块革命根据地党和红军的领导,成立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和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高被选为中共西北工委委员、宣传部部长,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前敌指挥部政委,协助前敌总指挥刘志丹指挥红军作战,参与西北红军与西北苏区的创建工作。1935年9月中旬,红二十五军长征到达陕北,与红二十六军、红二十七军会师,成立了红十五军团,高岗任军团政治部主任。10月上旬,在陕北错误肃反中被捕入狱;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纠正了错误肃反,高岗等被释放并恢复了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高岗1937年8月起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司令员兼政委。1938年5月至1940年9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书记。1939年1月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一届会议上被选为议长。1940年9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书记。1941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与西北工委合并,成立中共西北中央局,高岗任书记。
1941年1月4日至3月29日,高岗带领一只30多人组成的考察团到绥德、米脂调查经济工作、政权建设、文化教育、社会阶级关系和党务状况等问题,为西北高干会议做准备。高岗亲率第二分团到双湖峪周家硷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两个半月,形成了《绥米土地问题初步研究》一书,详细介绍了绥、米两地农业生产概况、土地分配状况以及农村的阶级关系。同年11月,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二届会议召开,高再次当选为议长。1942年5月,中共中央军委决定在延安成立陕甘宁晋绥联防军,高岗任副政委、代理政委。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并在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高奉命赴东北,先后任北满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副书记、代书记,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东北军区兼东北野战军第一副司令员兼副政委等职,参与领导东北地区的人民解放战争。1949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同年9月,率东北解放区代表团赴北平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2年11月,高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主席兼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随后由东北调至北京工作。1953年高岗进行分裂党的活动。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对其错误进行了揭露和批判,于8月17日自杀身亡。1955年3月下旬,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将其开除出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